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要发讠 仑,文吗?最后的话主要看伱发核心期刊或者还是一般期刊呢?讠 仑,文写的 好、有创新就可以发表 讠 仑。文
给自己点信心!打个电话去咨询一下。你关心自己的论文很正常。人家也不会因为你打电话去咨询就对你另有看法而影响你论文考核。如果他们不采纳你再投另外的,切记勿一稿多投。一般有影响力的杂志发表论文是不收费的。反倒会给你稿费。如果你提出花钱发表!那你是想花钱投广告呢?还是想贿赂呢?
我啊其实杂志社都会对外找这部分的群体的
国内大部分期刊是要收版面费的,少部分不收版面费;国外的sci基本都收版面费;
学习外语, 投外国,一般3个月就出刊了。
当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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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贿、受贿行为的认定不是以金额来确定,而是以性质来确定;行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一万以上,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五千元以上。贿赂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金钱或其它利益,以排斥竞争对手,获得更大利益的行为。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如果不知编辑姓氏,称呼“编辑老师”比较好;如果知道编辑姓氏,例如姓张,可称呼“张老师”、“张编辑”或简称“张编”(类似于“王科”、“杨处”、“刘博”等,虽简称但不失尊重)。
DEAR XXX(名字)DEAR EDITOR
可以称呼期刊名或者杂志社名。在首次投稿或者不熟悉的情况下,可以在邮件中用期刊名或杂志社名作为称呼,正文中略写为“贵刊”或“贵社”。一般期刊会有不同的人查看邮件,要是特意称呼某某编辑或某某老师却被别人审核,会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杂志社编辑的工薪报酬总的应该不错。具体到数目,不可一概而论。 杂志社不同,薪酬理念不同,管理方式不同。但是,编辑是杂志社的中坚力量。报酬自然不会低。有的实行栏目包干制,干得好,薪酬自然更加客观。有的实行底薪制。年薪制等。制度不同,个人能力不同,投入精力时间不同,回报自然不同。
还行,不过,有时候很忙,有时候轻松,压力肯定是不小的,只要能坚持住,待遇是很不错的。(中州期刊)
可以寻找相应的机构帮忙处理,如果个人处理有点繁琐。而且不一定能成功
这问题问的好,当今时代已经没有自己寄过去发表的了,一般还是找期刊代理,我认识几个,一般分省级,国际级以及核心期刊
作为一个研究生,如果你想要发表期刊论文的话,那么可以先问一下导师,导师觉得没问题之后,你再自己联系一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