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工作中所涉及的业务有 (1) 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 (2) 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 (3) 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 (4) 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 (5) 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注意事项 专利代理人跟律师是两个不同的资质,虽然都是代为处理法律事务。不能误认为专利也是法律事件,律师都能包办,尤其是在企业有法律顾问的情况下,尤其应该搞清楚自己的法律顾问是否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之后再决定是否委托他办理专利事务。 一般情况来说,专利代理人只能处理专利事务,而不能处理其他法律事务。而律师只能处理“除专利之外”的法律事务,而处理不了专利事务,因为大部分的律师都不具备理工科技术背景,看不懂专利的技术信息,并且也没有经过处理专利事务的特殊培训。
去年的考试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5月9日发的,今年的政策还没出,估计变化不大。报名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根据《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现就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和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为贯彻中央“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发挥专利代理行业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促进作用,吸引更多人才进入专利代理行业,完善代理市场的竞争机制,促进代理行业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经研究,确定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45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85分。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及证书颁发 自2021年1月27日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应试人员考试报名时提交的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预申请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发放,具体发放事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1月29日
2020年专利代理师成绩合格标准已公布,优路教育根据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微信公众号整理相关信息,供参考: 2020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45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85分。 为缓解专利代理服务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促进地方知识产权事业均衡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2月24日出台《关于调整在部分地区实施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并办理2020 年资格证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6号),在山西、内蒙古、江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实施专利代理师资格优惠政策,允许在这些省(区)专利代理机构或企业从业的考生,享受考试优惠政策的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40 分,且专利代理实务部分(专利代理实务单科)≥80 分。
专利代理人考试要求的是;理工科背景,若你的学位证写的是农科,是不能报考的
2019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2020年的分数还没有确定下来,可以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官网。
2017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至5 日举行。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 月 4 日 9∶00—11∶30,题型为选择题,满分为 150 分; 相关法律知识:11 月 4 日 14∶00—16∶00,题型为选择题,满分为 100 分; 专利代理实务:11 月 5 日 9∶00—13∶00,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满分为 150 分。
一般都是每年的十一月初,具体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上查看。
随着国际对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不断加大,专业代理人的需求也不断增加,那么专利代理人考试资格是怎样的?这一个行业的门槛高吗?想要了解怎样进行专利代理人报考的朋友可以仔细阅读这篇文章。专利代理人考试资格专利代理人考试资格: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专利代理人考试就业前景如何?专利代理资格就是你从事收费的专利代理业务的资格。现在因为知识产权快速发展,国内在该行业的人才紧缺,供不应求所以热门,物以稀为贵么。这个资格就是一个从业资格,跟会计上岗证、律师从业资格证是一个意思。因为现在市场对专利代理人才人处于供不应求的状况,所以算是个就业前景很看好的职业。当然考专利代理是有资格要求的,需要理工科高等教育学历,及两年从事法律或技术工作。就薪金方面而言,个人给你些参考。国内专利代理年薪应该在10万以上,涉外专利代理的年薪应该在百万以上。听说有些牛人的年薪上千万~~关于专利代理人考试资格的内容我就就介绍到这里,想要了解更多专利代理人消息,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如果您想要注册商标,或是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遇到了什么难题,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经验,一流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理念,一定能帮助您早日获得商标。
只要你符合报考条件,这个是不影响的,现在有许多是双证人员,律师证+专利代理人证。
专利律师在中国的相关称谓为“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是指获得了专利代理人资格,持有专利代理人工作证并在专利代理机构专职或兼职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专利代理人受专利代理机构指派从事以下业务:(1) 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2) 代理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的各种手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3) 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4) 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5) 其他有关专利事务。专利代理人可以独自代理专利诉讼案件,但其调查取证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在我国,尚没有对“专利律师”的特殊职业认证,也即每个律师皆可当然地代理专利诉讼,但不具备专利代理人资格则不能代理专利申请、专利复审和宣告专利无效事务。但按行业惯例来说,“专利律师”通常特指既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又具有律师资格的律师。在国内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利律师”既可以专利代理人的身份从事上述的专利申请等事务,还可以律师身份不受限制地参与专利诉讼的全过程。根据中国相关法的规定,要成为一名专利律师,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理工科专业背景;3、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4、通过全国司法考试;5、在律师事务所中以律师身份执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必须具备的条件中的第2条,即必须具备理工科专业背景。我国当前的律师中,大多数都是纯粹的法律背景,也就是说,在开始读大学到毕业参加工作,一直都是读法律专业的,而没有读过理科或工科专业的。也就是说,律师跟专利代理人不是一码事,由于专利事务的处理需要对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理解能力,所以,大部分纯粹法律背景的律师都不具备处理专利事务的能力的,在委托代理专利事务的时候要注意区分两者的差别。基本原则就是,不管他是不是律师,只要他不是专利代理人,最好不要委托他代理你的专利事务。当然,反过来也同样成立,那就是,如果你不是委托专利事务,而是委托其他法律事件,不管他是不是专利代理人,只要他不是律师,最好也不要委托他代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的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资格考试。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考试组织工作,制定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考务工作,负责考试命题、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颁发、组织巡考、考试安全保密、全国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成立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审定考试大纲和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其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利代理行业组织的有关人员和专利代理师代表组成,主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担任。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考试各项具体工作。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考务工作,执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考试政策和考务管理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考务组织、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上报、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工作。第五条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包括以下科目: (一)专利法律知识;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三)专利代理实务。第六条 考试为闭卷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第七条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阅卷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三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经审核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原则。第十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预防和有效应对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有效控制、依法处理的原则,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据本办法对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时,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第十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需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考试优惠政策。符合考试优惠政策的考生,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允许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执业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二章 考试组织第十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在举行考试四个月前向社会发布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公布考点城市、报名程序、考试时间和资格授予等相关安排。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置考点。第十五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委托计算机化考试服务方(以下简称考试服务方)执行部分考务工作。 考试服务方应当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在本行政区域内设有考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考点局)的监督和指导。第十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考点局指派巡考人员。巡考人员监督、协调考点局和考试服务方的考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报。 全部科目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应当将考点局回收的考场情况记录表复印件、违规情况报告单和相关资料带回,交至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第十七条 考点局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落实本地区考站和考场,组织对本地区考站和考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承办考务工作,并应当在考试前召开监考职责说明会。 考点局应当指派考站负责人。第十八条 考点局应当监督和指导考试服务方按照集中、便利的原则选择考场。考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设施齐全、疏散通道畅通、安静、通风良好、光线充足; (二)硬件、软件和网络配置符合规定; (三)具备暂时存放考生随身携带物品的区域或者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