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 责任编辑复审是什么意思

责任编辑复审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

责任编辑复审是什么意思

责任编辑是:一是责任编辑的“编辑”是什么?二是责任编辑的“责任”是什么?因为这两方面认识上还不很明确,工作中还不很一致。� 按照《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可见责任编辑是担任初审的编辑或助理编辑。通常的理解也是这样的。但是现在也有编辑室主任、正副总编辑(含高级职称人员)担任责任编辑,或与其他编辑人员一起担任责任编辑的。还有一种策划编辑,未见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越来越多,并公开署名于书名页。策划编辑是不是责任编辑,与责任编辑是什么关系:指导的,平行的,相互联系或相互隔绝的。� 上述情况的出现,说明对责任编辑的概念要进一步界定。责任编辑是书稿的初审者,这是确定的,但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不限于编辑或助理编辑,还包括编辑室主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编辑人员,即所有的编辑人员。现在实行书号控制,各出版社统计“有发稿权的编辑”,就包括了各类编辑人员。策划编辑的地位,有待法规确定,我的意见,策划编辑也是责任编辑。《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出版社的全体编辑人员应认真履行编辑职责,积极参与选题的策划工作。”这说明责任编辑也应参与策划,策划是责任编辑的份内之事。既然全体编辑人员都可担任责任编辑,都应参与策划,又何必另设策划编辑,使“策编分离”呢。�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担任责任编辑的编辑室主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编辑人员,他们审读的书稿是不是同样要坚持三审制?现在的情况大都是一人包审至多是两审。我们不能把担任责任编辑者的职务和地位与三审制相对立。《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三审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原因无须多说,做过编辑工的人都能认识这样规定的必要性。高水平作者的书稿都要由出版社进行三审,这是为了防止疏漏,“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由室主任和具有高级职称编辑人员初审的书稿不等同于他们复审、终审其他编辑人员初审的书稿,如果不坚持三审制,易于出现差错。因此,他们初审的书稿同样需要由符合规定的其他编辑人员复审和终审。现在还有一种聘请社外专家担任责任编辑的做法,不仅同样要坚持三审制,还应要求社外责任编辑切实履行责任编辑的全部责任,不能仅仅看看稿了事。� 还想说的一点是,出版社是文化单位,不要搞“官本位制”。编辑室主任、总编辑不是官,与普通编辑之间是业务指导关系,这种上下级关系与行政机关不同。大学里有些著名的专家并不是系主任、院长和校长,而只是一名普通的教授,但不影响其职称和待遇。出版社可不可以有一些具有高学历和高级职称的普通编辑,不一定要他们当室主作或总编辑。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评聘职称时不要把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的人数比例定得太死,允许普通编辑中具备条件的也可晋升高级职称,并给予他们与其职称和贡献相适应的待遇。出版社需要大量人才,而职务岗位有限,不可能都去当“官”,故须破除旧的用人机制,广泛吸引容纳人才。优秀的著名的普通编辑多了,图书的质量便有了保障,出版社的声誉和影响便会不断扩大。再说说责任编辑的责任。《图书质量保障体系》是这样规定的:责任编辑负责“初审……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要写出初审报告,并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和付印样的通读工作……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并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规定很明确,但有些单位却没有认真贯彻执行。例如以“目标责任管理制”为名的利润包干,就迫使编辑不得不用主要精力跑发行,跑码洋……,而难以履行应尽的职责,这是导致图书质量不高、结构失衡、人才难以成长、买卖书号屡禁不绝、风气败坏的重要原因。还有如前述的“策划编辑制”,把策划编辑和文字编辑分开,地位不同,待遇有别。如果策划编辑只是策划选题不负责审稿,文字编辑不参与策划,策划的意图怎样能够实现,图书质量怎样得到保证。这样做,割裂了编辑工作的整体性,违反了编辑工作的规律,是不可取的。西方国家设立策划编辑或组稿编辑,但他们仍然负责审稿,而且相当严格,同样是一本书的责任编辑。可以举出许多例子说明这点,请参见隋祥先生所写《编辑的首要职责是什么?》(载《出版科学》1999年1期),这里就不重述了。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一些影响责任编辑履行职责的做法。责任编辑是出版社的细胞,激发其活力,是保持出版社生命力持久不衰的源泉。责任编辑不能尽责,积极性受到种种制约甚至扼杀,智慧和才华得不到充分发挥,长此以往,何从谈出版业的兴旺发达。� 责任编辑在书名页上署名,是为了昭示责任编辑的责任,他究竟要负什么责任,书名页上不可能列出,但在读者心目中他却是要对图书编辑工作负全部责任的。这种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错位,使责任编辑处于有苦难言之境。这里既有前述的制约编辑不能尽责的诸因素,又有责权不一致的问题。《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关于责任编辑负责对出版各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的规定,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权利,从目前情况看,这项规定是难以落实的。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对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等作出了规定,但对编辑权利的保障还是不很充分的。由些引起的一些著作权纠纷,使出版社和编辑有理难伸。我国出版业不同于西方出版业,编辑的把关责任重大,权利要相应得到保障。� 关于责任编辑的责任的规定是明确的,问题在于贯彻执行不力和编辑责权不相适应,还有编辑素质不高、管理松弛等。不解决这些问题,就编辑责任谈编辑责任是难以奏效的。

