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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企业购买专利权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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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企业购买专利权扣缴税款

代收所得税,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税函发[1998]757号及国税函[1999]788号文件规定,国内支付单位与外国企业签订借贷、技术转让、财产租赁等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凡已计入本期国内支付单位的成本、费用的,无论是否实际支付上述款项,均认同为已支付,并应按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其中,对按合同规定未到期或延期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列入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的,凡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作为本期成本、费用的,应在财务上提取该费用时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

向境外购买专利所有权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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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增值税税额:对方不含税销售额=106÷(1+6%)=100(万元)对方销项税额=100×6%=6(万元)购进专利时会计分录:借:无形资产 106贷: 银行存款 100贷:其他应付款一代扣增值税 6交纳代扣的税款时分录:借:其他应付款一代扣增值税 6贷:银行存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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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境外购买专利所得税

代收所得税,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税函发[1998]757号及国税函[1999]788号文件规定,国内支付单位与外国企业签订借贷、技术转让、财产租赁等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凡已计入本期国内支付单位的成本、费用的,无论是否实际支付上述款项,均认同为已支付,并应按照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其中,对按合同规定未到期或延期支付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款项,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列入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的,凡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作为本期成本、费用的,应在财务上提取该费用时代扣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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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境外企业购买专利权扣缴税款
  • 向境外购买专利所有权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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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境外专利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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