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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述 (一) 企业社会责任定义、性质 1.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社会责任(Society Responsibility SR),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名词。应该怎样理解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的一些学者通常认为:企业社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决策者采取保护与促进社会福利行动的义务;琼斯福.马可圭里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负有经济与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更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他责任;笔者认为,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CSR)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或经营过程中,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特别是在进行决策时,除了要考虑投资人的利益或企业本身的利益之外,还应适当考虑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利益群体及社会的利益,除了要考虑其行为对自身是否有利外,还应考虑对他人是否有不利的影响,如是否会造成公害、环境污染、浪费资源等。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对这些问题进行考虑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避免,其行为本身就是在承担社会责任。 2.企业社会责任性质:正是由于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事实上的客观上浑然一体不可分割性,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企业所采取的一些行为兼具自身与社会双重影响属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就是一种企业自身对人类社会所承担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具有社会属性,是社会对企业组织的外在要求。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组织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企业组织是存在于社会组织当中,两者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也正是这样,一个国家的公民要对国家屐行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企业做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主体,更要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两者的关系应该是“鱼水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企业建立和发展与社会环境休戚相关,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这就要求企业通过对这个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改善社会环境,使得这个社会整体环境更适合企业更好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活动需要在社会环境中发生,企业应承担自己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从法律角度可分为:法定和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 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性条文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比如,企业所缴纳的税金,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除国家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以外的,企业愿意自主承担的社会义务。 从范围可分为:企业内层社会责任和企业外层社会责任 所谓企业内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企业内部的投资者、雇员、客户、当地社会区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外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政府、国内机构、社会团体、媒体、贸易机构、竞争者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 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背景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欧洲,在早期企业组织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利润最大化是其追求的永恒主题,它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完成本应由政府或社会完成的工作,其行为只要不违法,以何种手段和方式去追求利润都无可厚非。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不采用欺和舞弊等手段实现它的收益目标,就是为整个社会谋求了最大的利益。、这种过份狭窄的企业经营目标,虽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各种社会公害也相伴而来。如严重环境污染,损害消费者利危害企业雇员安全及影响雇员健康,社会贫富悬殊等等,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就使西方国家政府及社会公众不得不开始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即要求企业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企业职工、消费者、社会公众及国家的利益,履行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等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目标统一起来。 三、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 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社会利益一体化之必然:就企业生存目的而言,不能简单地说它是营利性的社会经济实体,是为谋求最大利润的实现而存在着的经济组织。这种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应当摒弃。企业需要以其特有的组织形式立足社会,攫取更多更高的利润,但这不是企业的唯一目的,也不是其主要目的。我们知道,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简单协作到工厂手工业,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变化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相应经历了从独资企业到合伙企业,再到公司的发展演变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企业就不是完全独立自主的。它为国家原始资本的积累服务,为国民贸易交往的便利服务,它一开始就背负着沉重的历史使命和社会重任。1600年,经英国女王特许成立的东印度公司就是适例。同样是经女王特许的(1711年)的南海公司,由于其违规违法操作引发“南海泡沫”事件,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英国法制史专家霍兹活斯总结这一事件指出:当时形势所真正需要的立法是使合股公司更易取得法人资格,并且防止公司设立及管理人员的欺诈行为,从而保护股东及社会利益。这也说明,企业自其成立至其正式运作,都一直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社会需要企业,因为它不是仅是先进的生产方式的必然——该组织的出现人们无法抗拒,更重要在于企业能以其独特的组织结构和先进的运营方式,创造着前所未有的成果——高度的经济与社会双重效益。国家进步、社会繁荣与企业效益的正当发挥着内在联系,企业天然负有服务国家与社会的重任。另一方面,离开了国家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企业将无发展的空间。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与国家和社会同步的,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实质蕴含着企业个体利益。企业如果尽可能多的分担国家与社会责任,就能有效地营造出自己赖以生存、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的宏观空间,自己的成长才有了更多的切实保障。若企业行为将可能损及国家与社会利益,应迅速停止,或采取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可见,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本质就是社会利益一体化的外在反映,并非是企业的一种额责任。 2.建设企业民主的需要:企业民主是指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即是企业民主的内在要求,又是落实企业民主的保障,这可从现代公司作为经济组织和公司作为“政治”组织两方面强烈地体现。公司是经济实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作为现代最先进的企业形式,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这是其它任何社会组织所无法比拟的。也正是基于公司这种独特的经济优势,影响甚至决定着社会的进程。社会进步或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莫不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态势。这其中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只能是其中坚力量——公司及公司经济。为使公司的经济力量发挥其正态效应,促进社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必须使其经济行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亦即公司自其实施行为伊始,就应着眼于长远和全局,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欲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实施公司经营行为的民主决策。再则,公司作为“政治”组织,这并非指公司有如政府那样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相同的社会职能,主要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言。一个地方的一家或若干家经济实力雄厚的公司(企业)承担着本地税负的缴纳,更重要的是作为当地的主要企业,支撑着地方政府的运转,从而间接地控制支配着政府,使政府实际成为企业的代言人。如制定明显带有利益倾斜的行为措施,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擅自减免应激税费等,欲杜绝此行为,必需还民主真实面貌。 倡行企业民主是大势所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恪守企业经营行为的民主理念,通过精心设计具体条款反映在经济法津当中,企业社会责任无疑是在微观经济基础推行民主的必然要求。诚如刘俊海博士所言:“如果一家公司不仅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而且还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那么,这家公司不仅可以被称为民主化的公司,而且可以被称为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
大神哦 ,能把要求直接发我么,可以做的、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
那就从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开始写...比如说:一名公安人员...一名会计人员...一名律师...
最近发生的有害奶粉事件,再一次引出了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的话题。其实,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机构,都要牢固树立社会责任理念,并以此引导机构的经营或服务活动。按照目前国际上较为普遍认同的概念,所谓社会责任,是指企业或事业机构在创造利润、提供服务和对投资者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现代社会是契约社会。按照契约社会的要求,一个人的所有行动都应该以契约为基础,这个契约包括法律、规章、制度、合同等,只要不违反这些契约,就是公民的自由。但是现代社会,不但是契约社会,而且是责任社会。所谓责任社会,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中要承担一个责任,这个责任不仅仅是法律、规章制度、合同等加于一个人、约束一个人的,也是道德等所必须要求人这么做的。道德是一种心灵的契约,只能靠人们自觉遵守,约束力比法律弱很多,违反道德不一定就会受到外界强制的约束。但一个责任社会,必须要求一个公民除了承担契约的责任,还要承担道德等责任。正如一个从社会得到巨大利益的企业,就应该以一定的方式回报社会,虽然不会有法律强制要求这么做,但一个责任社会又必须要求它这么做。这种社会责任内化在企业或事业机构,就体现为职业道德。它不仅要求一个机构遵守职业道德,而且要求机构内部的每一个员工也恪守职业道德。从有关奶粉事件的报道中可以看到,从原料到产品检验出厂的整个流程的多个环节都发生问题。如果在每个环节上,员工们都能以自觉的社会责任理念来把关和操作,也许可以阻止“问题奶粉”流入市场,从而避免一场灾难。就这个意义说,我们要防止这类事件的重演,不仅要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建设,而且同时要加强社会责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从细节上、从每个环节上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利益。比如就医疗机构而言,服务内容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服务对象千差万别,讲求社会责任更有其特别的意义。许多经验表明,只靠单一的制度还不能完全保证服务质量,因此要以社会责任理念和职业道德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当前,比如就医疗机构而言,服务内容关系人的生命健康,服务对象千差万别,讲求社会责任更有其特别的意义。许多经验表明,只靠单一的制度还不能完全保证服务质量,因此要以社会责任理念和职业道德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当前,应把社会责任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纳入到医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之中,并且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唤起员工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的自觉,以不断提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创造更优良的医疗服务造福于群众,贡献于社会。
