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去第一个发给你录用通知书的A单位。2、因为你自己也还不能真正确定B单位是否会录用你。虽然B单位让你更中意。3、在A单位上班时,可以继续等B单位的通知书。当然在去A单位报到时,可先和有关人事部门说出自己的实际情况,有可能还会有其他的选择,尽量征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自己也多个机会和选择。面试(Interview),是测查和评价人员能力素质的一种考试活动。面试是一种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对考生的面对面交谈与观察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经验等有关素质的一种考试活动。offer,全称是offer letter,汉语解释为录用信、录取通知。所谓offer letter,还没一个统一的名字,有人称之为“录取通知”,有人谓之“录用信”,也有人称为“要约函”。以前一般是说外企或国外学校发的表达自己愿意录用的一封格式类似的信件,后来很多人都把自己接到公司的“offer letter”,电话通知等一类的叫offer,被公司通知面试合格能够录用就说收到了offer,而真正发offer letter的也只是很正规的大企业。此外,也有人说offer是“录取通知书加全额奖学金”。
不妨考虑去考查一下环境,了解一下公司规模和发展前景是不是符合自己的职业规划!
1,先去第一个发给你录用通知书的A单位。2,因为你自己也还不能真正确定B单位是否会录用你。虽然B单位让你更中意。3,在A单位上班时,可以继续等B单位的通知书。当然在去A单位报到时,可先和有关人事部门说出自己的实际情况,有可能还会有其他的选择,尽量征得对方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自己也多个机会和选择。
若中意收到offer的公司,自然不用说:不用再等了。若中意等待offer的公司,不妨坦诚致电:收到另一家offer,但自己更中意这份,所以探寻一下结果,若有希望则全心等待、若无就去那家报到。职场中同时收到offer的情况不少。
首先询问HR,是什么原因不能入职。可以跟对方进行协商,看能否挽回如果不能挽回,那么看你们签订的入职协议,根据协议要求对方赔偿如果没有协议。只是口头的offer约定,那大概率只能自认倒霉,赶紧寻找另一个工作吧。
辞职书老板没批准的话还是有机会的,下次就要注意了,一定要定准了,再去辞职。对方公司也有问题,哪有这么干的。这不是小人行为吗。定下了又不用。
不可以让他进行赔偿,因为还没有和公司进行合同签订,所以还没有具有法律效益,即使是起诉也不会胜诉。
不可以。因为你们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协议和合同,只是口头承诺,所以你没有资格要求赔偿。
由于你参加体检是在接到该单位的入职及体检通知书后,按单位特定要求参加体检的,故体检费用应由该单位支付。若单位拒不支付,可以选择走法律途径。
这个要看事前是否有约定好,以及是以什么原因说你不符合公司要求,不予录用,一般是只要面试成功,体检通过,你就进入试用期,那就要报销体检费,但有些单位会在员工转正后,再报销体检费,所以要看你们事前是否约定或者单位是否告知,其次是如果以你的体检不合格为由,不录用你,那也是不报销体检费的
这个不要的,不要赔偿。
看情况,你觉得对未成年人的这种建议,就应该去相关的劳动局去进行维权,也应该把自己的事情告诉对方,这样才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是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因为这个情况是属于缔约过失行为,所以是根本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
发出录用offer,两天后反悔,这种情况公司是不需要赔偿的,因为你们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肯定是要赔偿的,既然对方已经说出来了,对方后悔了,这个时候就应该去法院进行申请,这样的话他可以得到一个合情合理的结果,对方肯定是要为自己的情况去负责。
如果你被一家公司面试录用了,而你又不想去的话,那你就直接跟他们打个电话,诚实的跟他们说出你不想去了,不需要特别的理由。因为这才是你真实的想法。
如果只是口头或邮件答应,而并未签署在对方公司相关offer文件上签名的话,肯定无法律责任的!至于不去的理由,确实不太说,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对方又不傻,而且是做人资的,这种情况肯定碰到很多,你一说,他就懂的!!我觉得,就直接说找到更好了的了,不用多编什么其他理由。
告诉对方,对对方的职位和薪酬非常满意;也希望能够到对方去任职;但是自己公司不能离开,手续交接没有完成;自己离开现在这家公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能够等待,请对方等待;希望对方在自己未到岗之前可以另请高明。
其实这个也不难的,你可以以自己突然有些私事没处理好,或者是有事要去外地,不好意思怕影响公司,其实找个理由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