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与演绎是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归纳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原理。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关系。归纳和演绎是辩证统一关系: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是归纳的前提。在实际的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相互补充、交替使用。2、分析与综合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思维方法。分析是在思维过程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认识事物的各个方面,从中找出基础的部分、本质的方面。综合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的次序、结构组成一个整体,从而达到对事物整体的认识。3、抽象与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思维具体或理性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它不同于感性具体。感性具体只是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而理性具体是在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与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4、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思维过程同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和认识的历史过程应当符合,也就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内在要求。逻辑指的是理性思维或抽象思维,它以理论的形态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性。
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1 定义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辨证思维指的是一种世界观。世间万物之间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而辨证思维正是以世间万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为基础,而进行的对世界进一步的认识和感知,并在思考的过程中感受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得到某种结论的一种思维。辨证思维模式要求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时,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观点、规律完全适用于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映,联系、发展的观点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思维法、质量互变思维法和否定之否定思维法。2 发展过程人类对辩证思维的认识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人们远在知道什么是辩证法之前,早已辩证地思考问题了,然而这不过是自发的辩证思维。人们只有懂得和运用辩证法理论时,才能真正认识思维的辩证本性,达到自觉的辩证思维。对辩证思维的研究早在古代就有了萌芽。古希腊哲学家爱利亚的芝诺关于运动的诘难,就已经涉及到如何在概念中表达运动的辩证法问题。亚里士多德已经研究了辩证思维的最主要的形式。但是,他们对于辩证思维的观点是直观的、素朴的,只是到了近代才对辩证思维有充分的研究。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随着自然科学的进一步发展,不断涌现辩证思维出魅力出大量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这就需要人们自觉地进行辩证思考。I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问题及其认识上的困惑突出地表明,人们只有辩证思维才能正确地解决科学发展中提出的理论问题。GWF黑格尔从理性思维本身的辩证本性出发,探讨思维的辩证方法和思维形式的相互隶属关系,建立了他的理性逻辑体系。但他是一个唯心主义者,认为自然界和思维中的一切都是“纯思”的结果,因而不可能揭示辩证思维的真实性质并赋予其理论以科学的形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的建立及其在思维领域中的运用表明了人类的辩证思维不仅已进到自觉阶段,而且具有完整的、科学的形态,即科学的辩证逻辑。3 特征最主要的特征是,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发展变化的观点和对立统一的观点。4 认识作用(1)思维方法的本质思维方法的本质是人们在客观规律和关系的基础上依据主体需要而形成的思维规则、程序和手段,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中介。(2)辩证思维的实质辩证思维的实质就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原则,在联系和发展中把握认识对象,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3)坚持辩证思维方法的重要意义只有坚持辩证思维方法,才能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在对感性材料进行思维加工时,必须要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与具体等方法。另外,坚持辩证思维方法对于建立科学体系,指导社会实践有着重要意义。(4)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指宇宙中客观存在的普遍联系、变化发展及其辩证规律,是客观世界本身所具有的辩证性质;所谓主观辩证法,是指辩证的思维,即人的思维对世界的辩证性质的认识。客观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的内容,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二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5辩证法的四种思维方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认识论和方法论是一致的,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和方法论。辩证法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就成为辩证思维方法,它是人们把握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工具。邓小平要求我们“照辩证法办事”,就是要求我们把辩证法转化为认识论和方法论,转化为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的中介,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一个整体,它是由一系列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方法所组成的,其中主要有:归纳演绎归纳和演绎是最初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的原理。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关系。归纳和演绎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思维方法,但两者又是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归纳是演绎的基础,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理往往是归纳得来的;演绎是归纳的前提,它为归纳提供理论指导和论证。在实际的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是相互推移、交替使用的。归纳和演绎都具有局限性,单纯的归纳或演绎还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需要运用更为深刻的其他思维方法。分析综合这是更深刻地把握事物本质的思维方法。分析是在思维过程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认识事物的各个方面,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综合则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的次序、结构组成一个整体,从而达到认识事物的整体。分析和综合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之间的关系。分析和综合是两种相反的思维方法,但它们又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相互促进。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综合是分析的完成,离开了综合就没有科学的分析。分析和综合的统一是矛盾分析法在思维领域中的具体运用。抽象具体抽象和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思维具体或理性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它不同于感性具体,感性具体只是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而理性具体则是在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和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一系列中介,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逻辑历史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思维过程同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和认识的历史过程应当符合,也就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逻辑指的是理性思维或抽象思维,它以理论的形态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历史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指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真正科学的认识是现实历史发展的反映,要求思维的逻辑与历史的进程相一致。历史是逻辑韵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是辩证思维的一个根本原则。A联系法:就是运用普遍联系的观点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空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的一种观点。B发展法:就是运用辩证思维的发展观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时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纵向发展过程的一种观点方式。C全面法:就是运用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即从时空整体上全面地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和纵向发展过程。换言之,就是对思维对象作多方面、多角度、多侧面、多方位的考察的一种观点方法。6 科学研究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现代科学研究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相统一的时代特征,使辩证思维与科学研究的相互依赖性更加密切。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首先,辩证思维的基本精神渗透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之中,广泛作用于现代科学研究,以致离开辩证思维方法,科学研究就寸步难行;其次,辩证思维方法不仅是实现经验知识向科学理论转化的必要工具,而且已成为沟通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桥梁;再次,辩证思维方法为科学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动力,推动科研工作者以动态和发展的眼光去解决科学认识活动中的新问题,不断开拓创新。另一方面,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及其成果丰富和深化了辩证思维方法,从各个方面充实了辩证思维中的世界图景;现代科学思维以其特有的方式证实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思维的观点,并进一步促使辩证思维方法具体化、精确化。当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哲学思维和科学思维的相互结合日益重要。我们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把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有机地统一起来,更加自觉地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指导科学研究。
