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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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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处理办法

不同企业的裁员处理方法不同。这不仅是企业管理者管理手段的体现,也是企业文化的写照。事实证明,裁员引起的纠纷只能给企业带来损失。为了尽量减少裁员损失,HR应该学会“体面地”离职。暗示离职,如果管理者想裁掉某个员工,可以通过各种方法让员工意识到不再需要工作。例如,如果暗示他先提出辞职,他可能会觉得自己不是被“裁掉”,而是自己提议辞职,从心理上得到安慰,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性。扔绣球,老板想解雇某个职员,但由于各种因素不能直接解雇,介绍中介公司联系某职员介绍第二家公司,被解雇的职员会觉得自己不是“无用”。具体方法是,员工主动提出退休,公司对养老金给予照顾,还有一些与企业工厂搬迁相关,贴上公告,使员工自动离职。企业选择“自愿离职”也有弊端。真正有才能的人可以主动选择离职,拿着企业赔偿金另谋高就,但普通人可以留下来。这是企业最终耗尽个人财产的无奈局面。主动减薪,很多企业选择少给员工发放年终奖或直接减少工资的方法,而不是裁员。职员们减少了接收人,但他们很清楚这受到整个大环境的影响。职员们知道,不仅不满不多,企业惯例也有认可,进一步提高了凝聚力。以迅速的胜利,关于商业秘密等敏感工作岗位,部分企业习惯采用“1小时休职型”裁员方式,在裁员时“一站式服务”,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员工工资、福利等一次性支付和结算,完成工作岗位交接,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邮件通知,在裁员程序基本完成的前提下,为了避免集体事件的出现,部分企业不当面通知,只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员工裁员,同时通知离职时间、程序、赔偿等,员工单独到人事部处理,通过“各击破”,“迅速裁员”减少集体事件发生的时间机会。提前退休,在优化性裁员中,部分企业将高龄职员提前辞去工作,按照规定补偿一定福利到实际退休日,达到提高生产力 、避免高额经济补偿金的双重目的。

核心技术岗位因为技术能力突出且稀缺,是非常走俏的稀缺资源。他突然提离职,应该是找到下家或者有其他更好的意向单位。公司如果因为这个核心人员离职而导致项目运转不利,会得不偿失。因此,第一时间要挽留核心人才,并说明公司的处境与难处,然后尽快物色其他能够顶替其位置与技术能力的核心人才。

如果这个项目实在离不开他的话,只能够用诚意去打动她,给她升职加薪,让他留下来。实在不行那你只能够另外高薪去招聘这一方面的人才。不能够总在他一个人身上吊着。

可以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一下员工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要离职,如果是因为家庭困难或者是公司氛围的问题,可以和员工进行沟通了解,试图帮他解决这些困难可以留住他。

核心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充分发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第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牵头负责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第二章 认定第四条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15日。第五条 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七)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八)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三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详见附件三)。第六条 认定程序:  (一)地方企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相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一)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二)。  (二)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名单。相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科技部门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报科技部、抄送同级财政部门、主管海关、国家税务局。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可按要求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直接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抄送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介评估机构,按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三)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  (五)依据初评结果,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商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择优进行综合评审。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国家进口税收税式支出的总体原则及年度方案、初评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第七条 已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其控股子公司企业技术中心如具备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且从事业务领域与母公司不同,可申请作为该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分中心,申请材料和认定程序与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相同。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认定结果(含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以公告形式颁布。

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主题词:高新技术 企业 管理办法 通知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2008年4月14日印发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四)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根据本办法开展下列工作:(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二)接受企业提出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三)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四)选择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第九条 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税、免税手续。享受减税、免税优惠的高新技术企业,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第三章 条件与程序第十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第十一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一)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三)合规性审查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四)认定、公示与备案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第十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复审时应重点审查第十条(四)款,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第十一条(四)款进行公示与备案。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转业等)的,应在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变化后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的,由认定机构确认并经公示、备案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第四章 罚 则第十五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资格:(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二)有偷、税等行为的;(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四)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在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第十六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认定工作负有诚信以及合规义务,并对申报认定企业的有关资料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第五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24号),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识别并  管理关  键路径 关  键任务   以及影响项目工作开展的关键资源

