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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音乐史的论文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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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音乐史的论文格式

分析实践首乐教育哲学理论在“中西方音乐史” 教学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提出:对音乐作品或音乐作品的重要部分的卓越诠释和表演足,那么,怎样理解实践首乐教育哲学理论在“中西方音乐史” 教学?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是20世纪末兴起于美国的一种全新音乐教育哲学,对音乐教育产生了重要影响。其中一些理念甚至颠覆了传统的音乐审美教育哲学,其代表人物戴维?埃里奥特认为音乐的教学活动在于实践,在于行动,他主张在音乐教学中应当以音乐表演为中心,结合音乐欣赏、音乐创造等活动,重视学生的亲身参与、感受和体验。音乐教育的核心知识不是关于旋律、和声或其他要素的语言概念,而是以行为为基础的,是教学生如何在音乐制作和音乐聆听的行为中音乐性地思考的知识?。人类的一切活动证明:实践是认识的目的’为认识提供可能和所必需的信息,使人们获得并不断发展思维能力。该哲学符合《实践论》中重视行动和过程的主导思想,注重实践及其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决定其他一切活动。从教育学的角度看,该哲学思想的优势在于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与杜威的“做中学”如出一辙。

音乐课程是一种活动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例如声乐演唱和乐器演奏都需要学生亲身实践,这对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音乐、融入音乐的特定文化语境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课程通过介绍不同历史时期的音乐风格、音乐相关文化背景、代表作曲家并欣赏各时期代表性音乐作品,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音乐,感受音乐进而促进其音乐表演实践,可以说“中西方音乐史”课程是提升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一条重要途径。正如埃里奥特所说,对作品相关背景的分析是一个专业聆听者所知道的和建构的内容之一,并因而是一个专业聆听者所能享受的部分?。作为一种积极的和建设性的进程,音乐聆听包括建构音乐声音的认知的文化侧面

笔者根据实践音乐教育哲学中的观点,结合自身的教学经验,对高校“中西方音乐史”教学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改进方案,以期与同行共同商榷。

一、拓展课堂教学内容,教会学生欣赏方法

不少教师在“中西方音乐史”课程的教学中以理论知识讲授为主,虽然涉及音乐欣赏环节,但仅限于聆听,对如何聆听、如何理解和把握音乐并没有介绍,这导致很多经过四年专业音乐学习的学生,面对一首音乐作品仍然不知道从哪些方面去欣赏,更无法运用所学到的音乐史知识来指导自己的音乐表演。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提出:对音乐作品或音乐作品的重要部分的卓越诠释和表演足以具体证明,一个学生理解了该作品的相关方面和特点,并知道如何指导他在音乐行为中的思维?。音乐聆听是一种丰富的思维和认识,是自我发展、自知自觉和乐趣的丰富源泉。音乐素养是在音乐聆听的语境下实现这些生命价值的关键?。因此,在“中西方音乐史”教学中的音乐欣赏环节,教师应教给学生欣赏音乐的方法。

笔者认为,音乐欣赏环节的教学可以从音乐本体和音乐史实两个方面展开。音乐本体是指基于音乐本身相关因素的欣赏,包括音乐的旋律、节奏、乐器或演唱者的音色、和声、曲式、调式调性等。对音乐史实方面的欣赏应当基于该音乐作品所处时代的整体风格、音乐作曲家个人经历以及创作该作品的历史文化背景等,这些内容有助于学生理解音乐作品,把握音乐作品深层次的思想内涵。对于中国音乐史音乐作品的欣赏,要引导学生感受音色,把握意境。中国传统音乐作品受老子“大音希声”的音乐美学观影响,并不注重准确的音准、节奏,而更加注重通过音色的细微变化营造音乐作品的独特意境。例如:欣赏姜夔的自度曲《扬州慢》时,可以让学生了解该曲所表达的含义,通过欣赏乐曲,感受其旋律中的一些独特进行,例如四度和七度音,或一些变化的宫音、商音和徵音等,发现其与我国现代民间音乐的一些不同之处,感受宋代音乐的独特艺术魅力。再如:欣赏根据唐代王维名篇《送元二使安西》谱写,被誉为我国十大琴曲之一的《阳关三叠》时,教师可以通过诗词介绍,先让学生理解诗中所饱含的深沉的惜别之情,体会作者在诗中所表达的对即将远行的友人无限留恋的诚挚情感,让学生带着这种情感去欣赏音乐作品,并带着感情演唱改编后的混声合唱《阳关三叠》。在这种不断升华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可以在感受、聆听、欣赏以及演唱中充分体会音乐作品的意境。

二、转变课堂教学中心,培养学生分析能力

传统的“中西方音乐史”教学往往以教师为课堂教学中心,学生缺少主动意识,缺少独立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当今信息时代,面X才众多的网络媒体,我们不断反思一个问题:有什么是我们可以教给学生的?如今,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轻松获取音乐史知识和音响资料,如果教师仍然照本宣科就会让学生们觉得音乐史课程枯燥无味,书本上的知识自己可以看,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也可以通过网络获得。音乐史课程教学究竟要传授什么知识呢?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提出:音乐教育的一个重要任务是通过认真挑选各个种类的音乐,使学生对音乐表演实践和音乐聆听进行专业思考。让学生以音乐表达为目的,通过比较和对比表现性和非表现性唱片来进行音乐教学活动?。从人类音乐学、人类学、社会学、女性学、符号学和分析哲学的视角来研究音乐,加深了我们对文化和意识调节音乐制作和音乐聆听方式的理解可见,在“中西方音乐史”教学中,应引导学生从多个视角、多种维度去分析和研究音乐,使其获得对音乐更为全面的认识。

笔者认为,在“中西方音乐史”教学中,应培养学生对音乐家及音乐作品的研究能力,从而提升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应将课堂的主动权更多地交给学生,可以提前布置任务,让学生利用课下时间自行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搜索知识信息,并带着问题回到课堂上,大家在一起交流、分析、讨论。只有通过自己深人思考和研究所获得的知识,才是真正掌握的知识。

教师可从两方面为学生划定选材范围。一是让学生以某一作品为例归纳音乐欣赏的方法,同时结合个人的演奏演唱经验,完成一篇音乐作品研究论文。例如,在欣赏肖邦的钢琴作品时,可以引导学生从其音乐的旋律表现形式、和声的转换与变化、结构的设计安排以及音色的明暗对比等方面进行研究,同时结合作曲家所处的时代背景或自身的演奏经验等,全面认识音乐作品。这样,通过对音乐作品、作曲家不断深人的分析和研究,学生不仅能够将个人的欣赏经验转化为理性的认识,还逐渐形成了思考和写作的习惯,这种良好的音乐写作习惯将对他们今后的音乐学习产生深刻的影响。二是让学生对音乐历史人物或音乐作品进行比较,以获得音乐历史知识,从而对音乐史实、音乐家及作品有更深入的了解。例如,在西方音乐史巴洛克时期的教学中,引导学生比较巴赫、亨德尔及斯卡拉第三位作曲家,充分感受该时期音乐作曲家的创作风格。学生通过研究其音乐作品的体裁、风格、音乐技法的运用及演奏特点等,在把握该时期总体音乐风格的基础上,理解了三位作曲家音乐创作中的不同之处,这会给学生今后表演这几位作曲家的音乐作品带来重要的启示。