下面有3篇,请参考,还有很多,可以参考参考资料:【题名】:论企业社会责任【摘要】: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以下简称CSR)的提出,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它不仅是一个企业存在的使命问题,也是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所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它不仅是简单的道德呼吁,同时也是刚性的制度制约。随着“CSR运动”在国际社会中的日益发展和不断壮大,我国企业应对CSR予以高度重视和正确对待。【题名】:企业社会责任有“关系”【摘要】:在经济全球化时代,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企业间竞争的加剧,对过去那种单纯追求商业利润的公司行为正在反思,对相关利益者承担相应责任,强化公司责任,日渐成为现代公司理念的新动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增强“软实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使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辩证认识和正确处理增强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几个关系至关重要,它有助于公司责任理念的形成和发展。【题名】:解读“企业社会责任”【摘要】:长期以来,企业是否应当提供公共服务、承担公共责任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早在几十年前,美国经济学家密尔顿·弗里德曼就撰文指出:企业负有一种并只有一种社会责任,那就是遵守职业规则,在拒绝诡计和欺诈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资源从事公开的、自由的竞争而增加其利润,若利用企业资源从事非创造利润的活动是不合法的,而关注社会问题不是企业而是政府和非营利组织的责任。在这种社会思潮的影响下,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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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的社会责任概述 (一) 企业社会责任定义、性质 1.企业社会责任定义:社会责任(Society Responsibility SR),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名词。应该怎样理解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美国的一些学者通常认为:企业社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决策者采取保护与促进社会福利行动的义务;琼斯福.马可圭里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负有经济与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更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他责任;笔者认为,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CSR)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或经营过程中,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或对社会应尽的义务,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表现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特别是在进行决策时,除了要考虑投资人的利益或企业本身的利益之外,还应适当考虑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利益群体及社会的利益,除了要考虑其行为对自身是否有利外,还应考虑对他人是否有不利的影响,如是否会造成公害、环境污染、浪费资源等。企业在进行决策时,对这些问题进行考虑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避免,其行为本身就是在承担社会责任。 2.企业社会责任性质:正是由于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事实上的客观上浑然一体不可分割性,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企业所采取的一些行为兼具自身与社会双重影响属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就是一种企业自身对人类社会所承担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具有社会属性,是社会对企业组织的外在要求。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组织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企业组织是存在于社会组织当中,两者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也正是这样,一个国家的公民要对国家屐行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企业做为一个国家的经济主体,更要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两者的关系应该是“鱼水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企业建立和发展与社会环境休戚相关,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来源,这就要求企业通过对这个社会履行社会责任,改善社会环境,使得这个社会整体环境更适合企业更好的发展。企业的经济活动需要在社会环境中发生,企业应承担自己的经济活动所造成的社会后果。 (三)企业社会责任的分类 从法律角度可分为:法定和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 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性条文规定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义务。比如,企业所缴纳的税金,企业的产品质量等。非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除国家法定的企业社会责任以外的,企业愿意自主承担的社会义务。 从范围可分为:企业内层社会责任和企业外层社会责任 所谓企业内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企业内部的投资者、雇员、客户、当地社会区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外层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对政府、国内机构、社会团体、媒体、贸易机构、竞争者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 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背景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欧洲,在早期企业组织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利润最大化是其追求的永恒主题,它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完成本应由政府或社会完成的工作,其行为只要不违法,以何种手段和方式去追求利润都无可厚非。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不采用欺和舞弊等手段实现它的收益目标,就是为整个社会谋求了最大的利益。、这种过份狭窄的企业经营目标,虽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但各种社会公害也相伴而来。如严重环境污染,损害消费者利危害企业雇员安全及影响雇员健康,社会贫富悬殊等等,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就使西方国家政府及社会公众不得不开始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即要求企业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兼顾企业职工、消费者、社会公众及国家的利益,履行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等社会责任,将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目标统一起来。 三、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意义 (一) 明确企业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1.社会利益一体化之必然:就企业生存目的而言,不能简单地说它是营利性的社会经济实体,是为谋求最大利润的实现而存在着的经济组织。这种传统的企业经营理念应当摒弃。企业需要以其特有的组织形式立足社会,攫取更多更高的利润,但这不是企业的唯一目的,也不是其主要目的。我们知道,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简单协作到工厂手工业,再到机器大工业的变化发展,企业的组织形式相应经历了从独资企业到合伙企业,再到公司的发展演变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企业就不是完全独立自主的。它为国家原始资本的积累服务,为国民贸易交往的便利服务,它一开始就背负着沉重的历史使命和社会重任。1600年,经英国女王特许成立的东印度公司就是适例。同样是经女王特许的(1711年)的南海公司,由于其违规违法操作引发“南海泡沫”事件,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英国法制史专家霍兹活斯总结这一事件指出:当时形势所真正需要的立法是使合股公司更易取得法人资格,并且防止公司设立及管理人员的欺诈行为,从而保护股东及社会利益。这也说明,企业自其成立至其正式运作,都一直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社会需要企业,因为它不是仅是先进的生产方式的必然——该组织的出现人们无法抗拒,更重要在于企业能以其独特的组织结构和先进的运营方式,创造着前所未有的成果——高度的经济与社会双重效益。国家进步、社会繁荣与企业效益的正当发挥着内在联系,企业天然负有服务国家与社会的重任。另一方面,离开了国家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无论是经济的,还是政治的,企业将无发展的空间。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与国家和社会同步的,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实质蕴含着企业个体利益。企业如果尽可能多的分担国家与社会责任,就能有效地营造出自己赖以生存、发展所必需的良好的宏观空间,自己的成长才有了更多的切实保障。若企业行为将可能损及国家与社会利益,应迅速停止,或采取有效的防范补救措施。可见,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本质就是社会利益一体化的外在反映,并非是企业的一种额责任。 2.建设企业民主的需要:企业民主是指企业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即是企业民主的内在要求,又是落实企业民主的保障,这可从现代公司作为经济组织和公司作为“政治”组织两方面强烈地体现。公司是经济实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作为现代最先进的企业形式,拥有强大的经济实力,这是其它任何社会组织所无法比拟的。也正是基于公司这种独特的经济优势,影响甚至决定着社会的进程。社会进步或停滞不前甚至倒退,莫不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态势。这其中发挥重要影响力的只能是其中坚力量——公司及公司经济。为使公司的经济力量发挥其正态效应,促进社会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必须使其经济行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亦即公司自其实施行为伊始,就应着眼于长远和全局,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欲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实施公司经营行为的民主决策。再则,公司作为“政治”组织,这并非指公司有如政府那样完整的组织机构和相同的社会职能,主要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言。一个地方的一家或若干家经济实力雄厚的公司(企业)承担着本地税负的缴纳,更重要的是作为当地的主要企业,支撑着地方政府的运转,从而间接地控制支配着政府,使政府实际成为企业的代言人。如制定明显带有利益倾斜的行为措施,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擅自减免应激税费等,欲杜绝此行为,必需还民主真实面貌。 倡行企业民主是大势所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都恪守企业经营行为的民主理念,通过精心设计具体条款反映在经济法津当中,企业社会责任无疑是在微观经济基础推行民主的必然要求。诚如刘俊海博士所言:“如果一家公司不仅最大限度地为股东们赚钱,而且还最大限度地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那么,这家公司不仅可以被称为民主化的公司,而且可以被称为是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
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论文的身影吧,论文是我们对某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社会责任议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若说社会如树,那责任则是叶了罢。
夏日染绿的叶,那遮天的葱郁绿冠,遮掩了炙热的骄阳,留下一席绿荫。就如同责任感是人们造福社会乃至一个时代历程的原动力。唤醒一个人对于社会和国家的责任心,必将会将自己的命运与民族和国家联系起来。在贵州贫困山区支教的徐本禹,用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稚嫩的肩膀,扛住了倾颓的教室,扛住了贫穷的孤独,扛起了他对于社会的责任心。而当法国酿酒业、养蚕业和畜牧业相继遭到危机时,法国化学家巴斯德立即意识到自己应当肩负起拯救祖国的责任,奋不顾身的投身于科研的前线。而时间也证明了,他的社会责任心不仅挽救了法国,同时也开辟了一条通往微生物学的崭新道路。是责任的叶让徐本禹点起了爱的火把,刺痛了我们的双眼;是责任的叶让巴斯德成为了一个世界的救世主,让他成为了一个全新领域奠基人。
随着蝉鸣的隐去,他们伴着树叶最终渐渐得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然后他们的可贵精神与研究成果却滋润了数代人的土壤,秋叶溅落,却又化作为春泥,积聚起了另一股强而有力的能量,让社会迈向新的蜕变。
若说社会如树,那人则是叶。
每一片叶都有属于自己的位置,他们在各异的位置却共同唱着同一生命之歌。即使我们是全然不同的个体,但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回报社会,去肩负起对于社会的责任心。《后天》的编剧兼导演,艾默里克,作为一个置身于环保事业的他,将这份理念融入他的职业生涯。用一场深刻人心的电影激起了全球的人民与温室气体斗争的决心。梧桐的叶像父亲的手,仙人掌的叶似慈母的针,牵牛的叶如同所有人们真挚的心,每个人都是一片叶,无论贵与贱,长与少,我们都可以找到一个我们自己的位置,来为生命之树争光添彩。然而,面对90后非主流中萎靡颓废的一面,丧失社会责任心,忘却家庭责任感的腐蚀;面对由应试教育而扭曲的学习价值观,“为了中国的崛起而读书”的豪言壮志的消褪;面对物质文化的兴起,责任意识的衰退,人们过度的关注于利益却忘记了付出,我们的责任感在消失!一场浩大的雷雨卷走了树叶!让树木们只得变为无声的石英雕像!
