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 专利局系统重构

专利局系统重构

发布时间:

专利局系统重构

1、全国只有一个专利局,在北京2、在各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设立有专利局下属的代办处,不是专利局3、代办处负责代收专利相关费用,接收提交的专利申请(他们并不负责专利的审核),其实代办处的工作和邮局差不多。4、3线城市应该没有代办处

专利局专利检索系统

中国专利检索系统有哪些?专利检索有什么用处?中国专利检索就是从大量现有的专利文献或专利数据库中,检索出符合某一指定要求的专利文献和专利相关信息的过程。能够正确而快速的检索专利对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中国专利检索系统有哪些?专利检索有什么用处?专利信息检索是一项复杂而需要很多耐心和专业度的工作,专利检索结果的准确度和正确性会影响你的判断。简单的说,专利检索就是专利信息的查找。通过专利检索,你可以查询到专利的申请号、申请人、专利名称等公开信息。正确地、准确的检索专利,不论对专利申请、还是专利转让、专利质押融资等等,都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中国专利检索系统有哪些?中国专利检索方法中,哪些传统的手工查询检索方式已经远去,随着知识产权的普及,现已出现很多专业的中国专利检索系统。1、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每周进行数据更新,主要用于查询专利申请的信息。2、SooPat专利搜索,专利搜索界的百度。3、一个免费的、公信力高的中国专利检索系统,中国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它的信息量之全可以和商业数据库一较高下,而且专利局的专利检索系统展示的专利信息可信度几乎不容置疑。专利检索有什么用处?(1)为确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具有新颖性。从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对各种出版物进行检索,查出相关文件对比新颖性。主要利用主题词和IPC号进行检索,有时候可以借助发明人名称查询。(2)查询专利的法律状态。查询该专利是正在申请中还是已经授权下证、专利有效性状态如何。因为检索的是指定专利的信息,主要利用申请号或文献号。(3)同族专利检索。以某一专利或专利申请为线索,查找其同族专利。主要利用专利号。中国专利检索用处很大,举个应用于专利申请的例子。中国某企业设计的一款跟部嵌有轮的鞋子,新品推出前打算申请专利。通过专利检索系统作新颖性分析,发明已存在设计基本相同的专利,该专利尚且还在有效期内。检索其同族专利,发现即使修改设计也无法避开其专利保护范围。专利检索过程让该企业确认了自己的设计是否能申请专利,也学习到同行是如何对自己的专利进行保护的。中国专利检索系统有哪些?专利检索有什么用处?看完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都了解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与查询系统(简称SIPO)专利查询(一)基本概况及收录范围SIPO网站(/)提供中英文两种界面,该网站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维护,专利检索与查询服务自2013年改版之后访问速度有了大幅提升,同时还可以提供四种不同的服务模块。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公众部分)上线时间:2011年4月26日;服务内容:专利检索、专利分析;检索功能:常规检索、表格检索、概要浏览、详细浏览、批量下载等;数据范围:收录了103个国家、地区和组织的专利数据。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的数据更新周期分为中国专利数据、国外专利数据、引文、同族以及法律状态等几个方面。中国专利数据:每周六更新,滞后公开日10天;国外专利数据:每周三更新;引文数据:每月更新;同族数据:每周二更新;法律状态数据:每周二更新。该服务模块主要提供的是专利技术的相关检索,可以进行专利全文的在线阅读和下载。中国专利查询系统该服务模块可以提供专利审查过程的查询,但是不能看到相关的审查文件,审查文件的阅读和复制需要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专利公布公告时间范围:1985年9月10日至今;服务内容:中国专利公布公告;检索功能:可以按照发明公布、发明授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4种公布公告数据进行查询;数据范围:中国专利公布公告信息,以及实质审查生效、专利权终止、专利权转移、著录事项变更等事务数据信息。更新:每周三。专利查询专利信息查询包括7个查询系统:收费信息查询、代理机构查询、专利证书发文信息查询、通知书发文信息查询、退信信息查询、事务性公告查询、年费计算系统,为公众(申请人、专利权人、代理人、代理机构)提供每周更新的专利公报信息、法律状态信息、事务性公告信息、缴费信息、专利证书发文信息、通知书发文信息、退信信息,以及代理机构备案信息、年费缴纳与减缓信息。用户可以根据需要选择相应的服务模块,这里主要讲述第一个模块的检索方法,方便用户了解该检索系统的功能。

