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
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下面我以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提纲为例为大家介绍编写提纲的步骤,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
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
(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
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 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
(三)编写提纲
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
下面以一篇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提纲模板,为大家展开介绍。
前言
一,超期羁押的`界定
二,超期羁押的危害性
(一)超期羁押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
(二)超期羁押严重妨害了刑事司法程序公正的实现
(三)超期羁押妨碍了刑事诉讼的效率,增加诉讼成本
(四)超期羁押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三,超期羁押形成的原因
(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仍较为严重
(二)过于强调惩罚犯罪刑事诉讼目的而忽视了人权保障目的
(三)立法存在着一些明显缺陷
(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救济机制
(五)落后的侦查手段和模式的制约
四,解决超期羁押的对策
(一)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
2,转变"重惩罚,轻人权"的观念
(二)填补现行法律漏洞,完善羁押立法规定
1,完善《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前羁押的规定
2,完善《国家赔偿法》中关于超期羁押发生后的国家赔偿的规定
(三)完善对超期羁押的监督机制和救济程序
1,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
2,建立超期羁押的救济程序
3,建立羁押的替代措施
结束语
注释
参考文献
我手里有一篇我用过的 关于我国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分析 是原创的 你需要的话找我吧 当然了 付些辛苦费你是要的哦
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我也是法律本科毕业的,自己有一份,网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份,只可惜你给的份太少了。我的是浙大的,发给你肯定能过关。
教育学毕业论文
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下面是我整理的教育学毕业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题目: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分析
摘要:在高等教育环境不断改变的情况下,社会对于高等教育中的学科建设问题也越来越关注。高等教育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因此,为了实现人才的有效培养,必须要做好高等教育学科建设,构建人才培养体系。本文首先对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概念进行阐述,然后探讨了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关系,再对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体系构建措施。
关键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
为了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为社会输送高质量的专业人才,必须要将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进行合理的衔接,实现两者的整合。在当前高等教育环境中,各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注重高等教育中的学科建设,形成具备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但是,近些年来,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规划和安排并不具备系统性和持续性,缺乏对全局的把握,人才培养能力不足,因此,研究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概念
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界定。在高等教育当中,要想确保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要注重学科建设,学科建设工作不仅仅是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高校基本运营职责的重要体现,通过学科建设,可以提升高校的科研成果,促进高校的人才培养,有利于提升高校的整体发展水平。目前,在学科建设的定义上,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一般来说是包含以下四个方面:其一,学科建设是高等教育的基石,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其二,要想确保学科建设的有效性,不仅需要进行经验积累,还需要高校增加对学科建设的投入力度。其三,学科建设在提升学生学业与教师学术水平上,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承担培养学生和教师的双重责任。其四,学科建设工作还影响着学科的长远发展,影响着社会人才的输送质量。2。学科建设有效性的判别。在学科建设有效性的判别上,我国教育部门进行了相关规定,其标准如下:
(1)要能够准确判别学科的发展方向,并且要能够对学科建设内容进行精确的提炼。这就需要高校必须要清晰的认识到本校学科目前的基本走向,从而确立未来准确的发展方向;
(2)高校的师资力量必须要有所创新。这就需要高校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应当遵循合理搭配的原则,同时还要具有良好的竞争意识。
(3)要建立学科发展的平台,在学科建设投资的分配中,在学科平台建设上的投入应当占据较大比例,同时,在建设软件设备与硬件设备时,要注重两者之间的互相融合。
二、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关系
1、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对人才培养的作用。在高等教育中,有效的学科建设在进行高校人才培养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可以促进高校专业人才迅速适应不断变化的当今社会,另一方面能够确保高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可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其一,促进高校人才迅速适应当今社会。目前,高校都会致力于汲取社会上比较先进的理论知识,并且掌握社会较为前沿的技术知识,然后将两者进行融合,从而进行高素质人才的培养,但是,在人才培养完成之后是否能够迅速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成为目前检验高等教育成果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而有效的学科建设工作就可以保障培养人才对社会的适应性。正常情况下,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本专科培养系统,另一方面是研究生培养系统,无论是哪一种系统,都是以社会需求为基础进行建立的,因此,确保学科建设体系的有效性对于高校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能够保障高校学科理论发展的前瞻性,还能使培养出来的人才适合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在体现人才价值的同时,也达到了更好服务于社会的目的。其二,确保高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可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在高校培养的人才当中,是储备能力和综合素质水平是确定是否符合社会需求最主要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培养工作都与学科建设工作密不可分。学科建设不仅仅要建设基础课程、实验基地、实训基地,还需要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还要进行综合性理论建设,例如教师的学术能力。在师资力量的建设上,不仅要让教师进行正常的学术科研研究,还要注重学术能力的提升。2、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对学科建设的作用。虽然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对高校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反过来说,人才培养对于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也具有重要的反作用,这种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才培养水平可以对学科建设的有效性进行准确衡量,另一方面是在高校不断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前提下,人才培养会间接的影响到学科建设的.有效性。其一,人才培养水平可以对学科建设的有效性进行准确衡量。学科建设属于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但是在自身能力的体现上,一般会呈现阶段性,第一阶段是以自身的师资队伍为基础,提高科学研究力度,第二阶段是通过科学研究力度的增加,抢占较为前沿的研究地位,第三阶段是学科知识较为领先的前提下,将这些知识内化为课堂的教育资源,在传达给学生先进学科理念的同时,也鼓励学生积极地参与到学科之中。因此,学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人才培养水平的有效提升,而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也是学科建设的最终体现,人才培养水平的高低直接衡量着学科建设的有效性。其二,在核心竞争力的影响下,人才培养会间接的影响到学科建设的有效性。从某种程度上出发,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提升高校的核心竞争力,这样才能够促进高校的发展,并且在高校发展的过程中利于人才吸引。高校的核心竞争力不仅仅是高校发展的桥梁,也在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水平中,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不仅仅是人才对于高校的选择,在优秀人才的吸纳上,各大高校的竞争也较为激烈,因此,学科建设不仅仅是对人才的培养,也是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高校必须要致力于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也就是说,在核心竞争力的影响下,人才培养会间接的影响到学科建设的有效性。
三、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主要因素
1、学科结构。在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主要因素中,高校的学科结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在因素。高校的学科具有特殊的含义,承担着大学的职能,将知识分类作为基本依据,将富有深度的专业知识当成主要内容。高等教育学科结构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层次性。高校学科门类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在每科门类之下,又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依次排列,总体来说,高校中的学科结构属于多层次梳状结构。其二,变动性。高校的学科结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发展变化的同时,高校学科结构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其三,多元性。高校学科结构的多元性主要表现在,如果是在不同的研究视角下,学科结构也会发生变化,例如从社会的角度进行研究,就可以分为人文学科、自然学科等,从重点的角度进行划分,可以分为基础学科、重点学科等。2、学科文化。高校学科文化主要是体现的方面有几类,即在学科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当中,所形成的高校独有的学科语言、学科思维方式等等。在学科存在和发展的过程当中,学科文化是营造精神氛围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学科建设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具备教化培育和增加高校凝聚力的能力,因此,必须要重视学科文化的形成,高校必须要确保学科的布局合理,才能形成良好的学科文化。形成学科文化的另一个关键因素是跨学科的研究,而且在学科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建立起合理的学科梯队结构,提升学科基地建设水平,同时,要营造出一较为轻松、较为和谐的学术氛围。3、社会经济。社会经济是影响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外界因素,会经济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甚至可以说是其发展基础和发展前提,高等教育的物质条件来源是社会经济,而社会经济也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有更深层次的要求。现在,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市场经济的冲击力也越来越大,在这种背景下,高校如何生存、如何发展,成为了高校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从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角度来说,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不仅决定着高校学科方向的定位,也决定着师资力量的汇集以及高校人才的培养方向等等。
四、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促进人才培养
1、改变学科建设传统思维。高校之所以被称之为高校,是因为具有高校的特点,高等教育之所以被称之为教育,是因为以培养人才为目的,因此,进行学科建设的重点是要综合考虑教育的本质,从而促进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但是,长久以来,人们的学科建设思维都较为单一和狭隘,认为应该是从学科再到高校,从学科建设的本身来进行高等教育的学科建设,这就使得学科建设被深深的弱化,并且很难将人才培养作为学科建设的最终目标。因此,在加强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促进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必须要改变学科建设的传统思维,立足于大学之源,重新对学科建设的意义和目的进行审视,并且进行反思,转变从学科到高校的传统思维,变传统思维为从高校到学科,树立正确的学科发展观,将培养人才作为学科建设的最终目的。同时,要积极发现学科科研活动中的教育因子,在进行科研活动时,将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有效结合,让学科建设可以立足于人才培养的目的之上,促进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2、建立高等教育研究体系。高等教育是一种十分复杂的教育活动,涉及领域十分宽广。高等教育不仅要综合哲学学科、社会学学科、心理学学科等多种学科,通过这些学科的融合,构建出完整的高等教育研究体系,还要确保自身的独立性,因此,必须要做到两者兼顾,在构建出完整的高等教育研究体系的同时,不可使高等教育的独立性丧失。在建立方法上,要以多个学科的研究作为基础,广泛进行学术问题的研究,同时充分利用多种学科,例如社会学、心理学,来揭示高等教育的运动规律,整理和概括所有的学科门类,在此基础上一步一步地建立起高等教育学科体系。在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中,多学科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很难独立进行,因此,必须要以高等教育研究体系作为基础,在高等教育研究体系的作用下,有效开展学科建设,同时还要确保高等教育的独立性。高等教育研究体系属于学科建设的外在条件,独立性属于高等教育的内在需求,两者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并且两者皆不可缺少。3、注重特色学科建设。特色学科的建设在高校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不仅有利于高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还能够使学习在构建人才培养体系时更加具备科学性、合理性。高校如果想要占据行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建造成一流的大学,必须要对自身进行准确的定位,确立地方特色,并且确定出适应学校的学科特色,高校应当将自身的发展方向确立为为地方经济服务,为社会输送高质量、高素质人才,积极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并且实现和地方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在此基础上不断的发展自己。例如长三角的苏州大学,就和苏州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实现了相互融合,并且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动力,进行特色学科的建设,根据社会发展需求为苏州输送社会需要的人才,比较典型的就是苏州的轨道交通学院。4、构建师生学术共同体。构建师生学术共同体在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共同体当中,师生之间可以实现共同参与、有效沟通,这样能够实现科研和教学的相互统一,不仅能够促进高校的学科建设,也能够促进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但是在构建师生学术共同体的过程中,要根据社会的变化来及时调整高校的学科结构,在进行学科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必须要对本校的学科结构进行合理定位,明确学科建设的目标,提升高校的学科层次。同时,还需要调整学科的整体布局,尽量做到所有学科的协调统一发展。最后,还要注重学科群的建立,强调重点学科与特色学科的同时,也要注重带动新兴学科的发展。积极建立师生学术共同体能够让师生之间加强探索热情和兴趣,促进知识创新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有利于实现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的共同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高等教育学科建设在高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不仅影响着高校的科研成果和高校人才培养水平,还是提升高校的整体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而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是相互作用的,学科建设确保高校向社会输送的人才可以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人才培养也体现着学科建设的有效性,虽然影响学科建设的因素有很多,但是要能够从根本上加强高等教育的学科建设,促进人才的培养,从而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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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学沉浮于中国近一个世纪多的历史,一路走来,也曾经迎来一批杰出的教育学家如蔡元培、陶行知、晏阳初、陈鹤琴、徐特立、杨秀峰等,他们倡导发动的教育实践改革运动,引领了时代的教育思潮。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教育学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教育学的论文 范文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研究