回答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正是因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斗争和统一,事物才有自己的运动和发展。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一条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是从各个不同侧面揭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的,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和发展的最深刻的本质。因此,对立统一规律必然贯穿在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 第三,对立统一的方法,即矛盾的分析方法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第四,承认不承认矛盾,承认不承认事物因内在矛盾而引起变化、运动,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因为它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试金石,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根本规律,是事物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2、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3、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它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4、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5、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6、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而对立统一规律深刻揭示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7、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于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为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提供了科学的钥匙。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其中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一切事物都处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之中。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发展观,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是不断向前发展的,而且说明了正是人类的创新思维和创造智慧推动了社会更好地发展。创新思维是辩证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树立创新思维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社会的整体性进步,也就是要通过思维方式的创新,破除迷信,超越陈规,不断推进思想进步和实践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更加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创新思维能力。我们取得伟大斗争的胜利,提高伟大工程的质量,推动伟大事业的发展,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必须根据时代变化的特点和要求,以创新思维为动力,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提高创新思维能力,必须坚决反对各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唯物辩证法主张事物的辩证发展相反,形而上学把一切事物都看成是彼此孤立和永不变化的。学习和运用唯物辩证法,就要反对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提高创新思维能力,需要坚持和运用唯物辩证法,坚决反对形而上学。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 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相互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联系;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统一和斗争。正是因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斗争和统一,事物才有自己的运动和发展。 第二,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一条中心线索,是理解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是从各个不同侧面揭示事物的联系和发展的,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和发展的最深刻的本质。因此,对立统一规律必然贯穿在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 第三,对立统一的方法,即矛盾的分析方法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第四,承认不承认矛盾,承认不承认事物因内在矛盾而引起变化、运动,是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
回答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是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一系列其他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各自地位不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范畴则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拓展资料: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同的。(1)矛盾的同一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表现在: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同一性使矛盾双方能够在一个统一体内相互依存;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吸取有利因素来发展自己,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事物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这种基本趋势,是由矛盾双方的同一性决定的,正是因为事物的转化总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所以发展表现为确定的方向性。(2)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发生变化,推动事物发展。有两种情况:一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双方共同发展,从而使整个事物得到发展;二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一方力量不断削弱,另一方力量不断增强,以至战胜对方,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第二,矛盾的斗争突破某一事物的界限,使旧统一体瓦解,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具有重要作用,但二者都不是孤立起作用的。毛泽东指出,矛盾着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唯物辩证法是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一系列其他范畴构成的科学体系。各自地位不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式;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范畴则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拓展资料: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不同的。(1)矛盾的同一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表现在:第一,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同一性使矛盾双方能够在一个统一体内相互依存;第二,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吸取有利因素来发展自己,从而推动事物的发展;第三,同一性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事物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这种基本趋势,是由矛盾双方的同一性决定的,正是因为事物的转化总是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所以发展表现为确定的方向性。(2)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发生变化,推动事物发展。有两种情况:一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双方共同发展,从而使整个事物得到发展;二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一方力量不断削弱,另一方力量不断增强,以至战胜对方,推动事物向前发展。第二,矛盾的斗争突破某一事物的界限,使旧统一体瓦解,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都具有重要作用,但二者都不是孤立起作用的。毛泽东指出,矛盾着的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回答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是矛盾,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所以说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物我们都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揭露矛盾,从而积极解决矛盾特殊性则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回答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马克思主义从对立统一律的角度,认为矛盾是对立统一的事物或事物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都是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为矛盾观。矛盾即对立统一,要坚持用一分为二、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认识对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对立统一规律还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矛盾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第一,唯物辩证法揭示的是事物的联系与发展,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的是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根本动力。也就是说,所谓联系实质上是矛盾与矛盾、矛盾这方面与矛盾那方面的联系;所谓发展实质上是矛盾推动下的发展。第二,唯物辩证法是有着丰富内容的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全部理论的关键,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与范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某一方面的展开。第三,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是否承认矛盾则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第四,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矛盾分析法则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的认识方法。对于这类问题,个人发挥的余地太小:众多的专家做了方方面面的争论,形成了大多数人认可的结论。个人最多只是做文字表述方面的工作,传播真理而已。
矛盾规律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之所以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因为:第一,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普遍联系,从根本上说,就是事物之间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关系;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内在动力就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运动第二,它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两大规律和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质和量,质变和量变,肯定和否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原因和结果,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偶然和必然,可能和现实都是对立统一关系第三,它揭示了研究问题的最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分析问题就是分析矛盾,研究问题就是研究矛盾,解决问题就是解决矛盾第四,它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表面来看是联系、发展、全面与孤立、静止、片面的对立,但从根本上说,在于是不是承认矛盾特别是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