关键核心技术管理办法

如果可以控告的,我建议你去找正规技术企业代做

根据自己的想法去做哦别人核心在说的好,也就是那样,能去改变自己不?还是靠自己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第四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第五条 发行人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所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应当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全面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全面配合相关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不得要求或者协助发行人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第六条 保荐人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的要求,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和风险,对注册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全面核查验证,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独立作出专业判断,审慎作出推荐决定,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第七条 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审慎履行职责,作出专业判断与认定,并对招股说明书中与其专业职责有关的内容及其所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执业人员应当对与本专业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履行普通注意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八条 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注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第九条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第二章 发行条件第十条 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第十一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第十二条 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三)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核心技术人员与核心员工

需要看商谈的上市规划细节。一般来说,好处可能为两方面,第一,可能有股权分配。第二,可能在劳动报酬等方面有所提升。

即使被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上市也不会给你带来什么特别的好处,可能会涨工资。除非是给你一定的原始股份,这样公司上市才能给你带来不错的好处。

核心员工是指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和保持、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或能够直接帮助主管提高管理业务能力、经营能力和抵御企业管理风险能力的员工。 核心员工一般具有较高的知识或技能;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是各大企业争夺的目标。一句话,核心员工是企业关键知识和技能的拥有者,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提高核心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不让核心员工跳槽,积极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是企业应该着力探讨的问题。特点 “核心员工”本身应该说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目前较为普遍的看法认为核心员工是指其创造绩效及对企业发展最有影响作用并在某方面“不可替代”的员工,一旦失去将严重影响企业效益。 第一,核心员工常见的三大来源。 一类是与企业老总一起打江山的并掌握了一一定的经营或技术机密的建厂元老;一类是随企业发展一起成长起来的在企业内部晋升上来的精英员工;一类是企业在发展壮大过程当中因为企业发展所需而花费高昂成本或挖或借而来的高级优秀人才。他们具有相对良好的教育背景,具备优秀的职业素质,是企业中最富活力的群体,而且倾向于拥有灵活、自主的组织结构和工作环境。 第二,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是核心员工的主要目标。他们来到企业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获得较高的工作报酬,更是为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和成就自己的事业。 第三,核心员工所处的位置、所扮演的角色、所担当的责任、所发挥的作用具有特殊性。他们要么掌握企业的经营决策大权,要么是处在企业业务链条中的关键环节。对企业来说,他们是难以轻易替换的员工。 第四,核心员工的流动率较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知识取代资本与物质,成为第一位的稀缺资源。