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专利法第二条中可知,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上存在区别,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只能是针对产品,而发明专利申请客体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工艺方法。因此有些在申请文件中也有相应的区别存在,实用新型一定需要说明书附图,而发明对于方法、配方类的,有时可没有附图。其次,两者创新性要求不一样,具体体现在创造性要求上,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发明是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是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具体在审查时也有体现,发明的创造性评判可采用3篇或以上对比文件进行结合评判,而实用新型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三篇对比文件。再者,两者审查规则不一样,目前我国对于实用新型采用初审制,一般情况下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一般也不做检索,审查的期限也大大缩短,目前授权时间为距离申请日5到8个月;而发明采用先公开后实审,实质审查一般应申请人主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进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进行相关检索,并给出审查意见,发明需要授权通常情况需要答辩,有时答辩工作量远大于申请案件的撰写,具体审查意见的次数视情况而定,过程较为复杂,时间也较为长,因此发明一般授权时间为自申请日之日起1年多时间至2年,有些时候会更久。再者,保护年限不同,目前,在我国实用新型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保护期限20年。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再者,在诉讼阶段的效力不同,一般发明专利的侵权诉讼可直接到法院立案,而实用新型法院通常会要求具有国家局作出的专利评价报告。
申请发明专利所需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可同时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以上文件要求一式两份。要求减缓各种专利费用的可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二份。以上文件必须是打印文字(采用4、小4或5号字的宋体、仿宋体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一定要清晰;纸张为A4的打印纸或复印纸;文章版心位置:距纸张的上边和左边留有5厘米的边距,距右边和下边留有5厘米的边距),并且一律采用专利局规定的表格格式。 (一)请求书的撰写:按照表格的内容及提示填写。 (二)说明书的撰写:按照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创造的目的、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结合附图做进一步说明、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步骤逐一进行论述。 (三)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应以说明书为依据,分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当有多项权利要求时,应以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一般情况下第1项权利要求即为独立权利要求,余下为从属权利要求,需要对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做进一步限定的,即为从属权利要求。 1、独立权利要求通常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a. 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以及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b. 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类似的用语,写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独到技术特征。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一起,构成了该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范围。 2、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 a. 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b. 限定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附加技术特征。 (四)说明书附图的绘制:实用新型专利必须要有附图;发明专利一般有附图,但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1、附图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a. 对于机械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采用各种视图反映产品的形状和结构。 b. 对于电器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是电路图、框图、示意图; c. 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用化学结构式作为附图; d. 对于方法发明,附图可以是表示该方法各步骤的工艺流程图。 2、附图的要求: a. 附图应当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即应当使用绘图工具(或电脑绘图),用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均匀清晰,图面不着色,图周围不加框线,不要使用铅笔圆株笔绘制,但附图不用标注比例和尺寸数据。 b. 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当保证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并符合照相制版的要求; c. 同一专利申请的几幅附图,可以绘制在同一张专用格式的纸上,并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用“图××”的形式来表示。 d. 同一专利申请有多页附图的,应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写页码; e. 同一专利申请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必须前后一致,在说明书中未提及的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 f.附图中除必要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它注释。 (五)说明书摘要的撰写: a. 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对申请实用新型的产品应写出其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特征。不应写成广告或单纯产品的功能介绍; b. 摘要不应加标题,可以连续书写; 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摘要可以包括申请的化学式中最能说明发明特点的一个化学式。摘要也可以包括数学式或反应式。 d. 摘要不用分段,全文不得超过200字。 (六)摘要附图的绘制:对于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单独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最能说明技术特征的一个附图,来作为摘要附图,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内容来看,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起算的。 3、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 4、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形式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授权时间也更长。
专利
