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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尘埃落定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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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尘埃落定论文范文资料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读后感也可以叫做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简单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欢迎借鉴参考。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一)

昨天开始看的,白天没咋看,失眠的夜晚匆匆看完。读着读着,有种自己看过《尘埃落定》故事梗概的幻觉。并不是说《尘埃落定》不好,只是似曾相识的感觉。说民族风情吧,会想起暑假读的《芙蓉镇》。定位在那样的地方,又让我想起王明珂的那几本书。

主角,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慢慢成长甚至变得不傻,让麦其土司变得前所未有的强大。外部环境最初是模模糊糊的,后来清晰了些,最终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终于尘埃落定。他没有投降,也没有西逃去西藏,而选了死亡。他是能让我们有些许共鸣的人物,却有时候显得特别遥远,他有时傻里傻气,有时聪明,至始至终也能看到他如何驾驭“下人”。如果当爱情小说看,傻子绝不是理想中的爱人,他原谅背叛,不在意处女这种问题,也会为爱情昏了头,但爱情还是像昙花一现。卓玛,塔娜,以及无数没有名字的女人,血缘和地位给了他太多。

土司的世界跟我们熟悉的世界也迥然不同。读完小说,感觉了解了一点儿另一个世界。命运不能解释,塑造面对命运的无助也许哼感人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二)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神秘。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简直可以用"享受"二字来形容都不为过,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勾勒出了秀丽恢宏的蜀藏河川风光,还有那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和土司历史。这是独属于藏族文化的历史载体,在历史的长河里熠熠生辉。形象各异的藏族人,更为小说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生动而又鲜明的人物形象,幽默而又风趣的语言,使得作者在描写着令人压抑的土司制度的同时,还穿插着藏族风情,这些都为小说的内容增添 了浪漫的底色。无不让人沉醉在其中,心生向往,实在是享受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尘埃落定》中以主人公傻瓜少爷的视角来描绘那个时代等级制度森严的土司制度,来铺展着一幅属于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卷轴。作者阿来巧妙地通过侧面描写,即傻瓜少爷的父母都叫他"傻子",连下人都敢叫他"傻瓜少爷",可想而知他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但 主人公之所以会被称为"傻子",是因为他违背了当时地域的主流文化,违背那个时代的生存规则,他是特立独行的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不适时的人。正是因为在当时人们的眼里,主人公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所以才没有卷入权利斗争的漩涡中去,能在土司制度下很好的活着。他没有权欲,他在大家的眼里是个"傻子",所以他才能拥有着美好的少年时光,能和家奴的孩子在一起玩耍。反观那个时代的其他人,比如主人公的大哥在争权夺利的漩涡中越陷越深,一生都被土司制度束缚着,活在仇恨化的世界里。还有更多的人,他们时刻牢记着首先是土司,土司 的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才是家奴。等级森严的土司制度日益腐蚀着人们的观念,已经到了根深蒂固的地步了。恰恰是这种强烈的反差对比,使得地位卑贱的人们对"傻瓜少爷"视他们地位平等的观念而心存感激之情,为后来"傻瓜少爷"受到英雄般的待遇而埋下了伏笔。

但是在面临着紧要关头的事情时,"傻瓜少爷"却又展现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也比任何人都高瞻远瞩。印象最深的就是小说中描绘因种植罂粟而引发的事件。老麦其土司在郭明政府的特派员的劝说下同意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罂粟。这也让老麦其土司大赚了一笔,并且购置了大量的武器让他组装了一只强大的武装力量队伍,之后便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然而,罂粟的种子又被其他的土司盗的,使得 罂粟广泛种植,而在这个时候,"傻瓜少爷"却鬼使神差地说:"麦其家今年不种罂粟,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的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然而这年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的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傻瓜少爷"这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官寨,在这里歌舞升平,人人平等,一片繁荣 的景象。这里是"傻瓜少爷"用心建立的,根据自己的意愿建立的。因为他坚信只有在这里他才不是世人眼中的傻子,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像一个平常人一样,不会卷入一场血雨腥风的家族内部斗争。所以,他宁愿永远呆在这样一个与世不争的世界里。

如同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一般,高潮迭起。主人公一步步地赢得了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 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盛极之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小说的内容涉及了与权利紧紧交缠之下的亲情、爱情、友情、复杂的人性,背叛、斗争、复仇、以及人物冥冥中的宿命。但高潮总有谢幕的一天,麦其家的仇人早年发下了复仇的毒誓,最后麦其土司一家死于仇人的儿子之手。这一个个神奇的故事情节串联起来构成了一个紧密交缠着的圈环,将整个小说框架完美的和故事情节契合在一起。

说到复仇,让我深感意外的是 酒家店主身上颇有江湖中的武林侠士的作派,质朴而动人。不同于那些凶狠残暴、嗜血成性之人的丑恶嘴脸,他们心中尚存着仁义道德。他们讲求复仇的"规矩"要按规矩行事,"不然要被人笑话".仇人的弟弟已经把刀架在了"傻子少爷"的脖子上,却因为想到事发的时候他还小,又是个傻子,杀他不合规矩,便放了他。似乎在一个傻子面前,大家都放下了机巧、猜忌和伪装,人性中的单纯都自然地流露出来。尽管他们是异族人,却在无意间契合了汉族所推崇的儒家思想。这就是人性的光辉和共同之处,不管是哪族的人,灵魂上总有相互感召的地方。

