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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老师申请的专利归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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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老师申请的专利归属权

首先得看是否是专利持有人,至于转让给谁,都可以

通过学校申请专利 ,如果申请人写的是学校,专利证书应归学校,但是发明人写的是自己,申请专利可以找代理机构申请。  更多有关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或者更多服务,请登录或者致电010-82685045

属于谁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看是不是职务工作具体区分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利用职务便利,利用学校的设施等等有合同约定成果的归属相关法律:著作权法11条~21条,关于著作权归属的确定

当然是你自己的专利,学校只是一个集体单位,专利权还是个人。

专利权申请权的归属

学校已经申请了专利?那肯定归学校了如果是学生自己的发明,那学生自己可以去申请专利保护,没有必要让学校去申请 啊。你说咋做?只有下次有新的想法或者发明自己去申请了,并且专利政府还有资助

这个不属于职务发明,这个专利权还是归学生,申请人和发明人都应是学生,学校这样做是为了剥夺学生的合法权益

专利申请权的归属

在中国,专利有三种类型,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在香港叫做新样式,但在部分发达国家不存在实用新专利一说)和发明专利。根据自己对产品的保护要点进行选择保护方式。如果需要保护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以及三者的结合,就要申请外观专利。申请外观的产品必须是立体产品。如果需要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一般多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如果产品的创造性和新型性是前所未有的,那么即申请发明专利。同时生产加工制造某种产品的方法或者配方只能申请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权归属

专利类型有三种:1、发明专利;2、实用新型专利;3、外观专利;发明专利包括:技术发明、方式方法、配方等等;实用新型包括:有机构的东西、实物;原有技术的改进等等;外观专利包括:一句话就是外型。外观专利只保护外型。盈创中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属

法律分析: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指的是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如果员工已经退休或者工作调动了,在其工作变动后1年内作出的,只要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还归原单位。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发明创造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但是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其约定来决定。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法》明确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3、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商标法》第七条,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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