在我国现行的专利法中,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是指通过发明人的构思,利用自然规律创造出的针对各种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机器、设备、装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新的方案,并且该新的方案能够在工业上制造出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产品。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但实际上,这两种专利又有许多的不同,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看一下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首先,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性能不同。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不同。发明专利保护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做出的发明。 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方法,又可以分为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方法、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绝大多数发明都是对现有技术的改进,例如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组合,对某些技术特征进行新的选择等,只要这些组合或选择产生了新的技术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不能是一种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如药品、化学物质、水泥等。所以实用新型专利在保护范围上比发明专利更窄。 第三,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程序不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所以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五个阶段。专利局受理和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即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审批中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主要针对新颖性、实用性问题审查。因此,发明专利的审查检索更加严格,而实用新型专利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下发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所以实用新型相较于发明更容易授权。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周期不同 由于发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虽然,近几年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审查进行了优化,审查时间大大缩短了,但是发明的平均授权时间仍然在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而实用新型专利是实行事后审查的,先授权,当有专利纠纷时才会去实质审查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实用性,所以实用新型专利一般6个月左右能够拿到专利证书。 另外,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周期不同。《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要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短得多,这主要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较短,所以法律对实用新型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短一些。 还有,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官费不同。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应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申请将视为撤回。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发布的最新收费标准,可以看出,某些费用种类,发明专利的缴纳费用金额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少一些,例如:申请费:发明专利900元,实用新型500元;复审费: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300元;年费:发明专利1-3年(每年)900元、4-6年(每年)1200元、7-9年2000元、10-12年(每年)4000元、13-15年(每年)6000元、16-20年(每年)8000元,实用新型1-3年(每年)600元、4-5年(每年)900元、6-8年(每年)1200元、9-10年(每年)2000元。另外,因两者的审批程序不同,发明专利还需缴纳公布印刷费和实审费,实用新型专利则不需要。 下一点,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后期专利维权不同。由于发明专利的保护力度更大,而且已经经过实质审查,在后期专利维权上占很大优势,而实用新型专利由于没有事前审查,快速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的致命伤就是一旦成型没法修改,这也导致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之后被无效的可能性就非常大。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所以用发明专利去提出诉讼,不需要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但用实用新型的话,则必须提供一份权利评价报告。在实际的诉讼过程中,实用新型对申请诉前禁令的力度很低,也很容易在申请过程中被诉讼终止。 最后扩展补充一点,根据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也就是说涉及到形状、构造及其结合的技术,即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一般遇到这种技术,申请人可以考虑选择发明与实用新型同日申请,在申请时注明同样的内容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两种专利。这样,在发明专利未授权时,可以先以实用新型专利权来保护发明创造,如果因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导致发明专利没有授权,则能保证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还可以尽量延长专利受保护时间,实用新型先获得授权,可以取得10年的保护期限,如果发明专利也授权了,则申请人可以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同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期限延长至20年,经过实质审查的发明专利较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更有效的保护发明成果。
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相比,有实质性特专利,实用新型所包的范围小于发明专利,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戒者其改迚所提出的新癿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 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以是改进发明。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的定形产品发明。所以发明专利要高于其他专利的技术和创新发明专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内容来看,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保护期限不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都是从申请日起算的。 3、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而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要低。 4、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而对发明专利除了形式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授权时间也更长。
首先应该考虑专利的保护客体,判断该产品是符合发明专利保护客户还是实用新型。其次,能申请发明专利当然建议申请,想尽快拿到证可考虑双申请,毕竟发明专利保护范围大且保护周期20年。
首先应该考虑专利的保护客体,判断该产品是符合发明专利保护客户还是实用新型。其次,能申请发明专利当然建议申请,想尽快拿到证可考虑双申请,毕竟发明专利保护范围大且保护周期20年。
