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是指收到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即专利技术。换句话说,如果你申请了专利,那么在有效期内,都将受到法律的保护,别人要想使用得你的专利技术就必须取得你的同意。注意:专利是审核通过后的状态,在通过之前,只能说是专利申请期,而不能说你拥有专利。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这三种专利在保护对象、授权难度、权利稳定性等方面均有所不同。(1)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新的技术方案。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2)外观设计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具有排他性、区域性和时间性的特点。排他性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外观设计,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属于侵权行为。区域性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在有些情况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个别国家承认另一国批准的专利权有效以外,技术发明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专利授予国的范围内有效,而对其他国家则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他国家不承担任何保护义务。但是,同一发明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其发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请国获得法律保护。时间性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发明便随着保护期限的结束而成为社会公有的财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该发明来创造产品。专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的长短由有关国家的专利法或有关国际公约规定。世界各国的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期限规定不一。
拥有专利,指对某项专利享有所有权、处分权、收益权。所有专利都是由人创造发明的,所以,专利权属于专利发明者所有,但专利发明者因为个体发明或归属一定机构所形成的发明,专利权的拥有者不同。这就是知识产权中说的职务专利。一个发明者,是专利机构的组成部分,参与了某项专利的发明过程,通常与机构有雇佣关系或合同关系,在雇佣关系和合同关系中,所有专利一般都会约定由组织机构或单位拥有,但参与专利者可能因为专利的权益而获得约定的收益,但整个专利权归机构所有。所以,专利既可能是个人的,也可能是某个单位或组织的,取决于专利发明的参与者所形成的的法律关系。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实体产品,主要是指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式进行制造并占据一定的空间的实体,而有关该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而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2、实用新型专利的实用性和实用价值较大,主要是指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经常被使用到,而且其实用的频次较高;3、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审批过程教采取简化审批的程序,主要是指实用新型专利在审批时有着授权快、收费低、缩短保护期的特征。
拥有专利,指对某项专利享有所有权、处分权、收益权。所有专利都是由人创造发明的,所以,专利权属于专利发明者所有,但专利发明者因为个体发明或归属一定机构所形成的发明,专利权的拥有者不同。这就是知识产权中说的职务专利。一个发明者,是专利机构的组成部分,参与了某项专利的发明过程,通常与机构有雇佣关系或合同关系,在雇佣关系和合同关系中,所有专利一般都会约定由组织机构或单位拥有,但参与专利者可能因为专利的权益而获得约定的收益,但整个专利权归机构所有。所以,专利既可能是个人的,也可能是某个单位或组织的,取决于专利发明的参与者所形成的的法律关系。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实体产品,主要是指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式进行制造并占据一定的空间的实体,而有关该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而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2、实用新型专利的实用性和实用价值较大,主要是指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经常被使用到,而且其实用的频次较高;3、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审批过程教采取简化审批的程序,主要是指实用新型专利在审批时有着授权快、收费低、缩短保护期的特征。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专利具有排他性、区域性和时间性的特点。排他性也即独占性。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外观设计,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属于侵权行为。区域性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在有些情况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个别国家承认另一国批准的专利权有效以外,技术发明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专利授予国的范围内有效,而对其他国家则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他国家不承担任何保护义务。但是,同一发明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其发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请国获得法律保护。时间性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发明便随着保护期限的结束而成为社会公有的财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该发明来创造产品。专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的长短由有关国家的专利法或有关国际公约规定。世界各国的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期限规定不一。
国内专利电子申请用户代码就是本人身份证号,若申请PCT电子申请专利用户代码应是国家专利局注册时给的一个代号。
我只能深深的祝福你
用户代码就是你注册电子专利的电子代码,如果是个人的就是你的身份证号,如果是企业的话一般是CN开头的。比如发明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1、技术交底书(包括文字说明及附图)2、申请人信息表3、委托书官方费用:(1)申请费:950元。(2)实质审查费:2500元如果通过代理申请,代理费范围:6000-10000元。
申请成功后,投入生产,输出价值,你就是获利方。
第一,提升行业名声威望,提升公司的地位;第二,对评职称、晋级、涨薪有帮助;第三,可以技术入股,从中分红;第四,可以转让,从中抽提成
(1)发明人(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或者设计人(对外观设计的发明创造者的称呼)的定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2)专利权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后、拥有专利权的个人或单位称呼)或者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授权前的称呼)的定义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即谁拥有专利申请权,日后就有可能成为专利权人。(3)二者的区别和联系1)发明人是自然人,专利权人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2)发明人不会变化,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转让等方式发生变化,因为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3)依据以下规定发明人可能是专利权人,也可能不是专利权人。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专利权有部分物权的属性。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将专利权比作一个物品,发明人是制造该物品的工匠,专利权人是该物品的拥有人。因此该拥有人可以把物品买(有偿转让)给别人,或者出租(许可)给别人使用。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区别:一、解释:1、专利权人: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2、发明人:专利法规定,在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对发明创造具体实质性特点做出贡献的人称为发明人。发明人为自然人。二、权利:1、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1)、专利人身权: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2)、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2、发明人的权利:署名权,发明人可以请求专利局不公布其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