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新准则中的无形资产只包括了旧准则定义中无形资产的可辨认部分,而对于不可辨认的商誉,则不再确认其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无形资产
专利一般情况下记入无形资产。如果专利价值比较偏小,那么,可以记入管理费用。
资产类的无形资产科目
专利权不该是无形资产吗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特征:(1)不具有实物形态;(2)具有可辨认性;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摊销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资产类的无形资产科目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新准则中的无形资产只包括了旧准则定义中无形资产的可辨认部分,而对于不可辨认的商誉,则不再确认其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 (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 (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 (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 (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专利权不该是无形资产吗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专利权不该是无形资产吗
专利一般情况下记入无形资产。如果专利价值比较偏小,那么,可以记入管理费用。
一般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专利费或办公费或其它费。对企业发生的专利费如果数据很大的情况下,一般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如果金额很较小,一般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专利费核算的。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扩展资料:根据《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第六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第七条 个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单位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个人与单位共同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个人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还是机关团体,并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利年费
专利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如:购入专利的分录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
专利权属于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特征:(1)不具有实物形态;(2)具有可辨认性;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进行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摊销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等。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无法可靠确定其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资产类的无形资产科目
通常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