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部是面向的是排版,审核,校对等工作、出版社是面向出书。
没有出版社,哪里来的期刊号?问题很奇怪了,说白了就是出版社出了图书以后,里面才会有期刊啊。
大概就是唇齿关系或者甚至父子关系吧,因为很多的出版社和期刊,其实都是并列在一起的。
出版社的业务就是出版,出版对象可分为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我们一般讲的出版社是指图书出版社,以图书出版为主。出版社和作者的关系,从原则上讲,作者是出版社的衣食父母,出版社对作者的创造进行加工、整理、复制,然后提供给读者。
考试了?
出版社是指从事书籍、报纸及刊物出版,通过经营获得利益、名声或者知识积累目标的企业。它的主要工作是先付给作者一定的报酬,再把该作品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某种出版物 (包括丛书、辞书、报纸、期刊、学报、年鉴、文集、选集等) 编辑事务主持者的称谓。主编一词既可以作职务解,属于公司编辑部门。出版社为主编提供编辑场所,主编为出版社提供内容,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创造利益,使得两者共同得到利益最大化。
都是要经过这些单位的程序才能完成杂志的出版,要审稿,出版,印刷。三步曲。
没有出版社,哪里来的期刊号?问题奇怪
首先建议你了解巴金的编辑思想,可以看这篇文章。 编辑与作者、读者的关系:一, 从社会精神活动中的情况看, 编辑是作者和读者这两者关系的中介。作者和读者实际是一对矛盾, 编辑是这对矛盾的中介。编辑作为中介, 就是在两者矛盾中发挥办调作用和净化作用。二, 从编辑本身的情况看, 编辑与作者和编辑与读者这两种关系, 是编辑最基本的社会联系。编辑与作者和读者的关系, 制约着编辑工作, 从而形成一条原则, 即团结作者对满足读者的需要服务。编辑对作者的团结和合作, 与对读者的服务, 这两方面不可偏废 不过, 为读者服务毕竟是最终目的。团结作者为满足读者的需要服务, 它作为编辑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 几乎影响编辑工作的所有方面。违背这个原则, 编辑工作就失去了意义。 仅就编辑与作者的关系, 再谈三个和关的间题。一, 在社会分工中形成的合作关系。二, 为了读者是合作的基础。三, 编辑的知人善用和一视同仁。关于编辑与读者的关系, 有必要再进一步谈几个问题。一, 为读者服务是最终目的。二, 编辑听命于读者的需要。三, 读者的信任取决于读物的质量。 参考自《论编辑与作者和读者的关系》刘光裕
出版社与作者的关系应该被定性为雇佣关系,出版社的签约作者,与出版社会签订一份合同,此类似雇佣合同,出版社会雇佣作者为其撰稿写文,利用邮寄或者网上投稿的方式交付。并且签订的合同中,会明确提出不得将此文或者此稿邮寄或者发给其他出版社,等同于讲此文或此稿的独家出版权给了此出版社。 另外还有一种关系,就是非首发关系,在现在网络普遍的现状下,会有一种转载文稿,比如此文早已早别的地方发过了,但是当时没有与那个网站编辑签约,然后其作者又在另外一个网站发文,与另外这个网站编辑签了约,那么此就属于非首发关系。 至于其他的还有转载关系等等,就是别人在其他网站看到了一篇好的文,在可以转载的情况下,转载到另外的网站,那么就必须注明转载,也不得与编辑签约,否则属于侵犯别人著作权。
出版社的业务就是出版,出版对象可分为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我们一般讲的出版社是指图书出版社,以图书出版为主。出版社和作者的关系,从原则上讲,作者是出版社的衣食父母,出版社对作者的创造进行加工、整理、复制,然后提供给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