出版社、杂志社、报社的责任编辑工作内容有点不太一样。但是责任编辑既然叫作“责任”也就是他对于书、杂志、报纸的版面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书稿的内容是否合格、杂志的文章是不是符合发稿标准、报纸的版面内容以及文章是不是合格等等,还包括一些语言文字的内容是不是符合中国汉语言文字的发表规范。所以责任编辑一般是次于管理岗的基层新闻出版工作人员,也就是说,次于总编、主编/副主编、执行主编、编辑部主任的职位。

回答 您好! 执行主编是代理负责人 责任编辑专门负责编辑的人 提问 执行主编享有该书的学术成果吗?执行主编是否可以兼任责任编辑? 回答 执行主编如果有在该书上想署名,就享有 执行主编也可以兼任责任编辑 提问 谢谢老师! 作文选丛书的执行主编,评职称是否可以算我的学术成果这一项? 回答 具体的问题要具体分析,主要的条件要求就是在该项著作中的书名位置及所评审职称的级别来定的。一般情况下,合作出书中,署名前五名才有保障,一般专著、教材等图书,可以拥有三名主编、三名副主编及部分参编。如果合作的学术著作主编少于三位,则主编排名就不重要了,如果多于三位,则要优先考虑靠前的位置。比如评审副高职称,主编位置排在第2位机会较大,因为副高职称只认可前两位著名作者。如果是正高的话,副主编是无缘参与评审的,正高职称仅仅认可第1作者,也就是说要想评正高职称,独著是优先考虑的。 提问 老师分析得很准确。我该评正高,我是“西藏中小学生作文选丛书”执行主编,编委会由大小领导组成。我还兼任责任编辑。这套书只有我一个人在做所有的工作。 回答 那这套书就可以是算是你的学术成果 提问 知道了。我惭愧,当了14年编辑,不知道有关规定,多谢先生指导。 更多10条 

按照《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是什么意思

编辑:是一种工作类别,也是一类职业身份。指对作品等进行编写。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士,中文被称为“编辑”或修改,编辑属于一种职业,其对应英文词汇为Editor。编辑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为主编或总编辑(总编)。研究编辑基础理论、编辑活动规律及编辑实践管理的综合性学科,属于人文科学范畴。编辑工作是现代出版事业的中心环节。责任编辑:至少有三大责任,其一是业务责任,亦即技术层面上的观点把握;其二是政治责任,亦即思想,层面上的观点把握;其三是经济责任,亦即利润层面上的创收指标。 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校对、标记确认、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 ,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并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责任编辑工作完成后,协助执行编辑整理本期业务档案。责任编辑应对所负责处理的稿件承担直接责任。

