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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的方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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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的方法和标准

分析结构,看是否清晰,词句是否流畅看文章是否有自己的观点3。与同类文章比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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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录用的标准和方法

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相关义务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人才的选拔方式有很多种,常用的选拔方法有简历筛选、推荐信核查、笔试(能力测验、人格测验)、面试、评价中心技术等。使用人才选拔的技术,目的是找到最合适的人,“最合适”的判断标准是人才到企业后能否为企业创造价值,能否有较高的工作绩效。对各种人才选拔技术进行评价的方法,主要是比较人才选拔时的成绩与以后的工作绩效。在所有选拔方式中,准确率最高的是评价中心技术,评价中心技术在我国开始有所应用,下面做以简单介绍。扩展资料:人才选拔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1、选人要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各个企业在不同的阶段都会制定不同的与实际相适应的总体战略规划。企业在选择人才时,必须考虑到资源配置要与战略目标的实现相适应。企业没有战略目标,就谈不上人力资源规划,更谈不上人力资源规划的实施,企业在选人时就会盲从。2、选人要与行业环境和企业地位相适宜。我们在制定选人计划时首先要分析所在行业的环境,即行业在整个产业结构中所处的地位如何;其次,分析企业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行业和企业的地位不同所对应的人才层次也不同,企业量身制定人才选拔策略,才不会导致人才的滥用或者流失。3、选人要与地域的经济水平和人文环境相结合。企业选人时还要考虑到地域的经济水平和人文环境因素,不能好高骛远,不切实际。企业应尽量帮助应聘人员认识本企业的地域环境、人文环境和当地的实际经济水平,实现自身的透明度,这样选与被选双方才能互相了解,才能有益于企业选择合适的人才,真正做到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4、选人要考虑人才市场的供应现状。企业应根据外部市场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人才招聘计划。市场人才兴旺时,适当增加招聘人才数量,加强人才储备;市场人才紧缺时,可适当减少招聘数量,确保招聘的质量。5、选人要与成本、收益相结合。在选拔人才的过程中,要注意投入成本和所得收益的比例。选人要根据岗位性质和人才能力,制定科学的选人计划。对于关键性的岗位,要花大力气选拔那些有能力的人才加盟到企业中,对一些普通岗位,选到合适的人才即可,切不可处处用高人,增加选拔成本。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才选拔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才选拔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第三条录用公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四条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五条录用公务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考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考试;(四)考察与体检;(五)公示、审批或备案。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第七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八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拟定公务员录用法规;(二)制定公务员录用的规章、政策;(三)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工作。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第九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贯彻国家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五)承办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第十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十一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本机关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三章 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根据职位空缺情况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第十三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十四条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时,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十五条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五)其他须知事项。第四章 报名与资格审查第十六条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第十七条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第十八条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第十九条报考者应当向招录机关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第五章 考 试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第二十一条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第二十二条笔试结束后,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也可以委托招录机关或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面试应当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资格的认定与管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第二十三条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测评办法。第六章 考察与体检第二十四条招录机关按照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察。第二十五条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第二十六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第二十七条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体检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招录机关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必要时,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第七章 公示、审批或备案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八章 纪律与监督第三十一条公务员录用工作要接受监督。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处理。第三十二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位要求进行录用的;;(二)不按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程序录用的;;(三)未经授权,擅自出台、变更录用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第三十四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录用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泄露试题和其他考录秘密信息的;(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招考工作的有关资料的;(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的;(四)因工作失职,导致招考工作重新进行的;(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七条公务员录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第三十八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6月7日发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人录发〔1994〕1号)和1996年9月10日发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人发〔1996〕84号)同时废止。