三、丰富课堂教学形式,提升学生音乐素养

传统的“中西方音乐史”教学形式太过单一,以教师讲授、学生聆听为主,学生往往扮演“被动聆听者”的角色。由于无法亲身参与到音乐实践活动中,学生对课程的兴趣并不浓厚,对学习的投入不够,教学效果不明显。此外,学生对“中西方音乐史”课程内容缺乏系统了解,不能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提出: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就必须让学生加入到他们想学习的音乐实践(或音乐文化)中来,并成为其中的一员?教学情况的真实性对于学生音乐学习和学习深度有着决定性作用,即知识不能从其学习和使用的原语境中分离出来。培养音乐素养便意味着将学生引人特别的音乐文化中去?。“实践”一词强调音乐应该与特定文化语境中的实际音乐创造和音乐聆听有关,并以此来证明音乐的`意义和价值。所以,“中西方音乐史”教学必须紧密联系音乐表演和实践活动,让学生获得更多的亲身体验。

笔者认为,“中西方音乐史”教学应综合更多形式,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音乐素养和音乐实践能力。首先,在教学中可以采用课堂音乐会的形式,让学生现场展示与课堂内容相关的乐器演奏、声乐演唱,这样既能够锻炼学生的音乐演奏水平,同时又能让学生有机会现场感受音乐作品的魅力,为学生更好地理解作品,把握音乐作品的风格特色,形成对该乐器、该时期音乐创作风格等方面的认识提供有益的帮助。其次,可以组织开展各类艺术实践活动,让学生在这些活动中获取更多的音乐感悟。例如,在中国音乐史教学中,介绍金湘创作的近现代歌剧《原野》时,教师可以组织学生从多方面搜集资料,包括歌剧的视频、金湘先生对作品创作的介绍以及多方面的评论和反映等,让学生结合自己的专业学习,自导自演这部歌剧。再如,赵元任是江苏常州人,而他早年居住的青果巷是常州历史名人聚集处。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探访名人故居,感受那里独特的人文氛围,使其对赵元任的作品有更为直观的认识。通过这样的音乐实践活动,学生加深了对音乐作品、音乐作曲家的理解。再次,可以通过开展教学实践活动,让学生走上讲台,锻炼口才,培养教态,增长经验,同时,教师对他们的教态、教学方法运用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评价与建议。通过这样的活动,学生可以了解教学的基本过程,能够更好地理解所学内容,反思自己的学习,从而获得经验,不断进步。

在现今学科大综合的背景下,以往那种技能课教师仅仅教授学生演奏或演唱技巧,理论课教师单纯讲授理论知识的教学模式巳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师应当积极转变观念,以培养具备综合素养的高层次人才为己任,在教学的过程中触类旁通,让学生获得相似的学习经验,并在音乐表演过程中融人更多个人对音乐的理解,从而真正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正如埃里奥特教授所说:未来依赖于通过继续提高我们对音乐的哲学理解,以及通过继续提高岗前和在职教师的音乐素养而使得音乐教育更具有音乐性、艺术性和创造性。音乐教育的价值只有通过加深和扩展学生的音乐素养才能实现;而这些价值的实现,是通过我们的学生行动中思考的音乐时间的质量,来最有效地展示给家长、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和学校董事会。

