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项就填写几就行!
权利要求的项数,就是请求保护专利权利的项目和数量。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有多项(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获得批准后,专利局是按照每年每项权利进行收费的。按我国规定,权利要求书是申请发明专利的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它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保护的内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请专利的核心,也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就是对你的专利的维权,你的申请的实用性专利它的特点在哪里,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就是你的权利,是属于你的专利,别人不能做同样的产品了。在权利要求书里把你的产品不同之处谢出来,网上有格式,你照着写就好了。
权利要求的项数,通俗地说,就是请求保护专利权利的项目和数量。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可以有多项,(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获得批准后,专利局是按照每年每项权利进行收费的。
权利要求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用语要尽量概括。写的文字越少越好。
按我国规定,权利要求书是申请发明专利的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它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保护的内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请专利的核心,也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权利要求书》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签章不得复印。涉及权利转移的手续,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章,其他手续可以由申请人的代表人签章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签章办理。 申请文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 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纸张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 纸张应当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该表格可以在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专利局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发文处)。各页一式一份。 续页可使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纸张只限用正面。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 《权利要求书》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呈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应当在5毫米至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 5毫米至5毫米之间,不允许有空行。 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时,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前不得冠以“权利要求”或者“权项”等词。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必要时可以有表格,但不得有插图。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用语。每一项权利要求仅允许在权利要求的结尾处使用句号。权利要求书应当在每页下框线居中位置顺序编写页码。 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 申请人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 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用挂号信函。申请人无法用挂号信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 也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递交专利申请。不得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挂号信函上除写明专利局或者专利局代办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还应当标有“申请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收”的字样。一封挂号信内应当只装同一件申请的文件。邮寄后,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挂号收据存根。
1·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中不能出现的技术内容诸如方法类,流程,算法等内容;2·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产品结构上的改进等内容;3·请提供你需要询问的权利要求书示例。
1、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只保护结构、形状和构造,不保护功能和工作过程。2、只需要清楚、简要的说明技术方案所包含的必要部件、部件的形状、以及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和位置关系即可。如果非要加入功能才可以说清楚,那么只能把功能作为定语来用,比如“该装置包括A,和能够随A而运动的C。”3、一般情况下要尽量避免功能性的描述,如果讲清楚连接关系,则功能就隐含其中了。因为,同样的功能可以用不同的结构来实现,只描述功能是不能体现该项实用新型的技术贡献的。
就是对你的专利的维权,你的申请的实用性专利它的特点在哪里,与别人不同的地方就是你的权利,是属于你的专利,别人不能做同样的产品了。在权利要求书里把你的产品不同之处谢出来,网上有格式,你照着写就好了。
你对专利了解多少,权利要求书是什么,专利保护范围又有哪些呢?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权 利 要 求 书1、一种限电控制器,包括电源接入口(JP1)、连接在火线上的继电器(K1)和电源接出口(JP2),其特征在于:所述限电控制器包括过载检测电路、比较放大电路、控制电路、指示电路和延时复位电路,过载检测电路包括电流互感器(L1)和整流二极管(D4)、滤波电容(C2),比较放大电路包括双运算放大器(U2)及基准电压电路,控制电路包括串接的放大晶体管(Q2)、控制晶体管(Q1)及继电器(K1),指示电路包括正常指示发光管(D5)、告警指示发光管(D7),延时复位电路包括充电电容(C6)和复位晶体管(Q3),电流互感器(L1)装在两根电源线中的一根上,其输出经整流二极管(D4)和滤波电容(C2)连接双运算放大器(U2)中第一放大器的正输入端,第一放大器的输出端连接到第二放大器的正输入端,两个放大器的负输入端分别连接两个基准电压电路,第二放大器的输出端连接放大晶体管(Q2)的基极,放大晶体管(Q2)的集电极连接控制晶体管(Q1)的基极,控制晶体管(Q1)的集电极连接继电器(K1)的线包,正常指示发光管(D5)和告警指示发光管(D7)串接,串接点连接控制晶体管(Q1)的集电极,复位晶体管(Q3)的基极并接充电电容(C6),再经过电阻R17连接第二放大器的输出端。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限电控制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限电控制器还包括阻容降压电路、整流电路和精确稳压电路,阻容降压电路包括降压电阻(R1)、降压电容(C1)和放电电阻(R2),整流电路包括桥堆(D1)、稳压二极管(D3) 和电源滤波电容(C4),精确稳压电路包括稳压器(U1)。 权 利 要 求 书1、一种伸缩定位棘轮万用工具,包括由外壳(1)、齿轮(2)、叶门(3)、换向杆(5)、盖板(10)和手柄组成的棘轮扳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1)两侧分别设有铁榔头(7)和尼龙榔头(9),所述手柄包括内杆(11)和外管(14),内杆(11)端头设有连接孔(12),外管(14)套在内杆(11)上,其上端设有定位套(15),内杆(11)上有一串定位孔(18),定位套(15)内有相应的碰珠(17)。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伸缩定位棘轮万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齿轮(2)连接连接头(16),齿轮(2)内设有从连接头(16)内伸出的顶杆(6),顶杆(6)端头和齿轮(2)之间由弹簧(8)。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伸缩定位棘轮万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管(14)上设有可拆卸的附件卡(19),其上可安装附件(20)。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伸缩定位棘轮万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管(14)下部设有手柄皮套(13)。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伸缩定位棘轮万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叶门(3)和外壳(1)内壁之间有叶门弹簧(4)。 写权利要求书都是要根据你自己的产品来写的上述仅供参考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审查指南又对此作了更具体的规定,现分为实质性要求和形式要求两部分来加以说明。1、实质性要求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明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2、形式要求权利要求书除了需要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之外,尚需满足下述形式要求:(1)权利要求中包括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2)若有几项独立权利要求,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尽量紧靠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3)每一项权利要求只允许在其结尾使用句号,以强调其含义是不可分割的整体;(4)权利要求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5)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化学反应式或者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6)除非绝对必要时,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类似用语;(7)权利要求中通常不允许使用表格,除非使用表格能够更清楚地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客体;(8)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附图标记,但必须加括号,且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9)除附图标记或者其它必要情形必须使用括号外,权利要求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括号;(10)权利要求中采用并列选择时,其含义应当是清楚的;(11)一般情形下,权利要求不得引用人名、地名、商品名或者商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