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条件有哪些:当公司或者是个人创造出来了一个没有出现过的东西,那他们可能就想要得到这个东西的专利权,也就是把这个东西完全归属于他所有。那如果我们想要让一个东西拥有专利权,我们在想得到这个权利之前首先要清楚的知道我们所做的这个东西到底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独特的存在,也就是他和法律上对于专利的要求是否一致。如果不一样还要去申请,那必然会得到失败的结果,也必然会对自己的金钱和时间造成一定的浪费。下面就来介绍有关于专利的一些条件。一、各个地方对于这个专利的一些条件是不一样的,如果一个人创造了一个东西想要去得到自己的专利权,那么在大多数国家包括中国这个东西至少要符合下面的三个要求:1、他所创造出来的必须要是新的东西:这个东西的产生所应用的最主要的那些技术是现在在所有的国家都没有出现过的,没有任何人在公共场合用过这个东西并且连提都没有提到过。2、这个东西的产生必然依赖于比现在所有的更好的技术:所用的技术必须比现在世界上所存在的都要好,并且是。在这个东西所属于的领域内别人都不知道的也是非常不容易被别人所利用的。3、这个东西必须得有用:他要在生活中或者是在一些生产之中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的。二、有很多东西符合上面的要求,但是并不能去做专利的申请。1、在科学知识上面的一些新东西。2、通过是思维所作出的运动的一些途径。3、在医学上关于一些病症的如何发现和医治。4、一种新的动物和或者一类新的植物。5、根据原子所得到的一些东西。6、还有那些在平面儿上的一些画或者是颜色以及他们两个综合起来的用来设计出的新的标志。
一是熟悉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详细了解什么是专利,谁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权,怎样申请专利并能尽快获得专利权。同时,还应该了解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取得专利后如何维持和实施专利等内容。 二是对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进行专利性调查。在作出是否提出专利申请以前,申请人至少检索一下专利文献。充分了解现有技术的情况,对明显没有新颖性或创造性的,就没有必要提出申请,以免造成时间、精力和财力的浪费。 三是对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和经济收益的分析和调查。 四是了解专利文件的书写格式和撰写要求,专利申请的提交方式、费用情况和简要的审批过程。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文件一旦提交以后,其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申请专利需要的条件: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1)专利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者电子申请的形式办理。不能用口头说明或者提供样品或模型的方法来代替或省略书面申请文件。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只有书面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2)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1、不属于现有设计;2、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4、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