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出售专利所有权,属于让渡资产所有权取得的收入,如果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是专门卖专利,则该收入属于偶然发生的利得,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出售专利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业务不是贵司的主营业务,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公司在申请专利后,需要每年向国知局缴纳专利费用,也就是专利维护费。否则好不容易申请的专利就会被视为无效。专利无效后会影响产品销售。所以专利年费及时缴纳非常重要。由于专利的这种特性,企业每年会产生专利年费的账目,财务人员要做相应的账务工作。通常年费科目是计入无形资产或是管理费用中进行入账的。具体入账方式如下:如果取得行政收据,可以全部汇总一起,计入无形资产,分期摊销。如果不想做无形资产,那就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专利申请的费用会计分录: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分录为:借:无形资产—专利费贷:银行存款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分录为: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累计摊销
属于营业外收入,通俗点讲,跟日常经营活动没有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都是营业外收入,转让专利技术所有权,销售固定资产等都属于营业外收入,而让渡专利技术使用权,等营业活动,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属于营业收入。应当计入营业收入项目的收入有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视同销售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计入到营业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我国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一项应税收入,即指单位和个人因提供或转让各种专利权、专有技术、版权、商标权等给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单位和个人所拥有的特许权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用以为服务谋取利益,只有当特许权所有者同意转让或允许使用,并在支付一定使用费后,才能使用。因此,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特许权所有者的一项专有收入,也是单位和个人应税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如果是出售专利所有权,属于让渡资产所有权取得的收入,如果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是专门卖专利,则该收入属于偶然发生的利得,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出售专利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如果该业务不是贵司的主营业务,该项收入在会计上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属于营业外收入,通俗点讲,跟日常经营活动没有密切相关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都是营业外收入,转让专利技术所有权,销售固定资产等都属于营业外收入,而让渡专利技术使用权,等营业活动,应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属于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等,而转让一项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属于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所以应该计入营业外收入。专利权的转让视为销售,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纳税范围,因此转让专利权也是需要纳税的。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同时按转让专利收入扣除相关税收、费用后,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缴纳20%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