[摘要]将教育学理论运用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当中,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结果,也是符合当前时代和学生身心特点的必然趋势,在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学校应该积极重视教育学理论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取得新的发展。本文主要对教育学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对其影响和具体策略进行了讨论,以期能够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一些参考价值。
[关键词]教育学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应用 方法
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学之间其实是相通的,因而将教育学理论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当中对于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丰富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具有重要价值,因而高校应该充分重视思想政治教育与教育学之间的关系,用教育学理论来指导思想政治教育,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不断革新,不断进步。
一、教育学理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和重要性
思想政治教育是从教育学中发展出来的,教育学是对教育现象和教育规律进行研究,而思想政治教育则是对人的思想观念进行研究,虽然两者从研究对象上看存在着不同,但在本质上是相通的,而且教育学理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实价值,不仅体现在理论发展上,而且也体现在教育实践当中,具体来说教育学理论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价值可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
(一)、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基础离不开教育学理论。教育学主要是对教育问题进行深入系统的认识,这些认识构成了教育学理论,也可以说教育学理论属于认识理论的一种,而这种理论也是在近代逐渐发展起来的,是教育习俗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原有的教育习俗认识在教育生活 经验 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而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思想和认识,这就会使得教育习俗认识之间产生矛盾和歧义,并且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丰富,这些传统的教育习俗认识也不能够解释很多教育活动中的问题,这就促使科学教育学体系和理论诞生,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中认识论的部分主要就来自于生活习俗和教育理论当中。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接受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多是来自于日常家庭和学校教育生活当中,教师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时也往往通过借助于日常的习俗认识来进行,而这些日常教育习俗就是教育学理论诞生的基础部分。并且随着现代教育学理论的发展,学校和家庭也逐渐受到现代教育学理论的影响,在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也会采取一些教育学理论上的方法,这些都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一部分。在高校中,学生的自身素质与基础教育阶段有了很大提升,因而日常教育习俗已经不能满足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校更应该借助于现代教育学理论来支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以现代教育学理论为基础来构建思想政教育理论框架。
(二)、教育学理论能够帮助解决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教育学理论是在实践基础上得到的解决教育方面问题的方法和规律,因而对于解释和解决思想政治教育也同样如此,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科学解释,教育学能够清楚明确教育问题,这是教育学理论的基础,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属于教育问题之一,因而教育学理论也同样能够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明确界定。再者,教育学理论能够对教育问题进行科学解释,包括通过专门的术语、概念来对教育问题进行深层次的解释,这时日常语言所做不到的,作为教育问题中的一部分,教育学理论也能够运用专门的语言或概念来解释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而且这种解释是建立在科学根据基础上的,而不是根据直接感性经验判断出来的,这就使得运用教育学理论解释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带有了科学性和理性,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理性部分,将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层次提升了一个等级。正是通过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不断的科学及时,才促进了人类社会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的不断增加,促进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不断发展和丰富,由此可以看出,教育学理论的发展、教育知识的增长,对于更加有效解释思想政治教育是具有更高价值的,能够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和理论的不断发展。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学理论的应用
(一)、培养坚定正确的教育态度教育态度是教师在进行教育工作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体现,正确的、积极的教育态度能够不断促进教育工作的发展,推动教育工作者更加热情地投入到教学当中,也能够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更加积极地投入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当中。而消极的教育态度则会阻碍教育工作的开展,尤其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由此可见教育态度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影响。而积极正确教育态度的培养与教育学理论是分不开的,教育学理论的学习对于养成积极正确的教育态度,树立坚定的教育信念都是非常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多多积累自身的教育学知识,在用教育学理论来支撑自身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时树立积极的教育态度和信念,让自己能够积极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当中,这样才能不断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进步。
(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自身理论素质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各项教育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是越来越高,而教育学理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基础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具备的理论素质,通过对教育学理论的不断学习能够不断丰富教师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让教师能够从思想政治教育的传播者转变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者,通过对教育学理论的学习不仅能够让教师掌握教育方面的基本问题和概念,而且也能够帮助他们学习如何来面对和思考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问题,对于思想政治教育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不断用自身的观点和见解来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这既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目标和方向,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的重要关键。再者,深入教育学方面的理论知识,能够不断拓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视野。高校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在开展相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中往往是依靠现有的思想政治教育教材和自身经验来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但这种方法是比较片面的,教育工作者没有从多个角度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论证和思考,也没有将自身经验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结合起来,使得高校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并不顺利,因而在实际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过程中,教师应该多多学习和浏览教育学理论方面的知识,了解有关一个教育问题的各种观点和流派观念,从不同的角度来对一个教育问题进行不同解释,从中体会教育问题本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只有这样才能让教师从不同的观念和观点中找出最适合当前教育问题的方法和手段,并且学会将自身的经验和教育理论高度结合起来,不断丰富自身的教育方法和教育观念,走出经验主义教学的怪圈,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开阔自身的理论眼界,接触更多国内外的教育学理论和流派,从而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开展打好理论基础。
(三)、运用教育学理论研究方法指导思想政治教育在现代教育学理论发展过程中,一种比较常见的研究方法是质性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是对多种资料进行收集分析,对现有的社会现象或问题进行整体性探究,而后通过归纳、整理形成相应的理论,在现代教育学理论研究中非常常见,也是现代教育学研究者比较推崇的一种研究方法,而这种方法也同样适合于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高校中的基础课程,包括很多学科方面的内容,像是心理学、哲学、教育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的内容,因而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跨学科的体系,而质性研究方法的基础就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对于涉及如此多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来说,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对于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是非常有价值的,质性研究方法本身也是一种系统的研究方法,这与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值得思想政治教育进行借鉴。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对人的思想观念行为进行研究,包括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等方面的关注,而质性研究方法也是关注于人的价值,这与思想政治教育之间是相通的,因而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用质性研究方法对于突出人思想价值研究主体,加深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层次具有重要价值。另外,质性研究方法强调意义建构和深度解释,强调对研究对象从整体上进行研究,这一点非常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需求,通过运用质性研究方法能够揭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最深层和最基本的教育问题,通过从整体上对思想政治教育问题进行探究,能够不断深入行为和思想之间,揭示人的思想与行为之间的本质关系,同时研究人的思想行为来分析其价值观和人生观等,从中找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律和认识,不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的发展,由此可以看出,质性研究方法在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发展和理论发展都具有重要价值。
三、结语
教育学理论是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基础,其不仅能够解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各种教育问题,而且还能够不断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不断向前发展,因而教育学理论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是非常高,高校应该充分认识教育学理论的价值,将其更好地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当中,促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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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学的论文范文二:教育学三维一体改革思考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以及人类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更新,传统的教育模式及方式已很难适应当前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教师及学校作为教育者,三者之间要灵活的转变角色,加强相互间的有效互动及合作,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领会所学知识,提高学生在复杂的教学情境中的应变能力、实践能力,以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需要。
关键词:教育学原理;案例教学;改革创新
一、引言
教育学原理作为高等师范院校及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学生来说,是一门基础性课程,同样也是教育学专业的必修课程。学生通过对教育学原理的学习,在教育基本问题、基本概念以及规律、原理等方面奠定良好的基础,有效帮助学生树立现代化的教学理念及开拓 思维方式 ,了解本项课程的研究方向及发展趋势,在了解教育学原理知识点的基础上,进行有选择性、系统的把握,并将其逐步应用到教育实践当中,有效的解决实际问题。教育学原理课程在高校课程的设置中,由于概念复杂、内容枯燥以及理论与实践不相结合等方面的原因,使得教育学原理课程的教学观念以及教学策略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教师教学思想、教育观念的滞后,使得一些新的知识不能有效传递给学生,教育学原理课程需要系统化的改革及创新。教育学原理学科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具备一个系统性的教育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使学生更好的了解本学科发展的方向和研究的内容,在掌握基本研究方法的基础上,独立进行学科研究,教育学原理学科共分为三个研究方向,即:教育基本理论研究、教育科学研究法以及成人教育学。教育基本理论主要是教育的本质上及历史发展为主要研究方向,体现教育的价值,教育发展与政治、经济、 文化 及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教育科学研究法主要是在研究教育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教育问题的实践、教育工作的评价以及教育工作中讯在的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