必须要有丰富的文化知识,同时也应该具备考公务员的条件,而且要进行相应的面试,同时也应该注意素质标准。

审稿的标准和原则

1、要更新自己的知识,如果对稿件的内容不熟悉,先到Pubmed查查相关的文献再开始审稿。2、注意自己的语气要中立和客观,不要用带有个人感情色彩的语气去评价文章。3、审稿最好一气呵成,我是在1天里面完成审稿的初步意见,第二天修改了一些语句就submit;以前我审稿拖拖拉拉,结果有些第一天想好的批评意见第二天就忘了。4、审稿时文章的整体结论和局部结果都要注意看,以我审的文章为例,作者的结果都是ok的,统计方法也是正确的,但是却带有倾向性地得出了一个研究数据并不支持的结论。当拿到一篇文章的时候,我的习惯是首先看文章的题目,然后是RESULTS部分,主要是文章的图表,对图表的内容和逻辑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稿子的水平如何相信自己也能初步估计。无论怎样,审稿人需要有一个结论性的评价,这个评价往往左右着editor最后的判决。当然,reviewer的这个结论包括好几个等级,如excellent,good,minor revision,major revision,最后才是rejection,由此可见,让审稿人下rejection的结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么,通常在什么情况下,会直接拒稿呢,谈一下我的做法: 拒稿的把握,也要看给什么样的杂志评审,如果杂志IF一般,那就要相对宽容一些,不要轻易下拒稿的结论,最起码提一些建设性意见,让作者修改。如果杂志在专业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或者是小领域内公认的牛刊,就要相对严格一些; 课题设计有严重问题,且并不能证明课题结论,这种情况下坚决拒稿,绝不手软; 没有创新性,看了半天只是研究了跟别人一样的东西,没有发表价值,当然,这种情况很少了。一般而言,如果不是绝对的重复别人的研究,而自己有的确做的话,我一般不会拒稿,会让作者结合已经存在的研究结果,分析自己的优劣性,都会给作者一个revise的机会; 实验本身的错误,我认为这个是研究的根本,如果发现问题,拒稿没商量; 面对某些非英语母语国家的文章,个人觉得英语不地道不能成为拒稿的主要理由,当然,英文特别差的除外。顶多我会在major comments里面加一句“English need to be improved under the suggestions of native specialist”之类的话 所以,如果课题没有大的问题,写成英文,总会有适合自己的杂志的。一定要掌握最新的研究进展,说的话要靠谱。审过别人的稿子,才会知道英文写的是否漂亮有多么重要。写的好,一读到底,舒服,意见自然好些。写的差,有的句子看几遍都搞不清作者的意思,自然火大!稿件状况:语言让人费解,引用文献有错误,整个文章逻辑比较混乱。审稿经验总结:一定要把文章写清楚,不要让审稿人对语言失望,另外,引用文献不要出错,至少引用公式要写正确。1、注意全面了解所审稿件的相关知识,如有最新高等级的综述发表,那么它会是一个很好也很省力的阅读对象。2、就文章本身发表意见,最好不要带有明显的个人色彩。如其说决定论文接受与否的“生死权”在主编或责任辑辑,不如说论文是否接受取决于审稿人的评语和建议。大多数情况,编辑会视审稿评语、意见和建议来决定是否给作者机会或直接接收或拒绝。但有时,某个审稿人在评语中对论文有较高的评价,但却建议拒稿。此时,编辑会综合参考其他审稿人意见来决定。反之亦然,有些审稿人在评语里提了许多”critical”甚至”fatal”意见,但却建议“revision”。编辑往往会根据其经验、杂志要求和其他评语作出拒稿的决定。毕竟,有些审稿人只是“专家”,不一定有足够的能力来判断“该论文”是否应在“该杂志”发表。有些论文投1分的杂志,我会建议”accept, or minor revision”, 但投5分的杂志,我会”reject”。 不管编辑如何决定,大多数杂志都会通知审稿人审稿结果(这是国内很多杂志作不到的)。1、对于审稿来说,熟悉相关的内容是非常重要的,这可以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完成。2、审稿时,通常先阅读一遍Abtract,了解文章的目的和大概观点。然后重点阅读methods和discussion部分。材料和方法是文章最重要的部分,对临床型研究而言,患者一般资料,知情同意,实验设计,统计方法这些都需要重点阅读。其次是讨论部分:作者是否根据自己的结果进行讨论,是否提出新的观点或有意义的结论。3、审稿时依据杂志的影响因子高低适当对标准做出调整是正确的。因为不同的杂志要求不同。像我听过的lancet主编提到,杂志对稿件的要求是first or last,我理解就是creative or decisive,就是说只有最先的具备创新性的东西或是最后的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才会被接受。我的审稿原则是:如果文章有闪光点,或能够对临床诊断提供帮助,实验设计没有大问题,那么就初步认定这篇文章可以接受。4、写审稿意见时,用一两句话大致概括一下文章的主要观点和方法,然后按次序罗列审稿意见,需要major revision的文章,将最重要的问题列在前面,比如文章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下面可以写一些小问题,比如各个部分的长度,表格或是图表问题等等。5、英文问题是非母语作者稿件都会存在的问题,程度不同而已,只要对文章的观点和表述造成太大的影响,都是可以接受的,可以在审稿意见最后提一句English should be improved。我自己投过的一篇稿件,一个reviewer在审稿意见中甚至将错误的语法和用词都帮助纠正,当时觉得这个reviewer审稿非常细致。但我们本身就是非英语,可能一般达不到这个水平了。我的审稿经验相对较少,但个人觉得审稿时一定要认真。编辑邀请审稿,不管是什么原因,都是对审稿人的信任。审稿时要在杂志和作者的角度分别考虑,做出客观公正细致的评价,这样其实也使自己得到更多的信任和尊重。 整体上宏观把握实验设计和文章组织的合理性,看能不能通过实验数据推导出文章中的结论(很多文章中的结论是夸大了的); 审查实验数据一定要细心,尤其要重点关注figure legends和figures中的对应性。严格审查实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重视统计学分析。 总体原则:客观、仔细、公正。要把意见和建议详细反馈给编辑,这样也会给编辑一个好的印象。首先实验目的不够明确,Introduction绕来绕去,没有明确的落脚点,不像一篇文章,更像课题申报材料。实验设计不够合理,没有围绕实验目的去设计实验,而且加了一些无关的实验。讨论也不够合理。本来想reject,后来考虑到该研究选题不错,给了major。杂志一共找了4个审稿人,一个给了reject,感觉这是领域内的牛人,另外两个给了minor 不过意见都是瞎写一通,感觉要么是领域外的,要么是和作者认识。审稿经验总结: (1) 一般杂志都给至少两周的期限,如果不是跟自己的研究领域特别吻合的要不吝时间多看文献不要糊弄。(2) 根据杂志的档次,只要理由充分大胆做决定,不要有倾向性。

