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来讲,实用新型是保护结构和功能方面,外观设计保护的是纯外观造型而不涉及结构和功能,两者保护的范围不一样,不可以拿来作比较。 如果你觉得你的产品除了结构功能比较特别,外形方面也有可取之处,那么你可以两种专利都申请。而如果你觉得结构和功能比较重要,那么别人只要采取了与你相类似的结构,那么不管他用何种外观造型,都视为侵你的专利权。而如果你没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申请了实用新型,那么别人不采取你的结构只取了你的外形,那么不侵权。
是侵权的,因为实用新型主要看的是结构和功能,不是外观 实用新型主要是看功能和结构,如果你的功能结构和他一样,那叫做没有新颖性,如果功能结构没有他的效果好,叫做没有进步性或者叫实用性,就都不能申请专利。如果你的外观和结构和他的不一样,还要看我下面说的这个例子,比如他的结构是A+B+C,你的是A+B+C+D那你就是侵权的,如果你的是A+B+D,就不侵权
你如个只申请了专利,不会侵权的,只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行为才构成侵权。另外,是否侵权还要看对方专利的权利要求是否保护了。即使有相关的权利要求,你还可以通过检索了解是否有在先技术,也可以通过无效他的专利来达到不侵权的目的。
是侵权的,因为实用新型主要看的是结构和功能,不是外观 实用新型主要是看功能和结构,如果你的功能结构和他一样,那叫做没有新颖性,如果功能结构没有他的效果好,叫做没有进步性或者叫实用性,就都不能申请专利。如果你的外观和结构和他的不一样,还要看我下面说的这个例子,比如他的结构是A+B+C,你的是A+B+C+D那你就是侵权的,如果你的是A+B+D,就不侵权
从法律上来讲,实用新型是保护结构和功能方面,外观设计保护的是纯外观造型而不涉及结构和功能,两者保护的范围不一样,不可以拿来作比较。 如果你觉得你的产品除了结构功能比较特别,外形方面也有可取之处,那么你可以两种专利都申请。而如果你觉得结构和功能比较重要,那么别人只要采取了与你相类似的结构,那么不管他用何种外观造型,都视为侵你的专利权。而如果你没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申请了实用新型,那么别人不采取你的结构只取了你的外形,那么不侵权。
你如个只申请了专利,不会侵权的,只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行为才构成侵权。另外,是否侵权还要看对方专利的权利要求是否保护了。即使有相关的权利要求,你还可以通过检索了解是否有在先技术,也可以通过无效他的专利来达到不侵权的目的。
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该专利无效,请求时需要提交该专利已是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证据,比如该专利申请日之前的产品销售发票、产品目录等。对于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还需要具体提出哪些权利要求无效、无效的理由以及相应的证据。
准备好能够 证明你们的产品已先于该专利申请出现 的扎实证据,然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申请撤消该项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属实后,就将宣布撤消。
看它的实用新型的申请日,早于你的生产日的话,你就侵权。如果他的申请日比你的产品的生产日晚的话,提供证据,可以宣告他的专利权无效。
如果你也提出了申请专利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议,你如果有充足的证据的也可以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只要两年超过两年的法院就不会受理了)。我国专利申请是以先申请为原则的!如果两个人同一时间提出申请的以最先使用为原则的!如果是你的发明专利你没有申请专利权的,别人已经申请获得专利权的,已经使用的。你就不能使用该项专利了或着你可以向专利权持有人商谈容许你使用的,你才可以使用。否则你就构成侵权要负法律责任的。
如果你的发明确实比对方早,并且有相应的证据,可以申请对方专利无效
这个是可以生产和销售。不过请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如果该专利申请成功,就具有法律保护,那样可能会涉及侵权问题。第二,如果该专利的方案确实在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公开,那么在法律上通常无法获得专利权(即,没有新颖性)或者即使暂时获权也没有法律稳定性。没有获得专利权当然也不存在侵权,没有法律稳定性的话他人可通过无效宣告程序要求撤销该专利。就是提出证明材料证明该项专利原先就有
这主要看你的证据如何。1)如果你的证据是公之于众的具有时间属性的公开证据,则完全可以继续使用生产,而且一方面能够在遭遇到侵权指控时以此作为先用权证据作不侵权抗辩,另一方面在对方专利万一授权的情况下(因为对方专利申请有可能不会被专利局授权)以此作为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要求撤销这项已授权专利。2)如果你的证据是未公开的具有时间属性的证据,则也可以在原有规模基础上继续使用生产,并可在遭遇到侵权指控时以此作为先用权证据作不侵权抗辩。
好消息:如果是市面上已经有的产品,公众已经知晓该技术,是现有技术,那么申请专利就不具备新颖性,一般来说不能授权的,你还是可以使用技术继续生产销售;坏消息:鉴于你前面没有申请专利,某奸商也也可以用该技术生产和销售产品
可以生产和销售。不过请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如果该专利申请成功,就具有法律保护,那样可能会涉及侵权问题。第二,如果该专利的方案确实在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公开,那么在法律上通常无法获得专利权(即,没有新颖性)或者即使暂时获权也没有法律稳定性。没有获得专利权当然也不存在侵权,没有法律稳定性的话他人可通过无效宣告程序要求撤销该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