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看哪方面的知识产权侵权以及向哪个平台或者机构进行举报,一般知识产权含以下几种资质:1、商标侵权:商标证R标,权利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如不是权利人本身举报,需提供授权书,要权利人盖章或者签字;2、著作权(美术作品登记、版权登记、旗舰店版权申明、官网版权申明):提供相应的证书美术作品登记、版权登记或相应的版权申明文件;3、专利(外观、实用新型、发明):专利证书、评价报告;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维权途径: (一)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四)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维权途径: (一)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四)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维权途径: (一)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四)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1、根据专利法第60条的规定,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有以下三条途径解决:(1)由当事人协商解决;(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3)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维权途径: (一)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四)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向“12312”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