由于知识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无法控制和拥有,因此,雇佣关系由资本雇佣劳动转变为知识雇佣资本,企业如果不能发挥优秀员工的才能,满足其成就需求,他们会随时离开企业,并很快找到其他工作,而企业则会因此而付出很高的人才流动成本,甚至会陷入困境。 类型 从企业创造价值的来源来讲,核心员工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具有专业技能的核心员工。这类核心员工主要是拥有企业某一方面或领域的专业技能的人才,其工作效果关系着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二类,具有广泛外部关系的核心员工。这类核心员工拥有企业所需的广泛外向关系资源,是企业与外部组织交流的桥梁,如关键的销售人员和业务人员,企业需要通过他们获取所需的资源和产品的输出。 第三类,具有管理技能的核心员工,这类员工主要是能够帮助企业抵御经营管理风险,节约管理成本,其工作绩效与企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流失对企业的影响 对于企业而言,一位核心员工离职所带来的影响是方方面面的。正视核心员工离职所造成的损失是开展企业人才危机管理的前提。 核心员工的离职可能导致企业核心技术或商业机密的泄露,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势必会影响其他在职员工的情绪,极大挫伤团队的整体士气,带给企业的将是极大的损失,尤其是当这些核心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的企业或者是另起炉灶时,企业将而临更加严峻的竞争压力。 核心员工的离职可能导致企业关键岗位的空缺,由于核心员工掌握某种专门的技能,所以一旦他们离职,企业可能无法立刻找到可替代的人选,那么这一关键岗位在一定时期内会空缺出来,影响企业的整体运作,甚至可能对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害。如果出现了核心员工的集体跳槽,那么企业面临的风险将是成为一个没有血肉的空壳,假如不及时补充,面对的必然是死亡。 核心员工的离职使企业必须重新招募和培训新员工,企业核心员工流失后,为满足对人员的需求,企业需要支付相应的招募和培训费用。核心员工属于稀缺人才,需要企业花费更多的成本来获取,而且招聘来的新员工是否胜任工作,是否能融入企业都具有不确定性,这些都是企业面临的风险。 流失原因分析 核心员工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员工个体的因素,也有组织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因素。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一)核心员工自身的因素 组织中的核心员工都是经过自己的努力、领导和同伴的帮助以及一定的天赋,才完成职业发展生涯,成为组织中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核心资源的核心员工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核心员工更希望得到尊重,并期待更高的回报。然而不容回避的是,他们对于组织的忠诚度却随着自身价值的提升而降低。由于核心员工的需求发生了变化,会越来越感觉到组织不能满足他们自身的发展,或者他们认为自身价值没有得到组织的完全认可,于是他们开始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对工作的态度就可能发生转变,对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不满意度就会上升。此时,一旦组织中发生一些突发事件,核心员工就可能选择离职。如果外部的“引力”加大或有更大的发展机会,对于核心员工来说,离去是必然的。 (二)组织内部因素 组织是核心员工赖以生存的载体,一旦组织中的某些因素不适宜,极易导致核心员工的离职。 1、薪酬因素 薪酬是反映员工价值的重要指标,核心员工由于掌握组织的核心技术,拥有组织的核心资源,他们理应得到较高的价值回报。然而,大多数企业员工工资普遍较低,只要外界有高薪引诱,他们常常会选择离职。据一项调查显示,在所有跳槽者中,有5% 的人是由于原单位的工资低而跳槽的。薪酬分配不公,企业通常以“级别”作为定薪标准,而不是以贡献大小或绩效高低为依据。这种不公平,必然会对那些核心员工的心理造成伤害,使他们感到自己的能力未被认可,自己的付出未能得到相应的回报。由此,他们最终扬长而去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2、激励因素 企业在不同的发展过程中,员工的需要是各不相同的。因此,企业应根据员工的不同需要,设计能够满足员工心理需要的激励方案。而事实上,企业较多地采用奖金等物质激励手段,忽视了培训、晋级、人文关怀等手段的应用。 3、管理者的因素 部分管理者自身素质低,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缺乏与核心员工的情感交流,无法让核心员工感受到温暖和关注。管理者不善于进行有效的沟通,常常让人感受到他们高高在上,盛气凌人,使人们有被“奴役”的感觉;管理者缺乏领导艺术,不会知人善任,关心爱护,助其发展,使人缺少归属感。 4、企业文化因素 企业文化建设的目的在于形成企业的共同价值观、行为准则,对提高组织成员的凝聚力,创造良好的组织气氛和组织环境有积极的作用。而我们的一些企业却不重视自身文化的建设,未能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核心文化。人际关系淡化,缺乏和谐的氛围,企业的好坏、他人的优良于己无关,为企业做出巨大贡献的核心员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人们生活在一种压抑的环境中。长此以往,必然会造成员工的心情抑郁,精神不振,身心疲惫,由此导致核心员工想换换环境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外部环境因素 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跨国企业在国内安营扎寨,使得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企业核心员工作为稀缺资源越来越受到关注。