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没事的,三方协议主要是学校为了统计毕业生就业信息,不是强制性必须去哪家公司的 提问 老师您好,我是用人单位。我与一名同学发送了录用通知书,并且跟他说会给他发三方。隔了五天我们公司决定这个岗位不需要这么多人,所以我不想跟他签三方协议。我的这种做法会付法律责任吗 老师您好,我是用人单位。我与一名同学发送了录用通知书,并且跟他说会给他发三方。隔了五天我们公司决定这个岗位不需要这么多人,所以我不想跟他签三方协议。我的这种做法会付法律责任吗 回答 从法律方面讲,主要还是偏向保护受雇佣者,尤其是大学毕业生 和大学生谈一下吧,可能他也多个选择多个录取通知书 如果这个大学生和公司较真,那就触犯法律了 可是还有一个试用期,就是7天内可以认为双方不合适,然后解约 但是这种方式对双方都不好 建议用沟通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提问 他还没毕业那 他还没毕业那 现在是校园招聘,正常我们签订三方协议才能全是生效。但是他就较真。觉得我是诚信,之前和我说想要对公司诉讼,法律仲裁公司,对他赔偿缔约金 现在是校园招聘,正常我们签订三方协议才能全是生效。但是他就较真。觉得我是诚信,之前和我说想要对公司诉讼,法律仲裁公司,对他赔偿缔约金 我只发了一个电子录用通知书,没有纸质版。 我只发了一个电子录用通知书,没有纸质版。 请问您睡了吗 请问您睡了吗 回答 签三方协议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 只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才算真的形成劳动关系。 录取通知书也不算形成劳动关系。但是录取通知书属于要约,里面如果涉及到比如岗位,薪酬,要求回复日期,并且学生认为这个录取通知书是可以接受并同意的,那么对于公司而言,在面对法律时,是被动的。但是对学生而言,也是一种时间和精力的消耗。 如果公司实在不想要这个人,可以通过小额赔偿,解决这件事。 如果学生真的去做仲裁,诉讼,公司胜算不大,还是要赔偿。 最后一种可能,学生收到了其他满意的录取通知书,对这件事不了了之。 更多21条
当然可以的,现在职业就是双向选择的。只要你们还没签三方协议的话你就可以跟对方说清楚,但是你要礼貌及时的跟人家说清楚,不能就这样了无音讯,这样人家好赶快考虑一下别人。毕竟可能以后会在一个行业嘛。尽你的做法可能会影响到这个公司对学校影响。
答复如下:一般而言,如果是公司已经给你聘用书或者录用通知书,那么就意味着公司已经同意录用你,但这个和你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概念。录用通知书是单方面,仅仅表示公司同意录用你,但并不是合同本身。你们的劳动关系是否确立需要由你与公司协商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经你与公司双方签字确认方为生效。因此,个人的建议是录用通知书并不表明你与公司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去或者不去,这个选择权在于你,所以不会存在违约或者给公司造成损害的事实,当然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意义上的法律责任。不过,为体现一个人的良好修养,既然你选择不接受公司的邀请,最好还是给公司回个邮件,对公司的录用表示感谢并委婉地回绝公司的录用。祝你工作顺利!
当然可以不去喽,要说影响嘛就是今年没有学校给你去了,如果觉得考的不理想或录取的学校不如意,那是可以不去的,再去找个复读学校重新来过。
我也有这样的苦恼。
回答 1、如果全省录取尚未结束,特别是本批次录取尚未结束,考生最好能主动与录取学校联系,让录取学校给你退档,这样录取学校可以重新补录一个学生,避免浪费招生计划,考生也可以避免因录取了不去报到造成的不良记录。 2、如果录取已经结束,或省里面、录取学校不允许学生主动要求退档,那么考生即使不去学校报到,也需要将录取通知书保存好,复读高考报名时可用来证明你不是高校在校生。 3、如果已经报到,想去复读,就要让学校注销大学学籍,然后才能再次参加高考报名,因为,目前国家的政策是不允许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报名的。 更多1条
理论上如果要是不想去的话,的确可以不去,但是却失去了第二年再考的资格,所以说也没有办法复读了,最好还是应该去报道去上学。
Offer,确认后可以不去,因为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你是自由身。拒绝也是一门学问! 在工作当中没必要考虑那么多, 实话实说。 有个offer开出了更优厚的条件,我想我可能来不了你们那里了,希望你能理解!其实一般HR、部门经理神马的都可以理解啦!谁不想多赚点?谁不想有个更好的发展平台?如果碰到不理解的你完全可以不甩。虽然口头承诺后出尔反尔也是违背诚信,但是在这个场景中你完全可以不按套路出牌。 这种违约双方成本都不是特别大。 哪怕背上一个名也没必要拒绝一个更好的offer, 何况你处在找工作期间。诚信是相对的,但不是绝对的! 没必要时时刻刻遵守。 你看那些公司大佬风光无限天天宣扬诚信。但是出事后还不是跟孙子一样言而无信!编辑于 2013-07-17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赞同 206评论更多回答说个题外话我以前的小助理,90后,同时接4-5个offer,全部答应,入职时间错开来,按照喜好排序,入职一周不适合就换下一家,只能说现在公司坑的太多,大家都在找备胎不是吗编辑于 2017-04-07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赞同 128评论Emily PEmily P有情皆孽,无人不冤也遇到这个情况了。两家公司福利待遇都很给力。第一家先面,其实他们首先选择了别人,但没有把话说死,沉默了半个月,那个候选人出于某种原因没有去报到,他们打电话说打算录取我,并且很快做了背景调查,发了offer。当时还是很开心的。然而很快接到另一家公司的面试通知,新公司,老板,HR都还在国外,视频面试,并派了中国公司的hr跟我见面,很快谈到薪资要求,比我期望的还多开了几k,老板很有素质,整个过程感觉他们很认可我,没有去更多地比较就给了offer。从企业文化,公司前景,方方面面都比第一家好。我只能说没有第二家出现,我也会毫不犹豫去第一家。然而,只能拒了。其实是互相选择,公司不也一样选择吗,他拒绝你的时候也很平常。编辑于 2016-06-21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展开阅读全文 赞同 85评论骑驴看唱本骑驴看唱本电子硬件工程师如果第二个公司offer下来了,这样再去拒绝第一家,是不是太不道德了我觉得没啥不道德的,我遇到一个公司,答应我入职了,我说需要一个月到岗,期间他给我打过电话,怕中途再去面试,爽约了。而我没那么做,期间就再没面试过其他家。于是一个月后入职。干了半年多,由于公司原因,项目不想做了,被砍掉,于是连项目带人一起被裁掉,却不给任何补偿,同期还有很多同事无辜被裁掉,总之,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就是这么流氓。相对于公司,我们是弱势群体,我的想法是不用客气那么多,谁知道公司未来啥品行。有好的,干嘛不走,公司也不一定感恩你呢,反正刚入职没啥感情。编辑于 2015-10-29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展开阅读全文 赞同 93评论查看更多回答
回答 接受公司offer后不去了是可以的,所谓的offer也并不能算是正式的聘用合同,应该是属于一个意向书之类的文件,不去了,也没有什么法律问题。不过,我仍然建议你及早跟公司进行一个正常的沟通,表明你不去了的态度,不要一声不吭就不去,这是对别人的一个尊重。毕竟因为你的意愿,公司是做了工作的,也可能因为选择了你而放弃了别人,给公司一个更改人事的时间,尽量不要造成损失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