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简单的二个方法,一、在新闻出版总署是否可以查询到。二、主办单位是否是真实存在的,用排除法,很好鉴别期刊的真假,如果主办单位存在,就直接联系主办单位看是否有这本期刊。
不是清楚 问问别人
科技核心都还好,文章满足杂志社要求的话,一般都能通过,相对来说,电子设计工程更快点。
我国学术期刊分级的现状 关于学术期刊分级问题,在国家还没有作出统一明确规定的长时间之前,可谓众说纷纭:有的认为国家级科研机构主办的刊物就是国家级学术期刊,即一级刊物;省、市、自治区有关单位及高等院校主办的学术期刊是省级期刊,即二级期刊;地市、高等专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是三级学术刊物;还有的认为,取得“ISS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的英文缩写)的是国际期刊;取得“CN”(“中国”的英文缩写)的刊号的是国家级期刊;取得省、市、自治区新闻出版管理局颁发的“特许证”的是省级学术期刊;有的认为发达国家的著名刊物,像《科学》等是一级期刊,国内的国家级科研单位主办的期刊为二级期刊;甚至一度一些政府部门也有不很严格的条例,例如1987年国家教委科技管理中心《关于推荐高等学校科技同行评议人的通知》中,提出“被推荐人选要求近五年来在国内一级杂志或国外重要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过的论文”,又如地区的人事厅历年来关于职称工作的文件中均有“国家级报刊、杂志”、“省部级报刊、杂志”的提法。欧裕德认为:实际上,此事10年前就已有明确规定。1991年6月5日,国家科委、国家新闻出版署第12号令发布了《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条例。条例的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科学技术期刊,技其主管部门分为全国性期刊和地方性期刊。全国性期刊是指国务院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管的期刊。地方性期刊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委、厅、局主管的期刊。”2002年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又进一步进行了统一答复:期刊无国家级、地方级的区别,目前国家与地方关于期刊的评比与期刊的学术水平无关,“核心期刊”的认定是民间行为,而非政府行为,目前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没还有制定衡量学术期刊质量的权威标准,新闻出版总署近几年举办过国家期刊奖、全国百种重点社科期刊奖、中国期刊方阵等期刊方面的评奖活动,不能认为获得这些奖项的期刊中的学术期刊质量就是高的,“不能作为评职称时入选论文的依据。”这是迄今为止政府职能部门最权威和最新的意见。 中华临床医学,不是北大图书馆认定的中文核心刊物,但并不表明它不是全国性的期刊哈,但只能算是普通期刊,也算是国家级的
中华临床医学,不是北大图书馆认定的中文核心刊物,但并不表明它不是全国性的期刊哈,但只能算是普通期刊,也算是国家级的
省级期刊与国家级期刊的区别:实际上,国家从来没有对刊物做过级别之分,也就是在影响力和专业程度上没有省级和国家级的差别。所谓国家级期刊和省级期刊之分,主要为方便管理,根据期刊主管单位的级别而做了区别,即国家单位主管期刊为国家级期刊,省级单位主管期刊为省级期刊。这是期刊分级的最传统的方法,也是仍在使用的主要方法。按照这种分级方法,期刊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由代表国家科研水平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一般被认为是国家级期刊,省部级、地市级依此类推。 我国有期刊8000余种,这众多的期刊在学科、主办单位、主管部门、质量、服务等方面千差万别,尽管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声明从未从行政角度对现行期刊进行过级别划分,但期刊之有级别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而且9000余种期刊没有级别上的区别是不可能的,不现实的。 实际上期刊从来就有级别,这几乎是政府有关机构、期刊主办机构和作者的共识,只不过期刊级别的认定比较复杂,至今尚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和共同的分级目录。期刊的分级最传统的是按期刊的主管部门分级,1991年国家科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颁发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就据此将期刊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期刊、省部级和地市级。 70年代,核心期刊理论开始传入我国,到90年代,核心期刊已为学界所广为熟知。与此同时,各种与期刊评价有关的大型数据库开始建立,由此得出多种期刊排行榜,很多高校科研机构也研究制定为已所用的核心期刊(或称重点期刊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了各种期刊等级评比。 更多期刊常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不到。连正规刊物都不算,谈什么核心不核心啊。
《中华临床医师杂志(电子版)》由国家卫生部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现在已被万方数据、中国知网、美国化学文摘等数据库全文收录。它可以作为晋升职称用。当然,具体要求要根据各单位部门的要求定。所以,投稿前请务必确认。详细信息见网址:
应该是正规杂志,我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的官网上查到了它的信息:关于同意出版《中华临床医师杂志(电子版)》等2种连续型电子出版物的函 2007年9月10日 电子版的意思,就是相对于纸质版的,可以是光盘,可以是数字文件。
《中国临床医学》欢迎各科临床医师、医技术人员、药学人员、研究生等投稿。下列范围的文章将优先发表:各类自然科学基金赞助项目的论著;述评;新的技术和方法;适宜技术的应用;诊断的新方法、新经验。《中国临床医学》继续遵循既定的办刊方针,最大限度地为广大读者、作者服务。格式要求:文章标题: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加副标题,并译成英文。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题目下面均应写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写单位名称(一、二级单位)、所在城市(不是省会的城市前必须加省名)、邮编,不同单位的多位作者应以序号分别列出上述信息。提要:用第三人称写法,不以“本文”、“作者”等作主语,应是一篇能客观反映文章核心观点和创新观点的表意明确、实在的小短文,切忌写成背景交代或“中心思想”,100-200字为宜。关键词:3-5个,以分号相隔,选择与文章核心内容相关的具有独立性的实在词。正文标题:内容应简洁、明了,层次不宜过多,层次序号为一、(一)、1、(1),层次少时可依次选序号。正文文字:一般不超过1万字,正文用小4号宋体,通栏排版。数字用法: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元纪年、年代、年、月、日、时刻、各种记数与计量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夏历、清代及其以前纪年、星期几、数字作为语素构成的定型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临近两数字并列连用的概略语等用汉字数字。图表:文中尽量少用图表,必须使用时,应简洁、明了,少占篇幅,图表均采用黑色线条,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应有简明表题(表上)、图题(图下),表中数据应注明资料来源。注释: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集中列于文末参考文献之前。释义性注释是对论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不宜列入文后参考文献的引文和个别文后参考文献的节略形式,其序号为①②③……。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作者撰写论著时所引用的已公开发表的文献书目,是对引文作者、作品、出处、版本等情况的说明,文中用序号标出,详细引文情况按顺序排列文尾。以单字母方式标识以下各种参考文献类型:普通图书[M],会议论文[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汇编[G],档案[B],古籍[O],参考工具[K],其他未说明文献〔Z〕。11.基金项目: 获得国家基金资助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按项目证明文字材料标示清楚。12.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 ),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现供职单位全称及职称、学位,研究方向。来稿请注明作者电话、E-mail,收刊人及详细地址、邮编。14.其他:请勿一稿两发,并请自留原稿,本刊概不退稿。
《中华临床医师杂志(电子版)》由国家卫生部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是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现在已被万方数据、中国知网、美国化学文摘等数据库全文收录。它可以作为晋升职称用。当然,具体要求要根据各单位部门的要求定。所以,投稿前请务必确认。详细信息见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