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兑换吧,可以问问银行客服。Scientific Research Publishing 这个出版社可以接受美金和人民币,不过是按当天汇率换算的。
你根本就别想这样。目前通过支付宝来支付稿酬的杂志寥若晨星。杂志社稿酬一般都是打在银行卡上或者通过邮局邮寄取款通知单的方式来支付稿酬。现在不少杂志社还是以邮寄方式发稿酬。邮寄地址就是你投时标注的地址,收到取款通知单后,你拿着该单及你的身份证到邮政储蓄银行领取。目前,像《故事会》、《青年文摘》、《读者》,它们可以采用打卡方式付酬。
你自己去问杂志社,真正爱写作的人是不要钱的!
可以网上搜索国外或者国内的期刊出版网站都行的,然后联系他们。也可以通过邮件发送。
可以网上搜索国外或者国内的期刊出版网站都行的,然后联系他们。也可以通过邮件发送。
你可以给他们发email啊, 或许是查看他们的facebook, twintter, skype等等
为什么要发国外的?国内的也不差,国外的就不清楚了。
可以用电子邮箱 他们的杂志上都有自己的读者邮箱老的方式也可以不过慢一些,像写信 地址就是他们的出版社地址(有时也有读者专门的邮寄地址)
有三种缴费方式。首先你可以在官网上在线缴费,而且也可以去当地的专利局缴费,可以去银行汇款缴费。
以下是我的一些经验分享:1、网上缴费官方网站上自己操作缴纳费用。网上缴费需要先注册账号,注册账号的流程较复杂。2、邮局汇款或银行转账需要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汇款时需要填好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否则专利局会拒收款项。此外在汇款转账完成后,你还需要注册和登陆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补充填写相关缴费信息等。3、窗口现场缴纳还可以去窗口现场缴纳(这种我没试过)。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有窗口缴费,一般省会城市和较大城市才会有专利局代办处的服务窗口。但是上述所有方式不仅缴费程序复杂,而且需要自己监控期限。楼主应该也知道每件专利有自己的缴费期限,每次都只能缴几件专利,过2、3个月又得缴另外几件。但如果不按时缴,专利又要过期,非常头疼。
专利费用可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银行汇付。应当写明正确的专利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所缴纳费用的名称(例如年费和滞纳金)。通过银行或邮局缴纳费用的,应尽可能提前缴纳。
2021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缴费方式包括银联在线支付、微信、支付宝三种。具体使用说明请参照网上报名平台上《2021年北京市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办法及流程》一文。
英文论文的话可以考虑去投一些国外的期刊,如果写的好的话,可以考虑去投SCI级别的期刊。
其实难度并不大,我最近发了一个国际的《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athematical Modeling and Application》ISSN:2664-4290录用很快,单位认定也不低,我评了二等奖,可以推荐给你
可以网上搜索国外或者国内的期刊出版网站都行的,然后联系他们。也可以通过邮件发送。
具体看你想投什么样的期刊
具体根据你稿酬所得按个人所得税纳税。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如果收入高于5000元的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稿酬缴税方法是算作个人所得来缴税的。具体缴税标准为:全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税率为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每次收入×20%(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加成税额(4)稿酬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稿费的纳税标准如下:1、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2、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1、每次收入不足4000 元的,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乘(1 减 30% )= (每次收入额 减800)乘20%乘(1 减 30% );2、每次收入在 4000 元以上的,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乘(1 减 30% )= 每次收入额乘(1 减 20% )乘20%乘(1 减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