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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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面上看,没多大区别.尤其是医学方面的期刊,这两者连编辑都很难区分清楚. “论著”指的是“议论性著作”(《辞海))“带有研究性著作”(《汉语大词典扔;“论议和 著述,后来对议论性著作也称论著”(《辞源扔。而对“论文”的解释则是“讨论、研究某种问题的 文章,’(《汉语大词典》;“学术论文是较为系统地和专门讨论、研究某些学问的文章”(((写作教 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科学论文应该论述一些重要的实验性的理论性的或观测性 的新知识,或者一些已知原理在实际应用中的进展情况”(((怎样写作科学论文)),美M·奥康纳 等著)。从以上这些对“论著”
论文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论文泛指以说理议论为主要表达方式的文章。它既包括学术论著,也包括我们所熟悉的一般以说明和说理为主的论说文。狭义的论文,则专指学术论文。我们这里所要讲的论文,就是狭义的论文,这种论文不是一般论说文的简称,而是“科研论文、学术论文”的简称。
从表面上看,没多大区别.尤其是医学方面的期刊,这两者连编辑都很难区分清楚.“论著”指的是“议论性著作”(《辞海))“带有研究性著作”(《汉语大词典扔;“论议和著述,后来对议论性著作也称论著”(《辞源扔。而对“论文”的解释则是“讨论、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汉语大词典》;“学术论文是较为系统地和专门讨论、研究某些学问的文章”(((写作教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科学论文应该论述一些重要的实验性的理论性的或观测性的新知识,或者一些已知原理在实际应用中的进展情况”(((怎样写作科学论文)),美M·奥康纳等著)。从以上这些对“论著” 首先,论著、综述等是论文的一个子栏目,但是综述是论文,不是论著。一般来说,论著的分量是大于综述的。医学专业里面,论著有实验研究的,就是有实验组或者病例组等,但是综述并不全有。“论著”指的是“议论性著作”,是医学论文体裁中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特定的概念。它是作者将自己的科研、临床、教学的成果、经验、体会,以严密的逻辑论证、规范形成的文字作品,是医学论文中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文体。“论文”则是“讨论、研究某种问题的 文章,’;“学术论文是较为系统地和专门讨论、研究某些学问的文章”;“科学论文应该论述一些重要的实验性的理论性的或观测性 的新知识,或者一已知原理在实际应用中的进展情况”从表面上看,没多大区别尤其是医学方面的期刊,这两者连编辑都很难区分清楚。论著的一些认证标准:在写作的形式上有比较规范的要求,包括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属地、邮编,符合问题内容要求的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3-8个)、前言(引言)、资料(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体会)和参考文献等各项内容(论著字数应在2500—3000字以上)。医学论著是作者从自己已占有的基本素材(第一性资料)出发,经过科学、严谨地整理、加工、分析、论证,得出论点并形成规范性的文字作品。医学论著所表达的结论比较明确、可信,论文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医学论著应为一次性文献(含循证医学的系统评价)。论文的文体结构具备“论著”所要求的各项规范内容及特点,同时刊载于公开发行的合法主流期刊(非增刊或学术会议的论文集)上,不论刊载期刊是否设置“论著”栏内,均认定该论文属“论著”。如果该论文不具备“论著”所要求的各项规范内容及特点,即使该论文被编排于刊物(特指“合法”刊物)的“论著”栏目内,也不能认定该论文属“论著”。 ----参考物 是的,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 我认为论文和专著都可以是文献。 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赋予人们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域内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不包括发现权和科技成果权。一般讲知识产权,多数是指狭义上的知识产权。 不属于哦,只能算作学术文章,既不科普,也不是所有都称得上著作的。 著作权内容是指由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一)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权多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续为前提,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著作人身权则以创作出文学艺术作品前提而产生,也不因创作者生命终结而消失。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由于作品是作者人格的反应,是否向公众披露,应当由作者决断。任何人擅自发表他人作品,都属于侵权。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行使署名权的方式多种多样,作者既可以署真实姓名,也可以署笔名、别名或者匿名。匿名,即不署作者姓名,同样是作者行使署名权的方式,并不表示没有或者放弃署名权。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瞳、篡改的权利。(二)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给其带来的财产收益权。理论上,所有对作品的商业性利用,都应当给著作权人带来财产收益。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此外,我国著作权法也体现了对注释权与整理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扩展资料:享有著作权是不需要登记的,著作权是从作品创作完成以后就产生的。作品自动产生,给权利人行使权利和明确权利带来了方便,不用再进行审批、注册,只要创作一完成就享有权利,这是方便的地方。但是,因为没有第三方提供的证明性东西,证明权利特别是权利发生质疑的或者权利被侵害的时候,还是需要第三方提供带有证明作用的一类证明东西。登记虽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条件,或者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但它确实又是一个初步的证据,所谓初步的证据是什么呢?诉讼当中就是这样,对方没有对著作权权属提出异议之前,法律可以凭借登记的证明认定你享有权利,证据力挺强的。登记的种类,作品登记,各类作品都可以登记,现在等级分两类:一类是作品登记,还有一类是计算机软件登记,多数情况下,游戏引擎部分没有作为文化作品登记,还是作为软件登记的。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是分别做的,另外,作品登记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国家版权局委托和各省版权局登记机构都可以做,只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做软件,经常做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的应该都比较清楚。转让登记,转让登记也很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讲,转让登记和专有群登记比作品登记还重要,因为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化了。如果作品转让出去以后,新拿到作品的人在没有任何文件证明情况下,只是双方一种约定,权利的真实性、权利为外界所知得到的认可都比较弱,某种意义上讲转让登记更重要。登记的效力,虽然现在的法里没有讲,草案当中写的很清楚,对登记的转让行为,包括专门授权行为,应该是最有对抗第三方效力的,一旦发生多重授权或者多重转让的时候,认定究竟哪一个转让、哪一个专有授权是有效的,确实是一个难题,对法院来讲是和困难的。从法律上来讲,合同都是合法的,权利主体只能有一个,到底认定哪一个是有效的,又不能认定同时都有效,所以,登记作为一个有效的条件会发挥很强效力。专有授权也一样。从知识产权角度讲比较宽泛,我只能从跟版权有关的角度向大家介绍一些相关情况。当然,著作权问题是非常复杂的,在各个环节、各个时期都有可能发生,但是,如果刚才讲的几个方面能够引起大家重视的话,对于ip产品或者对于权利的行使应该还是具有帮助意义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著作权内容 应该属于,论文一般都是 著,编,辑,译合著,合编,合辑,合译注释文献包括著作吗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和著作权吗
著作包括期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