索尔仁尼琴曾将这样一句话作为他身为作家的责任:我们谁能够大言不惭地宣布,现在这个世界的弊病与我们无关?没错,社会这棵参天巨树并不是完美无缺的,在今后的这无限时光里,我们这些年复一年更替的树叶,必须要有觉悟去肩负起去完善它,去呵护它的责任,万不得让它成为万年后沙漠中的一棵枯树啊!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应该有社会责任感。
古人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但套用某人的话就应该是“天下兴亡,我的责任。”
这句话强调的是每一个个体,都应具有社会责任感。当你坐在电脑前读这篇文章时,或许会有这样的疑问:我们为什么要有社会责任感?
请想一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那好,社会的建设我们都不用管了,统统交给“匹夫”们吧。可是,“匹夫”们又会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天下的”匹夫“多得是,这责任为什么非要叫给我来完成呢?于是会有这样的情景:我们的城市臭气熏天,因为我们每一个环卫工人认为别的环卫工人会替他完成他的工作;我们的乡村杂草丛生,因为我们每一个农民认为别的农民会替他们种地;同样,我们的社会将会无人建设和管理,因为我们,我们每一个人认为同龄人会承担管理国家的责任,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所以,社会是一个整体,人的成长也是由自然人变为社会人的一个过程。我们生活在社会中,任何人脱离了社会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更不可能成就任何事业。社会是一个整体,人么在社会中必定有不同的角色,也必定有不同的责任。我们对社会负责,社会也将为我们负责。
那么,我们该怎样承担社会责任呢?
第一,作为公民,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要胸怀天下,承担起关爱社会的责任,共同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第二,维护国家的尊严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当国家的尊严受到侵犯时,我们应挺身而出,坚决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尊严,显示出对国家和社会的高度责任感。
第三,主动为国家分忧,勇担重任,与国家共度难关。
第四,我们青少年肩负着铸造民族辉煌的重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将通过我们的奋斗变为现实。
读者们,让我们振奋起来,为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和社会而奋斗!
在当前的信息时代,大众传媒方式朝向多元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广播电台不但要与网络、电视进行传播方式的竞争,同时也要面对新时代下听众不断提升新的要求。最为重要的是在新媒体时代下,面对收听率为了获得更为广阔的市场份额,往往选择了适应生存而不惜牺牲社会责任,因此引发了很多现实性的问题。所以,广播电台要想良性的发展,其编辑就必须做好两件事,一是社会责任,二是做好新闻节目的创意策划。本文将从这两方面进行分析研究,意在使广播电台编辑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提升新闻节目创意策划质量。
一、承担社会责任
首先,编辑要履行普通公民的职责,在规定的法定界限中规范自己的行为准则。对于广播电台编辑而言,由于自身工作的特殊性,要想很好的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就应该先明确自身的公民身份。比如,在采集或写作新闻节目时,就要立足于事实,不应该因为哗众取宠而扭曲新闻的真相,应该以一名合格的公民去履行职责,以国家利益为首要,关注社会焦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着重点,尽一份公民应尽的责任。依照事件的真实性,参考自身对整个事件的理解和事件本身在社会中的影响,恰到好处的视角进行播报。同时,由于广播电台编辑所针对的播报对社会大众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在节目的筛选、写作等过程需要编辑完全投入其中,并且以一名普通公民的视角进行体悟、观察、理解、思考新闻事件的本身,将自己置身于广大听众的视角进行审视。然后以编辑敏锐的眼光去解读新闻事件的价值与内涵,从而使整个的新闻节目更为贴近生活,为广大听众带去一份有质量的新闻节目,同时也更好地诠释以平凡公民的视角去解读新闻事件本身的价值,只有这样,所编辑出的新闻节目才更有感染力。
其次,广播电台编辑需要引导公众正确的价值取向。对于新闻事件而言,播报其事件的真实性是一种基础,而相应的引导公众价值取向是一种作用,而每一种价值取向所站的立场不同,所带来的影响也就不同。广播电台编辑人在对新闻事件进行播报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视角进行策划与报道,并肩负着对大众启蒙与引导的社会职责。所以编辑人在节目策划的过程中就应该考虑到所引导的价值取向的关键点。这里面所涵盖的有编辑人对节目积极的引导作用和对事件蕴含深层次的社会意义。所以,广播电台编辑人对新闻事件价值导向的作用不可轻视,在制作节目的过程中不应该为了博取大众的好奇心而有意的扭曲事件的真相,断章取义地进行评价与错误性的解读,这需要广播电台编辑人有较高的道德水平与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构建有价值的创意策划
在当前的信息时代,大众传媒方式朝向多元化。与广播电台相比,电视传媒利用声音图像视频等方式进行传播,其感官强,互动强等特点,长期垄断大众传媒。而在物联网时代,网络传媒更是借助较为广泛的信息独领大众传媒,是未来大众传媒的一个走向,那幺广播电台在这样的背景进行传播方式的竞争实属艰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广播电台存在着一定规模的听众,以及它不可替代的传播方式而存在着。为了确保广播电台的活力,需要编辑人对广播内容进行构建有价值的创意策划。
首先,要创新广播电台的栏目内容。每一个广播电台最为关键的莫过于自己的栏目内容。在传统的广播电台栏目策划中,其主要是播送的广告以及时事新闻。所以在当前大众媒体多元化方式的时候,广播电台需要这对自身的发展进行听众定位,给自己栏目寻找一个合理的坐标系。广播电台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定位相应的听众人群,并且依据所报道的相关消息,进行深度解读,从而更为贴近百姓的生活。广播电台可以依据多种途径进行调查,选取听众最为关心的事情,编辑人依据这些调查报告,进行材料收集,然后精心策划。比如,人们关注养生方面的话题,广播电台编辑人就可以针对当前本事一些养生场所或养生食品进行栏目策划,围绕着养生与听众互动,这一过程,可以邀请本市的名医进行座谈,也可以邀请有养生窍门的市民座谈,解读市民关注的一些养生话题。广播电台编辑人根据每期栏目的热点进行二次编辑,从多角度,多层面解读相应的内容,以不断的扩充和增加栏目的内容含量与内容深度。
其次,广播电台的广播形式需要创新。在当前全媒体时代下,多种形式的播报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所以电台编辑人需要摆脱单调声音进行播报的理念。所以在节目的策划过程中,需要将传统的单一发声源转变为丰富的多元化发生源。同时,还可以将我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进行运用,比如口技、京剧、昆曲等带有中国风的元素进行加工运用。这样多种形式播报方式可以丰富节目的生动性与文化性,促进广播电视的更新,推动广播电视节目的长远发展。
三、结语
广播电台编辑不仅是一名普通公民,而且还是一位引导公民价值取向的导航者;不仅要选有价值的广播内容,而且还要不断创新电台广播形式,以确保其充满生机与活力。因此,编辑人员应具备维护国家利益及对社会事件有独到见解的意识与能力,并且还要依据不同听众的需求策划有价值的广播内容,以全新的、恰当的形式传播给大众。只有这样,广播电台编辑才能将电台、社会、听众有机结合在一起,促使三者共同发展。
一、引言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产生于20 世纪 20 年代,是由美国学者Oliver。Sheldon(1924)提出的。在其撰写的《管理哲学》中指出:企业的责任不仅仅应该创造利润,而应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的动机应当是道德。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国企业在我国投资日趋增长,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中国进入WTO之后,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日趋显现,外资企业违背社会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其在社会责任履行方面受到了种种质疑,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受到广泛关注。
本文研究了外资企业在我国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及其变动趋势,并根据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结果,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企业内外部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路径与作用机理,确定了在华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影响因素,该研究也为政府制定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提供了参考,有利于提升跨国公司在华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与力度,对推动中国经济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对于我国企业"走出去"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趋势
本文根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分析整理了20xx~2014年年销售收入前100强的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发现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如下趋势:
(一)社会责任履行情况不断改善,但与国有企业相比有一定的差距。总体来看,20xx~2014年连续三年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整体呈现上升趋势,可见中国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日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水平也有所提高。可以看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最高,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与之相比还有很大差距。20xx 年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最低,而20xx年、20xx 年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均超过了民营企业的水平,而且连续三年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增长最快,说明外资企业加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更加重视其在企业当中的地位。