专利局查询系统

专利号应是9位或13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的右边,有个“中国专利查询系统”。点击该图标进入后有两个选择:1、登录“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查询”,可以查看自己的以电子申请方式提交的所有专利申请的审查信息。2、如果不是电子申请注册用户或者不是查自己的专利,点击“公众查询”进入系统,按照提示的要求输入申请号后点击“查询按钮”,然后“基本信息”中的“案件状态”。注意:公众查询方式只能查到已经公布的专利申请信息,该方法查询已经公布的发明申请比较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没有授权的话是查不到的。

回答 您好百度律师为您服务 提问 如何查询专利申请状态? 回答 您好,查询专利申请状态的流程如下: 1、打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2、进入网站点击“专利审查信息查询”,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页面; 3、点击“公众查询”下方的“公众用户注册”,填写相应的信息; 4、注册完成后回到“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页面,在右侧”公众查询“登录填写账号、密码及点击随机验证码后登录,进入后续页面; 5、依次点击”同意以上声明“、”继续“后就进入到了”案件信息查询“页面,在”申请号/专利号“、”发明名称“或”申请人“三项中任意输入一项信息和验证码即可进行查询; 6、点击左下方“费用信息”,如果出现“应缴费信息”为空白,且“已缴费信息”下只有申请费一项,则表示正在审查中,还未通过授权; 7、如果出现“应缴费信息”或“已缴费信息”下方有显示年费和印花税信息,则表示已通过授权,按要求缴纳专利年费和印花税后一段时间即可拿到正式的专利证书。 更多8条 

在商标局网站查询一下查询

专利代理机构管理系统局域版

先来看一组数据,截止 2016 年全国正规(具代理资格)的专利事务所,据统计接近 1500 家(详见炮制 IP:创业维艰:从青铜到王者的全国事务所打怪晋级之路),2017 年新增了 200 多家,目前达到 1694 家(2015-09-25 日的数据)。就身边了解到的专利事务所市场而言,大体观感是这样:(1)约有 20%的事务所未采用任何专业软件进行管理地,换句话说,每 5 家事务所中,约有 1 家采用 excel 表进行管理;(2)剩下 80%采用专业软件的事务所中,约有 30% 使用了官方性质的 EAC,(EAC(专利电子申请客户端管理系统)_ 百度百科),其它多半在使用的软件主要是一些传统的知识产权管理软件提供商,而其中又有少部分采用了自己开发,或在上述知识产权管理软件提供商提供的软件基础上进行定制开发的模式。顺便提一句,上面这个统计依据的是个人的经验推测,并没有官方公开的统计依据,但也符合一般的推测,比如:A、通常来讲,一家新开的事务所在 1-2 年内使用专业的专利管理软件的意愿并不强,假定这个时间为 5 年,那么在过去 5 年里全国新开的事务所的数目也约在 300 家左右,符合上述推测;B、根据一般经验,一家新家的事务所在代理量小于 200 件的前提下使用专利管理软件的意愿也不强。根据个人统计,2015 全国事务所代理量中位数(1694/2)为 517 件,按照正态分布,每年代理量少于或等于 200 件的专利事务所的数目约为 300 家,同样符合上述推测。C、根据一般经验,一家事务所只有在代理量接近 2000 件的情况下,其业务模式才会趋向于复杂化,以至于市场上通用的知识产权管理软件提供商提供的软件也难以满足其个性化的需求(如涉外流程、复杂的请款及费用复核流程),并有必要自已开发或定制软件。根据下面这个图所示(也是我个人的统计),满足这个条件的事务所位处黄金与白金之间的区间,绝对数在 150-200 家之间,保守看只占全国代理事务所 10% 的市场:总结一下,全国事务所使用软件情况的大致分布是:20%-- 直接采用 excel 管理;30%-- 采用官方背景的 EAC 软件;40-50%-- 采用市面上知识产权管理软件提供商提供的软件;10%-- 采用定制化市面上知识产权管理软件提供商提供的软件,或者自己开发。好,正式切入问题。从提升效率的角度看,excel。得出这个结论简单,甚至都不用比较来比较去,做什么软件测评这样的技术活。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经济学的理性人决择模型。excel 和 EAC 是免费的,EAC 甚至是官方在推行的,经常面向代理机构举办免费的培训课程(甚至还包食宿),而知识产权管理软件提供商所出售的却是付费的。而事务所在做出选择时是要付出成本的,他们已经用白花花的银子做出了最理性的选择。现在问题开始变成了在知识产权管理软件提供商提供的软件中,效率比较高的有哪些?我的回答是这个问题见仁见智,各家提供的软件大体类似,当然从 ERP 管理软件的角度看,都能提高效率。目前市面上的知识产权管理软件开发厂家并不多,真正在做这个事情的不会超过十家,毕竟这是个并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小的市场。不考虑排名的厂商包括了:大为、天下先、彼速、唯德、智慧芽;以及以及:在下蛰伏了很久一直在做的红坚果知识产权管理系统 | 红坚果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效率这回事,在我做知识产权软件过程中,除了解决实际的问题,如:(1)多人协作;(2)时限提醒;(3)数据导入、查询、删选、导出(典型的如收文发文)外;不容忽视的一点还在于:软件的学习成本和操作便携性,毕竟人人时间有限,如果一个软件有极其完善的功能,却也要付出极高的学习成本来适应它,那也算不上是真正有效率的软件。真正好知识产权管理软件在我看来,除了数据安全、功能强大外,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如何做到让:用户进入即用,用户用完即走。这也是过去两三年一直贯注在产品中一贯的思维。几张图结束本话题(点击看到大图):1、用户可对 " 我的任务 " 进行筛选及操作(如转出,发送核稿,发送邮件等)2、与专利案件相绑定的强大邮件功能3、通过客户端实现与 CPC 的数据导通4、自动发文规则设定,实现将收到的通知书通过内嵌邮件发送给指定客户5、年费自动监控(同样可将监控到的年费项目通过内嵌邮件发送给客户进行评估)以上,欢迎关注我在:知乎专栏:炮制 IP个人公众号:智圈 ( iwdoing ) ,每周 1 篇原创文章关注创业 IP、专利与创新。来源:知乎 作者:林炮勤