二、受教育者——学生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方式
当前高校学生中普遍存在着自身综合素质缺乏和实践能力的锻炼与积累等方面的问题。高校学生通过较长时间学习,对理论水平的掌握程度较高,但是仅仅有理论知识是不够的,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专多能的人才。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专业知识技能,需要较强的综合素质及扎实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主要是包含学习能力、知识掌握等。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就业压力,高校学生要从自身学习实际出发,增强自身学习能力的培养,积极调整心态,主动的参加到 社会实践 活动中,深入社会发展中,丰富实践经验,提高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为以后的就业创造有利的条件,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好的适应工作环境,增强自身能力,符合社会发展需求。
三、知识传授者——教师存在的问题及问题解决方法
(一)对基础教学实际的了解以及对案例 教学方法 的应用
1.存在问题
当前高校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对基础教育实际的了解以及对案例教学的有效应用。高校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所研究的课题以高等教育理论为主,对于基础教学的实际情况的了解相对较少,高校教师的教学实践活动较为单一,实践机会较少。由于缺乏教学实践,使得一些教师只能按照书本所设定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创新及实践与理论不能很好的结合。
2.解决办法
当前高校教育需要教师在结合课程理念的基础上,多参加教学实践,根据教学理念和教育课程大纲,设定教学任务及教学目标,在所设定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目标的基础上,运用教学实践对教育学原理中所遇到的问题作为教学材料,向学生呈现特定的环境、具体的事件,组织学生对案例材料进行积极主动的探讨,提高学生在特定情境中英语教育学原理相关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在组织学生进行案例材料分析的过程中,要注重改变传统教育中以教师为主导,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模式,让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教学实践中,激发学生的内在驱动力和创造力,改变单调、枯燥、乏味的教学课堂环境,营造自然、轻松、积极的学习氛围,使学生和教师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教师的教学思想及责任感
教师作为一个独立的思考者,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要拥有自身的见解拥有辨别新思想的能力,构建一个适合当前教育发展及未来教学发展的思想观念,以清晰的思维来辨别复杂的教学思想,以批判继承的态度来面对、选择传统的教育思想。高校教师在教学方法上要有坚定的态度和立场,切不可人云亦云,教师要根据自身发展的能力在一定范围内最大化的替身自身能力,这样既是对自己负责,同样也是对学生负责。师德是教师得到学生尊重的基础,树立师德,能让教师在学生期待的知识的目光中不断反省、检讨自身的教学方式,促进教师以现金的教学思维教育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表达自己对教育学原理知识的见解,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
四、学校教育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学校教育评价之急的不完善是学校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高等院校教育过于种种对理论知识的传授,而缺乏必要的教育教学实践,一些高校的理论学习与实践存在着严重脱节的现象,大多数的一线教师拥有较强的理论技能但是缺乏相对的实践,缺乏必要的专业教学知识还缺乏教育改革的规律,使得教学研究工作仅局限于教育理念的研究,忽视了实践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教育学所涉及的实践内容并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认知。教育学原理课程是对教育学专业的基础概括,它是教育专业学生对本专业进行探究和认知的起点。教育学原理的基础地位在于让学生形成初次理论化的思维,从教学实际出发,学校承担着从理论到实践的连接者。高校在构建教育学体系时,不能过于理论化,要更多的体现出教育学原理在教育学专业中的价值所在,促进教育学的建设和重构,促进教育教学实践在现实中的发展。学校是教育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接受知识、教师传授知识的主要媒介,学校教育的发展能有效促进教学改革的发展和创新,学校在对教学体系进行构建时,要保持教育学理念的活力和创造力,融入科学气息和时代气息,准确把握教育学理论的精髓,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促进知识和能力的双方面增长,从教育学理论和教学实际出发,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并逐步应用理论解决问题,以教育学理论为依托,以现实发展为突破点,构建极具鲜明时代特征和反应当代经济文化的课程。
五、结语
学校在构建教育学理论体系的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进行深入的改革和探究,教育学理论的不断发展为教育学专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课程保障,使教育学原理成为更加完整、逻辑性更强的教育学理论体系,教师要不断更新教学观念,积极创设教学环境,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尊重学生的价值,并不断引导学生认识、探索教育学相关知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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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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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符合规定字数要求,本科毕业论文一般5000字左右。2、 切忌抄袭。3、 题名、摘要与关键词:题名、摘要与关键词。摘要应反映文章的主要观点。关键词一般不超过5个。4、 章、条:章、条标题一般不超过15个字。章、条的划分编号和排列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即一级标题的编号1,2 …… 二级标题的编号为1.1,1.2 ……;2.1, 2.2 ……; 三级标题的编号为1.1.1, 1.1.2 ……;如此类推。5、 正文:可以是计算机打印稿,仿宋体,正文为四号字体,用A4纸打印,文件采用WORD格式。文章中有表格的,应使表格科学、简洁、自明。表头不允许有斜线,必须做成三线表。正文中引用参考文献的,序号应按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置于方括号中作为右上角注出。6、 参考文献:按正文顺序依次列出。文献类型代码:专著[M]、期刊[J]、报纸[N]、论文集[G]、会议录[C]、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参考文献标注格式示例:[1]周晓虹.大学教育与管理心理学[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23—56.[2]李长安.运用直觉破案一例[J].中国刑事警察.1992(6):13-20. [3]教育部就义务教育和教育经费投入等答记者问[N] .人民日报,200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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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所见过的论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法学本科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司法考试背景下高校法学本科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之间存在矛盾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其特定的目标。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直接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模式。关于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育的定位,教育界曾进行过较激烈的争论,有的认为是通识教育,有的认为是职业教育,还有的认为是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结合。但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集中体现在《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有关政策文件中。如教育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研究报告》中规定,法学本科毕业生应具备下列知识和能力:
(1)具有尚法精神和正义观念以及刚正不阿的人品;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3)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
(5)了解法学理论的前沿和发展动态;
(6)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7)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8)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
从以上目标定位所涵盖的知识和能力可看,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法学教育的基础,属于兼具通识教育特征的职业教育,具体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高素质、强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从形式而言,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定位是非常明确和理想的,但是,从反映和体现教育目标的法学教学内容来看,现行的法学教育目标主要是追求素质教育。具体而言,在教学内容方面,强调知识结构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基础、宽广的专业知识面和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为学生奠定从事理论研究或法律实务的基础。在这种法学教育中,法学教学过于理论化,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面对案例的实际操作能力,法学是仅作为一种人文知识而非一种职业的科学知识引入的,法学专业与法律职业相去甚远。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的目标,而是要把学生们培养成具有进行法学研究、写作论文、发表论文能力的法学人才。因此,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一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这种教学目标对提升法学教育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其使学生很少能够在学习过程中接触到法律应用的实际运作,无法形成法律应用思维和相关应用技巧与能力。简言之,现行目标定位之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基本脱节、教育目标定位与司法考试价值去向之间产生矛盾。
(二)我国现行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模式不太符合司法考试
众所周知,法律科学作为一门独特的学问,具有独特的语言、思维方式和博大精深的知识体系,法律科学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在法学教育中课堂讲授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就法律从业者而言,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品德和法律职业能力,都建立在雄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职业训练基础上。在法学教育中,理论教学对实践具有指导意义,没有系统的理论教学,实践就失去了根基。但与此同时,作为一门具有极强专业色彩的职业,法律专业要求从业者应具备相应的实践知识和技能。我国现行的法学本科课堂教学,是一种学科教学,也可称为通识教育,多年来承继重理论轻实务的传统,所开设的课程偏向于法学理论,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具体运用。首先,从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来看,大多数教师认为在课堂上需讲的是法学各学科的知识体系,法律实务问题只是个法律技能的操作问题,很容易掌握,无须在课堂上讲授,基于这样的观念,他们在课堂上主要以解释概念、注释条文、阐述理论为主,教学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色彩过于浓厚,学生在接触法学教育时,往往是将法律当做一种科学知识来学习,就如同学习历史、哲学和文学一样,强调的是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方法的掌握,对司法实务知之甚少。
这种教学虽然使学生拥有比较扎实的法律知识,而且学生能够在某个法学专题领域长篇大论,但却使其很难运用所学专业知识来解决实践中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这一情况充分,我国现在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以法学理论知识为重,并且过于强调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学人文修养和学术精神的培养等,而对法律知识的实际运用不太重视。这样,法学教育局限在高等学校内部,有些学校认为法学教育纯粹是自己的事,与法律职业界的联系甚少。这种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将课堂讲授这一环节凝固化,课堂上理论教学过多,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理论的探讨,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等其他教学方法运用过少,忽视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忽视分析及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的培养。相反,司法考试,从其内容看,比较注重考察考生对与司法实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或司法解释的理解力,从考试的方式看,则比较多地考察考生对有关法条和司法解释条款的记忆力和实际运用能力。我国现行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的这种不合理性与滞后性是导致其与司法考试脱节并不兼容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现行法学本科课程设计与司法考试科目之间存在一定差异
我国教育部确定了法学本科专业必须开设的14门法学核心课程,其包括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以及国际经济法学等。这些法学核心课程涵盖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主体,学生通过学习这些核心课程基本上能够搭建完备的法律知识体系。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范围不仅包括了这些核心课程外,还包括了与法律职业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等。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核心课程与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基本上相吻合。
然而实践中,各个学校在核心课程之外还开设了大量的选修课。这些选修课中很多不是本科学生所需要学习的,如外国刑法、比较行政法等完全可以取消;很多选修课和其他课程内容重复,如开设了民法总论和物权法,再单独开设担保法全无必要。这样下来,核心课程的核心地位得不到保证,其课时被大量挤占。此外,给法学本科生的课程安排顺序上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法理学课程的安排。从我国各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学一年级阶段,这样,刚从高中毕业进入大学的学生,在不知法律为何物的情况下,就开始接触法理学,在抽象的理论学习过程中就出现厌学情绪。这一情况说明,给法学本科生安排课程时应充分考虑课程的性质、难易度、学生的接受能力等。例如,在专业课程的安排上,应将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生容易接受的课程安排在前,而法理学、法制史等理论性强、实践性特点较小的课程安排在后。从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考试的大多数内容涉及到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这些课程的所占分值比例也较大,而其它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甚至有的内容多年不考。
二、司法考试背景下的法学本科教学改革建议
国家司法考试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其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也是必然的。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导向作用主要是通过引导本科教育的课程设计、培养方法革新、影响教学内容、提高学生能力来实现。