西方音乐史在我的记忆当中就是以一些歌剧高雅艺术为主。

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

中西方音乐史论文

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现象——兼论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引论:中西音乐史上的“文人”现象与西方音乐史特有的“作品”观念在中国古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文人”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并作为汉语文学的创造主体而受到中外文学史家的特别关注。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社会形态的变迁,这一类文学家的具体生存状态有所不同,但从汉魏直至晚清的近两千年时间跨度中(从汉司马相如、魏曹植、北周庾信直至清代王士禛、黄遵宪这一巨大的文学家群体),其基本特质却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形态:即并非以文学创作为职业但又具有明确的文艺思想和风格意识的自觉活动,从事这一文艺活动的文人在唐以前大率为世袭士族,唐以后则为科举出身的官僚。而这种非职业化的文学家生存方式也并非吾国所独有,西方文学在20世纪之前的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家中(如古典时期的索福克勒斯、西塞罗、恺撒,中世纪晚期的但丁,文艺复兴以后的蒙田、孟德斯鸠和歌德等人),不少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社会属性,只是远不如我国古代文人的生活方式那样的典型和稳定而已。这种主要活跃在文学领域的文人群体也深刻地影响到其他艺术门类,在中国古代音乐史上,“文人音乐家”是一种重要的现象,而且往往和前述的“文人”具有同质性。在大量存在具有奴隶、工匠或自由职业者音乐家的同时,文学家也是中国古代音乐文化的重要创造者,尤其在古琴和与诗歌密切相关的音乐体裁方面。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由文学家或具有“文人”特性的、非职业化的而又具有明确艺术创作观念的知识分子兼任音乐文化的创造者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中世纪开始后的相当长时期,由于“蛮族”对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极大破坏,使得从大约5世纪-11世纪之间的西方音乐文化长期处于自发的原始状态,在没有审美目的和艺术观念的基督教教会音乐之外,民间艺人重新成为世俗音乐文化的主要载体;而从中世纪晚期(14世纪)开始,职业化的加深则成为西方音乐家生存方式演进道路上的主流[1]。在中国历史上同时具有音乐家和文学家身份、长期存在的并对音乐史发生了重大影响的文人群体在西方文学史和音乐史上则显得踪迹渺茫。但是,如果细心考察中世纪音乐史的发展脉络,尤其是中世纪晚期音乐家的生存状态,则可以发现,在以法国为中心的“新艺术”音乐家中仍然存在和我国文人音乐家极为相似的群体,即所谓的“诗人-音乐家”(poet-musician),尤其以“新艺术”时期最重要的作曲家纪尧姆·德·马肖为代表。和中国古代长期存在、但对音乐艺术的演进并未居于绝对支配地位的文人音乐家相比,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具有如下的特征:虽然就整个西方音乐的漫长发展历程观之只是昙花一现,但却在某一特定时期占有主流地位,并对西方音乐史的某些重要文化特征发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直接造成了西方音乐中“作品”观念的生成,即:将原来存在于文学观念中的艺术品概念引入到诗乐一体的音乐/文学作品中,进而通过文人音乐家的创作延伸至没有文学(诗歌)形式的完全的音乐作品中。这一过程伴随着“新艺术”时期西方音乐语言的高度复杂化和作曲技术理论突发式的演进,并以西欧封建社会的逐渐衰落和近代社会的开始形成为广阔背景,对中世纪以后直至今日的西方音乐创作观念和文化特性意义重大。西方音乐史的研究向以对各个历史时期有代表性作曲家和作品的研究作为核心内涵,这一点和文学史、艺术史领域的情况并无二致(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但却和以乐律、谱式、音乐文化和相关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存在很大区别。在汉语学界,这一中西音乐史学科核心内容的不同,也造成了中西音乐史学观念上的差异,即:中国古代音乐史多着眼于音乐本体以外的社会文化因素,而我国学者对于西方音乐的研究仍然遵循西方学界既有的框架,围绕时代-风格-作家-作品这一基本线索展开。然而,就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而言,这一似乎在西方音乐史学中特有的基本内核以及已经成为圭臬的将音乐文本视作具有特定艺术风格、符合某种形式发展规律并由特定艺术家(即“作曲家”)所创造的“作品”的观念并非古而有之,而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在包含特定的经济、社会、文化因素的历史条件下脱颖而出的;这一“音乐作品”观念的形成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又和“音乐家”或“作曲家”作为具有审美效能的艺术品的创作者及特定艺术风格的承载者的自我认知的进程互为表里。从音乐史学的角度视之,中世纪时期是这种西方音乐特有的作品和作家观念从无到有、逐渐形成的主要历史阶段,中世纪晚期(主要是14世纪)又是其最终确立的关键性枢纽,而中世纪晚期的文人音乐家则是直接将这种观念赋予其自身创造的作品的作曲家群体。因而,通过对相关历史事实的梳理及理论思考,对中世纪晚期文人音乐家的生存方式及自我认同、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西方文化意义上的“音乐作品”观念的生成进行辩证,并试图进一步探索其历史成因,对于汉语文化圈内的音乐史学者和西方音乐研究者是极有意义的。1. 中世纪盛期音乐家的三种类型 “音乐家”(如果其中心性的意函是指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的话)一词在西方音乐史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文化内涵,意味着不同生存方式和社会地位的人群。由于经济基础和社会制度的差异,中世纪音乐家的社会身份与近代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差异也深深地制约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接受机制:虽然音乐形式的发展固然有其不受外在因素制约的自身规律和逻辑,但音乐形式所承载的历史内涵及其表达与接受的方式则差不多是由音乐产生和存在的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音乐家都必须接受某些在政治经济上占有优势的阶层的供养,这些阶层对音乐的需求与反应往往成为音乐家们努力的方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音乐家的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是非常不同的,而这种社会地位和生存方式往往会反作用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这一特点从中世纪封建主义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最为典型的古法语地区音乐家生存方式的变化上尤其能得到体现。在中世纪盛期,音乐的创作与表演者主要是由具有截然不同的传统的三类人群构成:其一是基督教教会音乐的创作者和演唱者,这些人首先是教士,其次才是音乐家,他们从小在教会学校中受到严格的宗教和文化教育。他们中的大多数作为低级修士和神甫,在修道院和地方教会中克尽职守,成为日课和礼拜仪式中的音乐担当者;少数具有很高修养的硕学者,秉承古希腊以来的学术传统,将音乐视为具有本体论意义的哲理对象进行探讨,而获得很高的声誉。[2]在中世纪的观念结构中,即使是在这一类人中,也只有从事思辨性活动的学者才是真正的音乐家。中世纪音乐理论的开创者、6世纪初的哲学家波伊提乌(Boethius,约580-624)在其影响深远的《音乐原理》(De Institutione Musica)中写道:“同音乐有关的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演奏乐器;第二类谱写歌曲;第三类评判演奏和歌曲。完全沉缅于乐器的那一类人,与对音乐的理解是分离的。他们耗尽一切力量在乐器上显示自己的技巧,没有理性,也没有任何思想,就像个奴隶。第二类是作曲家。他们谱写歌曲不是凭思想和理性,而是凭某种天性。他们也是同音乐分离的。第三类人具有判断能力,他们通常能够仔细地考虑节奏、旋律和歌曲。正是这些人完全献身于理性和思想,因而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音乐家。” [3]按照波伊提乌的观点和经院哲学的思维习惯,只有从事与哲学和数学相关的、传述毕达哥拉斯理论的人才是“音乐家”(musicus),而作曲和演奏一样只是末流小技,教会作曲家和演奏者实际与手艺人没有区别,莱奥兰和佩罗坦也不过被称为“organista”(奥尔加农人)和“discantor”(狄斯康特人),而不被视作“音乐家”。[4]第二类和第三类人群分别是活跃在民间和宫廷的世俗歌手,他们中大多数是目不识丁的文盲。[5]相对于教会音乐家,世俗音乐家的成分相当驳杂,其中有出身贵族阶级的游吟诗人(“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他们中有国王、伯爵和骑士。[6]此外,还有流浪艺人性质的“戎格勒”(jonglor 或jongleur),一般都出身于自由平民。这两种世俗音乐家代表了中世纪稳定的社会结构中的两个阶层,他们彼此之间的界限是十分清晰的。特罗巴杜尔和特罗威尔们的职业是打仗和厮杀,把音乐视为百战之余的慰籍:“吟唱诗人(引者按:即游吟诗人)所歌唱的主要是温文尔雅的宫廷爱情,一种对庶民百姓来说几乎无法理解的抽象情愫。这些宫廷音乐家-诗人的艺术极尽学究与晦涩之能事,……然而,专门家式的处理,使用的材料却仍旧保持了通俗来源的新鲜生动。这种高度发达的艺术品质说明,这些爱情歌曲所表现的主体实际上是一个假想人物,她美丽的躯体中跳动着一颗高贵和傲慢的灵魂,要她屈尊接受诗人的求爱,并不容易。”[7]而流浪艺人则是靠走街串巷,为人们提供娱乐来谋生,他们的音乐没有固定的形式,但却是中世纪不见于载籍的器乐的传承者:“他们出现在宫廷节日和最有地位的显贵城堡中;但有证据说明,他们也出现在市民阶层喧闹的节庆中,出现在比赛和尚武集会中;此外,他们也乐意为乡村婚礼提供音乐。他们积极参与宗教戏剧的演出,除了歌唱和奏琴之外,还背诵传奇、表演杂技噱头和魔术绝招。”[8]就生存方式而言,教会音乐家受到信徒的供养,和一般神职人员没有两样,音乐乃是他们日常的功课;贵族出身的世俗歌手们本身即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封建主,对于他们而言,音乐代表了内心隐秘的情感,但只是一种爱好或风尚;只有戎格勒从这一个城镇前往另一个堡寨,在宴享中为领主提供娱乐,可算得上是最早的以演艺为生的职业艺术家,他们生存的兴盛期同样在12-13世纪之间。[9] 由于生存环境和方式的不同,造成他们所创作的音乐传统的不同文化属性:教会音乐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宗教性,宫廷艳歌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抒情性,而流浪艺人的音乐不受任何固定形式和情感内涵的约束,但却追求高超的引人入胜的技艺,代表了中世纪音乐的娱乐性。就这三种不同生存方式的音乐创造者对中世纪晚期音乐文化的影响而论:教会音乐家提供了严谨的理论体系和实践基础,贵族音乐则创造了高贵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形式(尤其是各种音乐诗歌体裁),而活跃于下层的戎格勒们则延续了他们职业化的生存机制。整个“新艺术”时期的音乐文化及音乐家的生存状态正是在这三种中世纪形态的交融中产生的。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中世纪占有主导地位的、以神学思想为基础的音乐和音乐家观念与中国古代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的音乐观和以雅乐为载体的实践平台并无实质的不同,而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并未产生。虽然依附于诗歌的中世纪世俗音乐实现了音乐与文学在形式上的密切融合,但由于整个西方文学史在13世纪之前都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这突出地表现为源自民间、由宫廷文人搜集整理的史诗文学和爱情诗歌——如《罗兰之歌》和《特里斯坦和伊索尔德》这样的作品——占有主导地位,而作为知识分子主体的教会人士还很少涉及到文学创作这一历史事实),[10]我们并不能将其视为文艺复兴以后产生的艺术品意义上的音乐作品的直接前身。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盛期的教会人士中有一小部分在从事神学著述之余,也创作一些具有自娱性的优美的拉丁语歌曲,如彼得·阿贝拉德(Peter Abelard,1080?-1142?)、希尔德加德·冯·宾根(Hildegard von Bingen,1098-1179)、瓦尔特·德·夏迪永(Walter de Chatillon,1135-190)等。[11]这些游离于宗教实践之外、但又和神学思想、诗歌创作有着密切关联的音乐实践是极为特殊的例外,除了少数作者因为其特殊的经历而留名后世以外(如阿贝拉德和爱罗伊斯的传奇爱情),大多这一类作品均为匿名。但这种类型的音乐活动在中世纪晚期(13世纪晚期之后)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和价值,成为兴盛一时的文人音乐家的鼻祖。