(二)韩国、日本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较高。总体来看,日韩、欧洲企业、美洲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可见跨国公司越来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更加注重把社会责任落到实处。另外,总部位于韩国的外资企业连续三年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最高。20xx 年韩资企业的得分为 42.3,与 20xx 年相比增长了 60%,增长幅度较大,可见韩资企业对于社会责任履行的重视程度。20xx~2014 年日韩企业与欧美企业社会责任得分逐年呈现差距增大的趋势。来自日韩的外资企业由于与中国具有相似的`文化,更加容易地融入中国市场,从而也更加重视自身社会责任的建设。
(三)混业经营的外资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表现较好。各个行业的社会责任指数逐年提升,总体呈现较好趋势。相比服务业、加工业、制造业,跨行业经营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得分最高,可见混业经营的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要好于单一行业的企业。20xx 年外资企业中 3 家领先者中有 2 家是混业经营,10家追赶者中也有4 家是混业经营的。服务业、加工业、制造业相比,20xx年制造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较好,连续三年加工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增长较快,而服务业上涨较为缓慢。
三、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建议及启示
(一)建议
通过对在华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分析,对提升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外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相关法律制度。我国现行法律存在不完善、监管不严等问题,给了外资企业更多的可乘之机,导致跨国公司的违法成本低,由此出现了大量的旁观者。作为政府部门要解决跨国公司"双重"标准应当加强立法,完善《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来规范跨国公司的行为。20xx年10月28日,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并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不仅表明我国政府为社会责任的整体推进提供了较好的法律政策机制和环境,也进一步凸显出了政府作为社会责任推进格局中的引导性作用。
2、建立专门机构加强监管。完善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管理与监管需要建立专门机构对跨国公司进行管理,以相关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加快外资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管步伐,建立外资企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机制,要求跨国公司在中国子公司进行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另外,之前媒体对跨国公司的不良经营行为监督不够或者很少曝光,助长了一些跨国公司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的长期存在,所以要加强媒体对跨国公司的关注力度。我们应通过各种途径、各个方面对不履行社会责任的跨国公司进行监督和约束,创造培育社会责任的社会氛围,以舆论监督来规范跨国公司在华的经营行为,通过消费者和非盈利组织,对外资企业的社会责任情况进行约束与监督。
3、依托行业组织和产业联盟,积极构建报告分享和交流的平台。借助国际产业联盟全球发展的机遇,我国应加强对于我国本土行业组织和产业联盟的扶持力度,通过规范化的管理积极引导,一方面有利于构建社会责任报告沟通自由、信息顺畅、包容性强、参与性广的交流平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形成社会责任报告互相补益、定期分享的长效机制。
得益于此,有志于通过报告工具加强利益相关方沟通和公司社会责任管理提升,通过借助产业联盟和行业组织提供的平台,在与优秀外资企业学习和交流中,也能够得到一定的进步。
(二)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启示
1、我国"走出去"企业应当强化企业公民意识,更加关注当地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很多企业把承担社会责任当成一种短期行为,这就使得我国"走出去"企业的社会责任实践停留在被动、分散的层面。我国企业应当增强自身公民意识,制定持久的社会责任履行战略,加强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让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社会责任战略的制定,实现双方的长期互利共赢。我国企业应当与当地政府之间保持友好关系,获得他们的信任与支持。
2、关注双方的文化差异,加强企业的本土化程度。国情的不同会导致人们对社会责任认知的差异性。而且企业所处的阶段不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不同。我国"走出去"企业在进行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时更加关注文化差异所带来的影响。尽量多选择公益项目来提升公司在当地的品牌形象。
在任用当地员工时注重当地文化习俗等,使企业融入当地文化氛围中,在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加强企业的本土化程度。
无私奉献,承担社会责任是一种气度,是对自己生命价值的实现,更是我们作为社会主义接班人应义不容辞地肩负的责任。
也许你会问:我们就不能只顾好自己的小家吗?承担社会责任不仅仅很累,还时常伴随着他人的不理解和谩骂,值得吗?我却会回答:“值得。”“国是大家国,家是千万家。”没有过哪来的家,没有一个好的社会又怎会有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所呢?所以,承担社会责任就成了我们一生当中的信仰和职责所在。我们要做的只有:风雨兼程,无私奉献,担起自己的责任。
雷锋的一生都在践行着这项职责和使命。他乐于助人,为朋友两肋插刀,对陌生人也倾囊相助。“雷锋出了一趟门,好事做了一箩筐。”这不正是承担社会责任的最好见证吗?
作为开过主席,毛泽东一生都在为社会主义事业做贡献。他为祖国大好河山贡献了自己的一切,一直与反动派势力和外国殖民势力做斗争。其间有过艰难困苦,无论是“红军万里长征”,还是将自己刚刚出生的孩子送人,这都不是一位青年该承受的。但是,他选择默默地承受。战场上,他指挥有素,头脑镇定,思维清晰,成就了“飞夺卢沟桥,强渡大渡河”的千古佳话,也缔造了社会主义国家——新中国。我想在开国大典上,他一定深情地凝视着那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洒下了骄傲自豪的滚滚热泪。
在当时水深火热的社会,他知道自己无路可退,惟有承担起社会责任,才能救祖国于危难之中。
虽然我们不能做那样轰轰烈烈的大事,但是,我们依然要用自己瘦弱的肩膀为祖国大地撑起一片天。
某书店开启24小时经营模式,无论年龄性别,种族身份,只有进店读书,他们必定笑脸相迎。他们不认为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恰恰相反,他们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是,是自己生命意义的体现,履行了承担社会责任这一神圣义务。“以书会友”的行为虽不惊天动地,却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真实写照。
作为华夏儿女,炎黄子孙,“让承担社会责任成为一种常态”是使命,是信仰,也是目标。总之,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东方这条巨龙的腾飞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留美学生张栋给自己布置了一份假期作业——每天上街捡一个小时的垃圾。也许有人会觉得这很不可思议。其实不然,张栋选择了利用有限的时间来还街道一点洁净,体现着一个踌躇满志的大学生贡献社会的决心。她正怀揣一份社会责任感踏上人生的旅途。
梁启超曾发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的呼喊。同样,作为当代青年,我们将成为社会未来的中坚力量,将成为社会的主人翁。因此,我们要做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带着社会责任感上路。
回望新中国的革命史,青年人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青年人为着人民的解放,民族的复兴付出一切。正是一大批怀揣社会责任感的青年谱写出中华民族复兴序曲。
戊戌变法的领导人之一,梁启超曾面对一个取舍生命或学问的决择,他毅然发出“读书人死于学问乃死得其所”的感慨。有人说他迂腐,愚昧;鲁迅先生曾为了避免一个民族陷入盲目的骄傲自大中,放弃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亦有人说鲁迅愚蠢。可正是这“迂腐”的梁启超为中国的民主革命打开了崭新的一页。除了那份对民族,对社会的责任感,还有什么能支撑他坚守在革命阵地上呢?鲁迅的“愚蠢”则是为救国救民而呐喊,展现出了一个革命家的民族气节。作为当代青年,我们须怀揣一份社会责任感,从前人手中接过复兴民族,繁荣国家的历史使命。
看今日之青年,有伊拉克运动员侯赛因争以生命的名义奔跑;有兰迪教授用人生的最后一堂课来诠释生命最纯朴的价值;有文花枝、洪战辉感动中国的义举;有四川大地震之后,几十万人的救援队伍;有为国家利益摇旗呐喊的“愤青”;还有北京奥运会那支朝气蓬勃的青年志愿者队伍。他们正用行动向世人展示青年人对社会的热忱。
如果说人人心中都已有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哪还会说出“花三百万种死你”这样嚣张,愚昧的话来;哪里还有在灾难临头之际,放弃自己的学生,作第一个逃兵的老师;哪里还会有为获取利益而不顾消费者健康的厂商?然而,在我们这个充斥着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的社会里,这些都是事实。这样看来,一名青年学生对社会着任感的追寻,还会让你觉得不可思议吗?