历史总是随着时代 的更迭而摒弃那些落后腐朽的思想和制度,不会因为任何一个人而停滞不前。终于在解放军来到这里围剿国民党残部,在隆隆的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欲望、仇杀同时也被绞杀了,一个旧的腐朽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然而,土司世界里留下的只是那个与世无争的官寨,只因为他是"傻子少爷"的。此时,我们再看看那个"傻子少爷",他正说着:"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 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的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 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事外,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傻子。"他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因而他不属于那个时代,这就导致了他的命运走向终究是迎来了毁灭。

书的结尾部分,酒家店主到傻子少爷家送酒,敲门的时候,傻子少爷预测到自己将命丧于他手,便淡定地说:"是我的命来敲门了。" 作者通过傻子之口流露出 神秘主义宿论,向读者们暗示一切都是注定的——无论是时代的变革还是微小的个体的命运,一切都如同飞扬的尘土,顺着定好的轨迹在空中晃晃悠悠地飘荡,最后落定在一汪变作黑夜 颜色的鲜血里——"血慢慢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历史的车轮永远会碾向前方,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它总会用一种文明取代另一种低级的文明。我们可以想象那消失的土司制度曾经在这片土地上辉煌灿烂的历史,又是如何以尘埃的形式烟消云散的,最终落在历史的这片净土上。而这本书的名字恰好叫"尘埃落定",一切仿佛都昭然若是了。尘埃落定,书中人们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无法改变。而作者恰巧的把自己对于老麦其土司一家的命运通过"傻子少爷"的话暗示出来,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他们最终还是会无法避免的走向毁灭。当解放军整齐的脚步声响起的时候,麦其家迎来了毁灭,土司制度也随之土崩瓦解,也预示着整个西藏将迎来另一种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制度,新文化,他们的思想不再被土司制度所束缚,这是充满光明与希望的西藏。而"傻子少爷"也最终死于仇人之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的这个世界就从"傻子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

历史的更迭,文明的交替,生命的倏忽而逝,最终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烟消云散。就像土司制度的土崩瓦解,"傻子少爷"闭上双眼的那一刻,一切都像尘埃一样飞舞,在阳光下不停的旋转漂浮,最终还是洋洋洒洒的落在了这片早已沉寂了的土地。一切是那样的平静,平静有些过于不真实了,连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捕捉不到。而在岁月 的打磨之下,沉淀下来的,是一代人的集体记忆和生命体验,它们在无数发黄的纸页中、在那些口耳相传的故事中永远默默地流淌着。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三)

有点get不到点。

这本书讲了土司家族之间的战争,内部斗争,以及最后的灭亡。猪脚是一个被大家叫做傻子,其实是个大智若愚开了挂了人,或许他从一开始就感觉到的土司家族最后的结局,知道这一切最后都要灰飞烟灭,所以对于很多事情都是无所谓,一种傻傻的态度。是什么时候开始,他认真起来了呢,知道在边界建立市场,知道拉雪巴土司带过来的一纸文件是要完全把土地交给他的意思,真有莫名其妙就开了挂的感觉呢。。

绝色美女塔娜到底是个什么人额。。。一会儿这个一会儿那个。。

梅毒,到底想说什么?

所以整本书除了将土司家族的故事,还说了什么吗?

塔娜,或许如有人所说:这个人物的价值,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她给二少爷带来的痛。

究竟何谓“尘埃落定”。二少爷从一无所有到拥有一切再到一无所有或许正解释了尘埃落定的含义。欲望起尘埃,时间归落定。

看了书评再回头来看这本书,又可以多给一星了。

做个傻子挺好,心不动则不痛,也看不到这个现实的残酷和无情。可是人生在尘世,怎么可能不沾染尘世的烦恼和痛苦。总是要被或大或小的欲望拉扯,脱不了身,在苦海中挣扎。

不能彻底的做个傻子,或许只能在自己太纠结太认真的时候,提醒自己做个快乐的傻子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四)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读完小说,我们先说说尘埃。

土司制度下尘埃飞舞的生活,充满了仇恨、欲望。尘埃落定前,土司世界是一个由仇恨编成的网。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他们之间有权力、利益、地位、金钱等等引发的仇恨,纷纷围绕在麦其土司这根线上。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再说落定。

历史是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

《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5篇(五)

我是理科生,找了一本文科的书来看,就冲着这本书是得了茅盾文学奖才看的。

起初看的时候觉得很纳闷,前面的内容竟然还有低俗的写照,不禁感叹“文学的书怎么就这么难看下去,看不懂啊”,随着不断地深入,自己才真正融进了作者所描绘的世界,沉浸在此当中。再想想前面的内容,那也只不过是土司生活的真实写照,毫不做作。

