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之前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民法典》生效后的诉讼时效已经从两年延长至三年。相关法律《民法典》对诉讼时效制度作了完善:将现行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明确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请求支付赡养费、抚养费或者扶养费等,并强调了诉讼时效的法定性。资料扩展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的特征有以下几个: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是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三年从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1、权利人在《民法总则》施行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2、在《民法总则》施行前,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至《民法总则》施行之日尚未届满两年的,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3、在《民法总则》施行前,依据《民法通则》之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虽已届满、但自届满之日起未超过六个月,或者其诉讼时效期间尚有剩余不足一年时间,权利人在《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在《民法总则》施行前,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民法总则》施行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5、在《民法总则》施行前,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民法总则》施行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适用《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从《民法总则》施行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民法总则施行前,民法通则规定的二年或者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当事人主张适用民法总则关于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扩展资料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该条规定了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三种事由:权利人向对方提出要求履行义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在上述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三种事由中,如何认定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以及当事人应如何举证,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难题。而对于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各地做法不一。判断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行为是否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应注意这样三个原则:一是主张权利的方式不限,包括合法与不合法的;二是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要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三是主张权利的意思表示要传达到该特定的相对人。
我国法律规定,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的那天起进行计算。但是自损害那天起如果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将不予进行保护。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适当决定延长期限。所以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那天起进行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分析: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专利纠纷的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所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所谓"应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实不知道其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但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推定其应该知道的情况。如侵权产品的公开销售和使用;专利公报已将他人申请专利的文件公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专利纠纷的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
专利纠纷的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
专利纠纷的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所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切发现和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所谓"应当得知",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确实不知道其权益已经受到侵害,但根据客观存在的事实,可以推定其应该知道的情况。如侵权产品的公开销售和使用;专利公报已将他人申请专利的文件公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