(一)应合理确定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培养什么类型的人才是任何高等教育的核心问题。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总是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它不仅决定了法律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方向,而且还必然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法律人才的培养过程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中,法律职业是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就法学学科的本质而言,它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法学本科教育不仅是以知识的获取为目标,而主要是以获得法律职业专业能力为目标。
从这点看,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属于种职业教育,法学本科教育应该以培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适应能力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同样,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向法学教育转达这样的信息,即法学本科教育是应用教育,其不仅要使受教育者掌握专门的、相对抽象的知识体系和法律精神,而且要具备特定的法律职业思维、技能,必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基于这点,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职能应该是使学生获得更多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使其具备能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和素质。法学本科教育的这种职能与司法考试制度的设计目标是一致的。
(二)优化课程设置,建构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的法律知识体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主要涉及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现行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考试科目都是以14法学本科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为主体的,并且与本科教育的重点相一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法学本科教育应该将其侧重点放在以上核心课程的教学上,尤其是其教学内容必须包含现行法律法规和法律事务的讲授,教师在上课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对司法考试内容涉及的核心内容进行讲授。这不仅不违反法学教育的学科属性,反而为更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在法学本科课程的具体安排应适当与国家司法考试相适应。例如,先安排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等应用课程,而理论法学安排在应用法学之后。因为这三门课程中,民法、刑法决定了公、私法两种不同的法律思维模式,诉讼法奠定了程序正义的理念,这些部门法的理论本身就是法律的基础理论,很多概念、术语、原则等在其他法律中还会反复出现,学生在有了较为具体的认识之后再学法理学等理论法学,更易于理解,知识才能一步升华和贯通。
此外,针对司法考试科目范围,应增加《法律职业概论》和《法律职业道德》等课程。这些课程的安排有助于学生对自己将来从事的职业有清楚的认识,进行职业规划,激发学习兴趣。不过,针对我国目前师资结构单一,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问题,上这些课程时,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安排司法机关的资深法官、检察官或者律师等到课堂来给学生进行专题讲座。此外,学生到大学四年级时,针对学生的考试需要,还可以给学生安排有关司法考试的专题讲座,就司法考试的内容体系,考生所具备的能力和学习方法等,给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正确、详细地认识司法考试。
(三)改进课堂教学方法,使其适应司法考试目的
法律科学的本质决定了课堂教学必须与活生生的司法实践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法治建设迅猛发展,国家在加快各方面的立法进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因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而涌现出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这一情况说明,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学习阶段需要学习的法学知识也不断增多,有时候,学生有时候还没有学完一部法律的相关知识就出现这部法律被废止或者被大幅度修改的情况。对于即将成为法律人的人来说,要想在竞争越来越激烈、法律事务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前提不仅是要具备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而且还要熟悉和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法律事务。传统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大缺点之一就是过于重视法学理论的培养,教师给学生提供的信息也仅限于抽象的理论和概念。这就导致法学教育的知识面过窄,信息量不足,不能适应社会对法学教育的要求。
国家设立司法考试制度就是为社会挑选出足以为这个社会“定争止分”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选拔什么“哲学大师”、“思想家”等纯碎的理论工作者,这说明司法考试的内容以现行法律法规为纲,考察重点为法学基础知识和处理实践问题的能力,考察范围也比较广泛和细致。针对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高校法学院系必须充分认识司法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不断地改革其课堂教学工作中的不足,使课堂教学的方法和内容与司法考试的目的适当相符合。就法学专业教师而言,衡量其课堂教学水平高低时,不仅要看其是否重视采用最新版的教科书,而且还要看其能否将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法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引入课堂来。具体而言,法学专业教师在备课时,必须了解与司法考试相关的信息,并在上课时,可以通过课堂讨论,案例教学等方法,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学生。其中,案例教学有益于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因此在基础理论课程之后开设专门的案例分析课程是十分必要的。案例讨论课应当涵盖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具体做法上,教师首先应给学生提供案例让其课后研读,然后在课堂上讨论分析。通过课堂上教师与学生的双向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思考,增强由事实推论法律的能力。
(四)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使其与司法考试适当相适应
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进行改革的重点就是使其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与目标相符合,实现法学本科专业考试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合理对接。当前,我国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一方面反映出高校法学本科毕业生对司法考试试题的不适应,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对学生训练程度的不够,考试难度也较低,学生容易过关。从当前我国各高校法学院系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学校并未实行严格的教考分开制度,一般情况下,到期末时,任课教师自己出题,自己评卷。在有的学校,学生的考试通过率作为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标准来看待,因此,有的任课老师为了考虑到自己的教学效果达标,其试题难度一般不大,学生只须在临考前背笔记就能够通过考试,甚至平时听课不认真的学生也能通过考前突击背笔记顺利过关,这样,几年下来,学生只要通过学校要求的所有课程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毕业证书。
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作为我国目前难度较高的职业考试,其要求考生对法学各科基本知识的掌握要广博,为此,考生必须根据指定的大纲、教材和参考书,全面而详尽地备考,对于指定大纲的任何知识点,都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在此种情形下,高校法学院系如果仍然沿袭陈旧的考试模式,其不仅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学生将来的司法考试成绩。基于这点,笔者建议,各高校必须对现行法学本科专业考试制度进行合理改进,在适当提高考试难度的同时,应突出试卷的分析性、灵活性和应用性特点,应切实落实教考分开制度,要严格把握学生的及格率,从而使本科期末考试制度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相接轨,使其成为司法考试的演练题。
(五)加强高校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起一支既懂法学理论,又通法律实务的教师队伍
就高校学生而言,教师所具备的修养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其所培养的学生的素质。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法学院系普遍存在着教师队伍封闭化,很少参与司法实务,缺乏实践经验的情况,这一情况不仅导致了法学教师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之间的严重脱节,而且还影响了其课堂教学的效果,甚至还影响了学生的司法考试成绩。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职业考试,其不仅考察考生是否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重点考察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司法考试的这一特点要求高校法学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还要具有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基于这点,有必要造就一支既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修养,又具备较高的法律职业基本素质和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队伍,进而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教师的这些特点,优化教学内容,使学生耳濡目染,提高学生运用理论知识来分析和解决法律题和积极应对司法考试的能力。为此,各高校有必要在学校和各级司法机关之间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知识沟通机制。比如,应支持和鼓励法学专业教师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情况下在外面从事兼职律师、公司企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在司法机关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此外,还可以从司法机关或者律师事务所聘请优秀的法律职业人员到高校法学院系来开展授课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摘 要 法律信仰作为法治国家的精神基础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意义重大,本文通过对法律信仰和良法概念的界定、什么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的阐述,阐释了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作用。
关键词 法律信仰 良法 作用
一、前言
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已经有十二年之久,为了实现依法治国的理想图景,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基本有法可依。虽然有法,但法律在实践当中权大于法、人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废法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到底是法律不被信仰,如果法律不被信仰,与一纸具文无异,就似伯尔曼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①。”法律作为信仰的唯一对象在培养法律信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们究竟要信仰什么样的法律?良法作为一种有别于恶法的良善之法应作为法律信仰的当然对象。本文正是以良法在法律信仰形成中的重要性为理论基础,通过以下逻辑来分析良法的这种重要性:法律信仰是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基础,这种精神基础又是如何形成的?法律作为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对法律信仰的形成起到了关键性作用,那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呢?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的良善之法应成为法律信仰的对象②。
二、法律信仰与良法概念界定
(一)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一词在《辞海》中并没有针对性的解释,只有对信仰的'解释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③。”谢晖教授认为“法律信仰是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法律信念为前提并在其支配下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④。”由此,笔者认为法律信仰是指社会主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重,并将这种信服和尊重的心理状态转化为行为准则的过程。法律信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非静止不动的,是包括心理状态和行为过程的有机统一。也就是说,法律信仰不仅存在于理论上,而且践行于法治实践中。
(二)良法
良法是与恶法相对应的法哲学范畴,是一个广泛且不断发展的概念,它包括法的实质良善性和形式良善性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要对良法下个确切的概念不容易,可从良法的标准来探讨良法的概念。李龙教授主编的《良法论》一书认为良法的基本标准是:价值合理性、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⑤。笔者认为,良法应从应然角度考虑,良法应是实质良善和形式良善的有机统一,由此,法律应当是怎样的,而非法律实然或已然是怎样的。价值合理性应是良法的灵魂,规范合理性、体制合理性、程序合理性都是为了实现良法的价值合理性服务的。因此,良法应是符合自然、社会、人类发展规律的,能够满足主体享有最一般人权、公平正义的,并能为大多数独立社会主体所信奉和行使的准则。
三、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法律信仰作为信仰的一种,其信服和尊重的准则当且仅当是法律,而不能是诸如权力、教义、风俗习惯之类的对象,如果法律信仰除法律之外还有其他对象,那就不是法律信仰,也培养不出法律信仰。法律的三品性“自由――人权性、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内在因素⑥。此外,规范的至上性是法律成为法律信仰对象的前提条件⑦。正是因为法律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的特性及其至上性,确定了法律是法律信仰的唯一对象。
四、什么样的法律才会被信仰
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法律基础,而法律被信仰是依法治国的精神基础,只有法律真正为社会主体所尊崇和行使才能实现法治,但是并不是只要是法律就一定会被信仰,还要看这种法律是否具有价值合理、规范合理、体制合理、程序合理等特性,是否能够保障人权、救济权利、实现利益,是否能够体现法律的应然性(公平正义性),即法律应是良善之法,是为良法。
五、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
根据谢晖教授将法律信仰分为法律信念和在法律信念支配下的活动两方面来看⑧,良法对法律信仰形成的作用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良法对法律信念形成的作用。法律信念是一个有关个体主观心理的概念,内在包涵着个体对法律的信服和尊崇,并把这种信服和尊崇内化为一种恒定的意念,而这种信服和尊崇的前提是法律可以实现主体的某种利益。良法因其效用-利益性、保障-救济性、自由-人权性,使其具备被信仰的价值基础;2.良法对法律实践的作用。法律实践的前提是有法可依,而这个法的良善性决定了法律实践的有效性,法律的有效实行是法律实践的应有之义。法律的善恶决定了人们对其信仰的最基本的逻辑起点和价值基础,只有善法――以人权保障为宗旨的法律,才能获得社会主体的普遍认同并加以普遍遵守,法律的良好实施才能促使人们去信服和尊崇法律,法律信仰才能形成。
六、结语
法律信仰在依法治国的当今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要真正让法律成为普通民众的信仰,首先法律应是良善之法,且应有效实施,法条具文的泛滥,除了带来种种社会成本,还会阻碍法律人职业自律,而法律人职业素质的降低,无疑会鼓励人们在法制外另辟渠道,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即求助于私力救助。因此,法律不仅在制定过程中要不断向良法靠近,而且制定出来的良法要得到有效的实施,这样才能为民众提供法律榜样,使民众信服法律,将法律内化为信念,从而信仰法律。
注释:
①[美]伯尔曼.法律与宗教.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28.
