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主题属于受专利保护的范围,但是具体的还要看的技术方案的三性了(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如果的加工方法属于食品领域的惯用加工方法,就不太可能获得专利保护了。独特的配方和加工方法都可以申请专利。
食品配方专利一般按如下方式进行申请:需要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向专利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等文件。专利局受理并逐步审查,实质审查后发现没有驳回理由的,就授予专利权,发给专利证书,并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对食品配方申请专利的,要依据《专利法》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让专利局进行审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食品可以申请专利。 饮食是一个广泛的概念,其包括饮料和食品,而食品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 关于什么可以申请专利,什么不可以申请专利,我国专利法有明确的规定: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申请食品专利步骤: 申请食品专利最需要的就是提供要申请的食品的技术资料,所述技术资料包括食品的组成、各成分的用量及食品的加工方法等; 还要提供要申请的食品与现有食品相比,解决了现有食品存在的哪些问题,要申请的食品具有什么优势;如果有关于食品质量方面的试验资料,也要提供; 之后,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的食品的成分进行检索,来确定所要申请的食品是否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其次,准备撰写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食品专利申请文件,所述食品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有附图的还要提交附图。 申请食品专利最需要的是食品的成分、用量及所要申请的食品具有优势的一些资料及实验数据;对要申请的食品有个整体及全面的认识后,再来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食品是可以申请专利的。国以民为主,民以食为天,食品是我们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我们日常所食用的食品不单单是单一的食物,很多都是经过不同的配方加上不同的制作技术生产出来的食品。根据这些独特的配方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的,因为食品的配方也是属于专利申请的一种类型。有关专利问题都可以咨询中合知识产权,中合知识产权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批准设立,是国内为数不多的知识产权全产业链服务机构,配套管理软件云葫芦APP提供知识产权管理、查询、保护、维权、交易等60多种企业服务,全链条赋能企业、科研院所用户,深耕知识产权企服细分赛道,在知识产权智能管理及服务品质方面表现优异。累计服务用户数百万,是全球涉华知识产权保护重要通道。更多专利疑问请咨询中合知识产权客服!
知识产权局申请,找代办公司代办嘛。申请专利是要公开配方的,食品企业很少做配方专利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人对食品配方申请专利的,要依据专利法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让专利局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法律分析:食品配方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是针对产品、方法或者产品、方法的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而食品配方属于对产品的改进,因此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如果所要求保护的食品配方可以用其终产品组分清楚地定义,其权利要求可以按照组合物的表达方式撰写;如果仅组分还不足以清楚地定义产品时,该产品的权利要求可以用组分加上理化参数来限定;如果发明涉及的是食品产品结构、形状上的变化,其权利要求可以用结构、形状特征来表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