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 不好意思,现在是休息时间,无法为您解答,请明天查看答案哦 大概十六个学时就占一个学分。有时不一定。 学分(xué fēn),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按 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 部分学校也有按学分收费的 制度。通过学分可以评判学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知识的广度,学生获得的学分越多,说明学生学到的东西也就越多。 在某些大学中,学分也变成了评价学生优秀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 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放在寒暑假之后、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对于补考还不及格的学生,不能取得该科目或模块的学分。 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可以重修该科目或模块,在达到该领域和科目的最低学分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跨科目或领域选修其它容易通过的模块。 对于限选课,不同学校可以有不同做法,可以重修,也可以安排学生在同类课程中另选。 任选课可以重修、改修或放弃。 课程重修须在后续一年之内进行。重修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更多8条
发表在有名期刊上当然会加
发表在有名期刊上当然会加学分。
毕业论文不算创新创业学分,它的学分会单独在一个模块中计算。创新创业学分主要包括个人的发明创造、论文的发表等。
毕业论文过关是毕业的条件,是没有学分的
算学分。一般情况下,护理实习报告加上护理论文有12分的学分。
当然有啊,杂志社都有。
一类学分是指500分以上,二类学分指的是500分以下
条件优越的就是一类,其次就是二类的,差一点就是三类的应该是这样的区别吧!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推广项目 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人员开展的培训需要(如职业道德法规教育),由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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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文章是否在具有CN号和ISSN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如果是的话,那就算公开发表
这就说明你的文章已经录用 。
不是,见刊之前才是。论文录用是杂志社同意刊登作者的文章,这时文章还没有见刊,也就是还没有正式发表,甚至都没有进入审稿环节,因此,录用和见刊是没有关系的,录用和见刊是论文发表的两个不同环节,录用在见刊之前。论文提交给杂志社后,杂志社编辑会对文章尽心初步审核,通过杂志社初审的文章,杂志社会向作者发出录用通知,通知中会注明文章将会刊登在哪一期期刊上以及其他相关事项,比如相关费用的缴纳,收到录用通知说明文章已经通过杂志社初审,也就是三审三校的第一环节,这时距离文章真正发表还有一定距离。扩展资料当论文通过外审和终审,在刊物上见刊,并且被检索收录之时,才算是真正发表,在很多情况下,论文发表都是这样的要求,因此,录用通知仅仅能证明文章被录用,并不能证明文章发表,所以在有些情况下提交录用通知是没有任何作用的,也没有任何证明意义。综上所述,论文被录用不算发表,作者若是想真正发表自己的文章,还需要耐心并且用心的走完后续的审稿流程,外审终审都是需要时间的,包括最终的被检索收录,没有一定时间都是实现不了的,所以时间问题是一大问题,作者不要因为时间安排问题影响论文发表进程耽误个人晋升,对于论文发表的更多疑问欢迎咨询知实学术在线编辑。
一类学分是指500分以上,二类学分指的是500分以下
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的区别很大 因为他差了一个档次 ,,,
除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及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外,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学分(xué fēn),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按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部分学校也有按学分收费的制度。(一)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以上学(协)会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