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无形资产(一般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还是营业税。 营改增范围: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但转让著作权,属于部分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项目下的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征收增值税。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具体参考百度百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营改增”的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即: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因此从你的业务上看暂不属于“营改增”范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营改增”的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即: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因此从你的业务上看暂不属于“营改增”范畴。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具体参考百度百科
(一)关于销售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销售不动产业务的计税营业额是指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销售额,即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 (1)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 (2)以不动产投资人股,参与受资方的利润分配,其不动产转计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该股权转让时,其股权转让额为计税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销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额=销售不动产的计税营业额×5% (二)关于转让无形资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转让无形资产的计税营业额为转让无形资产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货币资金、实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1)从事转让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和商誉等项目,以取得的转让收入额为计税营业额。 (2)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受资方的利润分配且共同承担投资风险,其无形资产的转让行为不征营业税;但转让该股权时,其股权转让额应作为计税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3)转让无形资产的同时发生的货物销售行为,按规定一并征收营业税。 转让无形资产应纳营业税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计税营业额×5%
专利技术也是无形资产,他在专利权当中。如下:“(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提供无所有权技术的行为,不按本税目征税。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书上写得:“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不过我觉得你的问题有点抠字眼,你的问题应该不是纠结在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上,而是应该纠结在专利权和专利技术的区别上
专利技术是无形资产吧,你在哪看的不是呢?、
属于技术转让,具体应该是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需要签订相应的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合同,并在合同内约定相关技术转让和实施的细节。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清单》根据《附列资料三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清单》自动过过来数据,主要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销项税”。(一)本表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填写。其他纳税人不填写。(二)“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的填写同主表。(三)第1列“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征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属于免抵退税或免税项目的,填写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免税销售额。本列各行次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对应行次,其中本列第3行和第4行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5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本列各行次之和等于《附列资料(一)》第11列第13a、13b行之和。(四)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上期期末结存的金额,试点实施之日的税款所属期填写“0”。本列各行次等于上期《附列资料(三)》第6列对应行次。本列第4行“6%税率的金融商品转让项目”“期初余额”年初首期填报时应填“0”。(五)第3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填写本期取得的按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金额。(六)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本列各行次=第2列对应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七)第5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且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八)第6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第5列对应各行次
世界上的财产可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两大类,有形财产又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即可移动的财产,如汽车、家具、牲畜……。不动产就是永久固定在土地上的财产、如桥梁、土地、房屋……,也称不可移动财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也称智力成果权,它指的是通过智力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种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割,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所谓财产权是智力劳动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智力劳动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是人的智力成果权,它是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一个法律概念。
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 请看以下参考(6):无形资产包括社会无形资产和自然无形资产其中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1)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2)非专利技术:也称专有技术,是指不为外界所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各种技术和诀窍。(3)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4)著作权:制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某些特殊权利。(5)特许权:又称经营特许权,专营权,指企业在某一地区经营或销售某种特定商品的权利或是一家企业接受另一家企业使用其商标,商号,技术秘密等的权利。(6)土地使用权: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7)商业秘诀
都是。会计科目有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车辆……)和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专利……)之分,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属于不动产,无形资产中的土地所有权属于不动产。 所以土地所有权是无形资产,其属性是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