许多企业不惜用高薪、高福利、高职位、出国培训等优厚待遇吸引竞争对手的核心员工。使得留住核心员工的难度大大增强。 企业如何留住核心员工一 肯定员工的价值 现代企业管理应该“以人为本”,提出有助于员工实现自我价值和组织目标的管理措施,真正吸引和留住企业的核心员工,以便更好的留住企业的人才。现代管理者应该深刻认识到企业与员工实质上是一种“双赢”关系:让我们共同创造,我信任你,我尊重你,我们共享成果。企业的核心员工不是为生存而工作,他们渴望能力的充分发挥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他们与企业更多地体现为合作关系。 二、提供合理的薪酬水平 制定合理的薪酬政策也是吸引和留住核心员工的一种重要手段。首先,薪酬体系要解决内部的公平性和外部的竞争性,应在企业和市场不断的发展过程中,进行相应的维护调整。其次,薪酬要与工作绩效和员工的贡献直接挂钩,要与绩效评估结果结合起来,让员工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调整员工的行为习惯和工作目标。再次,薪酬也应作为激励员工学习动机的重要手段,鼓励员工学习更多、更广、更深入的知识和技能,以应付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 年薪制。这种薪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更加人性化和科学化,更加能得到员工的好评,对员工的激励效果也更好。 弹性工资制。有的企业提出打破固定的死工资,把业绩与工资挂钩,实行弹性工资制,这样就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了,尤其是那些从事脑力工作的企业的核心员工有重要的作用。 特色福利计划。福利是吸引和激励员工的有效手段,但也要注意员工之间的差异性。比如,一些公司采取7教育培训福利,它更具有激励的性质,对于核心员工更为明显。教育培训性福利主要包括企业内在职或脱产培训、企业外公费进修、报刊订阅补贴、专业书籍购买补贴等。这一方面满足了渴望进一步提高的需求:另一方面提高了的员工能力,反过来应用于本企业,又会对企业的生产和管理效率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核心员工激励 核心员工自我实现愿望强烈,需要良好的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股票激励已经成为留住激励人才和留住人才的一个重要物质激励手段。例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中国通讯业一家著名企业,其股本结构为:30名的优秀员工持股:40譬的骨干员工有比例持股:10~2O茗的低级员工适当持股。它有利于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企业与员工间的利益联系, 员工不再单纯是被雇佣者,而是有了所有者的身份,这有利于员工队伍的稳定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给予员工信任是一种良好的激励方法。信任是一种最简单、最持久、最廉价、最深刻的激励措施。尤其是核心员工,他们通常掌握着专业的技术与企业的生存有着重要的联系,企业更应该给予他们充分的信任。 四、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提供升迁的机会。职位晋升和授权是对员工工作成绩和能力的充分肯定,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优先考虑内部调动或提升,大胆提拔年轻人才,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企业的管理成本,而且可以激励其他员工,形成良性循环。同时,也让其他未被提升的员工看到晋的希望。 给员工提供培训的机会。海尔的张瑞敏曾对他的管理人员这样说过:“员工刚进入公司素质不高,不是你们的锗,但一段时间后,员工的素质还是不高 就肯定是你们的错。”可见对员工的培训是多么重要。而且某种意义上,员工的成长也就是企业的成长。就核心员工个体而言,如果不能在一个方面做到最好,就会被淘汰,所以当他们发现自己在企业里停滞不前、不能学到新东西,必要时会考虑离开。这是员工管理发展、变化的一个趋势,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明显。 五、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要培养核心员工的归属感。企业要与员工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员工知道企业的经营理念、运营现状及存在的司题;同时让核心员工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而不仅仅是依令行事的雇员,从而使员工认同企业的核心价值和经营理念,产生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出员工更大的工作热情。 2要培养核心员工的成就感。企业既然要重用核心员工,就应授予其一定的权力,赋予其相当的责任。企业越是给核心员工压担子,越是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越是能激发员工的责任感。企业对核心员工的工作成绩给予及时充分的肯定也让员工能从工作中得到满足感。 要和员工建立共同的愿景,明确奋斗目标 在企业文化中加八芡同愿景,就等于为企业注入了无可衡量的永恒价值和取之不尽的潜能。组织共同愿景是企业凝聚力的核心。也是企业激励员工最有效,最富挑战一^领域。 六、实施有意义的参与 核心员工都有着很强烈地参与管理的愿望和要求,让他们参与管理,既能使企业在做决策时可以获得有价值的知识,更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又可以形成员工对企业的归感认同感,可以进一步满足自尊和自我实现的需要。