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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条件相同时,组织应优先录用对新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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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条件相同时,组织应优先录用对新职位

A 优先录用、聘用注册志愿者

就是多个人除了是否是党员外,别的录取条件几乎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会优先录取党员

如果面试与笔试成绩并列,而其中有中共党员的,则优先录取,估计是这个意思。

基本要求~报考人员 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备拟任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在其他条件相同时组织应该优先录用

就是多个人除了是否是党员外,别的录取条件几乎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会优先录取党员

就是分数相同的情况下

比如要招收10名公务员,然而第十名有3人并列,那么党员就比非党员有优势,不考虑非党员。是这个意思。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

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1、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2、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3、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5、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1、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2、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3、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4、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5、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6、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1、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2、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3、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4、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指的是“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和“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有二种津贴对象及标准:  ⑴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性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的,给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津贴2000元,连续津贴两年;  ⑵1999-2004年期间毕业的**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生产性或服务业企业持续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企业工作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岗位津贴。  2、“促进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措施由人事部门拟定,按文件规定,具体补贴办法及操作细则由人事部门牵头。

合易认为:企业根据自己所处的发展阶段、岗位任职资格等,可以制定适合自身的人才引进的条件。通常情况下,企业人才引进的条件包括:1、硬性条件。硬性条件指的是人才的自身基础条件,企业对基础条件不具备者通常不予考虑。硬性条件包括年龄、学历、专业、从业资格、从业时间,及是否具备某指定行业或者某指定岗位的工作经验等。2、软性条件。软性条件是指人才所具备的目前工作能力或者潜在发展的能力,人才在满足硬性基础条件的基础上,企业会优先录用哪些具备很快胜任当前所需岗位或者潜在发展能力较好的人才。软件条件包括接受过何种培训,获得过何种奖励,参与过何种项目经历及参与过何种具体工作等等。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行为。 青年志愿者是指热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 青年志愿者组织是指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指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为从事青年志愿服务的社会团体。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志愿服务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围,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资助。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维护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青年志愿服务的宣传报道。第四条 青年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助老扶残、扶贫济困、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科普宣传、科技推广、医疗护理、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第五条 青年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第六条 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第七条 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注重服务质量,维护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第八条 建立青年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成为注册青年志愿者。   青年志愿者协会为青年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注册工作。注册工作也可以委托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队具体负责。第九条 青年志愿者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愿意每年参加一定量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可以申请成为注册青年志愿者。   注册青年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注册青年志愿者标志。第十条 注册青年志愿者可以参加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要求青年志愿者组织帮助解决在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在困难时优先得到他人提供的志愿服务。第十一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主要职责是:   (一)动员广大青年参加志愿服务;   (二)组织、协调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注册登记、教育培训以及志愿服务标志的制作发放工作;   (四)建立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评价志愿服务绩效;   (五)维护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推广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表彰奖励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第十二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的活动接受共青团组织的指导。第十三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在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并为发生意外伤害的青年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援助。第十四条 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来源:   (一)政府必要的资助;   (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资助和捐赠的资金,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设立专门账户,用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的管理、使用依法接受监督。   资助和捐赠的物资,由青年志愿者协会接收、登记和管理,并按照资助和捐赠者的意愿发放、使用。第十五条 鼓励在校的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第十六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在招工、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优先录用、录取。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以及支持、帮助青年志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八条 禁止利用青年志愿者组织名义、标志从事经营性的活动。   以青年志愿者组织名义、标志进行违法活动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3年5月4日起施行。

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督管理、财政、税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第四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监督。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调查、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第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帮助、支持残疾人就业。禁止在就业中歧视残疾人。  残疾人应当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就业能力。  鼓励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 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其残疾人职工应当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一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种、岗位、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并对其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进行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残疾人职工在晋职、晋级、岗位聘任、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等方面同其他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第八条 一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残疾人联合会报送本单位职工总数、残疾人职工名册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等资料。第九条 一般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照实际差额人数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十条 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安置残疾人。  除特殊岗位外,任何用人单位不得额外设置限制残疾人报考、应聘的条件。未达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专设招录残疾人的岗位,并可以给予放宽开考比例等倾斜政策。  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应当加强指导、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制订工作方案,逐步提高残疾人职工在职工总数中的比例。第十一条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奖励。第十二条 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和自主创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创业补助、贷款贴息、经营场地照顾、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第十三条 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和供销社、金融机构等,应当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和信贷等方面给予相关帮助。  对残疾人较多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具体办法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鼓励相关团体、企业为残疾人提供支持,帮助残疾人通过网络服务、电子商务、来料加工等途径,实现居家就业。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社区、村残疾人服务岗位应当优先用于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机构和政府兴办的相关服务机构设有保健按摩科室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聘用有从业资格的盲人按摩人员。第十六条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和条件,建立残疾人庇护性场所,组织安排智力、精神残疾人及其他重度残疾人从事简单劳动和康复训练,并给予必要的生活照料。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甲方和乙方非订单人才就业。这个是说在一定同等的条件下,录取订单之外的人才。

就是多个人除了是否是党员外,别的录取条件几乎一样,在这种情况下会优先录取党员

意思是如果面试与笔试成绩并列,而其中有中共党员的,则优先录取。在主要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看次要条件决定录取。例如在公务员录取上,总分是主要的,不过某些岗位会有附加说明,比如基层工作经验、党员等。

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是因为这样家庭的考生本来就特别不容易,如果遇到这种情况的话,也会给他们更好的条件。

特岗期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报考四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截止2022年12月“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累计服务满2周年。(2)截止2022年12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3)“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为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且服役满5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4)截止2022年2月23日,在贵州省乡村振兴三类县中的66个脱贫县的乡(镇、街道)工作满3周年的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可报考本县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

这是国家给的政策,也是对贫困家庭考生的一种照顾,也是给贫困家庭考生一种肯定和希望,这样会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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