分析结构,看是否清晰,词句是否流畅看文章是否有自己的观点3。与同类文章比较如何?

学术期刊的审稿是编辑部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由编辑和专家审读作者的原稿,对其内容和形式作出评价,据此进行选择的编辑活动。审稿决定着稿件的取舍,事关刊物的质量,是编辑工作的中心环节。审稿原则是学术期刊审稿所遵循的准则,指导着学术期刊的审稿实践,理应对这一基本问题进行梳理和探讨。关于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编辑学著作似乎很少论及。《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曾将审稿原则归纳为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独创性,作了较系统的探讨,但并不是专指学术期刊,而且其中的逻辑关系值得探讨。在期刊文献方面,赵连稳提出质量面前人人平等、兼容并包和及时审理三原则,但囿于该文和谐社会视野下的视角,未能全面探讨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闰月勤对政治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殷靖华对客观性原则,胡正强对新颖性原则作了论述,同样未能全面探讨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孙景峰在质量面前人人平等之外提出的倾斜性原则(向内稿倾斜、向青年作者倾斜等),在审稿实践中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但将此作为一条指导审稿的原则似乎不妥当。侯宏勋提出宽泛置疑原则,认为编辑需要质疑,审稿当然要质疑,大凡阅读,都应有所质疑,但不宜把质疑作为一项宏观原则来看待。基于上述,笔者拟从审稿程序、审稿者的道德、稿件内容和形式四个方面入手,对学术期刊的审稿原则略作探讨。

