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史指的是官方修撰的史书或者经官方认定的个人所撰的史书。比如我们常说的二十四史,基本都是官修的,《史记》例外,是个人所撰,但也是得到官方的资助和认定,纳为正史。比较来说,有野史(民间史家所著的史书)、外史(非官方)、秘史(民间私传的)等等,都不被认为是正史。
《钦定二十四史》。(乾隆间钦定。此二十四部皆为正史,共三千二百四十三卷,目列后。正史撰人不录。)《史记》一百三十卷。(晋裴骃集解,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汲古本、扫叶本无索隐、正义。)《汉书》一百二十卷。(唐颜师古注。即宋庆元附三刘刊误、宋祁校语本。明监本、汲古本、扫叶本无校语。)《后汉书》一百二十卷。(唐章怀太子贤注。《内志》三十卷,晋司马彪撰,梁刘昭注。)《三国志》六十五卷。(宋裴松之注。)《晋书》一百三十卷。(附唐何超《音义》三卷。)《宋书》一百卷。《南齐书》五十九卷。《梁书》五十六卷。《陈书》三十六卷。《魏书》一百一十四卷。《北齐书》五十卷。《周书》五十卷。《隋书》八十五卷。《南史》八十卷。《北史》一百卷。《旧唐书》二百卷。《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明南监本附宋董冲《释音》二十五卷。)《旧五代史》一百五十卷,《目录》二卷。《新五代史记》七十四卷,《目录》一卷(宋徐无党注。)。《宋史》四百九十六卷。《辽史》一百一十六卷。《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元史》二百一十卷。《明史》三百三十六卷。(武英殿附《考证》本,江宁、苏州、扬州、杭州、武昌五书局合刻本,新会陈氏覆刻殿本。明南、北监本《廿一史》,断自元止,无《旧唐》、《旧五代》。北监合刻,南监乃新旧版辏集而成,或别刻,或覆刻。毛氏汲古阁本《十七史》,至《新五代》止,亦无《旧唐》、《旧五代》。席氏扫叶山房本,与毛本同,增《旧唐》、《旧五代》。北监本、扫叶本、陈本、坊翻毛本有脱误。)
正史是指《史记》、《汉书》等记传史书。以帝王传记为纲领并且由宫廷史官记录的有别于民间野史的中国史书。始见于南朝梁阮孝绪《正史削繁》。《隋书·经籍志》将《史记》、《汉书》等以帝王传记为纲的纪传体史书列为正史,居史部书之首位。《明史·艺文志》又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清乾隆年间的《四库全书》,确定《史记》至《明史》的24部正统的纪传体史书为正史(见二十四史),并确定凡不经皇帝批准的不得列入。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明实录》是明代历朝官修的编年体史书。记录明太祖朱元璋到明熹宗朱由校共十五代皇帝的史实。我认为应该属于正史资料范畴。
正史是指《史记》、《汉书》等记传史书。以帝王传记为纲领并且由宫廷史官记录的有别于民间野史的中国史书。始见于南朝梁阮孝绪《正史削繁》。《隋书·经籍志》将《史记》、《汉书》等以帝王传记为纲的纪传体史书列为正史,居史部书之首位。《明史·艺文志》又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清乾隆年间的《四库全书》,确定《史记》至《明史》的24部正统的纪传体史书为正史(见二十四史),并确定凡不经皇帝批准的不得列入。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清乾隆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有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的。参见《明史.艺文志》。 《明实录》应该不是
正史就是二十四史,这个没有任何附加条件,可以去参看中国古代的图书分类,经史子集,史类的第一种正史,就是二十四史,还有相关的注,索隐,补注之类的。不包括其他的
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 清 乾隆 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隋书·经籍志二》:“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 清 冯桂芬 《<明纪>序》:“史家分纪传、编年二体,而纪传为正史。” 胡适 《论短篇小说》:“又如《水浒传》所记 宋江 等三十六人是正史所有的事实。” 有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的。参见《明史·艺文志》。 考订历史。 唐 王绩 《游北山赋》:“察俗删诗,依经正史。”正史是指《史记》、《汉书》等记传史书。以帝王传记为纲领并且由宫廷史官记录的有别于民间野史的中国史书。始见于南朝梁阮孝绪《正史削繁》。《隋书·经籍志》将《史记》、《汉书》等以帝王传记为纲的纪传体史书列为正史,居史部书之首位。《明史·艺文志》又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清乾隆年间的《四库全书》,确定《史记》至《明史》的24部正统的纪传体史书为正史(见二十四史),并确定凡不经皇帝批准的不得列入。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清乾隆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有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的。参见《明史.艺文志》。 考订历史