②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③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565.
④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⑤李龙.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71-72.
⑥钟明霞,范进学.试论法律信仰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98(2).
⑦谢菲.小议形成法律信仰的前提条件和经济基础.律师世界.2002(7).
⑧谢晖.法律信仰的理念与基础.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15.
普通学前教育课程与特殊学前教育课程整台的意议及价值普通学前教育课程与特殊学前教育课程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有着很大的包容性,一致性,我们将两类课程进行有机整合基于:一、整合背景我国在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后,正在逐步普及学前教育.天津2005年普及学前教育,北京2010年普及学前教育,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已经制定出了普及学前教育的时间表。一场轰轰烈烈的普及学前教育的工程正在全国各地展国际特殊教育进入80年代以来,明显地向着三个一体化的方向发展。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一体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一体化;医疗康复、教育训练和社会就业的一体化。所谓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一体化是指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支持、相互渗透、相互启发、优势互补,进而形成教育的合力,力求使每一位特殊儿童享受平等教育的机会,并且能够使每一位特殊儿童身心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发展。特殊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分到合的过程。早期人们为了开。在普及学前教育中,特殊幼儿的教育是难点。而国际上把 保障特殊儿童能够受到正常儿童同样的教育,把特殊儿童独特殊儿童接受教育的情况作为衡量基础教育普及的重要参考标准。因此特殊幼儿的普及教育要与正常学前幼儿同步,是摆在各级政府及相关教育部门面前不容回避的问题。普及特殊幼儿学前教育的关键是教师,需要那些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教师。目前我国培养特殊教育专业的教师大多是通过特殊教育师范院校培养,杯水车薪,与巨大的特殊教育师资的需求不成比例,因此培养大批的懂得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的师资刻不容缓.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单靠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根本不能实现,我国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数量有限。因此在普通的师范院校普通的学前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不失是解决师资短缺的有效途径。这就要求对普通学前教育专业和特殊学前教育专业进行有机整合,发挥课程的最大效能,培养合格的教师。二、意义及价值(一)符合国际教育发展的趋势。立成校,独立编班。后来人们发现这样并不利于特殊儿童的成长。∞年代人们反思特殊教育,提出了“最少受限制的教育环境”。以及“回归主流”的特殊教育的思想。199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通过了《特殊需要教育行动纲{霓},提出了“全纳性教育”和“全纳性学校”的教育思想,将特殊教育定格在“全纳性教育”思想的框架之中,它要求:特殊儿童尽可能的回到普通学校去。与正常儿童一起学习、生活,一起活动、交流,让他们尽可能地与正常儿童在一个教育环境中接受教育,让特殊儿童的学习、生活、交流,由封闭、隔离走向开放、融合,与正常儿童融合为一体.实现全纳性教育的目标,实现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融合教育,需要大批既能够从事普通教育又能够承担特殊教育的教师。而两类课程的整合正是顺应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二)对普学前教育有着重大意义普及学前教育,已经纳入到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也是各级政府对社会对人民的承诺,为此各级人民政府都在花费大气力来实现这一战略目标,普及学前教育教已成为人民关注的热点。但是特殊幼儿的教育始终不尽如人意,甚至在某些地区成为普及学前教育的死角。据资料载,2004年广州市0巧岁轻度残疾儿童2000多名。能进入托幼机构的不到三成,虽近几年有较大发展,但是与正常幼儿比还是不尽如人意。在一些欠发达地区适龄特殊幼儿的入园率很低。并且巩固率很低。我们对一个东部中等实力的县级市进行调查.该市没有一所接收特殊幼儿的学校,市区15所幼儿园O所公立,12所私立)都没有接收特殊幼儿。即便是经济发达的地区特殊幼儿的入园率也大大低于正常幼儿的入园率。我们对35所幼儿园进行问卷调查仅有一所幼儿园有特殊幼儿入园学习。在对加位幼儿园园长的调查问卷中,愿意接收特殊幼儿入园学习的仅有lO位,在调查不愿接收特殊幼儿入园的原因时,大部分园长认为缺乏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的教师是原因之一.因此特殊幼儿的教育问题已成为普及学前教育的瓶颈。如果依靠建立特殊学校来解决特殊幼儿的入园问题,但就教育经费的筹措就会很成问题,也会增加各级政府的经济负担。据我们调查,一个六百万人口的地市,仅有五所特殊学校,(都是接受适龄入学特殊儿童)在校人数不到四百多人,没有一所接收特殊幼儿的特殊学校.显然建立特殊学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特殊幼儿入园的问题。解决特殊幼儿入园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让特殊幼儿随园就读,这样也利于特殊幼儿的成长,为他们搭建与正常幼儿交流的平台,以便将来融入社会,立足社会奠定心里基础.接收特殊幼儿入园学习,关键是要有能接受他们学习的教师。所以培养双专业的师资(既具有普通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又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对普及学前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普通学前教育专业课程与特殊学前教育专业课程的整合据具有极大的价值及意义。(三)解决学前特殊教育师资不足的问题。从我国特殊幼儿入园的实际情况来看,90%的的特殊幼儿要在普通的幼儿园接受教育,特别是中小城镇及农村,建立大批的特殊幼儿园既不符合我国国情,我国目前的财力也难以达到,所以这些地方的特殊幼儿大部都要随园就读.特殊幼儿的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与正常幼儿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教育教学中凸现出明显的差异性.所以普通幼儿园接纳特殊幼儿入园就读,首先要求教师必须具备一定的特殊教育专业素质.要有爱心、耐心。同时要具备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我们曾经对35所幼儿园进行了问卷调查,被调查的近300名教师中,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具有特殊教育专业基本技能仅有5人,绝大数教师几乎没有接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具有特殊教育专业技能的教师很少,只有3%的教师通过自己读书学习或多或少了解一些特殊教育专业方面的知识,。在问卷中近50%的教师不愿接收特殊幼儿随班就读。一个有着6000多万人口的大省。仅有一所特殊教育师范学校,而且由于面临招生困难的困境,最后并入了其它学校。因此普及学前教育急需既精通普通教育又懂得特殊教育的教师。而目前解决特殊教育的师资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普通学前教育专业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将两类课程进行有机整合,所培养的学生,即掌握了普通学前教育的知识与技能,而又具备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他们走上工作岗位便能胜任特殊幼儿与正常幼儿共班学习的教育教学工作。因此将两类课程整合,进行科学调配,不用增加教育投入,就能解决学普及前教育中特殊教育师资不足的问题。即省钱又省力,一举两得,利教利民。(四)为特殊幼儿家庭解决困难,为创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一个家庭若有一个残疾幼儿,会给家庭带来莫大的不幸,我们曾对20个有残疾幼儿的家庭做过调查,大部分家庭生活较为困难,尽管孩子到了入园的年龄,但是找不到能够接收孩子的幼儿园,所以母亲只好放弃工作在家照顾孩子。导致大部分家庭生活困难。社会上屡有残疾幼儿被父母遗弃的事件发生。在普及学前教育中要关注特殊幼儿的教育,要让能够入园的特殊幼儿入园学习,接受教育。为本来不幸的家庭带来党和政府的关怀,带来社会的温暖。如果我们普通幼儿园都能接收一定数量的特殊幼儿,我们的幼儿教师中有一定数量的既是普通学前教育的能手,又是特殊教育的行家,那么特殊幼儿接受教育就不是问题。这些特殊幼儿家庭孩子入园教育的问题解决了,父母可以安心地去工作,家庭就不会再困难,也是从某一个侧面保障了社会的和谐。因此普通学前教育专业与特殊学前教育专业进行整合凸显出它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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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发展日新月异,因此,我们要把握其发展趋势,才能更好的推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发展。下面是我带来的关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毕业 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论文篇1 浅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核心课程教学 【摘 要】 对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进行培养方面,各个高校有自己的 教育 方法 ,关于这一专业的高等教育国家目前提出了按方向分类培养这一方案。本研究以该学科的 公共基础知识 为出发点,延着四个方面构建核心课程,由于课程设置延伸不同方面进行,从而能够覆盖这几个方面的知识点。在本专业的教学中,它可以做为这些学科的基础平台,在教学中以不同的核心课程做为基础进行,从而从不同方向形成各自的教学体系。计算机专业培养出来的高校学生,就业时有可能面临着不同的方向,有的更重注于学科研究,那么就是需要科学型人才,在培养方面学校就要注重学生的特点,进行专门的设计培养。 【关键词】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核心课程 前言 2006年,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发展战略研究 报告 暨专业规范(试行)》(简称《规范》)对高校的计算机专业学生进行分类,根据学生未来的发展方向分为科学、工程以及应用型,根据不同的分型将会对这些学生未来的培养方面区别对待。根据培养方向不同,计算机专业学生将被分为四个专业进行招生,学生们选择自己的发展方向进行学习,而不是范范的按照统一的大纲进行科学,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将会有针对性,对于计算机行业内不同的需要进行培养,有助于他们将来的就业,2007年确立了计算机专业的核心课程。 一、 课程内容 对于核心课程的设立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了,这些课程是计算机学习的基础,包括 操作系统 、数据结构与算法、软件工程等八门课程,这些课程是为计算机专业学生未来专业技能学习做铺垫的课程,应该是学生需要掌握的内容。虽然它们都是基础课,但是由于对于学生的培养方面不同,故学习基础课时也要结合学生们的专业方面而有所不同。 培养科学型人才的教育则更注重于基础理论的学习,只有将理论充分掌握后才能灵活性的进行发挥,对于他们的教育,对于基础知识的要求相对更高、更全面。而培养工程型人才则对理论要求要相对松一些,但是教学中要根据学生未来可能面临的问题以及专业学习的需要,会对某些基础课程相对更重视。至于说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由于对其实践能力的要求较高,综合能力的培养更加重要,而这些实践能力的基础就是这些基本理论,所以同样需要重视起来。 对于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将着眼于不同的问题空间,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而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在这期间知识则是所有问题的载体。对于这些核心课程,教学者要明确性质以及在不同专业的人才中所占的地位,可以根据方向不同可有不同的侧重点,在教学方面无论是从课堂教学还是实践活动方面,都要针对不同情况进行设计,这样才能达到有效的教学目的。 教材设计同样要反应出这些特点。