让核心员工有意义的参与能给他们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这种方式不仅显示出了他们所拥有的智力资本,而且使他们的创造力具有挑战性。 七、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及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升级,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势在必行。把企业的人力资源信息制成一个信息包,能更加方便和增强管理有关人力资源信息。通过这些信息,企业可以随时了解核心员工离职率变动情况,以及离职原因,从而有针对性地及早采取相应措施,可以很好地了解同行业人员信息、同行业人才需求信息、人才供给信息等。 八、谨防诚信的流失 首先,不要轻易许诺员工。其次,说到不如做到,重在企业的行动。作为老板即使能给员工十分,在允诺时也要留有余地,不要把话说满,最多允诺到能力的八分。第三,许诺要明白清晰,不可含糊其词。第四,谨防“隐性许诺”。隐性许诺就是老板虽然没有明确承诺员工,但员工自认为老板就应该如何,如果老板没有做到,员工会认为老板失信。最后,应该注意 些不应轻易允诺的情况。在允诺员工时应注意有些东西不要轻易允诺例如 股份问题。股份问题是敏感话题。因为一涉及到股份问题,就涉及到企业的最高权力问题,尤其是产权问题。核心员工的价值及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从企业核心员工流失的原因着手进行分析,提出了留住核心员工的各项具体措施是势在必行的。首先肯定了核心员工的价值定位,然后提供各种合理的薪酬去激励员工,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让员工参与管理及谨防诚信的流失等措施来激发核心员工的潜能,让他们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从而保留住这些核心员。 我们知道核心员工是企业的支柱,离开了核心员工企业枵无法生存。有人曾这样说,企业自勺:“企”云掉人就成止了,可见人和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现在企业倡导“以人为本”重视人的发展,而核心员工更是企业占勺生命线,必须重视核心员工的重要性,留住核心员工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 流失风险管理 通过上述对企业核心员工流失原因的分析,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管理策略,将核心员工流失风险限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下面针对企业核心员工流失风险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一)具竞争性的薪酬体系 西门子全球总部人事副总裁高斯说:“我们西门子这么大的公司能凝聚在一起,它的凝聚力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金钱,一是人力管理。”西门子尚且如此重视薪酬管理,充分说明了薪酬管理的重要性。 提高薪酬体系的内部竞争性。薪酬的内部公平是我们确定薪酬战略的第一个原则,薪酬结构要支持工作流程,要有利于员工行为与企业目标的一致性,绩效考核工作要做到公平、透明。在传统多工资等级的企业中,造成企业核心员工流失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员工对企业公平性的质疑。 薪酬的外部竞争性。薪酬体系要考虑的第二个方面,是外部竞争力,强调的是薪酬支付与外部组织的薪酬之间的比较。对于每一个职位,社会都有一个平均薪酬,这是核心员工接受工作的下限。如果企业的薪酬普遍高于这个水平,会极大地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而如果低于这个水平,又会造成核心员工的大量流失。建议尽可能采取领先型薪酬策略,要让员工过上体面的生活,这样才能降低企业核心员工流失的可能,保持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开辟广阔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空间 开展职业生涯管理,可以使企业核心员工清楚地看到自己在组织中的发展道路而不至于为自己目前所处的地位和未来的发展感到迷茫,从而有助于降低核心员工的流失率。 企业、员工共同制定职员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计划。每一个员工,都会有自己的一个最终职业目标,有些人会有计划地去实行它,而有一些人可能随波逐流,最终埋没了自己的才能。企业要留人,不光要让有计划的人可以去实现目标,也要让没有计划的员工找到自己的计划。 提供必要的培训。企业应将培训提供给那些真正需要 的员工,同时也要考虑到培训机会的均等性,以免造成员工的不公平抱怨。培训的方式 更多地采取以实际操作为主,而不是流于形式,做到培训的有效、实用。 更富弹性的工作设计。对于那些本身就有较强流动性倾向的核心员工,可以提供内部岗位流动的方式满足其个性化需求,实现自身价值。此外,企业还可以考虑扩大工作内容、工作岗位重设计等方式,为内部员工提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使他们在一种既积极向上、又轻松自由的工作环境中得到成长。 (三)建立核心员工后备库 为了避免企业核心员工的流失影响企业的工作进展,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人员必须有意识地培养后备力量,建立系统的人才信息库,为企业提供可选的接替人选,做好对企业竞争力影响极大的核心员工的储备工作,以便迅速地使企系统运行恢复正常。例如可以通过轮岗、在职培训等方式,使更多有潜力的后备人才能够熟悉企业现有核心员工的工作,还可以让后备人才和企业现有核心员工共同组成集体工作团队,完善“工作分担机制”,这样企业核心员工就不可能单独掌握关键技术、客户资源、项目流程等企业重要商业机密,降低由于核心员工突然离职、企业无人可接替所造成的巨大损失。

