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那就要看你是因为什么原因要撤稿,理由充分的话是可以的
一般不交版面费不给发的。希望下次先选定好期刊再投
未发刊之前是可以撤回的。如果论文投稿以后不想投稿,有反悔的意思,那么应该尽快投稿期刊的编辑部可以将具体的原因告知对方,这样就可以及时的撤稿,但是如果论文已经被录用,并且作者支付了相应的费用,期刊已经进入了排版阶段,那么是不能够进行撤稿的。
有影响,但是论文可以在出版前撤回,如果出版后不能撤回。也许有作者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因为各种原因想在提交后撤回。如果作者想在出版前撤回稿件,好尽快撤回,对作者的影响越大。如果作者想撤回稿件,他肯定会得到一些撤回费。一旦撤回作者的可信度可能会受到影响,如果撤回的次数多,你可能会进入杂志社的黑名单,近年来可能无法提交。在论文发表过程中撤回原稿是禁忌,这样的例子也不少,但作者建议不要轻易撤回原稿。平时的论文审查不简单,论文被录用是多么困难,所以没有必要撤回原稿的理由。主动撤稿有多种原因,不同的原因退稿,处理结果不同。1、自己发现论文有问题,比如数据不全,实验不对,需要修改等,作者可以主动撤稿,把事情说清楚。如果对方不同意撤稿,硬要发表你的,只好与对方商量,进行大修了,提出新的观点,并保证两稿复制比不要超过15%。2、自己发现论文有部分内容可能存在重复率高,跟其他人有重复的地方,那么可以主动撤稿。可以说自己提交错误等等原因,反正已经主动撤了,内容自然不再属于侵权。如果你的论文已经发表了,那么主动撤稿的流程会比较麻烦,需要一定的流程,如果检索了,比如说是知网收录的期刊,那将会在你文章题目后会显示撤回字样的。
要是没有付费的话,就给他们打电话说明情况,他们会理解的。但是不要说自己即将发的刊物。你只要告知他们就可以了,这是你有学术或者职业道德的体现啊···
可以撤,就看你以理由,而且比较麻烦
已经出刊的论文,是不能撤回的。已经造成了既成事实的法律关系。你如果不想让它发生效力,可以申请宣告无效。与指导老师、论文或者实验团队一起,说明失败或者错误的原因,一定要给出证据,书面申请论文发表单位,予以宣告无效,入数据库的,申请取消对应的刊号或者检索号。当然,如果你要补充或者修正错误,试试能不能重新写一篇改正后的论文,代替错误的论文。既然有胆量撤回,为什么不直接找出版方咨询一下,他们才是问题的操盘手。
要是没有付费的话,就给他们打电话说明情况,他们会理解的。但是不要说自己即将发的刊物。你只要告知他们就可以了,这是你有学术或者职业道德的体现啊···
看样子你是交了费的,尽量争取吧。实在不行就权衡下,如果不影响你的目的达到,维持现状好了,还少损失部分钱财。
我也有相同的问题,杂志社给了录用通知,反复多次修改,依然不同意刊出,作者是否可以撤稿退版面费!
您好,江苏学信教育建议您直接说明情况,觉得工作哪里不合适,没有隐瞒的必要。祝您工作顺利!
找个理由,家里有事
大家都知道offer是英文“录取通知书”的意思。求职者通过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的筛选考察、面试等环节,最终被对方同意录用,对方便发出一份offer,表示求职者应聘成功。一份完整并规范的offer里面会写到应聘者入职的时间、地点、岗位,联系人、试用期的薪资和转正后的薪资,也会写到入职所需携带的个人资料\入职体验等其它内容。那么offer是怎么发出的呢?有些公司会采取快递的方式将盖好单位公章的offer一式两份快递到应聘者手里,签订之后你只需将其中一份返还给对方,有些公司会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往你邮箱,你邮件回复接受即可,不管哪种形式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收到offer后,如果你对这份offer满意,你可以选择接受,如果不满意,你还可以选择拒绝。至于怎么拒绝,方式很多,你可以电话通知,也可以写一封诚恳的邮件说明原因,如果不想把原因说得太详细,那么你找个借口说明一下就可以了,HR都不是傻子,看到你的邮件自然就明白你看不上他们公司,强扭的瓜不甜,HR也任何人都明白这个道理,像我的同行们一致都认为,如果一个候选人来了公司后不久就离职,还不如不来的好。否则真的就是诚心给HR添乱。offer虽然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但是经过应聘者的承诺之后它也具有民法上的合同效应,受民法的调整,因此在应聘者接受offer之后,等于应聘者与公司之间就有了一份民事合同,双方都要遵守履行。如果应聘者签字确认,用人单位撤消offer就是拒绝履行offer的约定,也就是拒绝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对方的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候选人可以根据对方毁约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提出补偿要求,比如因接受这份新offer而在原单位辞职产生的工资福利的损失、面试中产生的费用等等。但是如果是候选人毁约,在法律上并没有说明需承担什么违约责任,这就好比是单位辞退员工,单位需支付员工违约金,但是员工自行离职,只要没有给单位带来什么损失,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今年的整体经济环境都不好,就业还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求职者如果想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你已经被公司录取,但你并不想去,说明你和公司之间的需求是不对等的,也就是说公司肯定某些方面是不能够满足你的需求的,比如说薪资没有达到你的期望值,公司离家太远,工作时间不满意等等。不过,一份工作并不能满足一个人所有的职业价值观,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可以舍弃的,你自己一定要想清楚,这样你的职业发展之路才能走得顺利。
那就及时和对方沟通,明确说:感谢对方的盛情,但自己有了其他的安排,所以无法去了,希望对方理解,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