目前我国计算机教育中基础教材的编制都是以同一标准进行,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教材不成系统,对于学科间交叉部分也处理不好,过于追求全面性并不能适应现在高校的差别性教育,使得培养不同类型计算机人才的教学不能很好的展开。这些核心课程虽然都属于基础课,但是偏重点还是不同的,有的更偏向于理论,有的则偏向于技术,对它们进行区别对待,根据培养学生的方向不同进行不同的侧重学习,将有助于计算机专业教学的整体提高。 二、 选课原则 (一) 公共要求 目前计算机专业教育被分为不同的专业方向,虽然都隶属于计算机专业,但是所需要的能力要求则是不同的,不同的专业有不同的问题空间。因为对于专业人员要求的侧重点不同,则需要他们在知识结构上有所变化,这时在课程设计时就要针对不同情况而有所改变。无论专业方向有什么差别,但是都是属于计算机专业,因而他们在学习当中也会有一些共性部分存在。课程设计既要考虑其共性部分,也要考虑其个性方向,基础课程虽然包括内容相同,但是需要根据每个专业设置不同的知识要点,让学生有侧重性的进行学习,既要涵盖这些基础,又要具有个性化,公共要求不可忽视。 (二) 课程体系 一个完整的教学计划是需要有一定层次和顺序的,其中既要包括学生所需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又要有针对性的专业知识,核心课程的设置本身就是为了学生能够很好掌握其后续专业知识打下基础的,因而核心课程的设置要做到能够很好的与专业课程进行衔接,从而整个教学体系才能够形成。在这方面很多高校已进行了尝试,它们在教学中设置了分级平台,在设立核心课程时照顾到不同学科的发展方向,使得学生们能够充分掌握到自己方向所应具有的基础知识,又可以很好的利用这些知识去学习专业知识,根据不同专业方向进行打造,从而形成优化的专业教育课程体系。 (三) 学时限制 核心课程只是为专业学习做准备的,因而不能占用过多的课时,这些课程开设的目的就在于让学生能够用其理论知识进行后期的专业学习,因而需要为整个教学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很多高校已将核心课程学时数降低。 三、 核心知识体系 这个体系的建立,就是为高校计算机专业学生的专业培养建立一定知识基础,体系并不一味强调全面,而是根据不同专业方向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在基本知识掌握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个性化,每个专业在此基础上进行各自的专业学习,从而达到教学目的。 结语 核心知识结构需要不同的课程组合,核心课程是则是具体的表现。做为一个知识体系并不是简单的课程组合,需要根据不同的专业情况进行调整,在保证基础课程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进行区别对待,根据不同专业的需要而有不同的侧重,它并不是所有完整必修课的集合。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论文篇2 浅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创新发展 摘要: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的态势来看,技术创新能力很强。分析了计算机技术的创新过程,重点从目前计算机技术的创新发展情况、未来计算机技术的创新趋势进行研究,以期提升对计算机技术创新过程的了解水平。 企业管理 在现代企业的整体运营和发展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技术在企业的应用与管理中越来越广泛,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显著。 关键词:计算机技术 创新过程 企业 应用与控制管理通信技术 无线通信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的创新过程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的创新情况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微处理器的发展 计算机系统的核心是微处理器,目前微处理器发展进程中,最明显的是尺寸一直在缩小。当前处理器的微型化方面受制于量子效应等多个方面。从当前处理器发展的情况来看,紫外光源对处理器性能提升作用不大,主要是因为其波长短。实现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微处理器的发展。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分组交换技术发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分组交换技术发展,采用分组交换技术对数据加以分割,并让其长度成为相同数据段,之后再在每一段数据前加入相关的信息,标识数据发送位置,之后再按照该标识来对数据进行传输。其方式是采用逐段方法使用通信链路,大大提高通信效能。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纳米科技的发展 计算机技术的日新月异,再加上信息处理量的大增,处理速度变成关键性衡量指标。当前,计算机处理信息是依靠电子元件来完成的,所以,电子元件性能还可继续提升。但是,其实现跨越性发展却较为困难,这严重制约了计算机发展的高速化。为此,计算机今后的发展转向纳米元件方面,这大大提升了集成度。 (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的创新趋势 1.未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的创新趋势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计算机在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这势必对计算机技术要求将更高,需持续进行创新,这样才能满足人们的新需要。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的纳米技术发展提速 随着政治经济等的全球化,电子计算机元件将大量采用纳米技术,这打破了电子元件本身性能的束缚,能制造量子计算机或者是生物计算机,实现计算机性能方面的新跨越,这也可以认为是计算机未来发展主流。因为纳米技术不再受计算机处理速度、集成等诸多方面的限制,因此,需大力推进纳米技术。在纳米方面实现新突破后,量子计算机与生物计算机的运算速度、存储能力等将快速提升。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的体系结构实现新突破 近年来,计算机体系结构在设计上强调多任务并行运算,可采用同一机器进行多任务。为有效提升计算机与用户之间交互性,需侧重集群性计算机系统方面的研究,强化计算机系统的兼容性与可靠性,对改善计算机自身体系结构意义重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的体系结构实现新突破。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发展的 网络技术 与软件技术的发展 计算机因为网络而发展空间更为广阔。也就是说,计算机的发展与网络是相辅相成的。网络技术的不断成熟与发展,人与网络间的关系更为密切,这使互联网云技术发展将更为迅速。未来计算机将与网络关系更紧密。计算机将发展为网络终端,数据、运转软件都在网络服务器内创建。软件是计算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比计算机硬件性能与操作系统来看,软件本身性能作用是非常大的。从当前使用的系统来看,企业采用工业台式计算机,企业工程区域发展速度加快。数据库方面的作用逐步完善,在数据内容解决方面将不限定在符号、数字方面,在多媒体信息方面还能超越当前的单一代码的文件储存方法。软件性能构成主要是程序语言,这主要考虑到互联网通用性,多种类型语言使用互联网新技术。在工作性能协调方面为软件计算机发展目标,采用网络技术作为支撑,能让不同地域的人一起协同工作。 多媒体性能的进步和发展,是将路由器、服务器和转换器等多种互联网所需要的设备、技术显著提升,包括内存、用户端、图片等多种硬件性能。使用互联网的人员并不是被动接受信息,而是去主动到互联网内查询信息。与此同时,蓝牙技术快速发展并被大量运用,这使得多媒体通信、个人区域网、无线宽带、数字信息等速度提升加快。未来新一代网络多媒体软件开发,需结合多媒体工作 经验 ,充分发挥计算机 无线网络 ,这出现了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多媒体嵌入化、智能化以及零件化发展较快。多媒体电脑硬件系统自身结构和软件需同步发展,这提升了多媒体性能。总的来讲,多媒体性能自身数字化推动了技能持续拓展。由于多媒体性能提升大大推动了电脑生存与发展,数字多媒体芯片逐渐变成多媒体性能核心。 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创新发展 计算机技术创新是持续不断的,计算机发展的原则是稳定、显著、快速,计算机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选择判断。不断的选择,进而有效提升计算机发展进程。因此,与计算机科技对比来看,更需要不断关注计算机的合理性选择和科技使用。 (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创新发展需要推动计算机创新发明 计算机科技产品的很多创新发明是社会需要才出现的,然而,还需要指出的是,受到多种条件的影响,例如参加人员、经济条件、组织规模等。 (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创新发展和企业相配合会大大推动计算机科技创新发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创新发展和企业相配合会大大推动计算机科技创新发展。传统、封闭性的科技体制构造、体制 文化 以及体制结构出现了和计算机科学技术情况相匹配的新变化。从这里可以发现,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充分依托社会进步的,但是社会进步、社会需求量也提升了计算机发展进程,这两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由于计算机技术的跨越式发展,出现了一些和其相匹配的科技。计算机技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其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等有重要的意义,成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必需品。此外,计算机、软件、互联网等的系统组织、纳米等相关技术的使用,为计算机技术的多元化、高速化与智能化发展奠定了基础,也是未来计算机技术不断努力的重点环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毕业论文篇3 浅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才的培养 一、背景 2004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校人数接近理工科在校生总数的1/3。这一方面反映出高等教育对国家信息化建设的积极响应,另一方面也说明计算机专业建设数量大、任务重。然而,高校在扩招的同时,在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所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困难 国家和社会对计算机专业的人才需要,必然与国家信息化的目标、进程密切相关。计算机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对计算机人才的层次结构、就业去向、能力与素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计算机类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主要原因不是数量太多或质量太差,而是满足社会需求的针对性不够明确,导致了结构上的不合理。计算机人才培养应当与社会需求的金字塔结构相匹配,也应当是金字塔结构,这样才能提高金字塔各个层次学生的就业率,满足社会需求,降低企业的再培养成本。 2.高校培养模式与企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企业对素质的认识与高校通行的素质教育在内涵上有较大的差距。以学习能力为代表的发展潜力,是用人单位最关心的素质之一。企业要求人才能够学习他人长处,而目前相当一部分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盲目自以为是”的弱点十分明显。 3.在校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亟待大幅度提高 目前计算机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比重并不小,但由于学生不了解其作用,许多教师没有将理论与实际结合的方法传授给学生,致使相当多的在校学生不重视基础理论课程的学习。为了适应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更有效地培养大批符合社会需求的计算机人才,全方位地加强高校计算机师资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4.计算机专业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难以与计算机发展同步 目前计算机专业的课程内容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不同步,教学模式还不够丰富,必须进行大力度的改革。学术型人才不应作为主要培养类型,而技术型和技能性人才更适合高职高专等院校。因此,地方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应以工程型人才培养为主。从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专业的角度看,工程型人才的特征主要是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原理演变为软件或硬件产品的设计、项目规划或决策。强化实践能力,注重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提高与企业沟通的能力是这类人才培养的最佳手段。