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现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我觉得是从自己下完的那天开始算起的,因为事业单位入职,主要是以文件为主,所以,规定的日期,就是你开始计算工资的日期
各个地方可能具体规定不太一样,一般从入职当月开始领工资,有的地方规15号前入职领全月工资,15号后发半个月工资。
新人入职一般是办完入职手续后当天计算工资。新入职员工工资计算方法 1、 新入职员工满勤天数均为该月的自然天数。 2、 新入职员工当月出勤天数,从入职当日算起;入职之前的所有天数(包括周六周日、国 家法定假日在内)均不算出勤。 3、 如该员工入职当天为周一,则该周的周六、周日为带薪日,即算入出勤天数;反之,则 不算入出勤天数。(新入职员工只有入职当周满周工作,才能享受周末休息) 入职第二周起,至该月月末的周末休息天数算入考勤天数内。 4、 如该员工入职当天为该月1日,则该月的国家法定假日为带薪日,即算入考勤天数;反之,则不算入考勤天数内。
新入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资是从入职事业单位办理就职之日计起,当月不足一个月按日算,次月就正常月计工资。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事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事业单位试用期一般为一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十二个月。故试用期一般为一年,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法律分析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没到期有人提出不干就是解除。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试用期不一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不超过三个月。但事业单位往往比较特殊,我们这里试用期都是一年社保在试用期就应当办理,即你入职的第一个月开始。有可能会因为工资档次尚未确定而延期办理,但是即便延期,也应当从入职的第一个月开始补
到单位正式报到的时候。
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从报到起薪日起计算”,即哪天报到了,单位就从哪天起计算工资。安排报到根据各要人单位的情况而定,未被安排上班肯定没有工资的,也不会计算工龄,上班后还有一年的试用期。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提问。
一般是从报道通知上的日期开始计算工资。
公务员一般发当月工资,你第一个月工资会连同你第二个月工资一起发给你,15日以前上班发全月工资,15日以后半月工资。而且一般不会拖欠工资的呦,毕竟是国家单位国家公务员发放工资的时间是每月月初发放,也就是先发工资后工作。这种发放制度也是根据历史情况确定的。企业的工资发放是企业根据经济的发展制定实行先干活、后发工资的制度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回答 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是从办理了入职手续的第二天,就开始算工资了。不过,拿的是实习工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及以下设置。
比如我们就有过报到通知是7月底发的,如果在月底报到,可以领7月的半个月工资,如果在8月初报到,就没有7月工资。但是因为那年我是提前一个月就到单位干活了,所以虽然我8月才报道,最后也拿了7月工资。建议你顺其自然,毕竟现在大家告诉你的再多,最后也得等你所在的单位人事财务说的算。
入职公务员之后应该是一个月以后就可以发工资的当月当月的工资,所以公务员的工资标准和发放的时间还是特别好的。
事业单位体检和政审通过之后没有问题的话就会被录取,后续还会有一个大概7天或者4天左右的公示期,通过公示期的考生就会被招考单位录用。事业单位录用程序如下:(1)用人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2)拟录用人员在原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公示不少于7天;(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4)用人单位将审核后的《录用备案表》报送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5)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相关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公示期一般是7天,公示期满后,就可以录用了,具体要多久上班,建议咨询报考单位,一般是公示期满后1个星期。听单位的通知就可以了,你可以主动给用人单位打电话咨询一下也是可以的。不用担心,祝你好运。
1、事业单位体检和政审通过之后没有问题的话就会被录取,后续还会有一个大概7天或者4天左右的公示期,通过公示期的考生就会被招考单位录用。2、事业单位录用程序如下:(1)用人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2)拟录用人员在原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公示不少于7天;(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4)用人单位将审核后的《录用备案表》报送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5)用人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相关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如果你是事业编制身份,可以报考,没有限制。如果你已经是公务员身份,那么在不超过年龄限制的情况下2年后才可以报考。 除了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目前的在职公务员再次报考公务员,根据工作年限,大致可分下列三种情况: 1、未满一年试用期者,不允许再次报考;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文件,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指试用期一年内的公务员)不得报考其他机关的公务员和到企事业单位应聘。 2、五年服务期满者,则报考无限制;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中的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那我们可以理解为只要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那选择辞职或者另谋出路则没有限制,当然也不限制去再次报考公务员了。 3、已满一年试用期,未满五年服务期者能否再次报考公务员,各地在实际招考中,对政策的理解存在分歧。 这是在职公务员 如果不是参公管理人员,地方不限制(少数州市限制事业单位单位人员不可以报考公务员)的都可以报考,资格复审的时候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即可。如果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