读到末,才知道尘埃落定的意味深长,一切繁华纷争都已散去,平静下来,就像车水马龙一样的人群经过扬起的尘土,最终落回地面,回归一片清新,一片属于另外一片世界的天空。

文章结束,对于傻子死去,不禁感到伤感。一天就读了200页,放不下来,读到晚上十二点才读完,却发现自己睡不着,在想着书中傻子的所有事迹。

正因为是傻子,他说的傻话没人会去计较,但是他说出一般人想不到的话时,那才是一鸣惊人,让人刮目相看,发现这“傻子”并不傻,导致他父亲最后也想真正搞清楚他是否真的是傻的;正因为他啥,很多能伤到正常人的心的事,对他来说却没什么大不了;作者描绘的傻子,虽然并不是聪明人,但却得到了命运的眷顾。聪明的哥哥只会通过战争去征服别人,他用了另外一种和平的方式去壮大自己,使自己的人民得以温饱幸福。再想想其中的奥妙,是不是他真的拥有大智慧,再看他身边的人,尔依,索朗泽朗,书记官,黄师爷,管家,我记得连他自己都自问为什么黄师爷不去投靠别人而来投靠自己?我也不禁问,为什么呢?是不是正因为他傻,投靠他的人才有发挥所长的机会,他的父亲,重新感觉到年轻时,傻子提议让管家回来,他说:“他回来我就没事干了”。我突然想起“蜀国无大将”这话,诸葛亮成就了蜀国,却不能保住蜀国,这其中的含义还要再思考,思考,再思考;傻子预言提前兑现了,不等十年,土司都从中国的土地上消失了,他也没成为最后的一位土司,他说“如果我成为了最后的土司,我要让所有的人都还自有人身份”。觉得这傻子还真是可爱;傻子对爱情的认识,从卓玛开始,到被塔娜的美貌所吸引,他知道不能让一个人老让自己心痛,宁愿不要,也不能这样,因为自己将是一个王者,虽然不是,但起码也是一个王者的后代,对塔娜说“你如果不爱我,就去跟别的男人”,傻子虽傻,但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

我不信教,从文中也看出,教派的人也只不过是想保住自己的地位,图自己的生存,从而背信弃义。

“为什么宗教没教会我们爱,却教会了我们恨”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尘埃落定毕业论文

