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内容;就是整天在隔间里看文献、打字,工作内容单纯、单调,没有复杂的人际关系;2、待遇 :一般待遇硕士毕业中中等偏上,到手8000左右,住房公积金还可以;3;要求;一般是985的工科硕士;4;前景;升职空间不大,一般四五年后还是审查员,多数都是四五年后跳槽去企业或者专利代理机构。
初步审查,主要审查格式问题和新颖性,如果符合要求则公布,申请人则要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可在申请时直接提出),缴费后进入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创造性和实用性,创造性即和对比文件的现有技术对比看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没有创新的抄袭是不能申请成功的,实用性看能否实施并产生积极的意义,永动机就没有实用性。如果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发明权,没有发审查意见,最终驳回。
一、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二、发明专利申请人需要什么材料 发明专利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2、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或者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及其中文译文。
审查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决定是否授权;待遇的话,据我了解是底薪加提成的,每个月有工作量要求,多的案件有提成。刚开始可能少点,干熟了,应该不止6、7k。至于上升空间就不好说了,因人而异,不过所有国知局的领导,包括局长,都是做过审查员的。至于编制问题,现在如果有编制,个人感觉北京的审查员,也不太可能转企业。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如下:1、准备文件;2、出具检索报告;3、优先审查请求书盖章;4、递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2、涉及各省级和市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国内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国首次申请;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一、将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1节修改为: 11.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审查 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进行审查。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有关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信息,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 实用新型可能涉及非正常申请的,例如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重复提交内容明显实质相同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根据检索获得的对比文件或者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 有关新颖性的审查参照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的规定。二、将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3节修改为: 13.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审查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专利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或专利,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参照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6节的规定。三、将第一部分第三章第8节修改为: 8.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审查 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有关现有设计或抵触申请的信息,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外观设计可能涉及非正常申请的,例如明显抄袭现有设计或者重复提交内容明显实质相同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根据检索获得的对比文件或者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审查参照本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的相关规定。四、将第一部分第三章第11节修改为: 11.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审查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专利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同样的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或专利,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 本决定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
全国所有的专利申请都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审查、授权。
在满足了技术领域,符合了专利申请自身的条件后,我们就可以启动优先审查程序了,这时我们需要准备优先审查请求书、相关证明文件说明、现有技术。首先我们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代办处进行优先审查的推送意见,在地方代办处同意推送后,将带有推送意见的优先审查请求书、相关证明文件及现有技术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先审查窗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批是否可以加速。
在满足了技术领域,符合了专利申请自身的条件后,我们就可以启动优先审查程序了,这时我们需要准备优先审查请求书、相关证明文件说明、现有技术。首先我们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代办处进行优先审查的推送意见,在地方代办处同意推送后,将带有推送意见的优先审查请求书、相关证明文件及现有技术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优先审查窗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批是否可以加速。