对西方音乐的鉴赏,教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促使学生热爱高雅艺术。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西方音乐鉴赏论文,供大家参考。西方音乐鉴赏论文篇一 《关于西方音乐的鉴赏》 摘 要: 巴洛克时期以及巴洛克时期的 音乐欣赏 ;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鉴赏;结合当时历史背景,分析其音乐的发展过程。 关键词: 历史背景; 西方音乐史; 文艺复兴 在这音乐的长河中,一部分的经典之作都来自于西方,西方音乐的起源大致始于巴洛克时期以前,而这一部分又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①古希腊时期;②中世纪时期;③文艺复兴时期。而后又在巴洛克时期出现了伟大的歌剧,歌剧《优丽犹茜》就是流传下来最早的完整的歌剧,其作者是李努基尼和佩里,到了古典主义时期,主要是歌剧及器乐的发展。如:喜歌剧,格鲁克的歌剧改革、奏鸣曲、协奏曲…… “音乐是唯一真正生存的艺术,它的振颤律动,也就是生命的要素,任何有生命的地方也必然有快乐。”是著名钢琴家帕德莱夫斯基对音乐的认识,他的这一精湛见解揭示了音乐和人生的关系。 的确,当我们陶醉于优美的乐海时,那典雅抒情的小夜曲使你心旷神怡;那流畅轻盈的舞曲使你温文尔雅;那铿锵雄壮的进行曲使你精神振奋;那优美如梦的室内使你充满冥想;那史诗传奇般的交响乐使你情志高远;那刚劲有力的时代曲使你豪情满怀。这就是音乐的魅力,作为一种情感艺术,音乐能陶冶人的性情,提高人的道德素养,推动人们奋发向上,一般认为音乐的目的有三种:即道德 教育 ,消遣闲瑕和精神方面的享受。音乐中所含有的情感与理想,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风貌,在影响人们情感的同时,也在影响着人们的意志。中国历代流传下来的“一曲解围”“四面楚歌”的 成语 ,就是音乐战胜对方的例子。我们熟知的《马赛曲》,《义勇军进行曲》,《第三英雄交响曲》以及《列宁格勒交响曲》都极大的激发了人们对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引导人们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生活。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西方音乐在这几个时期的发展历程。 古希腊的音程理论——悲剧——格里高利圣咏——奥尔加农——狄斯康特——克劳苏拉——孔杜克图斯——经文歌——游吟诗人——恋歌诗人——名歌手——新艺术——法国歌谣曲——意大利牧歌。 古希腊优秀的音乐 文化 持续了约650年,它对西方音乐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世纪起止时间的上、下限在学术界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通常较公认的上、下限时间是公元476(西罗马帝国灭亡)至146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按照西方音乐史研究的习惯,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专指从1430年前后至1600年前后这一历史时期的音乐。 古希腊音乐最基本的音乐理论是音程的理论,这归功于毕达哥拉斯。古希腊音乐是一种单音音乐,偶尔也出现支声复调,古希腊音乐在音乐创作与表演上有即兴的传统,音乐的即兴创作和即兴演奏在一种法则的控制下进行。古希腊人一开始使用希腊字母指示的简单记谱法,最早的记谱法大约是从公元前5世纪开始出现,是用希腊文的24个字母来标记的字母谱,分为声乐记谱法和器乐记谱法两类。在历史的记述中,曾提到希腊人所使用的各种乐器,其中最为重要的当属弦乐器乐里拉琴和基萨拉琴,阿夫罗斯管。发展到公元前5世纪达到黄金时期,出现了三位伟大的作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底得斯,他们创作的悲剧作品使古希腊悲剧这种音乐戏剧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古罗马帝国的世俗教育是帝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继承了希腊文化的精华,又融入了本民族的特点,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教育模式。它的具体模式,它的具体表现、特点等与当时的社会状况相适应,反应了罗马帝国的社会文化情况以及罗马民族的特征。 有的学者把中世纪分为初期、中期和晚期三个阶段。总的说来,中世纪是欧洲(主要是西欧)历史上的一个经历了封建社会从兴起到繁荣,最后走向衰亡的时代。中世纪的音乐依照类型可以分为宗教类型的音乐与世俗音乐。宗教类型的音乐泛指的是格里高利圣咏,此为单音音乐的作品,后来也发展成为复音音乐,奥尔加农等等。这类音乐都是为了____教会的仪式所作、所有的演出都是在教堂里,依照教会的年历而举行不同的仪式,其音乐就是为了要配合诗歌的朗诵而作的。宗教类型的音乐一路发展下来就成了后来的弥撒曲、安魂曲,在古典时期许多伟大的音乐家都会有这样的创作作品产生,例如海顿的创世纪,莫扎特都有这样的作品留下来。中世纪的世俗音乐所包含的内容就更为广泛、大部分的作者都是一些没落的贵族阶级,其实内容大部分都是与宗教有关,但并不是在教堂里演出。 文艺复兴时期约为公元1450—1600年,在中世纪“新艺术”的基础上,更加追求人性的解放与对人的内心的情感的抒发与表达。这时的音乐家在人文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对复调音乐进行了发展和变革,声乐与乐器逐渐分离而独立发展。这一时期 五线谱 已得到完善,印刷术也运用到 曲谱 上,这都使音乐的传播更加便利和广泛。这一时期有以下几个较有影响力的乐派:尼德兰乐派,主要音乐活动在尼德兰的一批音乐家,创作内容多为弥撒曲与经文歌等宗教音乐,也有世俗音乐,代表人物有迪费,若斯坎、班舒瓦、奥克冈等。乐派:在1530—1620年间的一个器乐乐派,其特点是音响气势宽广宏大,对比效果鲜明。创作内容有铜管乐与弦乐的重奏曲,管风琴的前奏曲,幻想曲与托卡塔等,代表人物有维拉尔特,加布里埃利等。 罗马乐派:此时期的一个专门制作服务于宗教作品的乐派,以无伴奏合唱的形式为主。代表人物有帕莱斯特里纳、纳尼诺索里亚诺。 通过对《西方音乐史》的学习,我对西方音乐的历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且对西方音乐长寿了浓厚的兴趣,在优美、激昂的旋律里感受到了温暖、坚强……,在1838年某个下雨的日子,一间漏雨的屋子成了浪漫主义作曲家肖邦灵感的来源,生病的他因被“困在”屋里感到了烦躁与惧怕,因而起身写下了《雨滴》,这道作品自始至终重复着一种单音调,其音色低沉,节奏稳定仿佛滴滴答答的雨声,而主旋律流畅舒适,轻柔变化的音色表现出了丰富的情感,在开始部分幽静的旋律恬谈而自然就像细细的雨滴正在渐渐落下,然而到中段部分,主旋律与伴奏的音色都明显降低,变得沉重低落,仿佛可以看见肖邦一个人静坐,看着窗外的 雨水 逐渐变大,屋里的漏水也变的一发不可收拾,情绪也跟着悲伤与惆怅。在音乐的最后部分,音调与节奏变得相对轻而缓踵而来,犹如细微的哀伤缠绕心头,给人一种“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哀愁,与《雨滴》不同,同为浪漫主义代表的舒曼所谱写的《梦幻曲》让人感觉简单而温暖。据记载《梦幻曲》是为 儿童 所创作的,但在成年人听来,同样能勾起他们对儿时的回忆。其节奏缓慢柔和,主题简单纯洁就像单纯美好的童年生活。在心情低落时,静静的聆听这首曲子,在略微变化的重复着主题的旋律里回到简单的童年,抛开世俗感受单纯的温暖。也可以听听格里格的《晨景》,感受双簧明朗清亮的音色里感受第一束阳光让海买你波光粼粼的炫目,并在太阳缓缓升离海面,照亮明眸时的喜悦以及普照大地时万物苏醒的希望。 