其实,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不一定是轰轰烈烈的“大手笔”,只需我们认真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足矣。
记得小时候妈妈常常教育我:做一个对社会有责任感的人。虽然年幼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其中的含义,但我随着年龄一天一天地长大,知道了其中的奥秘。小时候,我只认为爱护环境,不打架,不闯红灯,这就是对社会的责任感。
现在,我终于知道什么样的人才是对社会有用的人。让我们插上飞翔的翅膀一起去看看吧!来到马路边上,看见一位穿浅蓝色上衣的叔叔正站在马路中间指挥着汽车,他就是交警叔叔。他们每天风吹日晒,不怕寒风,就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安全,人民能够安居乐业地生活。接着,我们再来到美丽的教室。
瞧!那不是我们和蔼可亲的王老师吗?不仅仅是王老师,天下所有的老师默默地奉献着,都希望自己的学生能考上大学。有的学生正在埋怨自己的老师,为什么要留那么多的作业?请你不要怨恨,因为他们是为了你,因为他们是有责任感的人!我们站在马路边上,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嗯,好舒服啊!是谁?是谁把马路扫干净?是谁?是谁?是谁给了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他就是——美丽的马路清洁工。
有人说,清洁工这个工作地位太低;有人说:“清洁工挣不了多少钱,何必要费那么大的力气呢?但是,请你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我们会有那么好的生活环境吗?所以,我们应该非常的尊敬他们。
这些人不都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吗?从小我就有一个远大的梦想,那就是长大以后成为一名医生,为人们解除病痛的折磨,成为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在人们最需要我的时候,我一定要挺身救助。我要成为像白求恩那样的人,默默奉献,我要把我的一切全部贡献给所有的人,甚至我的生命。因为我是一名医生,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做一名杰出的医生。去年四川汶川地震,不仅牵连着全世界人民的心,也使我的社会责任感变得更加强烈。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5月12日。那时,我正坐在家里的电视前,看到在地震中受伤的孩子们,他们失去了自己最亲的人。再去想想那些在地震中无私的英雄们,他们不顾危险,不途劳累,把那些遭难的人,从房顶下,石敦中,一点点的救出来。不论风雨不论饥寒。他们只知道他们背复着太多人的生命。必须努力才能整救他们。当他们每救出一个幸存的生命的时候,脸上都会露出灿烂的笑容。那些无私的英雄每天都忙禄在第一线,有的就连自己的家人受难却不能回家探望。看看他们那些无私的人。
我不得不惊叹。他们完成得不光是他们的责任义务还有他们那无私的精神,奉献别人。从现在开始,我就要好好学习。要做一个将来对社会充满责任,对的起社会,对的起祖国的人民,把我的一切奉献给我的祖国母亲。
履行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实现公司好公民形象的条件,需要将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计划、有专门负责部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可操作的规范化的管理程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方面论文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
摘要:公司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组织体,而劳动者则作为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在现代公司中的居于重要地位。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不仅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利益和长足 发展,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因此,现代公司法在强调盈利性的同时,也注重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那么公司对劳动者应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制又该进行怎样的制度构建?本文将尝试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劳动者;公司社会责任;劳动权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确立及其对劳动者的责任
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的唯一目的是谋求利润最大化,即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进而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公司仅对股东负责,至于社会责任则纯属国家和政府的职责。其隐含的逻辑是,公司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就能极大地增进社会利益。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越来越加剧。公司社会责任问题被屡屡提及并引起极大关注。
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对此尚无统一学说。一般而言,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它是对传统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惟一目标的修正与补充,但并不否认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而是强调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对公司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的职工、消费者、债权人、公司所在的社区等)承担适当的社会义务。其中雇员利益是 企业社会责任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传统企业法尤其是传统公司法中,劳动者并非是公司的成员。但劳动者的利益和命运与公司的运营又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劳动者是公司的一种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为了促使公司切实保障和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利益,当代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
(一)公司的营利性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公司作为经济实体,营利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动因。正是基于此公司社会责任是要公私兼顾(在 法律范围内兼顾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非从根本上否认其营利性。若公司无法营利就无法生存,那么如何来履行社会责任呢?因此,公司的营利性和社会责任并非必定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两者可以辩证统一于公司利益基础之上,是相互促进的。例如公司给劳动者以较好的福利,提高劳动条件等,从而使劳动者更加积极地工作,为公司提高效益。
(二)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事实上公司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法律的规制状态,而任何的法律规制,无不体现出一种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价值平衡,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不存在着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的公司。实践中,我国已经将公司的社会责任化为法律规制,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等等。这些规定带有很强的社会性,若不承担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是刚性的义务。
三、强化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之意义
(一)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首要内容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义务。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指在股东以外,受公司决策与行为现实的和潜在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的一切人。由于劳动者是公司最直接、最重要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公司须臾不可或缺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在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入其中。
1、现代公司的竞争最终都归结为人力资源的竞争,劳动者所拥有的高素质的劳动是比物质资本更为稀缺的资源,拥有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是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制胜法宝。
2、劳动者作为一种人力资本,具有一定的专用性。这种专用性将劳动者与公司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只有保护好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使公司充满活力。
3、在劳工问题严峻和民主潮流高涨的条件下,为缓和劳资矛盾的需要必须重视劳动者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为了保障公司劳动者的利益,而且也为了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是劳动者劳动权实现的保障和推动力量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的利益追求虽有诸多不同,但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司的行为不仅影响到劳动者,还会通过劳动者的行为影响到顾客及其所接触到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与顾客、供应商及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的合作起始于公司的劳动者,劳动者在促进公司的长期成功和良好运营中担当重要角色,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效率,而劳动者能够真正为公司利益贡献自己的才智的根本基点是劳动权得到切实的保障。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有利于推动劳动权的实现,而公司社会责任的践行反过来会为公司的根本长远利益、乃至公司制度的存在提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影响其短期利益,但如果公司注意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关注劳动者的健康并使其得到切实保障, 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安全感能促使他们为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自身的社会形象。对社会来说,公司在劳动权保障方面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公司承担社会责促进劳动者的劳动权保障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因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开始在各国被提起,逐步形成了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目前,国际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在劳动权保障领域主要以社会责任标准作为其实施和验证的工具和手段。当今国际上有关社会责任的标准形形色色、数量繁多,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大类:政府及政府间组织的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公约、联合国人权宣言等;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民间标准,包括联合国全球契约(GC)、道德贸易行动(ETI)准则、SA8000等;各跨国公司自身制定的供应链行为准则,如迪斯尼、沃尔玛、耐克、宜家等。
四、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完善建议
目前,我国《公司法》在制定时不见得有意识地以公司社会责任理念为依据,但现行《公司法》的某些条款却体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例如,《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 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该法第16条还规定:“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此外,《公司法》第52条第2款、第56条、第68条第2款、第122条、第124条第2款也规定了有关公司劳动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以公司的营利性为其唯一价值取向的做法,要求公司在追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同时,也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别是公司劳动者的利益。2002年由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则在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准则》第8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准则》还对职工在公司中利益的维护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准则》也要求上市公司重视其社会责任不能偏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尽管如此,我国《公司法》还是应该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公司对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的义务。虽然这一义务可以是非强制性的,且已在《劳动法》中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公司法这一组织法中作出这一规定,对于公司管理者而言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意味着公司管理者不仅承担着对股东的义务,还对劳动者负责的义务。它授权公司管理者可以动用公司资源履行这一原本为道德上的义务,其行为的正当性可得到法律的认可,而不会受到股东的追究。加之当今社会环境的变化,公司受到外部有时是很强烈的要求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压力,这一授权就更有可能被公司社会责任的权利主体实际受益。
总结
劳动是财富之源,劳动者是源源不断的财富的缔造者,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公司应积极主动的践行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提升自己的形象,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劳资关系的和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
论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及制度完善
摘要:从 经济 法角度讲,公司 社会 责任体现为经济法对公司行为的规制,达到社会可持续 发展 ,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经济法价值目标。公司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 现代 企业 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法律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营利责任相对而言,指在公司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同时,还应当承担起不断增进不特定社会利益的责任。公司不仅是营利法人也是社会组织体,不仅是股东获取利润的工具还必须对其获利行为承担社会责任。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 理论 界定
公司社会责任被称为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几十年来国外学者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广泛 研究 ,取得了大量成果,并被立法和司法实践确定下来[1]。近年来,随着 中国 企业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世界第一个社会道德责任标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进入中国,使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国内学者研究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含义、要旨大都包括:公司社会责任,指在公司制度以及社会环境的演进中产生的,社会期望公司经营者除了对股东利益负责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制度设计、角色定位、运营与管理应当充分体现有关企业利害关系人或相关利益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广大公众)的利益和意志[2]。
从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和特征来看,其一,公司社会责任是对传统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合理补充和扩展,明确公司利润合理化与社会责任并重的二元价值目标,要求公司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兼顾社会责任,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其二,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综合性义务,包含企业对社会负有的必须强制履行的法律义务与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3]。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实质是社会使命,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应表现为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社会必须承担的法定性责任;另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的核心是通过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社会期望或者公司自愿履行的道德性承诺。
二、我国现阶段强化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公司在社会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 影响 到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利益群体,而且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已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制造者,强化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显得必要和迫切。
首先,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公司的发展是各项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在不同类型的公司中,各种资源在成本、信息、风险、耗损、价值、利润、贡献、回报等方面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利益关系的参与[4]。否则,由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其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自身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权衡时,往往会牺牲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将造成不平等竞争,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
其次,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提升公司软竞争力相结合,使公司内部股东、管理层、职工的关系得到协调,符合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体现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利益目标,从以短期速成为基准的观点转变为着眼长期利益的追求,避免政府不必要的法律规制,有助于公司自身形象的树立和信用体系的建立,保证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
再次,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强烈反对资源滥用和环境破坏,保障了生活品质改善和社会公益实现,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三、新《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与完善
我国第一次在《公司法》里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 科学 发展观,在公司追求利润目标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作出平衡,从只强调股东责任到强调包括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公司责任体系。这使得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得到法律的正式规范和支持,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司法的一大特色。
第一,一般条款的规定。
法律维护正义的过程,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利益平衡过程,面对市场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 问题 和日益暴露的弊端,《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5条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意味着对传统公司的角色或目标定位的突破。
第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至关重要的是切实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确保交易安全。《公司法》第1条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为公司立法宗旨之一,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第三,董事与监事制度的完善。
《公司法》不仅将强化公司 社会 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就职工董事制度而言,《公司法》第45条第2款和第68条要求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 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第45条第2款和第109条第2款允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制度;第52条第2款、第71条和第108条要求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从而有助于扭转一些公司中职工监事比例过低的现象。
第四,职工劳动保护与民主参与。
《公司法》第17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 合同,参加社会 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规定,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 职业 教育 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公司法》第18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另外,公司 研究 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 问题 、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信息查询与披露条款。
《公司法》第6条第3款:“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明确了社会公众监督的途径;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社会责任的 法律 规制
以中国的国情,公司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阶梯式发展 ,如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其内容和标准都需要全方位考量,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 方法 ,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5]。
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环境。
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首先表现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规制。通过强化董事的职能,以保证公司在决策时,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6],以及强化监事会职能等措施,保障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整合法律资源,构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框架。
一种社会关系的调整往往需要多部法律的协调配合才能实现,我国与公司社会责任有关的内容分散在除公司法之外的诸多法律法规之中,而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缺少制度设计所必需的统一性和关联性。因此,应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并加以整合,从不同的主旨和范围全方位建构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框架,明确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和对象范围,使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具体化、内容明确化、实施操作化。
第三,进行道德立法,形成公司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中有一些高于法律的道德义务,如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方面由公司自愿为之,但国家应设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又如,公司对外财务性和社会性信息的公开与披露,对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税费减免或政策优惠,以及公益诉讼制度与诉权保护机制的建立等措施。
第四,与国际接轨,建立符合国情的中国公司社会责任标准。
目前 全球范围内的公司社会责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司自订责任准则,二是国际统一的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标准。我国应建立自己的公司社会责任标准,要从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培训到建立制度化评价体系,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推进战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 实践[7]。同时,还应建立社会责任指数资料库,把这些对于社会责任或者是环境保护的因素当作一个具体的指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体系结构可以借鉴国外标准的通行做法,还需突出中国转型发展阶段的国情并符合中国企业的实际状况,将其落实到具体而有效的履践对策中。
参考 文献 :
[1] 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 经济 学与 法学 分析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 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0.
