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得让指导老师知道的,有的老师自己懒,没时间,让学生自己签字,有的是老师给签字,起码的让老师知道的
代老师签名,实际上就是作弊。这样就相当于自己做阅卷老师了。严格的说,这样的论文不允许通过的。
可以,但最好不要代签。理论上在别人的毕业论文上签字,如果被发现会受处分的,但是你可以咨询老师后再做决定,一个是你答辩之后看情况马上就去找你老师,请老师签字,另一个是咨询老师,是不是可以第二天把资料拿给同学让同学找老师签字。如果需要代签或者替别人代签,最好把对方同意你签字的证据(说话的录音,或者微信/短信的截屏)保留好,就没有问题了。因为这些证据相当于对方的委托书,你就是受委托人。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尽量多和老师直接沟通,你可能不一定马上见到他,但是你认真问,他一定会回复。如果他忙忘了,记得过几天再问问再看看。
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在别人的毕业论文上签字,如果被发现会受处分的。
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在别人的毕业论文上签字,如果被发现会受处分的。
会的,一般都是老师给你签字,自己签字恐怕不行的
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在别人的毕业论文上签字,如果被发现会受处分的。
请问楼主怎么处理的? 你发现的时候已经完全毕业了吗?论文已经得到分数才发现的嘛?
这个。。。。穿越回去?
签字可以代签。根据授权人授权,代替授权人签字的,属于合法行为。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可以。授权书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自然人授权只需签名或按手印即可,而法人授权就需要法人的公章了。怎么要求的就怎么签,要书面签的会多一些。如果不签,肯定发表不了。如果录用了,他们会通知你签的,不用担心。作者拥有著作权,他们拥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