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错了等于没有交,你可以发传真意见陈述,要求更改缴费的专利号。
你查一下专利号有没有写错,缴费人写错了,只是发票的问题。你也可以打专利局的电话问一下,010-62356655
不影响缴费的内容,能够交上费,联系国知局客服人员进行更改即可
若专利是电子申请递件的,就直接电子系统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说明退款的原因,附上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其他缴费证明文件,扫描至电脑提交至专利递交系统中。若专利是以纸件直接递交至官方,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下载中【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说明退款的原因并加盖公章,附上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其他缴费证明文件,寄至北京专利局。
您好,费用可以直接向专利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汇付凡向专利局缴纳的费用应当写明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所以一定要在汇款留言中写清楚正确的申请号、费用名称简称及分项金额。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只要你缴费的内容没错,专利号没错,应该不会有问题。
你查一下专利号有没有写错,缴费人写错了,只是发票的问题。你也可以打专利局的电话问一下,010-6235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