[3] 黄寅.企业伦理: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57.
[4] 廖斌,徐景和.公司多边治理研究[J]. 政治 论坛,2003(1).
[5] 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2.
[6] 刘俊海.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商事结论集(第2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7] 赵琼.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J].大经贸,200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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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经典的企业理论由于秉持利润最大化原则,对此并不是持十分赞同的意见。事实上,从经济伦理分析,作为经济主体的现代企业,不仅是道德主体,其经营行为也具有一定的伦理动机,因而企业的经济行为,也是一种道德行为。企业及其经营行为的道德关涉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生成提供了逻辑前提,也使得企业的社会责任担当具有了可能性。企业社会责任;道德主体;伦理动机;道德关涉;经济伦理 然后举例来论证你自己组织吧
论产品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作为利益主体的企业通过向社会和消费者提供一定的产品来获取利润,求得生存和发展。企业为了占领更多的市场,取得长久的竞争优势,须向社会或消费者提供产品安全、可靠、质量合格且价格合理的产品,这是企业的生产目的。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又须向社会、消费者承担一定的责任。这表面看来两者之间有矛盾之处,而实际上,它们之间可以和谐统一。 一、产品质量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基本体现 关于企业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以及企业实践中的管理者对此早有争论,尽管经过几十年的争论,目前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获得者弗里德曼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利润。 我国一些学者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表述为:企业为所处社会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发关心、全面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适应和发展的参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内容极为丰富,既有强制的法律责任,也有自觉的道义责任。” 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为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的期望和要求所应该采取的行动,应履行的职责,应做的奉献和应尽的义务。而产品质量是指“反映产品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它是指产品的使用价值,即产品的有用性。在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中,我们认为,产品的质量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基本体现,或者说是最根本性的要求。这是因为: 1.产品质量是全球经济关注的焦点 在现代社会中,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重大战略问题。优质能给人们带来方便和安乐,能给企业带来效益和发展,最终能使社会繁荣、国富民强;劣质则会给人们生活带来无数的烦恼甚至灾难,会造成企业的亏损甚至倒闭,并由此带来种种社会问题,阻碍社会进步,甚至导致国家衰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质量取胜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国家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经济全球化,都是以质量为关注焦点。世界贸易组织(WTO)到目前为止已有近150个成员国,是全球范围内的“联合国”。WTO有60多项协议、附件和备忘录等,在众多文件中都体现了质量为关注重点。例如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更体现质量为关注焦点。它的主要原则有:非歧视,正当目标,采用和实施国际标准,相互承认,透明度等;都体现出各成员国之间商品的质量和诚信为基础。没有质量,没有诚信,就要受到WTO/TBT协议制裁,就要受到相关方的抵制。在各国之间的经济技术的交往中,都是以实物质量、服务质量、信誉质量为前提,要求货真价实、价值相符。越是高科技,越需要高质量。现代的宇航技术(如载人飞船技术),航海技术、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等,对它们的规划设计质量、制造质量、测控质量、运行质量都有很高的要求。 2.产品质量差是我国经济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企业技术改造的加快及质量管理意识的增加,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利润驱动,加之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目前我国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不容乐观,甚至还相当严重。 3.质量责任决定了企业环保责任和企业对员工的责任。 从企业社会责任所包含的主要内容看,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①企业对员工履行的责任。如技术培训、工薪水平的提高、职工福利的改进、劳动环境保护等;②企业对生态环境维护的责任,如对污染的防治和对周围环境的美化。③企业对社会、消费者的责任。这种责任主要表现在企业能否向社会、消费者提供在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符合要求、质量上乘的产品上。从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在关系上来看,产品质量的好坏决定了企业能否承担对生态环境维护的责任。这是因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对产品的环保性日益重视,产品质量的内涵已包含环保标准,绿色产品成为社会、消费者所欢迎的产品,绿色消费成为新的消费时尚。无疑,企业若生产环保性能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企业自然难以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2004年开展的小炼油厂车用汽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表明,我国汽油产品的烯烃含量及硫含量普遍偏高,如果按新的无铅汽油标准来评介,符合率不到30%,在抽查的104种电池产品中,仅有15种为无汞、低汞产品,而汞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另一方面,从产品质量和企业对员工履行的社会责任的相互关系看,企业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不但要关心产品的质量,同时也要关心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关注工人或雇员的安全。企业对员工履行的社会责任包括的内容固然很多,如劳资关系、工作环境、员工的生活福利、生活条件等。但我们认为,保证是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是企业对员工应承担的最基本的、同时又是最重要的责任。从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的来源看,有人的因素,如由于员工的不当操作而导致的;有环境因素,包括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以及厂房的通风和和温度。但从我国近几年企业生产情况看,也有些安全事故源于企业使用一些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如珠三角某一企业因使用绝缘性能差的电线,引发火灾,造成人员重大伤亡,酿成大祸。 二、产品质量管理有助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围绕着质量而开展的各种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所有管理活动的总和。质量管理必须与企业的其他管理活动,如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实现质量目标,并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以提高顾客满意度为根本目标,企业的目标从单纯的利益最大化转变为确保包括顾客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品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能有助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对企业来说,没有质量,就没有顾客。有了产品质量,就有了国内外市场,就有了生存和发展空间。相反,有些企业,不重视产品质量,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损害了顾客利益,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也损害了企业自身形象,导致企业走下坡路。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已成为广大企业的发展目标。没有好的产品质量作为保证,企业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当然,此时也就谈不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这是其一。另外一方面,提高产品质量是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的基础。首先,产品质量提高可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增加生产,增加销售,最终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其次,由于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就可以较高的价格出售,从而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提高经济效益;再次,产品质量提高,有利于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和充分运用,从而减少消耗,降低成本,以最经济的手段生产出顾客满意的产品,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提高奠定基础。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不良质量的成本是非常可观的。这种成本既包括检验、试验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废品、返工和投诉等明确应计入的成本,还包括发生在经理、设计人员、采购人员、监督者、销售人员等身上的未能明确计入的成本。因为如果质量上出现了缺陷,他们不得不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修复,还需增加费用。这些成本加权起来会占销售额很高的比例。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能使企业提供充足的财力、物力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条件、有能力支付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相反,一个效益不佳,负债严重的企业无力去改善环境,改善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及工作环境。纵然企业有这种社会责任的意识,也只能是“无米之炊”。 三、企业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社会责任 企业产品质量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企业在产品质量上必须为一定行为或者本为一定引的。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做什么,或者不许做什么,这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一种社会责任。 1.企业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为了保障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负责。保证产品具有可靠性,即产品在规定的条件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功能的能力;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即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等意外事件的能力;保证产品的符合性,即产品质量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销售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进货检验,主要是检验产品自身是否符合默示担保条件和明示担保条件,即是否是合格产品。同时,也应检验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2)对于进货检验时确认合格的产品,有义务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持产品原有质量,以防损害、变质,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4)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产品的赔偿责任 生产者和销售者所承担的质量责任,不仅包括他们所负的社会责任,同时,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要进行赔偿,这即为产品的赔偿的责任,也就是消费者如果由于产品的质量缺陷受到伤害,那么厂商作为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消费者、使用者或者第三者一定的赔偿,以补偿消费者由于使用该产品而导致的损失。 四、企业社会责任对产品质量管理的要求 1.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标准认证工作 产品质量认证是企业产品质量社会责任的实现,ISO9000质量认证是由第三方提供的,对产品质量的公正评价,可以为人们提供完全信赖的质量信息,因而对企业承担质量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2.企业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全面质量管理是全员通过有效的质量体系对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和全范围进行管理和控制,并使顾客满意和社会受益的科学方法和途径。
履行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实现公司好公民形象的条件,需要将公司社会责任作为一个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计划、有专门负责部门、有一定的经费保障、有可操作的规范化的管理程序。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方面论文例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试论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