编辑应该只是编辑东东,而责任编辑应该是编辑了东东以后要对所编辑的东东负责任吧

回答 您好! 执行主编是代理负责人 责任编辑专门负责编辑的人 提问 执行主编享有该书的学术成果吗?执行主编是否可以兼任责任编辑? 回答 执行主编如果有在该书上想署名,就享有 执行主编也可以兼任责任编辑 提问 谢谢老师! 作文选丛书的执行主编,评职称是否可以算我的学术成果这一项? 回答 具体的问题要具体分析,主要的条件要求就是在该项著作中的书名位置及所评审职称的级别来定的。一般情况下,合作出书中,署名前五名才有保障,一般专著、教材等图书,可以拥有三名主编、三名副主编及部分参编。如果合作的学术著作主编少于三位,则主编排名就不重要了,如果多于三位,则要优先考虑靠前的位置。比如评审副高职称,主编位置排在第2位机会较大,因为副高职称只认可前两位著名作者。如果是正高的话,副主编是无缘参与评审的,正高职称仅仅认可第1作者,也就是说要想评正高职称,独著是优先考虑的。 提问 老师分析得很准确。我该评正高,我是“西藏中小学生作文选丛书”执行主编,编委会由大小领导组成。我还兼任责任编辑。这套书只有我一个人在做所有的工作。 回答 那这套书就可以是算是你的学术成果 提问 知道了。我惭愧,当了14年编辑,不知道有关规定,多谢先生指导。 更多10条 