首先,应当考虑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类型。如果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涉及方法、工艺步骤、配方等,那么这时应申请发明专利,因为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只能保护产品的结构或构造及其结合。其次,应当考虑发明和专利的其他差异,并结合自己的目标,选择合适的专利类型。实用新型在申请阶段无实质审查程序,具有授权快,费用低的特点。如果你的产品的技术发展更新很快,例如电子产品领域,则应优先选择实用新型。相反,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实质审查,授权周期相对较长,如果涉及一些重大的创新,该技术领域的更新迭代相对较慢,则建议选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专利权。 最后,实用新型实际上可以对创新成果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是一种性价比很高的保护方式,在有些情况下甚至比发明专利更有利。房平木律师对此有精彩论述,您可以在百度中搜索《申请人如何选择申请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或搜“7号律师”公众号,即可找到房律师写的这篇文章,让人茅塞顿开,受益匪浅。
发明专利主要针对产品的技术。它的有效期限是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针对的是产品的构造和外观,它的有效期限是10年。
发明和实用的保护客体是不同的,就是说需要根据保护的客户来判断是申请发明或者实用,不是你自己主观可以定的。列如某个结构只能申请实用,某个药方只能申请发明
发明专利主要针对产品的技术。它的有效期限是20年,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针对的是产品的构造和外观,它的有效期限是10年。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公开,但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仍然具有新颖性。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二)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解决了人们渴望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题;申请专利的发明克服了技术偏见;申请专利的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申请专利的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一项发明专利是否具有创造性,前提是该项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 (三)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如果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缺乏技术手段,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违背自然规律,或利用独一无二自然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方案,则不具有实用性。
"保护对象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其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很多,实用性较强。保护期限不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从申请日起算。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算。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发明专利除了形式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授权的时间也更长。多关注摩知轮平台,上面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实务相结合,能很快了解这些知识。"
首先应该考虑专利的保护客体,判断该产品是符合发明专利保护客户还是实用新型。其次,能申请发明专利当然建议申请,想尽快拿到证可考虑双申请,毕竟发明专利保护范围大且保护周期20年。
你好!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而发明专利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这两者概念不同,保护范围和授权程序也不同。请知悉,谢谢!
发明专利跟实用新型专利主要几个不同点保护对象不同简单来说,发明专利可以保护方法、系统、成分、工艺等没有固定形状的技术,也可以保护设备、装置、结构等有固定形状的技术。实用新型专利只能保护设备、装置、结构等有固定形状的,换言之,方法、系统(纯软件的系统)、成分、工艺等不能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审查过程不同发明专利在审查过程中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可以理解为与现有技术的技术比对),实用新型专利在审查过程中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意即,实用新型专利在审查过程中不会进行严格的技术比对审查,只要文件格式符合规定,技术内容不是明显抄袭现有技术基本上都不会有太大问题。另外,因为发明专利需要进行实质所以审查期比较长,但相对的因为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所以授权之后权利稳定性比较好;实用新型专利不需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审查期比较短,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之后的权利稳定性比发明专利差。审查标准不同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满足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只要满足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从文字上来看,两者差别在突出的及显著的,但实际上突不突出、显不显著不是自己说了算,这个就是从业人员的辛酸了。很多人都误解的发明专利跟实用新型专利,认为以前从来没出现过的才能申请发明专利,在别人基础上改良的只能申请实用新型,这个其实是个很严重的误区,虽然说两者在创造性判断上有差异,但是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跟是否曾经出现过没有太直接的关系。另外申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在满足申请对象的条件下,还得考虑技术公开的问题、产品生命周期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根据有没有人做过来考虑申请专利的类型。
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在中国完成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之一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一)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事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并详细说明其技术方案; (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后拟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在向外国申请专利或者向有关国外机构提交专利国际申请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国际申请的,视为同时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保护对象不同: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其与形状有关,保护范围窄。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专利需要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专利只需要具备“实质性特点进步”,其创造性水平要求比发明低很多,实用性较强。保护期限不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从申请日起算。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算。审批程序不同:实用新型只进行形式审查。发明专利除了形式审查之外,还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授权的时间也更长。多关注摩知轮平台,上面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实务相结合,能很快了解这些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