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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录用情形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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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录用情形体检

心脏病,艾滋,梅毒,如公安等要求查乙肝,胸透,成功在前面,就差一步怎么办如何找公务员体检代检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合格要求: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00-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 (00-00Kpa)。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8(标准对数视力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具体体检情况,以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为准。

公务员不录用情形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不得录用情形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不得录用公务员情形

一般而言,一旦出现违反以下行为的人员均不得录为公务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指《公务员法》中以下内容:第十八条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第一种新增情形,党员同志们要重点关注第一种新增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主要是针对党员同志们的。大家知道,党员在公务员考试中,很受欢迎。2019年国考,中央机关的很多岗位,尤其是中央行政机关、党群机关本级的大部分岗位,都要求具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身份,才能报考。可以说,党员在考公务员的时候,真的是“香饽饽”。可是,党员身份,如果自己不尊重、不好好维护,一旦一名党员从党的队伍中被开除,就有可能失去录用为公务员的机会。对此,公务员法征求意见稿是这样表述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当即且未重新加入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实际上,对于这个规定的出台,其实也很好理解。毕竟,如果一个人被党开除,说明他要么品格上有重大缺陷、不再适合留在党的队伍,要么本身在工作中犯了大错、对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了损失。很显然,一个人做了有损于党的形象、党和国家事业的错事,当然也不适合再录用为公务员。第二种新增情形,值得“老赖”重点关注此次征求意见的公务员法修订稿,还有一条表述是: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这一条,针对的对象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老赖”。对于“老赖”,大家都深恶痛绝,然而很多时候又无可奈何。现在,国家从法律的高度,对“老赖”考公务员进行了限制。如果你欠债不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没有接触惩戒之前,也没有报考资格。领取公务员考试资料

不予录用公务员的情形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显示,以下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1、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属于军队编制,而公务员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两者同属国家工作人员,所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公务员。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包括专科在读非大三应届生、本科在读非大四或大五应届生(专升本不能以专科学历报考)、研究生在读非研三应届生(不能以本科学历进行报考),都不能报考公务员。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近年来,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经因为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按照规定是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考试的,不要觉得自己没有犯严重罪行就没问题。比如说醉酒驾驶机动车,会被处以拘役以及罚金,这就已经属于犯罪行为了,拘役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也是不能够参加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考试的。所以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万不可醉酒驾驶或者打架斗殴等。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而且是唯一的执政党。公务员队伍本身就要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的,既然被开除党籍,说明已经不符合党员的要求。而且,开除党籍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最高处分,既然被开除党籍,说明违反的纪律很严重,在政治性上是不过关的,背离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背离了作为执政党一员的要求,这样的人怎么可以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呢?所以,禁止这样的人员成为公务员也就很好理解了。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如果说曾经进入过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但因为某些原因被开除公职,那么之后是没有资格再参加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的考试的。比如有考生报考的职位有服务5年的最低年限,但是因为适应不了基层的生活,未满2年就想辞职,单位不批准后强行离职,最后单位给予开除处分,并被记录在案。等之后想再次报考公务员时,就因为这件事而不能报考。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成为一名公务员的必要条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指经银行多次催款拒不履行职责而被银行列入黑名单的人员,俗称“老赖”。此类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将对公务员队伍起到净化作用,有利于提升未来公务员队伍的道德素质、综合素质。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曾经在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并且仍旧在禁考期内的,不允许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甚至于有些作弊行为会被终身禁考,那也就意味着这辈子都不能再参加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考试,与体制内工作无缘了。9、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中,能被辞退还挺不容易的,但也并不是没有。曾经有个考生,大学刚毕业那会考上公务员,但是年轻气盛,与领导不合,经常会发生冲突,在一次受到领导批评的时候,又与领导大吵了起来,然后说辞职不干了,离开了单位,也没有回单位办理离职手续,15天后单位发了辞退通知给他,他也没有在意。但是2年后,他觉得私企太累,还是想回到公务员队伍,报名失败后发现被辞退的经历已经记录在网,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了,这个年轻的考生终于为自己的冲动和无知买单了。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你好,(一)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自2012年以来被辞退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2015年以来参加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背承诺的人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以及不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三)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公务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录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四)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指《公务员法》中以下内容: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扩展资料:以下情况不得报名公务员考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制度

服刑,吸毒,有犯罪前科的人,不能考公务员。这些人是被拉黑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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