核心技术又可分为技术核心和设计核心。技术核心是在基础理论基础上在确定技术路线情况下支撑产品实现的技术选择中的关键部分,完成这条思路的技术和工艺就是核心技术。”

什么是技术核心分离设计法

核心技术又可分为技术核心和设计核心。技术核心是在基础理论基础上在确定技术路线情况下支撑产品实现的技术选择中的关键部分,如东方电机为解决水轮机转子叶片在高水头条件下振动问题,由国外对转子外条件的改善技术上转移到对转子本身的重设计采取燃气轮机涡轮叶片设计思路进行。完成这条思路的技术和工艺就是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的特点:首先,核心技术优势具有不可复制性,是企业基于对产业、市场和用户的深刻洞察,以及环境长期孕育形成的,有独特的市场价值,能够解决重大的市场问题。  其二,核心技术开发投入大、周期长、代价高。  其三,核心技术开发和形成需要一个稳定的队伍、一种激励机制、一种超前的理念和一个科学的流程。它是一个科研体系一个技术体系,包括工艺、设备、配件、原材料、实验室技术、基础理论、中试、工艺样机生产等一系列评审、市场调研等等的整个一个体系。 核心技术的涵义:核心技术是企业较长时期积累的一组先进复杂的、具有较大用户价值的技术和能力的集合体,而不是单个分散的技术或服务。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界定:  一、延展性。核心技术是那些可以打开多种不同类型产品潜在市场大门的技术,毕竟企业最终交付给客户的是具体产品,而非单纯的技术模块,所以核心技术支撑的产品领域也直接决定了核心技术的最终价值,发展“未来的核心技术”,也是硅谷许多创业公司的成功之道;中星微电子通过在数字多媒体芯片技术方面的突破获得巨大的成功,数字多媒体芯片技术具体在众多“眼球行业”有广泛的应用,具体从移动数字影像产业到数码相机、宽带数字多媒体通信、数字高清晰电视,这是一个产值达数十亿美元的巨大的产业,而目前群雄纷争,尚无霸主。  二、核心价值性。核心专长必须是使公司为用户提供根本性好处的技能。否则为一般应用技术,核心技术往往对产品的核心部件有直接的帮助,主要体现在全新产品的出现、性能的提升、成本的下降等方面,例如Google的搜索算法核心技术,使Google的检索速度大幅提升,适应当今互联网的现实需要。  三、先进、复杂及难以模仿性。  核心技术是企业的其它具体产品的技术平台,是公司产品平台的基础,产品平台往往是众多核心技术的集合体,通过产品平台实现了核心技术的最终价值,有效实现产品间的共享,同时还有效实现了技术的保密,产品平台是终端产品快速、低成本、低风险地推向市场的基础,通过产品平台可以有效降低产品开发成本、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升产品质量。

  • 索引序列
  •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处理办法
  • 核心技术管理办法
  • 关键核心技术管理办法
  • 核心技术人员与核心员工
  • 什么是技术核心分离设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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