一、将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1节修改为: 11.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审查 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进行审查。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有关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信息,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 实用新型可能涉及非正常申请的,例如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重复提交内容明显实质相同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根据检索获得的对比文件或者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 有关新颖性的审查参照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的规定。二、将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3节修改为: 13.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审查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专利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同样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或专利,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处理,参照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6节的规定。三、将第一部分第三章第8节修改为: 8.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审查 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有关现有设计或抵触申请的信息,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外观设计可能涉及非正常申请的,例如明显抄袭现有设计或者重复提交内容明显实质相同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根据检索获得的对比文件或者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审查参照本指南第四部分第五章的相关规定。四、将第一部分第三章第11节修改为: 11.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审查 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专利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同样的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或专利,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 本决定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专利优先审查流程如下:1、准备文件;2、出具检索报告;3、优先审查请求书盖章;4、递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2、涉及各省级和市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国内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国首次申请;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一、哪些发明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2、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3、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4、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二、发明专利申请人需要什么材料 发明专利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2、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或者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及其中文译文。
公务员的转正前后的工资相差不会太大,转正前没有定级,总体会划个基础工资,大概有转正后的80%,定级后就按照级别、职务、岗位等几项确定,这几项总共加起来不多,就几百块钱的样子,公务员的工资重点在补助之类。。转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审协)待遇我们单位跟审协是兄弟单位,我从8月开始,也是跟审协一起培训的,审协的培训是4个月,而我们可能就是3个月。培训的时候,很羡慕审协的同学,觉得他们的工作挺有意思,审专利申请,审完了还能在案子上盖个人名章,小有权利呀。原来审协也有做专利分类的部门,从今年起划归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了,所以今年招聘的肯定都是做实审的。先说培训的4个月,没有绩效,只有基本工资,看过一位硕士的工资条,2,5k左右,博士的3k左右。从8月入职开始一个月内,他们发了种类非常齐全的文具,包括u盘,一条很好的毛毯,2百左右吧,900块钱降温补贴,这个不知道是2个月还是3个月的。每天吃饭基本不用花钱,因为中午10块花不了,早餐也可以用的。晚上只要6:30以后打卡,就有工作餐,很多人都是6点吃饭,吃过以后再打卡,然后走人。培训结束,在导师带领下开始做案子,据说普通的审查员一个月必须做8件以上的案子,每件500绩效,上限不知道,好像12以上?以前是不设上限的。也就是说,绩效保证每月4k以上,给我们讲课的那位年轻老师一个月大致做11件(他还要做导师带新同事,这个另有补贴,多少不知)。加上培训后评级了,初级审查员也有津贴,基本工资也会涨06年到审协的,我们那个培训班上70多人,多来自清华,中科院,北大等,记得还有两个哈工大的。北理北邮的可能因为毕业早,是前面培训过的,前面还有两期,博士也不少。工作会比较累,这个工作,我不觉得它很枯燥,我是做数据深加工的,这个才叫枯燥呢。待遇暂时不是特别好吧,平时发的东西还是蛮多的。人才有一定流动性,听说去年有一期30多个人已经走了7,8个,接受了知识产权局的培训,考专利代理人资格非常容易了,有些人跳去了大的专利事务所。有的要生baby的姐妹为了轻松点就去做了分类,地位当然不如实审了,待遇倒是差不多的。估计专利开发公司过不了多久也要招聘吧,招聘做分类的?但是招聘人数可能就不如审协多了。工作地点大致学院国际或者学知轩,咱们科学院06年有好几个去了审协的,至少我就认识4个了,觉着挺羡慕的,后悔去年审协招聘为什么不放在心上,培训以后,我对这部分工作认识多了起来,以前不感兴趣,现在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总的来说,这是一个朝阳行业,小有压力,薪水一般,可能会有十分成就感,看个人兴趣,需要不断学习,比如学法律,还有日语或者德语,谁让日德每年的专利申请量仅次于美国呢。但是放心,外国到中国来的专利申请,按专利法规定,应该由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已经翻译成中文了,所以,不会像知识产权局的公务员一样,去过翻译(不过人家公务员做翻译是赚外快,审协的就不允许了)。
审查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决定是否授权;待遇的话,据我了解是底薪加提成的,每个月有工作量要求,多的案件有提成。刚开始可能少点,干熟了,应该不止6、7k。至于上升空间就不好说了,因人而异,不过所有国知局的领导,包括局长,都是做过审查员的。至于编制问题,现在如果有编制,个人感觉北京的审查员,也不太可能转企业。
专利审查中心是年事业单位。但是每年招的审查员都是合同工,没有编制。待遇只能说一般般,在郑州、武汉和成都还可以。北京、广州、苏州、天津性价比太低,处于中等水平吧。而且要的都是985和211硕士,说实话这个学历出来待遇都和这个差不多,但不会像专利审查这样加班多,形式主义多,官僚主义多。建议看看知乎上的一个话题。湖北专利审查协作中心机械领域加班情况和工作压力如何啊
