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文献号相当于专利文献的“身份证”,在用户阅读、查找和描述专利文献时,能够迅速提供时间、国别、申请状态等信息。自1985年我国建立专利制度以来,专利文献的编号体系历经三次重大变迁,可以划分为四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85年4月1日~1988年)以中国专利制度建立为起点,形成申请号、公开号/审定号或公告号、专利号均相同的“一号制”编号体系;第二阶段(1989年~1992年)上阶段实施的“一号制”编号体系导致文献缺号跳号现象严重,形成公开号、公告号、审定号各不相同的“三号制”编号体系;第三阶段(1993年~2004年6月30日)我国处于加入PCT的准备阶段,1992年专利法第一次修改,取消审定号;第四阶段(2004年7月1日-今)专利申请量急剧增加,专利文献编号体系全面升位,公开号和公告号使用相同的编号体系。
我们是一家外资贸易公司,之前有在国内购买一款产品。后面因为价格原因,第二张订单没办法再跟之前的制造商合作。于是考虑向其他制造商采购这款产品,后面了解到之前合作的制造商有在国内申请这款产品的外观专利。我的问题是:
号码是一样的,申请号即受理号,授权后还是同一个号码,只不过前面加ZL字母。
这个并不关键。
我们是一家外资贸易公司,之前有在国内购买一款产品。后面因为价格原因,第二张订单没办法再跟之前的制造商合作。于是考虑向其他制造商采购这款产品,后面了解到之前合作的制造商有在国内申请这款产品的外观专利。我的问题是:
第一阶段(1985年4月1日~1988年)以中国专利制度建立为起点,形成申请号、公开号/审定号或公告号、专利号均相同的“一号制”编号体系;第二阶段(1989年~1992年)上阶段实施的“一号制”编号体系导致文献缺号跳号现象严重,形成公开号、公告号、审定号各不相同的“三号制”编号体系;第三阶段(1993年~2004年6月30日)我国处于加入PCT的准备阶段,1992年专利法第一次修改,取消审定号;第四阶段(2004年7月1日-今)专利申请量急剧增加,专利文献编号体系全面升位,公开号和公告号使用相同的编号体系。
专利的授权号就是专利号,由申请号演变来,现阶段申请号由13位组成,开头四位为年份,紧接着的一位数字是1或2,1代表发明,2代表实用,后面是流水号,最后一位是效验位,专利申请授权后,申请号变成专利号,只是在其前面加上大写字母ZL公开号和公告号实际是一回事,发明独有,还未授权仅公开,由9位数字+1位字母组成,最后一位字母为A授权公告号,发明和实用都有,授权后出现的,发明的话由公开号或公告号演变来,最后一位字母变成B;实用的话,最后一位为U
专利受理是指北京专利局开始受理这个专利了,会下发一个受理通知书。专利授权是指,这个专利实质意义上拥有了专利所有权,别人不的侵犯。专利局会下发证书。
法律分析:受理专利和授权专利,是专利申请过程中不同的状态,专利想要申请授权,必须先通过受理,不是说收到了受理通知书,意味着课题就审查成功了。专利受理指的是专利申请被受理,只是获得专利授权的第一步。一般来说,自申请人递交专利申请文件后,专利局对申请文件及发明内容做一个初步的判断,看有没有缺少什么必备文件,看看发明的内容有没有对应申请的专利类型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专利申请与授权的区别:专利申请在获得专利授权之前,是专利授权前的一步。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之前只能称为专利申请,如果其能最终获得授权,才是专利授权。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出复审请求。至此,专利申请过程即结束。扩展资料: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其能最终获得授权,才是专利授权。专利申请在获得授权前,只能称为专利申请,如果其能最终获得授权,则可以称为专利并对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拥有独占实施权,如果其最终未能获得专利授权,则永远没有成为专利的机会了。也就是说,他虽然递交了专利申请,但并未就其所请求保护的技术范围获得独占实施权。很明显,这两个概念所代表的两种结果之间的差距是巨大的。参考资料:专利申请百度百科
如是指国知局的话,在申请人递交的技术专利当中,并不是每个申请都能授权的。尤其是发明专利。审查特别严格。如果您的技术存在一些问题,国知局就不会授予专利的。如是可以授权专利技术,那国知局就会先给申请人发一份办理登记通知书。拿到了办理登记通知书,并且授权公告,这个技术才能成为专利。申请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必须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必须不属于现有设计并具有美感。此外,专利还需要以一种清楚、简明的法律语言来界定其保护的范围。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必一定是全新的开拓性的发明,对已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也具有可专利性。专利的内容包罗万象,渗透机械、电子、通信、医药、化学、生物、农业林业等各个领域,从家用电器到航天飞船、从中草药配方到基因治疗、从发光二极管到超级计算机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