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一通答复期限是4个月,二通及以后每次答复期限是2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的每次答复期限都是2个月,在计算期限时会加15天,为推定收到的时间。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专利申请了优先审查的话,发明专利的每次答复期限为2个月,实用新型和外观的每次答复期限为15天。
发明专利申请,维正当然是专业的,你算是找对了。答复审查意见的期限我也了解一点,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以后每次都是2个月;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均为2个月时间。这个时间没有算上邮寄之类的时间,一般会再加上15天的推定收到时间,所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4个月,后续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2个月。如果还不明白就给维正打电话或者网站咨询吧。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所以提出实质审查的期限为提出专利之日起到三年内任何时间都可以提出。如需专利申请代理推荐选择永瑞集团。【测一测>>你的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永瑞集团拥有500余人规范的百余团队服务体系,本着“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为梦想赋予无限可能”的初衷,永瑞成功服务企业累计突破数万家。同时,永瑞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取得骄人成绩,在公司注册、商标注册等名列前茅。永瑞集团专利申请,有以下几点优势:1、零风险;2、效率高;3、下证快。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发明专利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永瑞集团。永瑞集团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始终以为每一个顾客创造价值为使命,广泛吸纳专业人才,配有资深工商、财税、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等领域的专业服务人才,为服务质量提供保障。每年数以万计的企业,以永瑞集团为起点踏上追逐梦想的舞台。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以后每次是2个月;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均为2个月时间。在计算期限时先加15天推定收到时间,所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4个月,后续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2个月。
这要具体看情况:如果审查员认为一通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所指出的缺陷且申请文件不存在其他缺陷,一般在两三个月就能得到授予专利权通知。如果审查员认为一通答复没有克服指出的缺陷,或者修改时出现新的缺陷,那么还会给你发来二通,此时,还需要答复二通并克服缺陷才可能授权。相关知识:专利申请流程(1)授予专利原则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是指,同一发明如有两个以上的人分别提出专利申请,应把专利权授予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问其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早晚。但由于在采取此项原则时,在确定谁是最先发明人的问题上往往会遇到很多实际困难,因此,目前在世界上只有美国、加拿大和菲律宾等少数国家采用这专利申请种原则。所谓先申请原则,是指当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申请时,不问其作出该项发明的时间的先后,而按提出专利申请时间的先后为准,即把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中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一原则。
4个月外加半个月,总共4个半月的答复期限
法律分析:专利复审的期限是自收到驳回专利申请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答复期限是4个月,以后每次是2个月; 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均为2个月时间。在计算期限时先加15天推定收到时间,所以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4个月,后续审查意见通知书是15天加2个月。
法律分析:实际上法律并没有明文说明专利复审时间有多久,专利复审的时间不确定,取决于发明的内容,但不会比专利申请的时间长,毕竟专利实质审查根据发明内容的复杂程度以及其他方面的程序问题,一般长达6-18个月。而专利复审只是对专利进行形式、程序的审查。实际需要多久也不能确定,大概一年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估计是专利局的系统模板没必要另改,不过优先审查时应为两个月,担心的话可以电话审查员确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