知代易产品还可以,从营销获客、业务办理、自动报件、官文管理、财务管理、年费期限管理等全链路闭环智能化。支持本地部署与SAAS模式。

1、进入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官网。2、点击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右上方信息页面。3、点击查看代理商点击联系代理即可。以上就是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怎么联系代理的方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委托人、专利代理机构以及专利代理师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依法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进行管理和监督。第三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有序、透明高效的原则对专利代理执业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第四条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可以依法成立和参加全国性或者地方性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专利代理行业组织是社会团体,是专利代理师的自律性组织。  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应当制定专利代理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相抵触。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应当遵守行业自律规范。第五条 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执业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实守信,规范执业,提升专利代理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专利代理行业正常秩序。第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机制等措施,支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为小微企业以及无收入或者低收入的发明人、设计人提供专利代理援助服务。  鼓励专利代理行业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利用自身资源开展专利代理援助工作。第七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专利代理公共信息发布,优化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方便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和公众办理事务、查询信息。第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代理专利申请和宣告专利权无效等业务。第二章 专利代理机构第九条 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当为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伙人、股东应当为中国公民。第十条 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  (五) 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第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  (二) 有书面公司章程;  (三)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四) 有五名以上股东;  (五) 五分之四以上股东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并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师执业经历。第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二) 有两名以上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股东:  (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 不能专职在专利代理机构工作;  (四) 所在专利代理机构解散或者被撤销、吊销执业许可证,未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业务。  专利代理机构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许可证,被依法撤销、吊销的,其合伙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专利代理机构新任合伙人或者股东、法定代表人。第十四条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除律师事务所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含有“专利代理”或者“知识产权代理”等字样。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的名称由专利代理机构全名称、分支机构所在城市名称或者所在地区名称和 “分公司”或者“分所”等组成。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执业许可证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专利机构查询系统

3

登录百度,输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按分类查找。

  • 索引序列
  • 专利局系统重构
  • 专利局专利检索系统
  • 专利局查询系统
  • 专利代理机构管理系统局域版
  • 专利机构查询系统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