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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服务费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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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技术服务费税率

行业名称1行业名称2行业名称3税率(征收率)营业税税目税率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服务公路运输11%(税率)、3%(征收率)公路运输3%缆车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索道运输其他陆路运输其他陆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11%(税率)、3%(征收率)水路运输3%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11%(税率)、3%(征收率)航空运输3%管道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11%(税率)、3%(征收率)管道运输3%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5%技术转让服务6%(税率)、3%(征收率)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5%技术咨询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5%合同能源管理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5%工程勘察勘探服务6%(税率)、3%(征收率)测绘、勘探5%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5%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5%信息系统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5%业务流程管理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5%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5%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6%(税率)、3%(征收率)转让商标权、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5%知识产权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5%广告服务6%(税率)、3%(征收率)广告业5%会议展览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文化业3%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6%(税率)、3%(征收率)航空运输3%港口码头服务6%(税率)、3%(征收率)水路运输3%货运客运场站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公路运输、其他服务业3%、5%打捞救助服务6%(税率)、3%(征收率)水路运输3%货物运输代理服务6%(税率)、3%(征收率)代理业5%代理报关服务6%(税率)、3%(征收率)代理业5%仓储服务6%(税率)、3%(征收率)仓储业5%装卸搬运服务6%(税率)、3%(征收率)装卸搬运3%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17%(税率)、3%(征收率)融资租赁5%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17%(税率)、3%(征收率)租赁业5%鉴证咨询服务认证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5%鉴证服务6%(税率)、3%(征收率)其他服务业5%咨询服务6%(税率)、3%(征收率)咨询5%

非专利技术服务费税率

营业税率为5%。计提时,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交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贷:银行存款期末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5%,不一样 这张发票纳税100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征收范围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 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 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 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 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商标权、 著作权、商誉 5% 九、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第三产业类的服务业一般交营业税税率为5%,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交增值税的

专利技术服务费免税

答:1、向境外提供符合条件的的技术服务费,是免税的。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九)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务除外)、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除外)、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远洋运输期租服务、远洋运输程租服务、航空运输湿租服务。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2号 第四条 纳税人提供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跨境服务,必须与服务接受方签订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五条 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必须是跨境服务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年106号文,附件3: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根据以上条款规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免增值税的,单纯的提供技术服务不免征增值税。  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3年106号文,附件3:审批程序。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引用西红果丹皮的回答:一、与专利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的免税问题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常伴随着与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活动,这些活动对于技术转让成功与否至关重要。与技术转让一样,技术咨询与服务也属于国家重点倡导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之一。根据财税字【273】号文及财税字【2011】111号文的规定,对技术咨询与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享受营业税或“营改增”后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技术内容与技术转让密切相关,是为技术转让而实施的售后服务,即技术转让合同中应该包括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的条款;二是形式上这部分技术咨询或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只有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才能享受免税政策。二、关于专利技术转让方购买研发设备相关的增值税优惠问题技术转让方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常常要采购一些价值不菲的研究设备,这些设备的价款中包括了增值税的税款。如果技术转让方是专门从事技术研发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在“营改增”之前,他们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其购买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是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的;而在“营改增”试点之后,他们作为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纳税人,其购买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也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因此,对于专门从事研发与技术转让的公司或事业单位,如果在研发过程中需要购买大量的研发用设备,其承担的增值税税负必然较大。三、技术转让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分析与营业税及“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不同,对于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并不都是全部减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等文件的规定,技术转让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根据国税函【2009】212号文规定,能够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居民纳税义务人,即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中,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不享受国税函【2009】212号文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但享受按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此外,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体是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主体,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合资企业。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全能范围。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权能范围是指居民企业转让技术的所有权或转让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的许可使用权。3、技术转让的客体范围。根据财税【2010】111号文的规定,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技术转让客体范围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此外,上述技术转让的范围虽然没有特别提及技术秘密,但技术秘密是企业技术创新成果的重要储存形式,也是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资产之一。从财税【2010】111号文所列举的技术类知识产权看,技术秘密的转让也应该在技术转让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范围之内。财税[2013]106号文件中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个人转让著作权。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就是关于专利技术转让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专利技术转让是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之一,因此,国家在与专利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转让方购买研发设备、技术转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等许多方面都给予了优惠政策。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是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单纯的提供技术服务不免征营业税。

专利服务费税率

专利使用费增值税税率为6%,应扣缴税额等于接受方支付的价款除以(1+税率)乘以税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专利服务费发票税率

其他绕口令

开代理费用发票,4个点一般,超额点数会增加到10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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