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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录用了后怎么要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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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录用了后怎么要offer

回答 一般情况下: 主动问下好啊,hr和你都放心,问的时候只说一句:“我是谁谁谁,我还没收到offer。”hr马上会告诉你事情是否已经定下来了,什么时候给你发offer。 别说多了,表现得太急切好像你缺工作似的。 不主动问也不好,意向不强的话会影响企业录用你的信心。 尽量不要威胁hr说你有其他的offer,有的企业会因此认为你稳定性差,不给你发offer。 其他情况: 如果你很在意这个机会,稍微主动些,企业更喜欢把offer发给意向强的人,因为这样的人稳定。主动问下,有变故也可以及时处理。 如果不是很在意,可以欲擒故纵,应该着急的是hr,不主动问也没关系,这样在谈判中更能占据主动。 这个属于正常情况,耐心等两天吧。 招聘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会根据应聘者报名人数和人员素质,对事先预定的招聘名额和招聘岗位进行调整。现在的情况是,HR已经把入闱人员情况上报给公司高层,再由高层最后确定招聘名额和录取策略。 HR专门来电话请你稍等,看来你还是很有希望的。 过两天,你可以打一个电话,说自己已经接到了其他单位的OFFER,很犹豫该不该去,因为贵公司是自己的第一选择,自己非常想加盟贵公司,所以想了解一下什么时候可以有结果。从他们的回答中,你就可以做出比较明确的判断了 更多10条 

hr确定录用也给了口头offer

你可以把这个截图,向劳动部门反映申请仲裁,让这个公司对你进行赔偿。

完全不可靠,

可考率在七十左右,比没有说好多了

可以选择不去,但是一定要跟对方打好招呼,这样才能够表达你的礼貌。

确定录用到发offer要多久

也说不上缓兵之计的,既然说人事主管不在国内那肯定不是你的了;再等等吧,一般来说,这种所有面试通过后的话十天左右会给你答复的。如果你实在急的话给主管打个电话问一下给你答复的大概时间。

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发offer。因为offer涉及到定薪流程,一般情况需要三个工作日的时间确认。

也遇到了一样的问题,待遇入职时间也谈好了,入职准备的东西也说了,体检的项目也说了,就是没收到offer,面试完人事说稍后会发一个offer,过去一天了,没有收到有点心慌。

发了offer后又决定不录用怎么说

公司给了offer,又突然不让你入职了,具体的解决办法因情况不同给出如下三种建议,希望能帮助到你。offer是否已经生效,公司给你的offer中写明了要求收件人自收到offer后3日(一般是2-3日,也有其他要求的)内回复,视offer生效的情况,而你还没有回复之前,既你还没有承诺同意入职,公司先通知你取消offer不让你入职,视为offer还未生效,因为你还没有回复,offer承诺没有达成,这样的情况你只能说这家公司做决策草率,朝三暮四的,没个定性,不去也罢,公司没眼光,然后再看其他工作机会哈。offer已经生效,但是offer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offer中只写了预录用你为某某岗位并于什么时候入职这样简单信息的offer,这样的情况去维权很艰难,建议你打电话去和公司人力或负责人询问取消offer的原因,并保留你与其沟通的电话录音,信息,邮件等沟通材料。沟通后你若能理解公司取消的理由,你可以选择原谅,互不为难,日后好再相见,你若不能理解,你可以按照offer约定时间和公司要求强制入职,毕竟offer作为要约已经生效,只是这样的强制入职,得需要你有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和人际交往能力才能克服入职初期不被待见的问题。【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内容具体确定; (二)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offer已经生效,offer中有约定劳动合同需要的主要条款(比如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此时的offer是具有法律效用的,offer属于要约,即希望和应聘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有缔约过失责任,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可就公司影响了你继续寻找新的工作机会、你为准备入职做的体检费用和其他就准备入职花费与损失,要求公司进行赔付,拒不赔偿的可以准备证据提出起诉,要求公司就单方撤销offer承担违约责任,进行经济补偿。

应该找一个合适的理由,并且也应该跟hr谈一下条件,说明自己的一些发展和内心追求,从而拒绝offer。

可以直截了当的拒绝,说这份工作不适合你,你不是很想去,这样对双方都是比较好的。

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给hr打电话,说自己已经找到其他的工作了。

发了offer后又决定不录用

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举个例子,你在某公司上班,上了两年,去这家公司面试,给了offer,然后你离职,但是这家又不录用,补偿,为,前面公司将你辞退应给的补偿。大概可以理解为损失。但是 没上班,是不是就没损失了?有。因为你收到这个offer导致你没有去其他面试,包括体检,等相关入职材料的准备,所有消费都算它的。一般来说,要求对方赔付offer试用期一个月的工资。一般来说,这些都是要争取的,不存在,你跟他说这个,就掏钱给你,肯定要折腾一番,这时间和花费,都按照offer给的薪资,计算起来,要求赔付。仅供参考。

在办入职手续前,提前拒绝公司的入职,说明清楚自己的理由,只要没有签订合同,是可以不去的。

没办法,你遇到不靠谱的单位或者单位上下分层管理导致的问题。这种没有入职就没法维权,所以这种风险你只有自己承担。继续找工作吧,别的都没有用的事情。很无奈的事情,你只有接受,并继续心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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