西方的音乐就像是一部气势恢宏的史诗巨作,不仅仅是因为有贝多芬、亨德尔、肖邦、海顿这类的音乐巨匠,还有它从社会中散发出来的那种浓厚的艺术素养,都是其他地方所不具备的。这也恰恰是西方音乐发展如此蓬勃的原因了。高雅的意大利歌剧、完美的维也纳、塞维利亚等等,他们自内而外散发出的迷人魅力,无一不打动人的心灵。 最后,就以罗曼·罗兰的一句话为结束吧:“艺术正如生活那样,他是无穷无尽的。因此,也不可能有什么能使我们认为还有比本身就是时代的海洋的音乐更美好的东西”。 西方音乐鉴赏论文篇二 《论湘版高中音乐鉴赏教材的西方古典音乐教学》 摘要:西方古典音乐是世界音乐海洋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作为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学生最难接受的学习内容,湘版高中音乐鉴赏教材在第四单元音乐与时代中,以《音乐――从宗教走向世俗》等三个标题,展示出西方古典音乐的发展脉络,并选取各时期代表作曲家的经典作品,引领学生走进西方音乐殿堂。 关键词:高中 音乐鉴赏 西方古典音乐 湘版教材 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修养情操的提升及对美感的认识,离不开古典音乐的熏陶。如何能在高中生对古典音乐兴趣不高、音乐基础知识贫乏的学情下,让学生发自内心地喜欢和接受古典音乐,一直是教育工作者研究的重难点。湘版教材中,将西方古典音乐教学按巴洛克时期、古典主义时期、浪漫主义时期、现代主义时期的发展顺序结合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设计教学内容。现笔者就实际的音乐课堂 教学 总结 出一些策略。 一、合理运用对比,把握时代风格 湘版教材中的标题很清晰地向学生阐述了西方古典音乐发展的历史脉络,并引导性地将两个时代的不同音乐风格进行比较。如在学习巴洛克音乐与维也纳古典音乐时,让学生从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和海顿的《时钟交响曲》进行比较,平稳而庄重的宗教色彩和充满生活情趣的艺术格调反映出宗教与世俗的时代背景,细听复调织体与主调音乐的不同音效,不易吟唱与歌唱性的旋律区分,固定规整节拍与灵活变化的节奏律动,通过音乐要素的不同呈现方式,学生在比较中对时代风格有了更深刻地体验和理解。同样是《月光》,贝多芬持续的三连音,微弱的音响勾画出忧郁、哀愁的月夜,在德彪西笔下,明亮的音程散落地跳动,月光时而点滴坠落,时而缓缓流淌,时而流水倾泻,思绪随着音符走走停停,飘渺如梦。贝多芬内心的表达与德彪西月光印象的景致变幻正透过《月光》,向我们诠释着古典的传统和声与印象的朦胧意境。 对比除用在纵向的时代风格比较上,也可用于同一首作品的不同片段上,帮助学生对音色、节奏、和声有更灵敏的感知。如欣赏《G弦上的咏叹调》弦乐重奏与人声合唱版的对比聆听,音色变更带来的不同感受,复调织体在人声的演唱中也更清晰。在《蓝色狂想曲》中主题音乐从乐首法国号与萨克斯稍显慵懒的奏出,到乐中庞大乐队以强有力地节奏雷鸣般奏响,再到乐尾钢琴以渐慢的速度陈述。截取这三个片段对比听赏,提高学生在变化中把握音乐原型的能力,音乐音色、速度、配器的转变带来三种风格各异的音乐形象,使学生进一步感受古典音乐的神奇。对比聆听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和《致爱丽丝》,气势磅礴的命运抗争与倾诉衷肠的爱意表达,学生便不难理解这位音乐家是连接古典与浪漫的音乐巨匠。 二、以熟知引入经典,由浅入深 总结学生熟悉的古典音乐如《哈利路亚》《命运交响曲》《蓝色多瑙河》等,我们会发现学生所熟知的都是极强旋律性,乐句短小,易记忆,易哼唱的开头片段,由于音乐篇幅过长,即使后面也有动人的音符,也因听觉疲劳失去了兴趣和音乐的记忆而中途放弃。 用熟知的片段作为导入引发学生的共鸣,再延伸至同类题材作品,同一作品的整曲欣赏或不同乐章。在这过程中,教师要将新作品较清晰易哼唱的旋律主题提取出来,片段性地让学生品味,可用钢琴或小提琴等器乐范奏及范唱方式,加入互动讨论、节奏律动等活动让每一次聆听有不一样的体验,在反复中加强音乐的记忆和感受,融入音乐的深层次赏析如动机展开、变化再现等手法,将这些有趣的音乐片段设计成听辨游戏和情境想象。当新作品多个主题旋律已熟悉后,让学生在整曲欣赏中找出新鲜出炉的音乐记忆和感受,学生便不会因陌生、听不懂而无法进行下去。选择多片段聆听,片段与整曲相结合的欣赏方式,将欣赏时长控制在5分钟左右,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巧用流行乐和影视片段激发兴趣 充满时代气息、情感直白的流行乐一直是学生们的钟爱。选择运用古典音乐元素创编的歌曲如《不想长大》与莫扎特的《第四十交响曲》,《remember》与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组曲》,五月天的《快乐很伟大》与贝多芬的《欢乐颂》,不同配器处理,加入歌词,增强节奏感和律动感的流行表达方式给古典音乐带来全新的听觉感受。这些曲目通过音乐方式的演变,让学生探求其中不同韵味,究其根源。在流行与古典的对话中,激发学生探求古典音乐的兴趣。 很多古典音乐也被运用到影视作品中,如《不能说的秘密里》,肖邦的《升c小调圆舞曲》,巴赫的《c大调前奏曲》,这些影视片段都能勾起学生对原作的好奇与欲望。同时,纪传影片如《一曲难忘――肖邦传》《贝多芬传》《莫扎特传》,在反映作曲家性格、情感、人生经历的影像中学生走进了作曲家的内心世界,就不难体会肖邦赤忱的爱国之心,贝多芬不屈的抗争,莫扎特超脱困境的乐观和激情。此外,为古典音乐创编的动画片也能帮助学生听赏篇幅较长的音乐,如《猫和老鼠》中的《匈牙利狂想曲》,动画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等。 四、关注音乐的形象性与抽象性 古典音乐的欣赏,不宜让学生一开始就把握作品的风格、形式体裁、价值和意蕴,音乐形象和情感才是学生易于体会的信息。湘版教材就此选取了大量形象鲜明的作品,如维瓦尔第的《四季――春》、海顿的《时钟交响曲》、瓦格纳的《飞行的女武神》等。在教学中,笔者会结合文学、建筑、绘画等综合艺术感受音乐形象。在《音乐――从宗教走向世俗》一课中,听赏《哈利路亚》时展示两幅不同风格的建筑图片,学生很快就将华丽洒脱的巴洛克音乐与富丽堂皇的巴洛克建筑结合在一起。此时,引入《四季――春》的主题旋律,让学生体会想象,小提琴明亮的断奏激情而蓬勃,鲜明富有动力性的节奏仿佛阳光灿烂的春之大地万物复苏。学生用“拉”随着音乐哼唱主题,用歌声表达欣喜,体会清新中的华丽。此曲鲜明的春景音乐形象是欣赏的亮点,我将作曲家为乐曲配以的简短文字配以BCD的字母标头,哼唱主题为A,随着春景的展示,回旋曲式被学生轻松的用字母罗列了出来。富有抽象性的作品如教材中的《夜曲――海妖》《远古孩子的声音》等,不需要学生去深究音乐形象是由什么音色、节奏、和声来塑造,你只用闭上双眼让双耳感受音响的意境,在脑海中绘图。 西方古典音乐的教学要抛开急功近利,以一种熏陶方式,通过学生有共鸣的乐曲互动参与,从短小精悍的作品入手,在轻松愉悦的积累和体验中,西方古典音乐将拥有更多的听众。 西方音乐鉴赏论文文献 [1]王慧敏.高中西方古典音乐欣赏教学模式初探[J].学科研究,2017,(07). [2]谭卉.浅谈高中音乐中的西方古典音乐欣赏的 教学 方法 [J].文学界,2012,(02). [3]王洁,戚珍珍.当代中国流行歌曲中西方古典音乐运用情况窥探[J].北方音乐,2011,(09). [4]石蓓,张璐.西方古典音乐欣赏方法研究[J].大舞台,2012,(10). [5]金亚文.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西方音乐鉴赏论文篇三 《初中音乐乐感及音乐鉴赏教学》 初中音乐乐感及音乐鉴赏教学是我国美育教学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陶冶学生情操的手段之一,更是提高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本文从培养初中生音乐乐感以音乐鉴赏能力的教学原则出发,探讨了培养学生乐感以及音乐鉴赏力的具体教学 措施 ,旨在交流更多更好的教学方法,促进教育系统的整体进步。 