《尘埃落定》是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同时它更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以下从几方面进行分析探讨其行文的优点与特色: 一、个人视角的历史在新历史主义观点看来,历史的客观性是值得商榷的,历史是根据人们自己真正的需要来整理的。历史的书写和解释都无法摆脱主体自身的历史性。“过去不是客观的,而是表现性的,过去具有文学文本那样的表现性。历史主义者将过去作为叙述来理解,他们也以同样的方式来叙述过去。对历史主义者而言,过去构成了意义的诸多可能性,历史学家的任务不仅是要‘发现’事实,而且还要批判性地解释和检查一下一个社会构筑其记录、档案和各种历史的途径。”在传统的历史小说中,叙述者常常是以一个全知全能的先知者姿态出现在读者的视野中,而在《尘埃落定》中,作者颠覆了这一传统,通过一个傻子的叙述视角,以一种冷漠的旁观者的态度,描述了发生在西藏这片神奇土地上的历史波澜,书写了藏民族分支“嘉绒”部族末代土司时期的历史记忆。在《尘埃落定》的个人历史叙述中,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或叙事重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小说的主人公“傻子”是一个旁观者,他以自己独特的视角见证了历史。他看待问题的办法与众不同,与他“聪明的”哥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名言是:该怎样干就怎样干。他并不知道什么历史规律或是社会动向,只是到什么时候就干什么事。随着历史的前进,土司生活的那片土地也悄然发生着变化,外来的事物在渐渐地走进这一神秘的高原。当自由民主的现代化进程之风开始影响到“四土”这片封闭的土地时,土司们自以为坚不可摧的制度也发生动摇了,他们的权力面临着挑战。作为末代土司麦其家的二少爷,“傻子”并不像他那缺乏智慧的哥哥一样,想靠旧式的武力征服来成为最高的统治者。他在边界上开办了市场,让土司和百姓们来做生意,打破了很多土司“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又在黄师爷的建议下,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使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在有土司以来的历史上,第一个把御敌的堡垒变成了市场的人是我”。正是因为这个傻子才使麦其土司变得空前强大和富有,而傻子也被大家奉若至宝,被称为是有“傻子聪明”的人。汉人黄师爷认为,傻子已经不是生活在土司时代了。红色汉人也认为他是个有新脑子的人,这样的人跟得上时代。然而当红色汉人打败白色汉人的时候,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呼之欲出,土司制度也无法逃脱其必然灭亡的命运。傻子似乎很明白这一点,他逃不开这一宿命。因此他选择被报仇的人杀死。他的死亡,标志着土司制度最终走向了毁灭。《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傻子见证了历史的变迁,作者在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书写了一个末代土司的历史,在读者看惯了大历史的轰轰烈烈后,奉上了小历史的精致细腻,让我们在倒流的时光中细细品味历史的深邃。二、历史的虚构叙事海登·怀特曾经这样评价书写的历史:“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历史事件只是故事的因素。事件通过压制和贬低一些因素,以及抬高和重视别的因素,通过个性塑造、主题的重复、声音和观点的变化,可供选择的描写策略等等——总而言之,通过所有我们一般在小说和戏剧中的情节编制的技巧——才变成了故事。”对于《尘埃落定》,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在第二章《心房上的花》中,傻子以一种淡然的超脱描述了父亲如何与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幽会。傻子虽然未必如此深入观察,却仿佛身临其境般地将这一过程描述得绘声绘色,在一种虚幻中透出异样的真实:“从官寨的窗口望出去,罂粟在地里繁盛得不可思议。这些在我们土司上从来没有过的东西是那么热烈,点燃了人们骨子里的疯狂。”而“罂粟们就在天空下像情欲一样汹涌起来。”用罂粟来象征男女之间的情欲,让人联想到这一关系的热烈与邪恶,以及在这种关系背后隐藏的血腥。在《尘埃落定》中,在藏地这个充满神奇传说的国度里,披上附魂紫衣可以增加杀手的勇气;麦其土司和汪波土司为了罂粟花各自聚集神巫,互显神力,傻子差点丧命;央宗生下了满身乌黑的死孩子;傻子坐在屋里地毯的花朵上看到妻子塔娜与哥哥旦真贡布的“偷情”;被割掉舌头的书记官重新说话,凡此种种,不一而足,都体现了藏文化人神魔交织的奇异,在现实的叙述中增加了奇幻的成分。《尘埃落定》实际上并没有严格按照“我”的视角规定,它是在不断地转换,而且不是按照逻辑规律从限制视角向全能视角转换,既可以叙述“我”不在场的事情和景象,又可以叙述“我”死亡之后的事情和景象。比如,进入到父亲心里来描写其心理活动:“他感到一阵几乎是绝望的痛楚,仿佛看到珍贵种子四散开去,在别人的土地上开出了无边无际的花朵。”“土司看到自己心里的痛楚,显现在傻瓜儿子的脸上,就像父子两个是一个身体。”傻子在被仇人杀死后,看见“我身子正在慢慢地分成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干燥的,正在升高;而被血打湿的那个部分正在往下陷落。”傻子看到了自己灵魂出窍,多少有些蹊跷,却平添了一种灵异的色彩。三、隐喻化的理想追求伊格尔顿曾在《二十世纪文学理论》中提到:“语言倾向于在其想表现自己最有说服力之时泄露它自己的虚构性与任意性。‘文学’是此种暧昧在其中表现得最为明显的领域。”而在作品中采用这种隐喻性的修辞手法,似乎是作家们的偏好,尤其受到小说家们的青睐。而对于小说家们采取这种方式的深层原因,伊格尔顿这样进行分析:“在某种意义上,文学作品不像其他各种话语那么人,因为它们隐含地承认自己的修辞身份,及承认它们所说的并不同于它们所做的,承认它们声称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乃是通过种种比喻结构(figurative structure)而来的,而这些比喻结构则使得这些知识变得暧昧与不定。人们可以说,它们在本质上是反讽的。”阿来在《尘埃落定》中使用了一系列的隐喻来象征着人们的追求,其目的或许是为了进行一种对人生的反讽和思考,但是在更深意义上而言,他是为了一种理想的追求。在阿来的笔下,历史被一次次地拆分重构,他不仅仅是为了解构历史,而是表现自己的理想诉求。正如米歇尔·福柯曾在《知识考古学》中所说:“历史学不应是形式,而是某种能自我调节的人的意识旨从人自身的各种生存状态的最深层认识自我的坚持不懈的努力:历史学应该是既是一种持久的、从不间断的心智的努力同时又是充满活力的、最终能消除一切界限的运动过程。”阿来在《尘埃落定》中的描写,在对那片土地上的野蛮和落后进行批驳和讽刺时,也有意或无意地流露出对理想人性和人类最佳生存状态的向往和憧憬,在他的叙述中,对历史有着哲理性的拷问,使历史呈现为一种诗性的存在。土司在参观傻子的边境市场的时候,对妓院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而妓院里的妓女在让那些土司们享受到快感的同时,也将梅毒传播到了土司们的身上。土司们在回到自己的领地后,他们的身体开始在梅毒的侵蚀下腐烂。作者对此有着一段不动声色,冷静得近乎残酷的描写: “他们认为是这个镇子使他们的身体有病,并且腐烂。谁见过人活着就开始腐烂?过去,人都是死去后,灵魂离开之后才开始腐烂的,但现在,他们还活着,身体就开始从用来传宗接代,也用来使自己快乐的那个地方开始腐烂了。我问过书记官,这个镇子是不是真该被诅咒。他的回答是,并不是所有到过这个镇子的人身体都腐烂了。他说,跟这个镇子不般配的人才会腐烂。前僧人,现在的书记官翁波意西说,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传宗接代,也就意味着延续了多年的土司制度将走向尽头。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旧的东西一旦腐烂、衰亡,新的东西必将取而代之。更新和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就在不断的更新替代中完成自己的前进。这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一种体现,而在每一种旧的制度被推翻、新的社会制度随之建立的后面,都隐藏着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对自身价值得到最大体现的向往。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四、结语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西藏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the cultural system of meaning)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下体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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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主题分析论文怎么写

小说的尘埃落定,表达了诗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就以一个谨慎的为主题。

欲望起尘埃。 欲望是这些仇恨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他们最终杀死了麦其土司的两个儿子。 因为利欲,麦其土司引入了鸦片,并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发动了“罂粟花”之战。 因为权欲,连最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之间,为了争宠麦其土司,获得土司辖区的宗教权,居然成为了争斗的冤家。 关于仇恨,傻瓜少爷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戮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时间归落定。 时间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傻子说:“他们是真正的归附与我了,我的运气好,运气好的意思就是上天照顾,命运之神照顾,谁也不会把我怎么办!”看到此,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中国古代最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宰一切的是创造一切的神秘的力量,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因为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象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在世间的由于欲望扬的尘土,终将在时间、真理面前落定。