有个03年硕士毕业进去的朋友,他的待遇是:第一年2k多点,转正后3k多点,现在已经三年多了,4k多一点,以上是工资加津贴补助之类的,如果有翻译做,会多点零花钱。好处在于,单位团购经济适用房,能省不少钱,有机会学习,充实自己。一般情况:公务员的转正前后的工资相差不会太大,转正前没有定级,总体会划个基础工资,大概有转正后的80% ,定级后就按照级别、职务、岗位等几项确定,这几项总共加起来不多,就几百块钱的样子,公务员的工资重点在补助之类。。转载: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审协)待遇我们单位跟审协是兄弟单位,我从8月开始,也是跟审协一起培训的,审协的培训是4个月,而我们可能就是3个月。 培训的时候,很羡慕审协的同学,觉得他们的工作挺有意思,审专利申请,审完了还能在案子上盖个人名章,小有权利呀。原来审协也有做专利分类的部门,从今年起划归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了,所以今年招聘的肯定都是做实审的。 先说培训的4个月,没有绩效,只有基本工资,看过一位硕士的工资条,2,5k左右,博士的3k左右。从8月入职开始一个月内,他们发了种类非常齐全的文具,包括u盘,一条很好的毛毯,2百左右吧,900块钱降温补贴,这个不知道是2个月还是3个月的。每天吃饭基本不用花钱,因为中午10块花不了,早餐也可以用的。晚上只要6:30以后打卡,就有工作餐,很多人都是6点吃饭,吃过以后再打卡,然后走人。 培训结束,在导师带领下开始做案子,据说普通的审查员一个月必须做8件以上的案子,每件500绩效,上限不知道,好像12以上?以前是不设上限的。也就是说,绩效保证每月4k以上,给我们讲课的那位年轻老师一个月大致做11件(他还要做导师带新同事,这个另有补贴,多少不知)。加上培训后评级了,初级审查员也有津贴,基本工资也会涨 06年到审协的,我们那个培训班上70多人,多来自清华,中科院,北大等,记得还有两个哈工大的。北理北邮的可能因为毕业早,是前面培训过的,前面还有两期,博士也不少。 工作会比较累,这个工作,我不觉得它很枯燥,我是做数据深加工的,这个才叫枯燥呢。待遇暂时不是特别好吧,平时发的东西还是蛮多的。人才有一定流动性,听说去年有一期30多个人已经走了7,8个,接受了知识产权局的培训,考专利代理人资格非常容易了,有些人跳去了大的专利事务所。有的要生baby的姐妹为了轻松点就去做了分类,地位当然不如实审了,待遇倒是差不多的。估计专利开发公司过不了多久也要招聘吧,招聘做分类的?但是招聘人数可能就不如审协多了。 工作地点大致学院国际或者学知轩,咱们科学院06年有好几个去了审协的,至少我就认识4个了,觉着挺羡慕的,后悔去年审协招聘为什么不放在心上,培训以后,我对这部分工作认识多了起来,以前不感兴趣,现在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朝阳行业,小有压力,薪水一般,可能会有十分成就感,看个人兴趣,需要不断学习,比如学法律,还有日语或者德语,谁让日德每年的专利申请量仅次于美国呢。但是放心,外国到中国来的专利申请,按专利法规定,应该由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已经翻译成中文了,所以,不会像知识产权局的公务员一样,去过翻译(不过人家公务员做翻译是赚外快,审协的就不允许了)。
行政机关。大多数人不是公务员,但是享受公务员待遇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为公务员编制。拓展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主要职责国家知识产权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为:1、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拟订专利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和实施专利管理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拟订规范专利技术交易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3、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研究国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开展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4、拟订全国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制订专利工作计划,审批专项工作规划,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承担专利统计工作。5、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确权判断标准,指定管理确权的机构。制订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侵权判断标准。制定专利代理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6、组织开展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7、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申请文件可直接向专利局递交,也可通过邮局以挂号方式邮寄,申请文件一般不许折叠,应使用能装下A4纸的信封以挂号方式邮寄。但最好的方式是通过邮局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 中国知识产权局国家专利局地址: (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专利申请文件递交或通过邮局挂号邮寄到:中国专利局专利受理处 专利费用直接递交或通过邮局邮寄到:中国专利局费用管理处 国家知识产权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北三环蓟门桥东北角)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62093114
国家专利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国家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成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定位的要求建设设置了政务、服务、互动、政务公示、信息公开、专利申请指南、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成为发布保护知识产权信息、提供保护知识产权服务、进行保护知识产权交流的主要平台和阵地。其主要职责有:1、受国务院委托,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方案,并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2、依法受理、审查专利申请,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复审、撤消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3、制订全国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定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指导、协调地方、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5、制订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指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指导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6、规划、推动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确认工作,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7、管理国家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专利信息向社会各个领域的传播,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8、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9、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行政机关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