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专利权属于转让无形资产,并非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收入,而是作为一项计入损益的利得处理。收入: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利得: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这是收入与利得的区别。转让无形资产,不能作为日常活动理解,很少有企业拥有成千上万个无形资产作为出售对象的,就如同固定资产一样,企业的厂房不可能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多,所以一般作为固定资产出售的,肯定属于利得范畴不属于收入。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把房子当作存货,出售存货属于日常活动,就可以用收入准则处理。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等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作为营业外收入,必须同时具备两个特征:一是意外发生,企业无力加以控制;二是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 营业外收入不影响利润表的营业利润,但影响利润总额。也正是说明营业外收入和企业正常营业无直接关系。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出售专利权 符合营业外收入。
这个不是收入,你可以看看收入的概念。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申请专利可以更加有效的保护自己的产品,防止被别人模仿。并且专利具有垄断权,可以独占市场。最后专利还可以授权给别人使用,来获取足够的利益。所以只要有专利技术,就要在第一时间去申请,以免被别人抢注。
1,专利权人和发明人都可以是多人。2、专利权人为多人时,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权利都一样,有约定从其约定。无约定的,举例:专利权人A B C;专利权人自己实施专利赚钱归专利权人;比如,A自己生产专利产品,收益全部归A。三个专利权人都有普通许可他人生产的权利,比如B把专利普通许可给了Z,Z交纳的专利使用费,要在A,B,C三人之间平均分配。有约定的除外。转让专利所得利润也应该在三人间平均分配。3、发明人享有名誉权,对专利权本身没有权利。但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是职务发明,则有得到企业奖励的权利。没有限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八条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望采纳!
专利制度对人文和科技的进步有促进意义,加强了企业之间的良好竞争,从而推动社会发展。
下附链接可以参考,另外,谈一些自己的想法:专利对于有技术,有前景,有钱的公司有相对更大的影响企业拥有其他竞争对手没有的核心技术,专利可以进行有效的阻挡和保护,确保优势,避免市场份额的侵蚀,或者采用授权的形式,获得许可费;反之,也可以因技术的模仿和泄露,加之缺乏专利保护而失去原有优势;企业有较好前景和较快的成长,一般会引起竞争对手的关注,并试图采取专利策略打压抑制;反之,此类企业一般亦有较大的研发投入,不妨布局自有技术专利,攻守兼备;企业很有钱,具有相当的规模,则很容易利用专利保护的程序性手段(如交纳不小的一笔保证金,让产品保全造成对手出不了货),产生实质的打击效果,如果相关的专利再很强大的话,那就真的真的很恐怖了;当然,这类企业也会因为不差钱而成为别的一些专利权人的猎物。其实,企业不分类别,不论大小,都应该有尊重专利权的意识,只是中国目前的环境还不太成熟,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及创新型国家的转变,这一社会意识将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明显。
转让专利权属于转让无形资产,并非企业日常活动形成的收入,而是作为一项计入损益的利得处理。收入: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利得: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这是收入与利得的区别。转让无形资产,不能作为日常活动理解,很少有企业拥有成千上万个无形资产作为出售对象的,就如同固定资产一样,企业的厂房不可能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那么多,所以一般作为固定资产出售的,肯定属于利得范畴不属于收入。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把房子当作存货,出售存货属于日常活动,就可以用收入准则处理。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等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服务业企业转让专利权的会计分录如下,当转让所有权时不作为收入,如果只是转让使用权,则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具体会计分录:1、转让专利权的所有权是:(1)购入专利权时: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贷:银行存款(2)每年摊销时: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专利权 (3)取得转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 无形资产-专利权2.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账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企业转让专利使用权时,共支付服务费等有关费用 ,则企业应结转无形资产转让成本,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1、举个例子说: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转让专利技术,已经该专利技术入账成本100万元,已摊销60万元,处置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处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处置价款通过银行收讫:借:银行存款 5(50*117%) 无形资产摊销 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 无形资产 100 营业外收入 102、处置无形资产,在计算利润总额时会增加10万元,增值税价外税,不影响利润。特此回答!
预期使用年限10年,年摊销金额=90000/10=9000元2008年-2010年累计摊销=3*9000=27000元。2011年年底报废,则剩余账面未摊销金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90000-27000=63000元选C
这个不是收入,你可以看看收入的概念。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1、举个例子说: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转让专利技术,已经该专利技术入账成本100万元,已摊销60万元,处置价款5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处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处置价款通过银行收讫:借:银行存款 5(50*117%) 无形资产摊销 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 无形资产 100 营业外收入 102、处置无形资产,在计算利润总额时会增加10万元,增值税价外税,不影响利润。特此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服务业企业转让专利权的会计分录如下,当转让所有权时不作为收入,如果只是转让使用权,则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具体会计分录:1、转让专利权的所有权是:(1)购入专利权时: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贷:银行存款(2)每年摊销时: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专利权 (3)取得转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 无形资产-专利权2.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账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企业转让专利使用权时,共支付服务费等有关费用 ,则企业应结转无形资产转让成本,会计分录编制如下: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预期使用年限10年,年摊销金额=90000/10=9000元2008年-2010年累计摊销=3*9000=27000元。2011年年底报废,则剩余账面未摊销金额全部计入当期损益=90000-27000=63000元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