正史:是封建时代官方钦定为正宗史籍霸史:指称霸一方,割据一地的非正统政权历史的史书别史:是区别与正史杂史,私撰纪传体记载历代或一代史实的史书杂史:是以记载带有掌故性见闻为主的史书
正史:指官修的史书,主要为纪传体的二十四史。除此之外,官方修的史书也算是正史,总之就是官方认可,编修的记录算是正史。霸史:指称霸一方的国家的历史,僭伪之国的历史。例如战国时期各国自己的史书,不算东周的正史,有着偏向编修国的倾向。别史:正史是经过命令规定,别史是未经命令规定而已。虽然不是官方修订,但也是有体例、有组织、有系统的史书。典型的像《直斋书录解题》。杂史:内容杂然并陈,是一般只记一事始末和记一时见闻,或只是一家的私记,带有掌故性质的史书。杂史多出于私家著述,没有拘束,有闻必录,所遇必钞,因此保存了许多珍贵而有价值的史料。
确切的说是不包括"清史稿",因为清朝还没有正式的史书,仅仅有一个手稿而已!二十四史加上清史稿和新唐书就是二十六史了!
在中国,每个朝代都很喜欢,也有义务给上个朝代编史书,这就是正史,一般也是比较可靠地,
《清史稿》 现代人所著,由于战乱,此书写得极为仓促,不被承认在《二十四史》之内
1、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历史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2、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3、其他史料分类(1)有意史料与无意史料;(2)“正史”(官方记载)与“野史”(民间记载)。扩展资料意义研究历史离不开史料,它是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遗留下的痕迹,能提供一去不复返的历史信息。但人类历史是极其丰富多彩、全方位、活生生的客观存在,而流传下来的史料与客观历史过程相比总是比较片面的、局部的、零碎的、死板的,而且不可避免地要渗进史料制作者的主观意识。史料的这种简约性和主观性便决定了史料不是历史。史学是揭示历史真相,探索历史规律的科学,它必须以史料为基础。离开了史料,史学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史料决不等于史学,更不能代替史学。人们只能在认真地、全面地、科学地整理、分析、研究史料的基础上,才能揭示历史发展的真实过程和本质规律,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历史学。
史料有以下分类:一、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第一手史料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根据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二、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1、文献史料: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2、实物史料:实物史料指各类遗物、遗址、建筑、碑刻、雕塑和绘画等,这类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历史知识的可靠来源,它既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又具有形象直观性。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考古发掘的。3、口传史料与口述史料(1)口传史料(远古时期神话传说):在没有文字记载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2)口述史料:是人们对往事的口头回忆而写成或整理成文字的资料。三、正史(官方记载)与野史(民间记载)1、正史:一般认为是指由宫廷史官记录的史书。2、野史:一般认为是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与官修的史书不同的另一种史书。
当然有官修的《清史》和《民国史》了。白话文而已。百度百科《清史》《中华民国史》
史记,战国策,资治通鉴,宋史,周史(令狐德写的,看不懂算了)
古文观止、史记、世说新语
属于文献史料,文献史料是以文字形态存在的史料,也是历史认识的基础之一它实质上是人类的一种精神产品,被赋予了认识主体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