大力培养工程型人才符合地方院校特色,也符合因材施教的要求。 二、工程型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工程型人才的特征要求,本文从地方高校的角度,以郑州大学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为例,重点探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工程型人才的培养模式。 1.教学模式概述 郑州大学多年教学中,结合地方特色, 总结 出了一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法,在注重计算机专业人才基本理论培养的同时,也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教学中,采取“理论―实践―理论”循环教学模式,既注重理论教学中各门课程的相互衔接,同时将理论教学、课程实验、课程设计和论文设计看成一个整体,将它们有机结合起来,让学生不仅仅学到某门具体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某种具体的开发手段,更能全面掌握整个课程体系和开发过程。实践教学中,我们建立了新的实验教学模式,设计了从“单元实验―综合实验―课程设计―开放实验室―实习基地―毕业设计”一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以提高学生的个性化设计能力。同时,我们与企业密切联系,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培养实践型人才”的新模式。 2.主动适应IT企业需求,定制企业需求的培养方案 随着IT技术的迅速发展,郑州工业园区和郑州市的IT企业也发生着巨大的变革,其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因此,跟踪IT企业的发展,分析其人才需求状况,对计算机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有重要参考价值。针对目前许多高校培养的本科生难以适应市场需求这一现状,郑州大学与郑州市各相关企业联合成立IT企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为郑州大学IT专业的发展提供长期的指导与支持。 3.建立新的实验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个性化设计能力 在专业实验教学模式上,改变原有实验课中传统实验多而反映现代科学技术新成就的实验少、验证性实验多而创新实验少、实验手段上采用传统测试技术多而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少的状况,建立了新的开放式实验教学模式,这是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手段。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把有原来固定的实验时间安排改变成灵活的实验时间安排,把原来封闭的实验项目改变成支持自主设计的实验项目,把原来的成批实验方式改变为满足学生个性化要求的实验方式。针对专业特点,可分设计算机硬件基础实验室、计算机软件基础实验室、计算机软件工程实验室、计算机多媒体基础实验室、计算机网络技术实验室、数据库实验室、信息安全实验室,以培养学生专长。 三、结束语 强化实践教学,可以让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都得到显著提高。近几年来,我院学生多次在河南省程序设计及网页设计比赛中获得好的成绩,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也始终在98%以上,人才就业面也非常广。目前,在实习基地建设方面,我们在扩大实习基地范围的同时,更加注重实习基地的内涵建设,如开展“多模式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IT人才”这一课题研究,希望通过IT企业教学指导委员会、IT企业联盟等松耦型校企合作模式和共建创新实验中心、实习基地等紧密型校企合作模式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同时,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不同性质和规模的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培养模式,既达到培养高素质、创新性人才的目的,也使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得到实惠,从而达到校企双赢的目的。 猜你喜欢: 1. 计算机专业毕业论文大全参考 2. 常工院计算机系毕业论文范文 3. 计算机专业毕业论文3000字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论文范文
随着科学技术的持续深入发展和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计算机的普及程度也在迅速扩充套件,计算机应用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到各行各业中,并为这些行业的发展带了史无前例的推动作用。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计算机应用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计算机应用基础不仅是技工院校计算机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其他各个专业的基础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可以有效地奠定技校生的计算机能力基础。因此,本文提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以培养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为出发点,采用专案驱动的教学模式,以实现教学目标。
关键词:计算机;基础;专案化
随着我国IT产业升级换代的步伐不断加快,企业对计算机专业技术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要求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必须具有扎实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基础,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学生还应具备一定的语言程式设计、网页设计、区域网组建与维护能力,这就给当前的技工院校的计算机教学提出了新的课题。从最近几年毕业生的就业跟踪调查反馈中可以发现,不少学生由于计算机基础薄弱,直接影响到其在企业的上岗能力,更是影响到其后续的职业发展。因此,改进目前技工院校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的教学已迫在眉睫。笔者学院经过几年的摸索与实践,逐步确立了专案化教学的模式。通过考核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合格率,以及学生的就业上岗情况,我们发现专案化模式达到了预期的教学目标,学生的计算机应用技能均能得到极大的提升。
一、专案化教学模式
作为技工院校课程体系中重要一环的计算机基础教育,在以往的教学模式中始终存在着一个“误区”,即技校生只要掌握简单的操作技能即可,这就导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缺乏一个完整的体系,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无法得到全面的发展。而专案化教学则是在充分掌握技校生的实际能力综合素质的基础上,结合不同专业对学生必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将教学内容分成若干个专案,每个专案均以实用为目的,理论部分简单明了,应用部分详细实用,这样就使得整个教学体系完整、结构清晰,教学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教学,从而有利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采用专案化模式的现实意义
1.突出了计算机基础教学
技工院校由于其自身的人才培养定位,使学生掌握扎实的计算机应用技能成为其主要的教学目标。但受制于实际学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短,采用专案化教学模式,则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使学生掌握足够的应用技能。
2.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技校生学好计算机以及专业知识的关键因素。但不少学生对计算机基础知识缺乏兴趣,将计算机基础的教学内容与学生的专业实际相结合,以一个个专案任务逐步地使学生体会到完成后的成就感,从而有效地激发了学生学习计算机基础的兴趣。
3.理实并举
近年来不少技工院校的计算机专业教师已经发现没有必需的计算机理论基础,那些“时髦”的专业技能终究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我们的每一个专案不仅要包括学生应该掌握的理论知识,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实训内容,这样既能便于教师的备课,还能便于学生巩固知识,更能便于学生课外自学。
三、技工院校计算机应用基础专案化教学实践
1.合理设定专案
在充分考虑当前技校生的实际学习需求以及将来就业需要的前提下,我们将计算机应用基础的教学内容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MSOffice考点相结合,分别设定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应用中文WindowsXP作业系统、应用文书处理软体Word2003、应用电子表格软体Excel2003、应用简报制作软体PowerPoint2003、掌握计算机网路基础知识等专案。每个专案都有重点提示和比较经典的习题,便于学生掌握所学内容。
2.任务驱动
根据技校生的兴趣点,我们在每个专案里又布置不同的任务,让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科学思维的方式以及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如在“应用简报制作软体PowerPoint2003”这一专案中,我们布置了认识PowerPoint2003、掌握简报的基本操作、编辑幻灯片、新增幻灯片中的物件、修饰简报、放映与列印简报等任务,并以例项为主线,使学生在应用例项的制作过程中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
3.科学考核
以往计算机应用基础的考核主要采用理论考试的模式,有的则采用理论+实训的模式。由于技校生的生源素质参差不齐,考核方式采取“分层考核”,区别对待的方法。对基础薄弱的学生,考核他们掌握教师课堂所讲授内容的情况以及基本操作的正确步骤;对基础较好的学生则在此基础上,要有意识地扩充套件、提高,这样就能实现以考核促教学、以考核促实训的良好局面。
四、小结
总之,技工院校的计算机基础教学应遵循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灵活运用专案+任务驱动的理实一体化模式来保证教学目标的实现。
【摘要】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序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益更新,计算机的应用变得越来越广泛。大专教学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提升学生在社会中的适应力,那么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就要更加的注重对学对学生解决问题技巧的提升,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本文主要是对目前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具体提升教学效率的策略和手段。
【关键词】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策略
计算机技术是适应时代发展和需要的一种新兴的技术手段,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价值意义[1]。大专计算机基础课程有助于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先进人才,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但是在目前的大专计算机教学中还存在一些缺失和弊端,影响着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效率的提升和学生实际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提高。
一、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方法落后。
传统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的影响一直是影响教学成效提成的阻碍,在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中一些教师的教学方法太过于陈旧,还是一些简单的理论灌输,忽略了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和教学的最终目的。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更加注重于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增强,但教师的这一教学方式不利于学生能力的提高和应用能力的增强。
2.学生的积极性不高。