尘埃落定这本书的主题思想,我觉得还是总结了藏族土司从国民党统治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的这一些年的变化,我觉得这应该就是这本书的主题思想。说明了那解放全中国之后,人们的权利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自由和民主得到了贯彻。

《尘埃落定》这本书是之前出版的一本书。这本书是在1998年出版的。《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这本书的作者阿来是藏族作家,所以他的书当中有很浓郁的藏族风格。藏族文化的特色十分明显,这本书主要是讲的一个傻儿子的故事,这个傻儿子是由当地有声望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于汉族的一名女子所生的,对于这个傻儿子的言行举止,大家是都很认为奇怪的。但是他确实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最终成为了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本书的藏族风情比较浓厚。对于一些想了解藏族文化的人,可以看看这本书。这本书写的特别好。

《尘埃落定》这本书当中对于人性也有着比较深刻的思考与理解。除了有人性这一方面的思考以外,对于当时藏族的土司制度,也有着一定的介绍和批判,同时这里面还含有大量的对于藏族文化的介绍,包括其中的宗教文化等等。所以对于想了解当时藏族文化的人来说,这是一本比较好的书。而且他书当中其实是对当时土司制度对于人性的扭曲是有一定的批判的。小说当中有很多地方都描写了欲望。在当时的那种文化下面,有对于人性的探讨。

同时这本《尘埃落定》里面的语言的描写是很好的,有特别多的值得深思的句子。可以给到人一些思考和启示。我认为我对于这本书有一个理解,就是享受过程比注重结果更为重要。人的一生其实很多都在追寻着一个结果,但是人生的绝大部分都是由这个过程组成的,所以享受过程比注重结果是更有意义的。

这本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尘埃落定》你看过吗?

论文研究阿来的尘埃落定的目的

书中人物的线索很简单。通过四川阿坝藏族的小世界和土司家 "傻子 "的视角,看到宇宙的尘埃在漂浮、旋转、上升、下降,最终沉淀。权力、金钱、纷争,美色、情欲、人性,等等,都在傻子们的眼里,智者见智,愚者见愚,深深地印在了读者的心里......

细细品味起来,傻子对于每桩事情为什么不彰显出最智慧的处事哲学?不试图赢得一切的人是明智的。但大多数人整天都沉浸在焦虑之中。他们很少知道,不爱憎分明的基本事实。那么脆弱的心灵就可以处于相对安全的位置。失败可能是另一种收获。就像书中的话说:提一个我们无法控制的事情,除了增加我们自己的痛苦,没有任何用处。因此,漠不关心是明智的生活方式。书中书记的形象让我想起了《白鹿原》中的朱先生。他们都是满腹诗书的智者,有自己的信念和坚持。"尘埃落定 "是一种黑色幽默,充满了 "聪明人往往做出愚蠢的决定,而愚蠢的人总是一眼就能看出事物的本质 "的讽刺。

现实中的情况往往如此。聪明和愚蠢似乎属于两极,但聪明也可以是 "聪明的错误",愚蠢也可以是 "明智的"。重要的是你是否能用心去感受这个世界,是否能在不确定的世界中肯定自己。即使在尘世中挣扎,也要做自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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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这部书的主题思想是表达了诗人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就以一个谨慎的为主题。

《尘埃落定》这本书是之前出版的一本书。这本书是在1998年出版的。《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它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这本书的作者阿来是藏族作家,所以他的书当中有很浓郁的藏族风格。藏族文化的特色十分明显,这本书主要是讲的一个傻儿子的故事,这个傻儿子是由当地有声望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于汉族的一名女子所生的,对于这个傻儿子的言行举止,大家是都很认为奇怪的。但是他确实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最终成为了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本书的藏族风情比较浓厚。对于一些想了解藏族文化的人,可以看看这本书。这本书写的特别好。

《尘埃落定》这本书当中对于人性也有着比较深刻的思考与理解。除了有人性这一方面的思考以外,对于当时藏族的土司制度,也有着一定的介绍和批判,同时这里面还含有大量的对于藏族文化的介绍,包括其中的宗教文化等等。所以对于想了解当时藏族文化的人来说,这是一本比较好的书。而且他书当中其实是对当时土司制度对于人性的扭曲是有一定的批判的。小说当中有很多地方都描写了欲望。在当时的那种文化下面,有对于人性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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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的主题思想主要是讲了康巴藏族的故事,是非常有名字特色的题材,而且非常的好看,涉及到了藏族的一些宗教英雄权利,还有爱情这些话题,其中的细节写的也是非常的详细。

