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非专利技术所有权,也就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缴纳的税费仍然通过“应缴税金-应缴营业税”科目核算,只不过转让收入或者损失按照新的会计准则是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核算,而不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支出。
转让专利权的使用权的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营业外支出(借方差)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业外收入(贷方差)拓展资料: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分析经济业务涉及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还是收入、费用(成本)、利润;确认会计科目,记账方向(借或贷);确定记入哪个(或哪些)账户的借方、哪个(或哪些)账户的贷方;确定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而如果某公司转让一项技术专利的使用权,由于一般技术专利的使用权是进入到无形资产中去的,所以应该做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1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10万。另外再根据照片上这个专利权使用权的价值,转到其他业务成本中就可以了。
转让专利的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的出租问题,具体的会计分录分为以下几步: 1、取得出租收入: 借:银行存款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2、结转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金额 (应交营业税金额=租金×营业税税率) 3、摊销专利权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金额 制造费用金额 贷:累计摊销金额 (如果是生产产品的专利权,需要先计算出单位产量摊销额,然后将摊销额分为出租应承担的和自用应承担的。 单位产量摊销额=该专利权的初始成本÷预计生产产品产量 出租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出租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自用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本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注意: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后,无形资产的摊销根据重要性原则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全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 2、一部分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另一部分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3、全部计入管理成本或制造费用。
转让非专利技术所有权,也就是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应缴纳的税费仍然通过“应缴税金-应缴营业税”科目核算,只不过转让收入或者损失按照新的会计准则是通过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核算,而不是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支出。
如果是外购无形资产,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是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如果是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分别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进行处理:研究阶段: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分录同研究阶段相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自行研制开发的无形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借:管理费用等 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时的处理: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的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出售时的处理,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如果是出售损失则做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无形资产出租的处理,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扩展资料: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7)商业秘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而如果某公司转让一项技术专利的使用权,由于一般技术专利的使用权是进入到无形资产中去的,所以应该做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1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10万。另外再根据照片上这个专利权使用权的价值,转到其他业务成本中就可以了。
非专利技术是记在无形资产里的,购入时作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摊销时作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 贷:累计摊销
借银行存款1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10万。由于一般技术专利的使用权是进入到无形资产中去的,所以应该做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1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10万。如果某公司转让一项技术专利的使用权,由于一般技术专利的使用权是进入到无形资产中去的,所以应该做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1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10万。另外再根据照片上这个专利权使用权的价值,转到其他业务成本中就可以了。
转让专利的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的出租问题,具体的会计分录分为以下几步: 1、取得出租收入: 借:银行存款金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金额 2、结转应交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金额 (应交营业税金额=租金×营业税税率) 3、摊销专利权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金额 制造费用金额 贷:累计摊销金额 (如果是生产产品的专利权,需要先计算出单位产量摊销额,然后将摊销额分为出租应承担的和自用应承担的。 单位产量摊销额=该专利权的初始成本÷预计生产产品产量 出租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出租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自用专利权应负担的摊销额=本企业产量×单位产量摊销额) 注意:企业出租无形资产后,无形资产的摊销根据重要性原则一般有以下几种方法: 1、全部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 2、一部分计入其他业务成本,由取得的收入来补偿,另一部分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等。3、全部计入管理成本或制造费用。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累计摊销(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按借方差额)贷: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应交税费(售价×营业税税率)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按贷方差额)
转让土地使用权--属于转让无形资产---应交营业税的。转让无形资产税率:5%征收范围: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借:银行存款 84000 贷: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4000
而如果某公司转让一项技术专利的使用权,由于一般技术专利的使用权是进入到无形资产中去的,所以应该做的分录是借银行存款10万贷其他业务收入10万。另外再根据照片上这个专利权使用权的价值,转到其他业务成本中就可以了。
如果是外购无形资产,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是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如果是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分别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进行处理:研究阶段: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分录同研究阶段相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自行研制开发的无形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借:管理费用等 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时的处理: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发生减值时的处理: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出售时的处理,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如果是出售损失则做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无形资产出租的处理,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扩展资料: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7)商业秘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