责任编辑是:一是责任编辑的“编辑”是什么?二是责任编辑的“责任”是什么?因为这两方面认识上还不很明确,工作中还不很一致。� 按照《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可见责任编辑是担任初审的编辑或助理编辑。通常的理解也是这样的。但是现在也有编辑室主任、正副总编辑(含高级职称人员)担任责任编辑,或与其他编辑人员一起担任责任编辑的。还有一种策划编辑,未见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越来越多,并公开署名于书名页。策划编辑是不是责任编辑,与责任编辑是什么关系:指导的,平行的,相互联系或相互隔绝的。� 上述情况的出现,说明对责任编辑的概念要进一步界定。责任编辑是书稿的初审者,这是确定的,但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不限于编辑或助理编辑,还包括编辑室主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编辑人员,即所有的编辑人员。现在实行书号控制,各出版社统计“有发稿权的编辑”,就包括了各类编辑人员。策划编辑的地位,有待法规确定,我的意见,策划编辑也是责任编辑。《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出版社的全体编辑人员应认真履行编辑职责,积极参与选题的策划工作。”这说明责任编辑也应参与策划,策划是责任编辑的份内之事。既然全体编辑人员都可担任责任编辑,都应参与策划,又何必另设策划编辑,使“策编分离”呢。�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担任责任编辑的编辑室主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编辑人员,他们审读的书稿是不是同样要坚持三审制?现在的情况大都是一人包审至多是两审。我们不能把担任责任编辑者的职务和地位与三审制相对立。《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要切实做好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三个环节缺一不可。三审环节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原因无须多说,做过编辑工的人都能认识这样规定的必要性。高水平作者的书稿都要由出版社进行三审,这是为了防止疏漏,“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由室主任和具有高级职称编辑人员初审的书稿不等同于他们复审、终审其他编辑人员初审的书稿,如果不坚持三审制,易于出现差错。因此,他们初审的书稿同样需要由符合规定的其他编辑人员复审和终审。现在还有一种聘请社外专家担任责任编辑的做法,不仅同样要坚持三审制,还应要求社外责任编辑切实履行责任编辑的全部责任,不能仅仅看看稿了事。� 还想说的一点是,出版社是文化单位,不要搞“官本位制”。编辑室主任、总编辑不是官,与普通编辑之间是业务指导关系,这种上下级关系与行政机关不同。大学里有些著名的专家并不是系主任、院长和校长,而只是一名普通的教授,但不影响其职称和待遇。出版社可不可以有一些具有高学历和高级职称的普通编辑,不一定要他们当室主作或总编辑。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在评聘职称时不要把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的人数比例定得太死,允许普通编辑中具备条件的也可晋升高级职称,并给予他们与其职称和贡献相适应的待遇。出版社需要大量人才,而职务岗位有限,不可能都去当“官”,故须破除旧的用人机制,广泛吸引容纳人才。优秀的著名的普通编辑多了,图书的质量便有了保障,出版社的声誉和影响便会不断扩大。再说说责任编辑的责任。《图书质量保障体系》是这样规定的:责任编辑负责“初审……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社会价值和文化学术价值进行审查,把好政治关、知识关、文字关。要写出初审报告,并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和付印样的通读工作……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并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规定很明确,但有些单位却没有认真贯彻执行。例如以“目标责任管理制”为名的利润包干,就迫使编辑不得不用主要精力跑发行,跑码洋……,而难以履行应尽的职责,这是导致图书质量不高、结构失衡、人才难以成长、买卖书号屡禁不绝、风气败坏的重要原因。还有如前述的“策划编辑制”,把策划编辑和文字编辑分开,地位不同,待遇有别。如果策划编辑只是策划选题不负责审稿,文字编辑不参与策划,策划的意图怎样能够实现,图书质量怎样得到保证。这样做,割裂了编辑工作的整体性,违反了编辑工作的规律,是不可取的。西方国家设立策划编辑或组稿编辑,但他们仍然负责审稿,而且相当严格,同样是一本书的责任编辑。可以举出许多例子说明这点,请参见隋祥先生所写《编辑的首要职责是什么?》(载《出版科学》1999年1期),这里就不重述了。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一些影响责任编辑履行职责的做法。责任编辑是出版社的细胞,激发其活力,是保持出版社生命力持久不衰的源泉。责任编辑不能尽责,积极性受到种种制约甚至扼杀,智慧和才华得不到充分发挥,长此以往,何从谈出版业的兴旺发达。� 责任编辑在书名页上署名,是为了昭示责任编辑的责任,他究竟要负什么责任,书名页上不可能列出,但在读者心目中他却是要对图书编辑工作负全部责任的。这种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错位,使责任编辑处于有苦难言之境。这里既有前述的制约编辑不能尽责的诸因素,又有责权不一致的问题。《图书质量保障体系》中关于责任编辑负责对出版各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的规定,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权利,从目前情况看,这项规定是难以落实的。1991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对编辑作品由编辑人享有著作权,图书出版者在合同约定期间享有专有出版权等作出了规定,但对编辑权利的保障还是不很充分的。由些引起的一些著作权纠纷,使出版社和编辑有理难伸。我国出版业不同于西方出版业,编辑的把关责任重大,权利要相应得到保障。� 关于责任编辑的责任的规定是明确的,问题在于贯彻执行不力和编辑责权不相适应,还有编辑素质不高、管理松弛等。不解决这些问题,就编辑责任谈编辑责任是难以奏效的。

责任编辑初审审回是什么意思

1. 系统在接收投稿后,会发送收稿回执和交审理费通知;2. 稿件交责任编辑初审并送2位专家评审,进入评审过程,状态为“评审”;3. 若1位审稿人已返回审稿意见,状态为“评审部分已审回”;若2位审稿人均已返回审稿意见,状态为“评审已审回”;4. 责任编辑将审回的稿件加上处理意见,送主编终审(状态:“终审”);5. 主编终审后将稿件返回责任编辑处;6. 责任编辑将编辑部最终意见返回作者;作者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稿件处理状态,但只有在第6步,作者才可以看到审稿意见及最终处理意见。在位于中间状态,如“评审部分已审回”、 “评审已审回”、 “终审”,请作者耐心等待。