大专学生由于本身的文化水平和一些本科的院校存在一些差距,自控能力不强,另外再加上教师在讲课的过程中方法过于陈旧,导致学生的兴趣不高[2]。在课堂上缺乏自主的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创新意识不强,并且自身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人生目标,从而导致了整体学习效率的低下。
3.课程内容缺乏系统的联络。
目前在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学习中各个知识模组之间的联络性不强,再加上学生本身自我能力水平的限制导致对一些知识无法做到自主的联络和整合,久而久之导致了各种知识过于分散,在对于知识的应用上面容易存在一些遗漏和忘记,在进行具体的操作时也无法将所学的知识合理的使用,从而降低了课堂教学的效率和知识的实用性。
二、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策略研究
1.不断的优化教学方法。
在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中应该根据学生和社会发展的特点来不断的优化教学的方法,以此来更好的迎合学生的需求。例如在教学的过程中改变单一的教学模式,在一项知识的学习之后教师可以在班级内设立小型的技术比赛,检验学生学习的成效,同时也提升学习对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另外还可以为学生创立更多的实践机会,多去参加一些校外的实践活动,以提升学生实际的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确定明确的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的明确有助于保障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的顺利开展。无目标的教学往往是比较被动和杂乱的,所以教师应该明确自己的教学目标,对每一项知识让学生掌握的程度和学生达到的效果进行严格的规定,尽量的将教学掌握在自己的计划之中。要以社会的需求为主要的教学目标,使学生在进入社会之后更加的具有优势。另外还要在教学的过程中鼓励学生自身树立明确的目标,使学生对自己进行一个合适的定位,以做好进入社会的准备,增强对计算机应用技术的掌握程度。
3.因材施教,提升教学效率。
教师在进行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的过程中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差异和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也是目前的有效教学策略之一。学生自我的差异导致对知识的接受能力上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果在计算机的教学中教师对于有着自身差异的学生还是采取相同的教学方式,那么对于班级内的一部分学生是不太适合的。所以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成绩、性格等选择适合学生的学习方式[3]。另外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师还要在课下的时候和学生多沟通、交流,以此来透视学生的内心,明白学生在学习的时候存在的一些缺失和不足,从而有助于在课堂上实施针对性的教学,提升教学的效率,优化教学策略。
4.提升教师的整体水平。
教师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教学策略的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率的提升,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中应该对该专业的教师进行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完善教师队伍的建设。学校应该对一些在职的教师进行专业的提高和培养,根据社会技术的发展优化教师队伍,使教师在自身的知识内容上面迎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并扩宽教师的知识面。在高素质队伍的支援下,学生对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掌握才会更加的全面,学习效果更加的高效。
5.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保障教学顺利进行的基础。在教学活动中,学生某一门学科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完全取决于是否喜欢这门学科的老师,所以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这个特点并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用自己的幽默或者是人格魅力来吸引住学生,让学生喜欢上自己,以此来增强学生对于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兴趣和学习的积极性[4]。
结束语
由上文可知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学习对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有着积极的意义,它更加注重于对学生实际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针对目前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教师在今后不断的优化教学方法,明确教育目标针对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另外还要做到自身素质的不断提升,这样才可以更好的优化教学的策略,提升教学的效率,促进大专学生对计算机的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
参考文献:
[1]赖薇.试论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J].计算机光碟软体与应用,2013,19:24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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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郑康林.试论大专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改革[J].电子制作,2014,23:98+58.
[4]郑秀辉.中职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有效教学的研究[D].河北大学,2015.03.25.
一、定义计算机毕业论文是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培养方案中的必修环节。学生通过计算机毕业论文的写作,培养综合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去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有所用,不仅实践操作、动笔能力得到很好的锻炼,还极大地增强了今后走向社会拼搏、奋斗的勇气和自信。 二、分类计算机毕业论文一般可分为四大类:1计算机信息管理2计算机应用3计算机网络4计算机软件三、计算机毕业论文研究方向计算机毕业论文的研究方向,通常有以下四类: 1.完成一个不太大的实际项目或在某一个较大的项目中设计并完成一个模块(如应用软件、工具软件或自行设计的板卡、接口等等),然后以工程项目总结或科研报告、或已发表的论文的综合扩展等形式完成论文。 这类项目的写作提纲是:1)引言(应该写本论文研究的意义、相关研究背景和本论文的目标等内容。);2)×××系统的设计(应该写该系统设计的主要结论,如系统的总体设计结论(包括模块结构和接口设计)、数据库/数据结构设计结论和主要算法(思想)是什么等内容。);3)×××系统的实现(主要写为了完成该系统的设计,要解决的关键问题都有什么,以及如何解决,必要时应该给出实验结果及其分析结论等。);4)结束语(应该总结全文工作,并说明进一步研究的目标和方向等)。2. 对一个即将进行开发的项目的一部份进行系统分析(需求分析,平台选型,分块,设计部分模块的细化)。这类论文的重点是收集整理应用项目的背景分析,需求分析,平台选型,总体设计(分块),设计部分模块的细化,使用的开发工具的内容。论文结构一般安排如下: 1)引言(重点描述应用项目背景,项目开发特色,工作难度等) ;2)项目分析设计(重点描述项目的整体框架,功能说明,开发工具简介等);3)项目实现(重点描述数据库设计结果,代码开发原理和过程,实现中遇到和解决的主要问题,项目今后的维护和改进等,此部分可安排两到三节);4)结束语。3.对某一项计算机领域的先进技术或成熟软件进行分析、比较,进而能提出自己的评价和有针对性创见。这类论文的写作重点是收集整理有关的最新论文或软件,分析比较心得,实验数据等内容。论文结构一般安排如下: 1)引言(重点描述分析对象的特点,分析比较工作的意义,主要结果等) ;2)分析对象的概括性描述;3)分析比较的主要结果(如果是技术分析,给出主要数据,如果是软件分析,给出代码分析结果,实验过程等) ;4)分析比较的评价和系统应用(可以给出基于分析比较的结果,提出某些设计实现方案,和进行一些实验工作 ;5)结束语。4. 对某一个计算机科学中的理论问题有一定见解,接近或达到了在杂志上发表的水平。这类论文的写作重点是收集整理问题的发现,解决问题所用到的基本知识,解决问题的独特方法,定理证明,算法设计和分析。论文结构一般安排如下: 1)引言(重点描述要解决的问题的来源,难度,解决问题的主要方法等) ;2)基本知识(解决问题涉及的基本定义,定理,及自己提出的概念等);3)推理结论(给出问题解决方案,包括定理证明,算法设计,复杂性分析等) ;4) 结束语。 四、计算机毕业论文的构成一般,一份完整、规范的计算机毕业论文应大致包括以下项目(各院校要求不完全相同):摘要及关键词Abstract and Keywords目录正文第一章 引言1、本课题的研究意义2、本论文的目的、内容及作者的主要贡献 第二章 研究现状及设计目标1、相近研究课题的特点及优缺点分析2、现行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3、本课题要达到的设计目标 第三章 要解决的几个关键问题1、研究设计中要解决的问题2、具体实现中采用的关键技术及复杂性分析第四章 系统结构与模型1、设计实现的策略和算法描述2、编程模型及数据结构第五章 系统实现技术1、分模块详述系统各部分的实现方法2、程序流程第六章、性能测试与分析1、测试实例(测试集)的研究与选择2、测试环境与测试条件3、实例测试(表格与曲线)4、性能分析第七章 结束语致谢参考文献五、完成计算机毕业论文的各个环节:1、计算机专业实践环节形式:毕业设计2、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应注意的事项(1)、“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在全部毕业学分中占有一定学分;(2)、“毕业论文”实践环节从起步到毕业答辩结束历时至少4周以上;(3)、“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包括两部分内容:①完成“毕业论文”所开发的应用程序;②针对所开发的应用程序书写“毕业论文”说明书(即论文);3、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应先完成的工作在毕业论文实践环节之前,应向有关主管设计工作的单位或老师上报如下材料:(1)《毕业论文实践环节安排意见》(包括领导小组名单,毕业班专业、级别、性质、工作计划安排、实践环节工作步骤,指导教师名单,学生分组名单)、(2)《毕业论文(论文)审批表》一式两份(要求认真审核、填写指导教师资格,包括职称、从事专业、有何论著,每人指导学生不得超过一定人数,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根据情况酌减)。4、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步骤:(1)、“毕业论文”题目的选择选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选题必须符合计算机专业的综合培养要求;②应尽可能选择工程性较强的课题,以保证有足够的工程训练;③毕业论文工作要有一定的编程量要求,以保证有明确的工作成果;④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结合较大型任务的课题,每个学生必须有毕业论文的独立子课题;⑤选题应尽量结合本地、本单位的教学、科研、技术开发项目,在实际环境中进行。总之选题要体现综合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先进性原则、量力性原则等选题时要达到以下目标:①选题与要求提高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②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③掌握软硬件或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能力;④提高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⑤提高协作配合工作的能力。(2)、“毕业论文”题目审核有关单位将毕业学生选择的题目填写在同一个“毕业论文(论文)审批表”中的“毕业论文安排表”相应栏目中,,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3)、“毕业论文”应用程序开发实施(大致用时安排)①需求分析阶段(约一周时间完成)②系统分析阶段(约一周时间完成),同时完成毕业论文说明书前两章资料整理工作。③系统设计阶段(约一周时间完成)④代码实现阶段(约三周时间完成)同时完成毕业论文说明书第三章、第四章资料整理工作。⑤系统调试阶段(约二周时间完成),同时完成毕业论文说明书第五章资料整理工作。⑥投入运行阶段(约一周时间完成),同时完成毕业论文说明书中第六章资料整理工作。⑦毕业论文说明书的整理定稿阶段(约二周时间完成)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