音乐乐感 音乐鉴赏 教学导入 对比教学 初中音乐乐感及音乐鉴赏教学是我国美育教学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陶冶学生情操的手段之一,更是提高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本文从培养初中生音乐乐感以音乐鉴赏能力的教学原则出发,探讨了培养学生乐感以及音乐鉴赏力的具体教学措施,旨在交流更多更好的教学方法,促进教育系统的整体进步。 一、培养学生乐感以及音乐鉴赏力的原则 音乐教学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与语言类学科相比,音乐学科更重视学生的个人兴趣。同时,它还需要学生投入更多的实践以及长久的训练。首先,音乐学科通过更加直白且明确的方法表达个人情感。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需要置身于不同音乐曲目所提供的场景之中,真实感受其所表达的感情。只有这样学生才可以更深刻的体会音乐的魅力。这种方式只是学生个人的感官感受,非专业音乐欣赏者亦可以做到。然而音乐教学则是通过理论教授学生怎样更好的体会音乐的美妙,以及怎样从一个专业的角度评价不同音乐。由此可见,理论教学在音乐教学中的重要性。与此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是学生的相关实践。音乐教学的实践性极强,学生只有通过实践才可以更深刻的体会相关情感。学生通过自主创作以及练习相关音乐技巧,从而可以更好的体会乐曲炫技之处。 二、培养学生乐感以及音乐鉴赏力的具体教学措施 1.合理导入教学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而音乐教学在很大程度上对学生个人的投入度有着一定的要求,这就更突出了音乐教学中教学导入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学生更加注重张扬个性,对于音乐、美术等学科的兴趣更大,然而理论教学毕竟存在一定的枯燥性。因而出现了众多学生对音乐非常感兴趣却不愿意上音乐课的现象。初中学生由于学业的压力等原因,在音乐课上的积极性远不及小学生来得浓厚。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注重运用有吸引力的手段进行教学。因此,教师如何引导学生正确的上音乐课,以及在教学过程中保持学生的注意力都是十分重要的。合理导入教学就是指教师利用学生的兴趣点引导学生更快的进入教学情境之中。 首先,可以利用传统的教学导入方式,例如讲 故事 以及 成语 典故 等方式。故事有一定的曲折性,好的故事对学生有着重要的吸引力。学生可以跟随音乐故事的情节,走入故事中感受故事主人公的心情,从而更好地对相关音乐更加感兴趣。而成语典故则包含了一定的故事性以及相关 传说 等,更是传达了先人为人处世的道理等。向学生讲述 成语故事 对学生的长远发展也有着不可言喻的重要作用。同时,很多成语故事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常见常听的,教师讲述其中的典故更加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其次,教师还可以运用游戏教学法导入引领学生更好地进入音乐课堂。初中生毕竟具有一半儿童爱玩的天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应该视之如猛虎,而应该正视它。只有这样才可以看到其本质,并进行合理利用。教师可以利用一些音乐小游戏培养学生的乐感,增加学生对音乐课的兴趣,这样学生就可以更加主动的进行音乐学习。同时教师更应该与时俱进,积极利用当前的先进技术进行导入教学。 2.运用对比教学 对比教学是教师培养学生音乐鉴赏力的一种重要手段。所谓对比教学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将两件事物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区分。这种方法很好的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表达个人见解的能力。音乐的对比教学法则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手法教授学生从各种对比因素分析音乐。不同音乐在音乐家的创作、演奏以及相关技巧方面也存在极大的不同。因此教师应该合理运用音乐对比教学法帮助学生全面提高音乐鉴赏能力。 首先,可以将同一音乐作品的不同演绎形式进行对比。尤其是经典作品常常会被后人进行改编或者运用不同的乐器予以演绎。然而,为什么要这样改编,改编之后的作品与前人的作品相比有什么有点与不足。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这些不同的方面以及各种角度进行分析判断,从而得出新的结论。 其次,教师还可以引导学生将不同的作品进行对比。不同主题不同类型的作品在演奏过程中的要求必然存在不同。一些炫技性的作品与注重情感宣泄的作品在表面看来是极为不一样的,但是其实质却有着本质的相同。而这些需要学生经过实际对比、思考才会真正总结出来的。《野蜂飞舞》与《春江花月夜》在很多方面有着不同。它们的主题、传达的情感已经以及演奏方式等都存在着极大的区别,然而就本质而言,它们都传达了作者内在的情绪。说到底,这两部作品在抒发作者情感这一作用上起到了殊途同归的效果。这种效果是怎样渲染出来的,学生必须通过自己的深刻思考才可以得出。不容置疑,学生这种对比性思维模式则需要教师的引导。 3.运用多媒体教学 随着计算机多媒体的不断发展, 网络技术 已经深入到人们社会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在教育界尤甚。音乐教师应该合理利用这一资源进行音乐教学,以便更好的帮助学生培养音乐乐感以及相关音乐鉴赏能力。互联网将世界联系成一个整体,从某一种程度上来说实现了世界资源的共享。这就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教师对这些资源的收集利用以及创作型改编。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合理利用相关资源,利用创造性思维帮助学生,必然可以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当教师进行教学前,应该教会学生演唱相关作品,只有熟悉了相关旋律之后,教师才可以更好的带领学生领会其中的乐感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鉴赏。学生通过亲生感受可以从感性上体会相关情感,把握其中的主题。随后,教师则通过理论知识加以分析,使学生从理性上更深刻的认识相关音乐主题。 三、总结 随着音乐的不断发展,音乐的教学方法更是多种多样。初中生的音乐乐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练就的而是需要教师耐心培养。而音乐鉴赏能力更是音乐学习过程中的一种高要求,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很好的鉴赏音乐的。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多下功夫,科学有效的帮助学生进行音乐学习。只有这样学生的综合能力才可以得以提升。 参考文献: [1]林南国.初中生音乐教学[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 [2]王俊刚.音乐感受力以及鉴赏力的培养[J].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 [3]洪科.论培养学生音乐鉴赏力的基本方法[J].上海:音乐出版社,2008. 猜你喜欢: 1. 音乐鉴赏论文1500字 2. 西方古典音乐鉴赏论文 3. 大学音乐鉴赏论文1000字 4. 浅谈欧洲古典音乐论文 5. 大学音乐鉴赏论文2000字