摘要:公司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经济组织体,而劳动者则作为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在现代公司中的居于重要地位。公司与劳动者的关系不仅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利益和长足 发展,也关系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安宁。因此,现代公司法在强调盈利性的同时,也注重对于公司社会责任的研究。那么公司对劳动者应当承担哪些社会责任?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制又该进行怎样的制度构建?本文将尝试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劳动者;公司社会责任;劳动权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确立及其对劳动者的责任
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公司的唯一目的是谋求利润最大化,即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进而为股东创造最大利益。公司仅对股东负责,至于社会责任则纯属国家和政府的职责。其隐含的逻辑是,公司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就能极大地增进社会利益。进入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冲突越来越加剧。公司社会责任问题被屡屡提及并引起极大关注。
然而,究竟什么是公司社会责任?对此尚无统一学说。一般而言,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它是对传统公司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惟一目标的修正与补充,但并不否认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而是强调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对公司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的职工、消费者、债权人、公司所在的社区等)承担适当的社会义务。其中雇员利益是 企业社会责任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传统企业法尤其是传统公司法中,劳动者并非是公司的成员。但劳动者的利益和命运与公司的运营又是息息相关的。因此,劳动者是公司的一种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为了促使公司切实保障和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利益,当代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
(一)公司的营利性与社会责任的关系
公司作为经济实体,营利是公司存在和发展的动因。正是基于此公司社会责任是要公私兼顾(在 法律范围内兼顾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非从根本上否认其营利性。若公司无法营利就无法生存,那么如何来履行社会责任呢?因此,公司的营利性和社会责任并非必定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两者可以辩证统一于公司利益基础之上,是相互促进的。例如公司给劳动者以较好的福利,提高劳动条件等,从而使劳动者更加积极地工作,为公司提高效益。
(二)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公司的社会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事实上公司从一开始,就处于一种法律的规制状态,而任何的法律规制,无不体现出一种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价值平衡,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不存在着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的公司。实践中,我国已经将公司的社会责任化为法律规制,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的最低限度的要求等等。这些规定带有很强的社会性,若不承担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是刚性的义务。
三、强化公司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之意义
(一)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公司社会责任的首要内容
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对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义务。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指在股东以外,受公司决策与行为现实的和潜在的、直接的和间接的影响的一切人。由于劳动者是公司最直接、最重要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是公司须臾不可或缺的利益相关者,因此,在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入其中。
1、现代公司的竞争最终都归结为人力资源的竞争,劳动者所拥有的高素质的劳动是比物质资本更为稀缺的资源,拥有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是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制胜法宝。
2、劳动者作为一种人力资本,具有一定的专用性。这种专用性将劳动者与公司紧紧地联结在一起,只有保护好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使公司充满活力。
3、在劳工问题严峻和民主潮流高涨的条件下,为缓和劳资矛盾的需要必须重视劳动者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为了保障公司劳动者的利益,而且也为了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确立公司社会责任的各国无一例外地将公司对劳动者的责任列为公司社会责任的一项主要内容。
(二)公司社会责任是劳动者劳动权实现的保障和推动力量
公司与劳动者之间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二者的利益追求虽有诸多不同,但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司的行为不仅影响到劳动者,还会通过劳动者的行为影响到顾客及其所接触到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公司与顾客、供应商及其他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的合作起始于公司的劳动者,劳动者在促进公司的长期成功和良好运营中担当重要角色,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效率,而劳动者能够真正为公司利益贡献自己的才智的根本基点是劳动权得到切实的保障。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有利于推动劳动权的实现,而公司社会责任的践行反过来会为公司的根本长远利益、乃至公司制度的存在提供合法性和正当性的基础。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可能会影响其短期利益,但如果公司注意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关注劳动者的健康并使其得到切实保障, 经济上和生活上的安全感能促使他们为公司的进一步 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有利于提升公司自身的社会形象。对社会来说,公司在劳动权保障方面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福利的增加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公司承担社会责促进劳动者的劳动权保障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因日益受到“赚取工人血汗钱”的指责,公司社会责任问题开始在各国被提起,逐步形成了公司社会责任运动。目前,国际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在劳动权保障领域主要以社会责任标准作为其实施和验证的工具和手段。当今国际上有关社会责任的标准形形色色、数量繁多,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三大类:政府及政府间组织的标准,包括国际劳工组织的有关公约、联合国人权宣言等;非政府组织制定的民间标准,包括联合国全球契约(GC)、道德贸易行动(ETI)准则、SA8000等;各跨国公司自身制定的供应链行为准则,如迪斯尼、沃尔玛、耐克、宜家等。
四、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完善建议
目前,我国《公司法》在制定时不见得有意识地以公司社会责任理念为依据,但现行《公司法》的某些条款却体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例如,《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 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该法第16条还规定:“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此外,《公司法》第52条第2款、第56条、第68条第2款、第122条、第124条第2款也规定了有关公司劳动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规定。
这些规定突破了传统公司法以公司的营利性为其唯一价值取向的做法,要求公司在追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同时,也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特别是公司劳动者的利益。2002年由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则在借鉴国外公司治理经验的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重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准则》第81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准则》还对职工在公司中利益的维护等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准则》也要求上市公司重视其社会责任不能偏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尽管如此,我国《公司法》还是应该对公司承担社会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包括公司对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的义务。虽然这一义务可以是非强制性的,且已在《劳动法》中有相关的规定,但在公司法这一组织法中作出这一规定,对于公司管理者而言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这意味着公司管理者不仅承担着对股东的义务,还对劳动者负责的义务。它授权公司管理者可以动用公司资源履行这一原本为道德上的义务,其行为的正当性可得到法律的认可,而不会受到股东的追究。加之当今社会环境的变化,公司受到外部有时是很强烈的要求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压力,这一授权就更有可能被公司社会责任的权利主体实际受益。
总结
劳动是财富之源,劳动者是源源不断的财富的缔造者,在劳资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的地位。公司应积极主动的践行对劳动者的社会责任,提升自己的形象,增强自己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劳资关系的和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意。
论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及制度完善
摘要:从 经济 法角度讲,公司 社会 责任体现为经济法对公司行为的规制,达到社会可持续 发展 ,满足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经济法价值目标。公司社会责任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 现代 企业 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关键词:公司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 法律
公司的社会责任与营利责任相对而言,指在公司追求最大限度的自身利益和股东利益的同时,还应当承担起不断增进不特定社会利益的责任。公司不仅是营利法人也是社会组织体,不仅是股东获取利润的工具还必须对其获利行为承担社会责任。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 理论 界定
公司社会责任被称为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最早于1924年由美国的谢尔顿提出,几十年来国外学者对公司社会责任进行了广泛 研究 ,取得了大量成果,并被立法和司法实践确定下来[1]。近年来,随着 中国 企业国际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世界第一个社会道德责任标准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进入中国,使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国内学者研究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含义、要旨大都包括:公司社会责任,指在公司制度以及社会环境的演进中产生的,社会期望公司经营者除了对股东利益负责外,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制度设计、角色定位、运营与管理应当充分体现有关企业利害关系人或相关利益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广大公众)的利益和意志[2]。
从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和特征来看,其一,公司社会责任是对传统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合理补充和扩展,明确公司利润合理化与社会责任并重的二元价值目标,要求公司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兼顾社会责任,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其二,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综合性义务,包含企业对社会负有的必须强制履行的法律义务与自觉履行的道德义务[3]。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实质是社会使命,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应表现为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为社会必须承担的法定性责任;另一方面,公司社会责任的核心是通过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社会期望或者公司自愿履行的道德性承诺。
