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1989〕34号)规定如下。专利权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属于技术转让范畴的,属于这类范畴的还有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①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②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③其他专业项目。扩展资料: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年5月13日 (89)粤税三字第030号各市、县、自治县税务局、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或科委):现将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第034号《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补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一、于技术开发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研究、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技术承包合同。其具体的内容、范围,按“广东省技术交易合同登记办法”(见省科委、工商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广东分行粤科字[1987]99号通知)规定的“广东省技术开发合同书”填写说明办理。二、关于计税依据问题各类技术合同应按所载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但其中非技术性部分中有代钩原材料、设备和辅助人工金额的,在计税时可予以扣除。三、关于技术合同征税的管理问题为加强源泉控制,各类技术交易合同,应按规定到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指定的技术交易合同登记处登记认定,并按规定在合同正本贴足印花。技术交易合同登记处代售印花税票并监督纳税人贴花。代售单位可按代售印花税票的金额提取5%的手续费。各地税务部门和技术市场管理机构要积极配合,建立监督纳税、代售印花税票等管理制度,做好技术合同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转发《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
国税地[1989]34号文件规定: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提示:专利申请权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按技术合同”贴花,税率万分之三;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贴花,税率万分之五。财税分配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是需要法律来维护;财税风险的预防和违反财税法律法规的严重情况也需要法律的来处置。对于财税法,我们并不陌生,生活中的各种税费都是属于财税法范畴内。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第一点规定,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1.专利权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是属于技术转让范畴的,属于这类范畴的还有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2.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①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②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③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扩展资料: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印花税(Stamp duty)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人们比较熟悉,但对它的起源却鲜为人知。从税史学理论上讲,任何一种税种的“出台”,都离不开当时的政治与经济的需要,印花税的产生也是如此。且其间有不少趣闻。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印花税
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规定,一、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