西方音乐史在我的记忆当中就是以一些歌剧高雅艺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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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具有吸引力的西方音乐史相关的论 比较多

音乐之都维也纳

《大地之歌》,取自马勒同名交响乐

中西方音乐史论文1500字

公元11-13世纪,随着“十字军”东征,西欧封建骑士制度盛行,反映封建骑士文化的诗歌与音乐---游吟诗人歌曲,从12、13世纪在法国流传起来。游吟诗人的发源地是法国南部,特别是南部文化中心的普罗旺斯,南部的游吟诗人“特罗巴多”用奥克语演唱,歌曲分句不明确,旋律细腻精美,节奏处理较为复杂自由。北部的游吟诗人“特罗威尔”用奥依语演唱。歌曲朴实和直率,与民间歌曲接近,旋律段落轮廓比较分明和规整。游吟诗人的成分是贵族,后来也有出身较低而有出色才能的艺人。游吟诗人既是诗人,又是音乐家,他们自作词曲,自己演唱,歌曲的内容大部分是爱情歌曲,爱情歌曲的题材有康佐(宫廷之恋)、晨歌(恋人幽会,清晨惜别,通常以骑士与守夜人对话形式,守夜人不断发出“天将黎明”的告诫)、田园歌(骑士与牧羊女在在乡间不期而遇的浪漫故事,有时加入二三人,成为音乐剧),在这些爱情歌曲中妇女成为崇拜的对象。中世纪法国文学一直是欧洲文学的摇篮,游吟诗人的艺术渊源于礼仪圣咏,保留了传统的教会音阶,甚至是礼仪原形的母题。中世纪出现了许多优秀的游吟诗人,如南方的文塔多恩,他著名的作品是《我看见云雀扑打着翅膀》。北方著名的游吟诗人有嘎什•布吕勒,他写了大量的各类歌曲,有传统的单声形式,也有如回旋歌、经文歌等多声部复调歌曲。游吟诗人歌曲是以游吟诗体谱写的,与格里高利圣咏相比,它的旋律乐句清晰而且具有诗韵的节奏。虽然采用的是中世纪教会调式,但运用了变化音而近似于近代的大小调。对后世调式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楼上说的很精彩,不过,中世纪的世俗音乐不只是法国游吟诗人歌曲。还包括:1.世俗化的经文歌,即上方声部有词的克劳苏拉(克劳苏拉本是二声部)也就是三声部的经文歌。2.单声歌曲。即拉丁文歌曲和方言歌曲。拉丁文歌曲包括孔杜克图斯和戈利亚德歌曲(由一群自称为“戈利亚德”的游荡诗人创作)。法国游吟诗人属于方言歌曲范畴。中世纪方言歌曲更重要成就体现于法国游吟诗人的歌曲。11世纪末西方发动了持续近两百年的十字军东侵战争,其实成为被关注的阶层。十字军东征促成了游吟诗人的是个和音乐的产生,涌现了许多歌颂骑士战争冒险和英雄气概的文学作品,西欧的封建领主、骑士们在征战中目睹东方的物质文明和赋予的生活享受,开始努力冲破宗教禁欲主义,要求自由而多样地表达现实生活,歌唱人间爱情。代表作:贝纳特·德·文塔多恩《我看见云雀扑打着翅膀》。法国南部的游吟诗人被称为特罗巴多,北部的被称为特罗维尔。游吟诗人于11世纪末最先出现与法国南部地区,特别是南部文化中心的普罗旺斯。游吟诗人的构成比较复杂,包括宫廷贵族和骑士阶层,甚至一些帝王如阿奎丹公爵威廉九世等,也包括许多有才华的下层诗人音乐家如戎格勒等。他们不仅创作诗歌,谱写曲调,也自己演唱。游吟诗人歌曲以爱情题材为主其中一种所谓“宫廷之恋”的题材非常流行。与法国南部和北部的游吟诗人歌曲发展的同时,德国也开始出现方言抒情歌曲。在德国这类歌曲被称为“恋歌”,歌唱这些歌曲的歌手被称为“恋诗歌手”。代表作:瓦尔特·福格尔维德《我的生命此刻充满喜悦》。另外。新艺术时期(14世纪初,法国)大量的音乐创作与礼拜活动分离,音乐创作空前世俗化。发展了新的记谱方法,节奏类型,和对位音响。主要人物:纪尧姆·德·马肖。他是法国新艺术音乐的最重要人物。在西方音乐史上他是作品得到最完整保存的第一位音乐家。他的创作方向主要包括:经文歌,弥撒曲和世俗歌曲。其中世俗复调歌曲是他歌曲创作中最有影响的部分。他把世俗歌曲用于复调创作,并使复调歌曲这一简单形式达到很惊喜和完美的地步。他的复调歌曲主要体现于14世纪法国诗歌和音乐的三种“固定形式”:维勒莱、回旋歌、叙事歌。代表作:《美好和慈祥的面容》。你可以自己整理