关于埃德蒙论文范文资料

提起郑庄公,人们自然会想到《郑伯克段于鄢》。而几乎所有评论者都一致认为,《郑伯克段于鄢》深刻揭露了郑庄公及其母、弟极端自私、残忍、为权力而骨肉相残的阶级本质,客观_创乏映了宗法制度的崩溃及伦理道德的沦丧。并认为其中最该批判的就是郑庄公,因为他阴险、虚伪、狡诈。 然而,看过《左传》全文,尤其是仔细分析了其中有关郑庄公的描写,又使人不得不认为,如此给郑庄公下断语,长见太片面,也太武断了些I郑庄公在位招年,《左传》从鲁隐公元年记起到鲁桓公n年庄公去世,22年中,他的事迹在《左传》中是有许多记载的。他是这段时间内《左传》记载的最活跃的一个人物。 马克思主义认为,分析评价任何作品或作品中的人物形象,都要从文学创作的实际出发,对文学作品、文学现象进行全面地具体地分析,这样才能作出科学的评价。《左传》严格地说算不_仁是真正的文学作品,它是一部具有较强文学意味的历史著作。而对于郑庄公这样的厉史人物,我们更要以历史的、科学的、公正的态度,从全面的、整体的角度出发,去实事求是地分析,这样才能给其以正确的认识和评价。本着这一原则,我们不妨先来看一看在《左传》的全部描写巾郑庄公是怎样一个人,然后再分析《郑伯克段于鄢》,看人们对郑庄公的评价是否公允。 首先,在《左传》的有关描写中,郑庄公是尊王崇礼的。他的一些作为在当时王权日趋衰落的形势下是很受时人称许的。 比如,鲁隐公8年.郑庄公因周天子久已废弃了对泰山的祭祀,就想用泰山旁的初地交换鲁国的许田。鲁桓公元年为此事又增加玉璧给鲁国,才换得许田,以便祭祀周公。可见郑庄公是很重礼仪的。 鲁隐公5年,郑庄公到周都朝拜周天子,周桓王不加礼遇,7年秋,又通过齐人朝王,{(春秋》称其“礼也”。 鲁隐公10年,“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士,以王命讨之。”夏5月,郑、鲁、齐攻宋,郑连战连捷,但却将占领的宋足领土全部都给了鲁国。《左传》说:“郑庄公于是乎可谓正道矣!以王命讨不庭,不贪其土以劳王爵,正之体也。” 鲁桓公5年,“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结果大败王师并射中了周桓王的肩膀。郑国大夫祝聊请求追击周王,郑庄公说:“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樱无损,多矣!”意思是说,君子都不愿出人之上。我又怎么敢侵陵天子呢!如果能自救使国家不受损失,就不错了。并且连夜派遣祭仲去慰问周天子及其左右。可见郑庄公是尊王重礼的。 其次,郑庄公具备了当时作为一个出色政治家所必须有的良好素质,但却一直也没有称霸诸侯的野心,更加说明了王权意识、道德观念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郑主公善于纳谏。鲁隐公9年对北戎之战和鲁桓公5年的对周之战,都是由于采纳了公子突的建议而大获全胜的;郑庄公还善于用兵。《左传》是一部善写战争的历史著作,它记载了春秋时期诸侯争霸的全过程。在郑庄公活跃的这22年中,((左传》也记载了大小战争无数,其中有郑国参战的就有十多次。除了其他诸侯国攻打郑国的几筑战役没写结果,《左传》中记载的有郑庄公参加的战役几乎都是郑国取得了胜利。如鲁隐公5年,伐燕大败之,伐宋,攻进了宋的外城,石年,“郑伯侵陈,大获”,9年,大败一北戎,10年,大败宋师;11年伐许,齐、鲁、郑联合用兵,也是郑兵率先登城萝同年,“郑、息有违言(口舌之争),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竞,息师大败而还”,鲁桓公5年又大败王师。如此等等,·《左传》中没有一字提到庄公用兵如何,但通过上述记载,郑兵几乎每战必胜,联系他当初对付共叔段时的沉着稳重,’以及所用的诱敌深入、欲擒故纵之法,郑庄公会用兵这一点是很清楚的。除此之外,郑国在经历了共叔段之乱后内部一直很安定。祭仲、子封等一批大臣围绕身边,积极为他出谋划策。太子和公子们也都相安无事,效力于国家,这不能说与郑庄公的领一导无关。说明郑庄公是颇懂治国安邦之术的。在他身上,具有一种较高的领袖的素质。当时,周王室权力日趋衰微,各国诸侯都在积极行动,谋为霸主。而郑庄公却一直也没有称霸诸侯的野心。作为周王室的执政官,他一心一意辅佐周天子,替他出兵攻打不朝不敬之人,连攻占的土地都不肯据为已有,但却两次被周王夺了权。鲁隐公3年,因为周平王不再信任郑庄公,因而周郑互换了人质。平主死后,周桓王即位却单方面撕毁合约,想移政于孩公。于是郑庄公一气之下派人割了温地之麦,收了成周之禾,一度与周王结怨。但不久又去朝拜周天子。在 “王不礼焉”的情况下,想方设法通过齐人打通关节再来朝王。第二次被周王夺了权,生气不朝王,王却兴师来犯。在不得己御敌且又大败王师的情况下,又派使臣前去慰间周王及其左右。可见为了做到尊王守礼,使自己的行为符合当时的道德要求,郑庄公是多么地忍辱负重! 第三,郑庄公虽然尊王崇礼,但并不因循守旧。他的某些行为体现了人们对于主道和礼仪制度的新认识。带有阴显的时代特色, 郑庄公所活跃的时代,正是我国社会的春秋时期。这是一个由宗法制社会向封建让会过渡的时期。这一时期,王权衰落、诸侯争霸、宗法制度崩溃、伦理道德沦丧,各种礼仪制度及社会风俗也都遭到了严重破坏。在这种社会环境中,就父杀兄、盗母偷婶、背信弃义,统治阶层中的一些腐朽荒淫者真是无所不为。