初审-复审-终审,等终审吧~不过初审过了一般你就不能再另投了~

1. 系统在接收投稿后,会发送收稿回执和交审理费通知;2. 稿件交责任编辑初审并送2位专家评审,进入评审过程,状态为“评审”;3. 若1位审稿人已返回审稿意见,状态为“评审部分已审回”;若2位审稿人均已返回审稿意见,状态为“评审已审回”;4. 责任编辑将审回的稿件加上处理意见,送主编终审(状态:“终审”);5. 主编终审后将稿件返回责任编辑处;6. 责任编辑将编辑部最终意见返回作者;作者可随时登陆网站查询稿件处理状态,但只有在第6步,作者才可以看到审稿意见及最终处理意见。在位于中间状态,如“评审部分已审回”、 “评审已审回”、 “终审”,请作者耐心等待。

就是没有合格。

责任编辑什么意思

按照《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可见责任编辑是担任初审的编辑或助理编辑。通常的理解也是这样的。网络编辑,是网站内容的设计师和建设者,通过网络对信息进行收集、分类、编辑、审核,然后通过网络向世界范围的网民进行发布,并且通过网络从网民那里接收反馈信息,产生互动。网络编辑是指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及计算机和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互联网网站内容建设的人员。网络编辑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兴职业,2006年首次被列入国家职业大典。

责任编辑就 是担任初审的编辑或助理编辑。

上面说的不好~ 编辑是编写书的人, 而编辑就是要对所编东西负责的人, 这些东西有可能不是自己编的~~

编辑部一般编辑有三种: 总编辑:负责总体来稿的审核、筛选等。 执行编辑:负责报纸(杂志)的整体版面设计,调整各版面的材料配搭关系等,不直接负责各个版面的工作。(每期一个) 责任编辑:负责某一个版面的设计、排版等具体工作。(你如果经常看报纸,就会在某一版面看到责任编辑:XXX。)

责任编辑的意思是什么

与法律没有关系,是个次于总编、主编的职位,是专门负责一个或几个版面的编辑。

编辑:是一种工作类别,也是一类职业身份。指对作品等进行编写。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士,中文被称为“编辑”或修改,编辑属于一种职业,其对应英文词汇为Editor。编辑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为主编或总编辑(总编)。研究编辑基础理论、编辑活动规律及编辑实践管理的综合性学科,属于人文科学范畴。编辑工作是现代出版事业的中心环节。责任编辑:至少有三大责任,其一是业务责任,亦即技术层面上的观点把握;其二是政治责任,亦即思想,层面上的观点把握;其三是经济责任,亦即利润层面上的创收指标。 除负责初审工作外,还要负责稿件的编辑加工整理、校对、标记确认、付印样的通读工作,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消除一般技术性差错 ,防止出现原则性错误;并负责对编辑、设计、排版、校对、印刷等出版环节的质量进行监督。责任编辑工作完成后,协助执行编辑整理本期业务档案。责任编辑应对所负责处理的稿件承担直接责任。

按照《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可见责任编辑是担任初审的编辑或助理编辑。通常的理解也是这样的。但是现在也有编辑室主任、正副总编辑(含高级职称人员)担任责任编辑,或与其他编辑人员一起担任责任编辑的。还有一种策划编辑,未见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越来越多,并公开署名于书名页。策划编辑是不是责任编辑,与责任编辑是什么关系:指导的,平行的,相互联系或相互隔绝的。�  上述情况的出现,说明对责任编辑的概念要进一步界定。责任编辑是书稿的初审者,这是确定的,但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不限于编辑或助理编辑,还包括编辑室主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编辑人员,即所有的编辑人员。现在实行书号控制,各出版社统计“有发稿权的编辑”,就包括了各类编辑人员。策划编辑的地位,有待法规确定,我的意见,策划编辑也是责任编辑。《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出版社的全体编辑人员应认真履行编辑职责,积极参与选题的策划工作。”这说明责任编辑也应参与策划,策划是责任编辑的份内之事。既然全体编辑人员都可担任责任编辑,都应参与策划,又何必另设策划编辑,使“策编分离”呢。�  -4/shtml

按照《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定,“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初审,应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人员担任(一般为责任编辑)”。

  • 索引序列
  • 责任编辑复审是什么意思
  • 责任编辑是什么意思
  • 责任编辑初审审回是什么意思
  • 责任编辑什么意思
  • 责任编辑的意思是什么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