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es new roman
12 font,也就是小四,可以去论文部落看看
MV Boli 有点类似钢笔书写的英文,看起来也很舒服
英文一般是Times New Roman或者是arial unicode中文一般是宋体,标题是黑体
红头文件一般用楷体或是华文楷体普通中文用华文中宋,方正大标宋,方正小标宋,方正黑体简体,方正大黑简体等英文的话一般用:黑体、Arial(英文黑体),华文中宋,宋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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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括号中是这些字体的设计者以及设计的年份。样式见图片。 Helvetica [1957 - Max Miedinger] Garamond [1530 - Claude Garamond] Frutiger [1977 - Adrian Frutiger] Bodoni [1790 - Giambattista Bodoni] Futura [1927 - Paul Renner] Times [1931 - Stanley Morison] Akzidenz Grotesk [1966 - G nter Gerhard Lange] Officina [1990 - Erik Spiekermann] Gill Sans [1930 - Eric Gill] Univers [1954 - Adrian Fruti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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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体五号比较多,另外,引用别处的文字有时要变体,使用楷体的时候居多。赫赫,偶是出版社的编辑。
除了一些政府\机关文件之类有规定外,一般的文件没什么规定,只要看起来简洁大方就行了,一般左边装订的话留装订线位置,就是左边距比右边距宽一些(一般5cm) 一般文件标题用黑体或标宋,可加粗,二号字,居中; 标题下署名用楷体或宋体,有时候视字数多少确定字号,大多四号字即可; 正文用楷体\仿宋或宋体\三号,小标题加粗或用黑体 有时候视内容可适当调整字号、段落等。 除了有规定的外,一般的文件排版要灵活。 比如一份文件排一页多,排两页少,这时可适当缩小一下字号或行距、页边距使其排在一页或扩大使其排成两页。
办公文件文字通常用宋体、楷体、黑体、等线体;标题字24~12号,正文字12~8号;文字采用两端对齐;段落首行右缩进2个字符;字符间距一般为标准或0;段间距可以自定,一般在5行(设计当中的排版一般为120~150,单位不一样哈)左右。
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公文写作有专门的国标文件(GB9704-2012),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必须遵循该标准。
办公文件文字通常用宋体、楷体、黑体、等线体;标题字24~12号,正文字12~8号;文字采用两端对齐;段落首行右缩进2个字符;字符间距一般为标准或0;段间距可以自定,一般在5行(设计当中的排版一般为120~150,单位不一样哈)左右。
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小四宋体
各公司不同关于行文规定,国家也没有统一下来,目前公文大都是采用:标题:2号至3号,黑体;小标题:大三号,粗体;正文:四号或者小四号,仿宋体摘要:小四号,楷体。
一般的排版用的是三号字,仿宋体,题目二号黑体,称呼离题目空一行,有称呼的称呼要居首端,落款偏右等等…………
办公文件文字通常用宋体、楷体、黑体、等线体;标题字24~12号,正文字12~8号;文字采用两端对齐;段落首行右缩进2个字符;字符间距一般为标准或0;段间距可以自定,一般在5行(设计当中的排版一般为120~150,单位不一样哈)左右。
按照一般公文要求,合同排版打印的字体字号标准为:标题:宋体二号,可加粗。正文:仿宋三号,也有使用四号的。正文前甲乙双方单位,可以使用宋体三号。
合同的字体字号没有法律法规进行明确要求,一般参照公文写作格式进行,标题为方正小标宋字体,字号为2号,正文为仿宋GB-2312号字体,字号为3号字。一级小标题为黑体3号,二级小标题为楷体3号,三级小标题为仿宋加粗。公文写作对对行间距、页边距等也有明确的规定。如,行间距一般为27,页边距为上上7,下5。合同的分类:1、计划合同与普通合同。凡直接根据国家经济计划而签订的合同,称为计划合同。公民间的合同是典型的非计划合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计划合同日趋减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计划合同已被控制在很小范围之内。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即缔约双方相互负担义务,双方的义务与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单务合同指仅由当事人一方负担义务,而他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无息借贷、无偿保管等合同为典型的单务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为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取得权利需向对方偿付一定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即当事人一方只取得权利而不偿付代价的合同,故又称恩惠合同。前者如买卖、互易合同等,后者如赠与、使用合同等。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以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为诺成合同。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实物给付,合同始能成立,为实践合同,亦称要物合同。5、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凡合同成立须依特定形式始为有效的,为要式合同;反之,为非要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法人之间的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公民间房屋买卖合同除用书面形式订立外,尚须在国家主管机关登记过户。6、主合同与从合同。凡不依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能独立成立的合同,称为主合同。凡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始能成立的合同,称为从合同。7、本约与预约。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协议为预约。嗣后履行预约而订立的合同为本约,即本合同。凡订有预约的,即负有订立本合同的义务,违背预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时亦应负民事责任。8、其他合同。通常合同当事人均为自己或自己的被代理人取得一定权利而缔结合同。但在某些情况下,缔结合同的一方是为第三人取得权利或利益的,从而赋予第三人对债务人的独立请求权,故称为第三人利益缔结的合同。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