根据出版道德委员会(COPE)建议的指导纲领文件(以下是原文翻译),同行评审员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只同意审查那些审稿人具有专门知识专业知识的手稿并进行适当及时的评估•尊重同行评议的保密性,不得在同行评审过程中或之后透露手稿或其审查的任何细节,超出期刊发布的内容•不要使用同行审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来获取自己或其他人或组织的优势,或者不利于或诋毁他人•宣布所有潜在的相互冲突的利益,如果不确定某些事物是否构成相关利益,则可以从期刊寻求建议•不允许他们的评论受到手稿的起源,国籍,宗教或政治信仰,性别或作者的其他特征,或商业考虑的影响•在他们的审查中客观和建设性,不要有敌意或煽动性,不犯诽谤或贬损的个人评论•承认同行评审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互惠的努力,并承诺能够及时地进行公正的审查•为期刊提供准确和真实的专业知识的个人和专业信息•在审查过程中假冒另一个人被认为是严重的不当行为在同行评审过程中的期望收到评审请求后,审查同行评审员应:•在合理的时间框架内作出回应,特别是如果不能进行审查,而不是故意延误。•如果他们没有执行审查所需的专业知识,或者他们是否能够仅评估手稿的一部分,清楚地列出他们具有相关专长的领域。•只有当他们相信他们可以在相互同意的时间框架内完成审查才同意审查手稿,如果需要延长,请及时通知。•声明任何潜在的冲突或相互竞争的利益(例如,可能是个人,财务,智力,专业,政治或宗教),如果不确定是否从期刊寻求建议某事构成相关利益。•遵循期刊的政策,考虑有冲突的情况。如果期刊没有指导意见则应通知期刊,如果:他们在任何作者的同一机构工作(或将加入该机构或在那里申请工作);它们是或已经是最近的(例如,在过去3年)导师,受访者,密切合作者或联合授权持有人;他们有一个亲密的个人与任何作者的关系。•重新审查他们之前对另一本期刊审查过的手稿,它可能已经做过变动,因为改变两份不同的期刊的评估和接受标准可能不同。•确保替代评审者的建议是基于适合性,不受个人影响考虑,或受收到的手稿的有某些具体的结果的意图影响(无论正面的或负面)。•如果只是为了看到手稿而不打算提交审查就不要同意做此次审查。•如果他们觉得无法提供公正和公正的审查,则拒绝审查。•如果他们参与了手稿中的任何工作或其报告,则拒绝审查。•如果要求审查与他们准备的写的手稿或已经在另一个期刊评审的手稿非常相似的手稿,则拒绝审核。•如果他们与期刊使用的同行评议模型有问题(例如使用开放式),则拒绝审核,因为这会影响他们的审查或导致他们由于无法遵守期刊的审查政策而做无用功。在审查期间在审查期间同行评审员应:•如果他们发现冲突的利益在同意审查时不明显,或者任何可能阻止他们提供公平和公正的审查的事情,请立即通知该期刊。•在等待有关可能导致请求审查被撤销的问题的期刊的指示时,不要看手稿和相关资料。•阅读手稿,辅助材料(例如审阅者说明,所需的道德和政策声明,补充数据文件)和日记说明,如果有任何不清楚的情况,请提交任何缺失或不完整的项目,以便进行全面的处理评论。•如果他们发现他们没有专门知识来评估手稿的各个方面,尽快通知期刊;他们不应该等到提交审查,因为这将不适当地拖延审查过程。•没有首先获得期刊的许可,不要让任何人卷入审稿,包括他们正在指导的初级研究人员;任何帮助他们进行审查的个人的姓名应包括在返回的评论中,以便期刊记录他们的贡献,也可以使他们的努力得到应有的承认。•保留所有手稿和审查细节保密。•如果出现情况,请联系杂志,以防止他们及时提交审查,如果仍然要求进行审查,提供准确的估计时间。•在双盲审查的情况下,如果他们怀疑作者的身份通知该杂志,如果这种知识引发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如果他们遇到任何违规行为,对工作的道德方面的担忧,意识到手稿和同时提交给另一个期刊或已发表文章之间的巨大相似性,或怀疑在任何研究或撰写和提交手稿过程中有学术不端, 应该立刻通知该期刊。但是,如果期刊要求提供进一步的信息或建议,审稿人应该保密,不进行个人调查除非期刊要求你这么做。•不故意延长审查过程,要么延迟提交审查或从期刊或作者请求不必要的附加信息。•确保他们的审查是基于工作的优点,不受任何个人,财务或其他冲突的考虑或智力偏见的积极或消极影响。•未经期刊许可,不得直接与作者联系。在准备报告时,评论员应该:•请记住,编辑正在寻找他们的知识,良好的判断力,并对工作和手稿的优缺点进行诚实和公正的评估。•如果他们被要求解决原稿的特定部分或方面,并指出这些是哪些,请在开始审查时明确说明。•按照期刊的指示,对他们所要求的具体反馈意见,除非有很好的理由不要这样做。•在他们的评论中客观和建设性,并提供有助于作者改进手稿的反馈。•不作贬损的个人评论或毫无根据的指责。•具体说明他们的批评,并提供证据,适当提及证实一般性陈述,如“这项工作已经完成”,帮助编辑进行评估和决定,并对作者公平。•记住作者的论文,如果基本上是清晰的话,不要把它改写成自己喜欢的风格;但是,改进清晰度的建议对于重要。•请注意由于作者以不是他们自己的语言撰写的语言问题的敏感性,并恰当尊重地反馈。•明确指出对于支持正在审议的手稿中提出的额外的调查要求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只会加强或扩大该手稿的工作。•不要以这样的方式准备报告,或者包括建议审查由另一人完成的意见。•不要以对另一个人反映不当或不公平的方式准备报告。•不对公司提到的任何竞争对手的工作造成不公正的否定评论或者不合理的批评。•确保他们对编辑的意见和建议符合他们对作者的报告;大多数反馈应该放在作者的报告中。•对编辑的保密意见不应该是诋毁或虚假指责的地方,因为知道作者不会看到这些意见。•不建议作者包括对评审者(或其联系人)的引用仅仅是为了增加审稿人(或其同事的)引用数量,或提高他们或其同事的工作的知名度;建议必须基于有效的学术或技术原因。•确定期刊是否要对他们的审查意见签字,如果这样做,他们应该觉得做得很舒服。•如果他们是处理手稿的编辑,并决定自己对该手稿进行审查,如果该期刊采用盲审,请公开透明地进行,而不是打着匿名评审的幌子,除非是另一位编辑对其进行审稿。对后审查的期望,同行评审员应:•继续保留手稿的细节及其审查保密。•如果与期刊联系有关审查手稿的相关事宜并提供所需信息,请及时回复。•如果有任何相关信息在提交可能影响其原始反馈和建议的审查后发现,请联系期刊。•阅读其他评论者的评论,如果这些是由期刊提供的,以提高自己对该主题的理解或所达成的决定。•尝试适应期刊的要求来审查他们审查的手稿的修订或重新提交。