1.布艮第乐派15 世纪上半叶活跃在布艮第(相当于现在的荷兰.比利时.法国东北部等)宫延的音乐家群体.该乐派音乐风格的形成直接受到英国作曲家邓斯泰布尔的影响,音响上趋于优美细腻,悦耳和谐,尤以三度的旋律音程,布艮第乐派也被称作第一尼德兰乐派。乐派最有影响的代表人物有第一代作曲家杜费(Guillaume Dufay 约1400-1474)和班舒瓦(Gilles Binchis 约1400-1460),创作了大量表现宫廷爱情的三声部的歌谣曲(在三声部中,高音部最为突出)2、佛兰芒乐派15、16世纪活跃在佛莱芒的音乐家群体。佛兰芒乐派使复调对位音乐发展到盛期,在人文主义的影响下,他们把世俗曲调作为弥撒曲和经文歌的定旋律,而且常采用尚松、牧歌、维勒莱等世俗声乐体裁进行写作。佛兰芒是历史地区,也称作尼德兰地区,即今天比利时及法国西北部。音乐史上称佛兰芒乐派为第二 、第三尼德兰乐派。佛莱芒第二代作曲家若斯坎.德.普雷(Josquin de Pres,约1440-1521),第三代作曲家奥兰多.迪.拉索(Orlando di Lasso,约1532-1594)等人。影响很大。3、罗马乐派代表音乐家帕勒斯特里那(Palestrina,约1525-1594)。与同时代相比音乐风格较为保守,很少用变化音,即使用变化音和不协和音也是非常谨慎地进行解决,因此音响纯净和谐。采用模仿式复调。旋律平稳流畅,很少大跳,采用自然音阶教会调式,在拉丁文歌词的处理上注重重音及其含义,整体结构清晰。基本不用乐器伴奏,只有少量使用管风琴。4、威尼斯乐派威尼斯乐派的宗教音乐音响恢弘,色彩绚丽,采用双合唱队(甚至达到五个合唱队),有乐器伴奏,如管风琴、号角、维奥尔琴等。器乐以庄严、灿烂,对比鲜明为特点。威尼斯城内的马库斯教堂为其活动中心,该乐派对欧洲器乐的形成和主调音乐的早期发展,有较大影响。 威尼斯乐派作曲家:维拉尔特(Willaerte,约1485-1562),加布里埃利(叔A.Gabrieli,约1515-1586、侄G.Gabriele,约1557-1612)。

西方音乐史结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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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中世纪末期为止,欧洲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历史意识。一些理论书出现过关于过去时代音乐的记载,但它们只能算作音乐史学的萌芽,基本上都是对音乐神话性起源、作用以及一些大人物在音乐上的业绩的叙述,还缺少一条发展的线索。到了15世纪末16世纪初,欧洲开始出现了对过去音乐历史自觉进行回顾的倾向。首先是波埃提乌斯等人对中世纪音乐理论的重新认识,继而是对过去音乐的重新 评价。他们认识到包括音乐在内的某些文明,经历过产生、繁荣和衰落的发展进程,这标志着一种发展史观已露端倪。而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史是17世纪初才出现在 德国的。当时莱比锡教会歌诗班的领唱者卡尔维修斯在《音乐的技能训练》一书中加进了“音乐的起源与进步”一章,采取依照年代叙述的方式,表现出历史地记述 音乐历史事件的态度,可以被视为最早的音乐史。运用依年代记述方式、独立成册的、最早的音乐史书是德国理论家普林茨在1690年写的《高贵的歌唱艺术和音 乐艺术的历史叙述》,作者站在新教派的立场上,一方面承认宗教在音乐发展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不否认音乐具有其自然的起源。该书还提供了17世纪一批著名 音乐家的传记,为后来学者撰写音乐史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18世纪在启蒙主义的影响下音乐史研究逐渐成熟,学者们出版的音乐史书大都有丰富的史料作为依据,并经过文献学方面的考证。1740年马泰松出版了《登龙 门的基础》这部音乐家列传,集中了巴赫时代的主要音乐史料尉后世音乐史学研究产生了重要影响。1774和1784年吉尔伯特的两部有关教会音乐的论著是研 究中世纪音乐的重要文献。该世纪后期英国也出现了两部值得注意的音乐通史。霍金斯的《音乐的科学与实践通史》(1776,5卷)包含了58幅作曲家肖像和 150首谱例,首次采用了这种图、文,谱并茂的方式撰写音乐史。伯尼的《音乐通史》 (1776—1789,4卷)其特点在于他对当代的音乐给予了极大 的关注。他游历了欧洲诸国,详细地考察了各国音乐的实际,他的报导是现今研究18世纪音乐历史不可缺少的资料。另外他把音乐现象按时代和乐派进行考察,然 后再将它们加以综合,做出文化总体的研究,这在当时也是一种带有创新性的方法。福克尔的《音乐史通论》(1788、1801,2卷)又循此途径前进了一 步,他在该书的卷首加了《试论音乐的形而上学》这篇音乐史学的论文,把音乐置于历史的总体联系之中,从哲学角度对研究方法进行反省和批评,并提出了音乐是 有机发展的观点。他的《巴赫的生平、艺术及作品》(1802)对发现和复兴这位作曲家的音乐做出了很大贡献,并成为推动19世纪传记学繁荣的先驱。他的 《一般音乐文献》(1792)收入文献3000余项,并做了内容介绍,这是史料学领域划时代的业绩。 19世纪是音乐史研究全面发展的时代。在复古主义的影响下古代乐谱的出版空前繁荣,先后出版了多种大型音乐史料集成和多位著名作曲家的全集(贝多芬、巴 赫、莫扎特、舒伯特等)。此外在传记学方面也成就显著,文献学方法的引进使史实的考证更为准确和细密,从而纠正了过去史书中许多错误。在此基础上出版了亨 德尔、巴赫、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人的大型传记,直至今天它们仍是研究这些作曲家不可缺少的基本文献。在通史方面值得注意的有以下三位学者,他们都撰写 了音乐通史并在其中表达了不同的史学观点。基瑟维特认为音乐史某个时代之所以形成是音乐上伟大人物产生和存在的结果。音乐史不应以一般历史时代来划分时 期,它的各个时代应冠以最重要作曲家的名字。此外,他还把音乐史视为按时代发展进步的有机整体。菲提斯的5卷本通史仅写到15世纪为止,以后的内容包含在 他的《音乐家传记及音乐图书志》中。他的著作表现出一种包罗万象、兼收并蓄的倾向,并且提高了非欧洲音乐在史学研究中的地位。他反对进化发展的史学观,而 代之以“变形”的概念。安布罗斯的通史(5卷)是站在文化史的立场上撰写的,他引用了维也纳、慕尼黑和意大利许多地方的文化史料,把音乐置于文化整体中进 行全方位的考察。 本世纪上半期音乐史研究可以说是向着更加专门、更加深入的方向发展。在中世纪音乐、拜占廷东方教会音乐和犹太教音乐历史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就。音乐形态 史方面先后有贝京的《节奏类型学》、丹克尔的《旋律类型学0,库尔特的《浪漫派和声基础》、萨克斯的《乐器史》问世。在传记学领域对舒伯特、舒曼、勃拉姆 斯、瓦格纳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这期间里曼的《音乐史纲要》(1904—1913)颇具特点。他完全放弃了过去音乐史书那种作曲家列传依次排列的 编写方法,而以音乐风格的发展进步作为叙述历史的主线,表现出作者渊博的知识和扎实的技术理论功底。阿德勒的《音乐史提要))(1924,2卷)也是从风 格史的角度撰写的,但吸收了维也纳美术史学派的成就,使得音乐发展的论述在更广阔的文化背景上层开,至今仍不失为一部优秀的音乐风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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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音乐史在我的记忆当中就是以一些歌剧高雅艺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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