生活主这样一个现实环境中的郑庄公也难免受到影响。比如鲁桓公2年春,宋臣华父督因见孔父之妻美丽,于是就杀了孔父占有了他的妻子。宋君疡公不满此事,华父督就又杀了疡公。对于象华父督这种杀人夺妻又轼君犯上之人,当时的诸侯们并没有作出任何反应。相反,齐、鲁、陈、郑、等国却都由于接受了贿赂而一起扶持建立了华氏的政权。鲁国还把接受的贿赂一从宋国取得的部国的大鼎公然摆放到太庙中,说明当时人们的道德意识已是衰落到了顶点。在这种现实环境中,郑庄公头脑中的传统观念也难免受到冲击。比如鲁桓公6年,北戎伐齐,齐侯乞师于郑。郑派太子忽帅师救齐。“六月,大败戎师,获其二帅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献于齐。”当时其他诸侯国也都有兵来救齐,但只有郑师有功。齐侯送来慰劳品,让替周王室主持礼仪的鲁国人分发,而鲁国却按周天子封爵的次序把有功的郑国排在了后面。这种格守等级差别秩序的守旧做法引起了郑庄公的不满,所以才引发了后面郑与鲁郎地之战。周王两次夺郑伯的权,郑伯也都作出了相应的反应,说明,郑庄公的思想认识上虽有较浓厚的尊王崇礼的传统观念,但却不墨守成规。他的思想行为同样也打上了时代的印记,客观上反映了当时王权意识的衰落。 以上我们对郑庄公形象作了全面分析。可以看出,郑庄公的思想行为虽带有明显的时代特色,但他基本上还是一个具有较强传统道德观念的人物。他是尊王重礼的。当然,尊王守礼是当时统治阶级用来评价人物的是非标准,它所依据的也是统治阶级的政治观和道德观,这是我们阅读《左传》时所必须注意分析和批判的东西,不能作为今天我们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但是它却可作为我们认识人物性格的依据,对全面分析和评价历史人物有重要作用。所以,在分析了有关郑庄公的大量史实,对其个性特征有了总体把握之后,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郑伯克段于邸》,看会不会得出和前面相同的结论。 发生在鲁隐公元年的《郑伯克段于邸》是为一般人所熟悉的。人们之所以批评郑庄公,理由有二: 一、郑庄公明知段图谋叛乱,却故意纵容他,让他的罪行发展下去。等他举兵谋叛时,再一瑟将他铲除。反映了郑庄公的阴险狡诈。 二、郑庄公对母亲姜氏假仁假义。他把姜氏赶出宫外,还发出“不及黄泉,无相见也”的誓言,反映了他的冷酷无情,等到颖考叔来谏,他又假惺惺地“阔地及泉”迎回姜氏,说明了他的虚伪。 这些意见表面上看起来很有道理。但是,在全面了解了郑庄公的性格特点后,仔细分析全文,它们似乎又有站不住脚的地方。文中开头即说:“压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巫请于武公,公弗许。”‘可见庄公和段虽是一母同胞,但出生后的待遇是不一样的。庄公是在完全没有母爱的环境中长大的。“寤生”之责任不在庄公,而母亲的偏心却必然会给庄公造成很深的心理影响。等到庄公即了位,姜氏就出面为段请求制这个地势险要的地方作封邑,庄公没有答应。“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而京作封邑超出了先王规定的法度,“非制也”.庄公是知道的。所以当有大臣来谏,庄公道:“姜氏欲之,焉辟害?”母亲要这样,我又能怎么办?所以就这点看,一做错事的首先是姜氏,而不是庄公。因为姜氏是庄公的生母,段是母亲最宠爱的儿子。母亲的请求可以一次不听,却不能次次回绝。等到段一步一步扩张自己的势力,庄公也只作不知,直到段图谋袭郑,姜氏欲为内应,才命师伐之。 这里,流行的观点的确有正确的地方。庄公对段的确是使用了诱敌深入、欲擒故纵的手段。“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明白表示了这一点。以此说庄公老谋深算确不为过。然而,设身处地为庄公着想,这么做又是势之必然:姜氏是庄公的生母,一姜氏要做的事,庄公怎么能回绝?段是姜氏的爱子,如果没犯什么大错就收拾他,姜氏焉能许之?所以,只有任其罪行发展到无可收拾,才能一举根除,免留后患。以此见之,庄公耍一点手腕,是势之所迫。如果不是这样,有姜氏作后盾,权欲熏心的段将作为郑国的隐患而使庄公永无宁日。 庄公平叛之后,将姜氏赶出宫外.“不及黄泉,无相见也!”亲生母亲帮着亲弟弟朔谋用武力夺取自己的政权,不惜弓!起内乱,虽在意料之中,也实在令人痛心。但“既而悔之”。庄公是重礼的。姜氏再怎么不好,也是自己的母亲,母子之情又岂能一旦割舍I所以,当颖考叔“食舍肉”时,引起了庄公的悲哀:“尔有母遗,繁我独无!”一种被遗弃的悲凉溢于言表。所以他欣然接受了颖考叔的建议,“阔地及泉”迎回了姜氏。这里,庄公的冷酷是一时之气,庄公的孝道也不能算虚伪。对待姜氏这样的母亲,能做到“遂为母子如初”本身就证明了这一点。真正的不孝不涕,在《左传》中描写了很多。为争权夺利,轼父杀兄者比比皆是。郑庄公驱逐共叔段,以及一气之下把姜氏赶出宫外,和他对待周天子的表现一样,它是在礼仪制度崩溃、道德观念沦丧的社会中的思想矛盾的体现,在当时实在算不得什么。 而且,郑庄公也没有要把段置之死地之意。在《左传》中,为争夺权利而引起的兄弟之间的互相杀伐是极其普遍的。并且这种权力之争都是你死我活的。鲁隐公谦逊仁爱,代鲁桓公摄政十一年.甚至不敢以国君自居,而鲁桓公长大后却派人杀了他;晋国遭 遇骊姬之乱,太子中生被迫自杀,公子夷吾、重耳逃亡在外。