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如何正确标注参考文献,word中怎么标注参考文献
没有引用你怎么标注呀,当然不需要。但是有时你的论文中也不一定是原话,只要用到了人家的思想、学说就应该标一下。
看各学校的要求了,有的要求严,需要在正文中标注,有的不标也能过补充问题,毕业拿到学位了,不会取消的
可以,正常有比例限制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一定要在文中标注。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的“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中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参考文献规则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另外,参考文献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无误。
论文如何正确标注参考文献,word中怎么标注参考文献
楼上答的有理,我正在写的论文也是遇到这个问题了~
参考文献一定要有,但注释不是一定要有,需要注释就注释,不需要就不用了。 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 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 例: 注释: 1 如云南杜培武案件,河北陈国清案件,辽宁沈阳李俊岩案件,等等。 2这种推定的建立从美国来看,对口供自愿性的证明,由控方承担。从证据法的原理来看,口供是控方用于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有义务证明自己证据具有证据能力。以真实性转向自愿性为核心来规定口供的规则,是证据法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口供问题上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利大于弊。关于口供的真实性与自愿性的协调,参见汪建成、孙远:《刑事诉讼中口供规则体系论纲》,《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3 对口供的强调,部分原因也来源于大陆法系成文法传统的立法模式,缺乏实用性,导致了对犯罪的证明十分困难。因此除了获取口供以外没有其他的有效途径加以证明如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证明。 参考文献: [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 [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 [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 [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 [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 [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 [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
可以加,但要少加,一般都要写成参考文献,不能把脚注当成多余参考文献加的地方。
需要。脚注和参考文献是不一样的。参考文献就是对参考过的或者直接引用的文献做出标注,一般写于文章末尾。脚注写于每一页的最后,是对某句话或者某个词语的详细解释。
操作方法如下:华硕天选2WINDOWS10word20221、在电脑上打开一个WORD文件进入。2、进入到该文件以后,将光标移动到需要输入右上角内容的文字后面。3、此时同时按压下键盘上的CTRL、SHIFT和等于号按键。4、可以看到该文字后面的输入光标已经移动到了文字的右上角了。5、在当前的光标输入位置中输入对应的括号以及文字。6、此时即可看到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对应的内容输入,再同时按下上述的CTRL、SHIFT和等于号按键即可返回正常界面。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一定要在文中标注。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的“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中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扩展资料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另外,参考文献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无误。
需要标注。开题报告虽然不是正规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但他也是你的毕业论文的一部分,如果有引用其他人文章和著作的地方一样,需要明确标注,如果不标注,就有可能涉及到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