地方标准送审稿

DB 需大写

DB一定要大写

标准送审稿和报批稿

回答 送审稿: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审议或者权力机关进行技术层面审议的文稿。 报批稿: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进行程序性审查的文稿。 讨论稿:是非正式结论文稿,一般有多种意见供讨论。 征求意见稿,是面向基层或者相关单位进行查漏的文稿。 【草案和讨论稿和征求意稿的区别】: 草案指未正式确定的或只是公布试行的法令、规章、条例等。讨论稿是正式文件出台前用以进行讨论的草稿。征求意稿一般指法律、规章制度或其他文件在提交正式审议批准或决定前向社会公众或特定部门、群体、人员征求修改意见的文件版本。 提问 12345热线中心是什么意思 回答 市长热线啊 提问 12345热线中心待处理是什意思 回答 就是等待处理,还没有处理 更多8条 

草案本身没有法律效力,只有经过法定程序批准才具有法律效力。标准草案,是指批准发布以前的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它是承担编制标准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任务书或工作计划起草的文稿。拟成而未经有关机关通过、公布的,或虽经公布而尚在试行的法令、规章、条例等。比如:土地管理法草案、交通管理条例草案。

回答 送审稿: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审议或者权力机关进行技术层面审议的文稿。 报批稿: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进行程序性审查的文稿。 讨论稿:是非正式结论文稿,一般有多种意见供讨论。 征求意见稿,是面向基层或者相关单位进行查漏的文稿。 【草案和讨论稿和征求意稿的区别】: 草案指未正式确定的或只是公布试行的法令、规章、条例等。讨论稿是正式文件出台前用以进行讨论的草稿。征求意稿一般指法律、规章制度或其他文件在提交正式审议批准或决定前向社会公众或特定部门、群体、人员征求修改意见的文件版本。 提问 12345热线中心是什么意思 回答 市长热线啊 提问 12345热线中心待处理是什意思 回答 就是等待处理,还没有处理 更多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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