而夷吾回国为君后却拒不接纳诸公子,怀公继位后甚至连跟随重耳逃亡在外的人的亲属都要杀。在这些人眼中, 权势就是一切。对于给自己地位造成威胁的人,总是要置之死地而后快,否则将寝食难安。而郑庄公对共叔段做乱后逃奔到共地,却不再过问,仔其自生自灭。甚至,对段之 出奔在外,还时常感到内疚不安。比如鲁隐公n年夏天,齐、鲁、郑联合伐许。鲁隐公 将占领的许国领土都让给了郑庄公。郑庄公让许国的大夫百里辅佐许君住在许都的东部, 并说:“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 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 对段之出奔念念不忘,但又无可奈何。于是只留下公孙获帮助白里辅佐许叔,自己则撤兵回国了。说明郑庄公驱逐共叔段实在是情非得己,他并不是个冷酷无情的人。 基于以上事实的分析,我们认为在“克段于鄂”事件上,人们对庄公的评价是失之偏颇的。诚然,庄公对段的确是费了些心思,要了点手腕,但如上分析那是势之所迫。 对待段这样一位权欲熏心且有姜氏这样的坚实后盾的人,无沦是从国家和庄公个人哪个角度着.序葵的伪渗都果必要的。它厅睡了序公朴束的机智果断、谋略过人。而对待姜氏,就和对待周天子一样,庄公的思想是有矛盾的。但最终能做到“母子如初”是由于他头脑中的传统道德观念的作用,.而不是由于虚伪。因为在当时社会为夺权父子兄弟互相残杀都不算什么,对待姜氏这样的母亲,如果不是出于真正的亲情,赶出宫外也是名正言顺,他没有必要委曲自己,装出一付假仁假义的面孔。 以此可见,同一部作品中的同一个友物,如果站在不同的角度去分析,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郑庄公是一个实际存在过的历史人物,所以如何评价郑庄公也就涉及到一个评价历史人物的原则问题。列宁曾经说过:“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在社会现象方面,没有比胡乱抽出一些个别事实和玩弄实例更普遍更站不住脚的方法了。……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末,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巨是证据确凿的东西”〔“二。恩格斯也说:“即使只是在一个单独的历史实例上发展唯物主义的观点,也是一项要求多年冷睁钻研的科学工作,……只有靠大量的、批判地审查过的、充分地掌握了的历史资料,才能解决这样的任务”。,这些论断不仅说明了研究课题要以历史的科学的观点,从整体的、全面的角度出发,而且同样也适用于对历史人物 的评价。也就是说,评价历史人物一定要从全部史实出发,把人物放到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再从辩证法角度进行分析评判,这样才会得出科学的正确的结论。决不能只从个别事例上作武断地分析研究。具体到郑庄公,在《左传》的全部记载中,他是一个具有较强传统道德观念的人。他的思想行为尊王重礼,基本上是符合当时统治阶级的道德规范的。把握了他的这一基本性格特征后,回过头再看《郑伯克段于鄢》就会发现,认为他阴险、虚伪、狡诈的观点,与他的性格特点不符。再以辫证观点来分析,就会得出结论:克段于鄂,实出迫不得己;耍点手腕。正见出他的能干;而尊王重礼的守旧思想注定了他一生在政治上不会有太大的作为。所以我们认为,郑主公其实是一个颇具才干但思想守旧的政治家,他既不虚伪,也不狡诈。鲁迅说:“我以为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入,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要不然,是很容易 近乎说梦的”。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也一定要顾及全篇和招体,从历史的全部史实出发,决不能以偏盖全,断章取义。

职业:天文学家、数学家和物理学家

为什么出名:埃德蒙·哈雷的名声主要取决于他对哈雷彗星轨道的发现,以他的名字命名,但他广泛参与了一些科学努力。哈雷在牛津皇后学院(Queens'College)接受教育,在那里,他受到了天文学家罗亚尔约翰弗拉姆斯特德(Royal John Flamsted)为北半球的起源编目录工作的影响。1676年,哈雷开始了前往南半球圣赫勒拿的航行,并在1678年返回时对300多颗恒星进行了编目,并于当年晚些时候出版。结果他被选为皇家学会会员。哈雷在1687年出版、编辑和监督出版牛顿的《原理》一书时发挥了重要作用。1705年,哈雷发表了自己的著作《彗星天文学概要》,其中详细介绍了已知彗星的轨道,并提出3颗彗星实际上是同一颗彗星返回的情况。他还成功地预测了1758年的回归。1720年哈雷被任命为格林威治皇家天文学家。

出生:1656年11月8日出生地:英国米德尔塞克斯郡哈格斯顿星号:天蝎座

死亡:1742年1月14日(8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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