二、我国现阶段强化社会责任的必要性
公司在社会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不仅 影响 到与公司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利益群体,而且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公司以赢利为唯一目标已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制造者,强化和落实企业社会责任显得必要和迫切。
首先,有助于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公司的发展是各项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且在不同类型的公司中,各种资源在成本、信息、风险、耗损、价值、利润、贡献、回报等方面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利益关系的参与[4]。否则,由于公司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其与相关利益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自身与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权衡时,往往会牺牲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这将造成不平等竞争,破坏正常的经济秩序。
其次,有利于公司信誉的建立和长期的发展。强化公司的社会责任与提升公司软竞争力相结合,使公司内部股东、管理层、职工的关系得到协调,符合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体现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利益目标,从以短期速成为基准的观点转变为着眼长期利益的追求,避免政府不必要的法律规制,有助于公司自身形象的树立和信用体系的建立,保证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
再次,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公司社会责任理论强烈反对资源滥用和环境破坏,保障了生活品质改善和社会公益实现,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社会责任理念的引进和探讨必将对《公司法》的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提供宝贵借鉴,公司制度的健全又将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发展。
三、新《公司法》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规定与完善
我国第一次在《公司法》里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体现了以人为本的 科学 发展观,在公司追求利润目标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作出平衡,从只强调股东责任到强调包括股东责任、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在内的公司责任体系。这使得我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得到法律的正式规范和支持,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司法的一大特色。
第一,一般条款的规定。
法律维护正义的过程,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利益平衡过程,面对市场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 问题 和日益暴露的弊端,《公司法》第5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第5条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意味着对传统公司的角色或目标定位的突破。
第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至关重要的是切实履行依法订立的合同,确保交易安全。《公司法》第1条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为公司立法宗旨之一,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引入,体现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第三,董事与监事制度的完善。
《公司法》不仅将强化公司 社会 责任理念列入总则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设计了充分强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制度。就职工董事制度而言,《公司法》第45条第2款和第68条要求两个以上的国有 企业 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第45条第2款和第109条第2款允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职工代表董事制度;第52条第2款、第71条和第108条要求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从而有助于扭转一些公司中职工监事比例过低的现象。
第四,职工劳动保护与民主参与。
《公司法》第17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 合同,参加社会 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规定,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 职业 教育 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公司法》第18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另外,公司 研究 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 问题 、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信息查询与披露条款。
《公司法》第6条第3款:“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明确了社会公众监督的途径;第34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公司社会责任的 法律 规制
以中国的国情,公司承担社会责任需要阶梯式发展 ,如同马斯洛的需求理论,其内容和标准都需要全方位考量,在学术研究上仍应请求如何将之具体落实的 方法 ,否则将沦为纯粹道德化的诉求[5]。
第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环境。
公司社会责任的落实首先表现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规制。通过强化董事的职能,以保证公司在决策时,兼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6],以及强化监事会职能等措施,保障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第二,整合法律资源,构建公司社会责任法律框架。
一种社会关系的调整往往需要多部法律的协调配合才能实现,我国与公司社会责任有关的内容分散在除公司法之外的诸多法律法规之中,而这些法律法规之间缺少制度设计所必需的统一性和关联性。因此,应以社会利益为本位,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并加以整合,从不同的主旨和范围全方位建构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框架,明确社会责任承担主体和对象范围,使公司社会责任的精神具体化、内容明确化、实施操作化。
第三,进行道德立法,形成公司社会责任的“激励——约束”机制。
在公司社会责任的内容中有一些高于法律的道德义务,如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方面由公司自愿为之,但国家应设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公司社会责任意识。又如,公司对外财务性和社会性信息的公开与披露,对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进行税费减免或政策优惠,以及公益诉讼制度与诉权保护机制的建立等措施。
第四,与国际接轨,建立符合国情的中国公司社会责任标准。
目前 全球范围内的公司社会责任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公司自订责任准则,二是国际统一的社会责任标准,即SA8000标准。我国应建立自己的公司社会责任标准,要从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培训到建立制度化评价体系,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推进战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 实践[7]。同时,还应建立社会责任指数资料库,把这些对于社会责任或者是环境保护的因素当作一个具体的指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体系结构可以借鉴国外标准的通行做法,还需突出中国转型发展阶段的国情并符合中国企业的实际状况,将其落实到具体而有效的履践对策中。
参考 文献 :
[1] 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 经济 学与 法学 分析 [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 刘俊海.公司的社会责任[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10.
[3] 黄寅.企业伦理:理论与实践[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57.
[4] 廖斌,徐景和.公司多边治理研究[J]. 政治 论坛,2003(1).
[5] 刘连煜.公司治理与公司社会责任[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12.
[6] 刘俊海.强化公司社会责任.商事结论集(第2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7] 赵琼.广东企业社会责任调查报告[J].大经贸,2004,5:(37).
企业的管理离不开沟通交流,企业对内对外的管理沟通不畅,会导致一系列的严重问题。下面我给大家分享企业沟通管理论文,大家快来跟我一起欣赏吧。企业沟通管理论文篇一 浅谈企业沟通管理理论 摘要:沟通是企业内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取得效益迈向成功的必要条件。但是沟通不良几乎是企业存在的通病,尤其是国有企业,组织结构层多面广,人力资源观念落后,目标激励机制不全,重人治轻法治行为等因素长期存在,导致内部沟通越来越困难。既无法使管理层之间达成共同目标提高工作绩效,也无法使全体员工凝聚力量参与市场竞争。 文章 概述了国内、国外各个阶段各个流派的企业沟通管理理论,分析了现代 企业管理 强调以人为本理念的总趋势。 1 国外研究 1.1 古典组织管理沟通理论 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由以家庭式生产为基础的亲属关系沟通,逐步向工厂规模生产的业务关系沟通转变。工厂雇主对雇佣的控制监督,雇佣之间的劳动分工和层次差异,使得组织中内部沟通管理愈加复杂。 泰罗提出的科学管理理论,极大地影响到现代企业的管理。这种理论,是上级对下级单向的层层控制与命令,工人只管接受指令而不考虑指令的对错,更不会向老板反馈。这种人际沟通方式是被动的,仅局限于传达指令和传递信息。 马克斯·韦伯发展了泰罗理论,提出了官僚制。他强调,组织中的每个人各有分工,责任明确,按章办事,消除个体情绪和个人感情。也就是上级对下级的命令合法化,命令是一种职责,接受命令也是一种职责,成员之间的沟通,是下级对上级基于组织制度的绝对服从。 1.2 人际关系管理沟通理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军队和私有工厂为劳动者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工厂涌入,使得劳资之间管理成本大大增加,沟通问题进一步突出。同时,军方、厂方和工会的接触日益频繁,客观上要求和促进了相互之间的沟通理解。 在此之前的1924年,梅奥主持了著名的“霍桑实验”,得到了改善组织内部人际关系,尊重员工情感社会需要,促进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研究结论。1938年巴纳德提出,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沟通,鼓励和协调员工按照共同的目标一致行动。 1.3 人力资源管理 沟通理论 20世纪50年代后,西方主要国家的产业调整,大量劳动人口向第三产业转移。70年代后,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各国经济参与到国际化竞争。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人力因素特别是新型管理型人才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逐渐落后以至被淘汰,人力资源理论应运而生。 最具代表性的是马斯诺需求层次理论,强调组织中的个体成长、发展和潜力开发,逐步实现由低级到高级的五个层次的发展需要,沟通实际上是个体在组织中获得较高层次的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阿吉里斯的成熟-不成熟理论认为,个体发展是由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他主张改革组织,以满足不同阶段下组织与个体之间的目标行动的统一。麦格雷的X-Y理论认为,管理的根本任务是使员工通过组织目标的整体实现而达成个人目标的实现,即我们后来所谓的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上述理论,都要通过管理沟通手段来实现。 2 国内研究 多年以来,国内在管理沟通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先后形成了三种理论:第一种理论认为人是经济人,即企业的效率来源于严格的管理 ,严格就是最大的爱护,必须加强对员工业绩的严密考核,所以管理沟通工作似乎不必要。第二种理论则认识到人更是社会人,是需要尊重的,而激励则是对员工的最好奖赏,所以管理沟通工作局限于物质和精神激励。第三种理论则超过了前两种理论,认为人是 文化 人,管理之道即在于以情度理,特别强调企业内部的沟通。在第三种理论指导下获得成功的企业典范,已成为当今世界最为流行和倡导的企业管理的风向标,更是国有企业在实施改革中确保稳定和推进发展的良药。 很多公司深刻认识到,管好人才能做好事,以人为本才能服务社会。通过理清并解决内部存在的思想观念落后、管理体系陈旧、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借鉴和发展现代企业管理理论,重视沟通,加强协作,提出“以制度和文化为驱动力”的战略型发展理念。 3 发展趋势 纵观近现代管理人性观的演进,物和人作为两种基本的管理对象始终贯穿其中。然而,人的因素在演进中逐步占据了核心地位,人本管理早已深入到企业的内部。现代企业管理中,满足员工的合理需求和追求经济效益摆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 现代企业管理在强调社会责任的前提下,仍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的追求目标。因此,抓好现代企业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有一种能够实现企业互动协调发展的途径——沟通。正确良好的沟通是成功企业的经营之道,也是增进各企业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的办法。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工作制度理念是静止的,而有效的管理沟通方式是灵活的,我们要进一步学习和探索更良好的管理沟通方式,以谋求企业生存和促进企业发展。 企业沟通管理论文篇二 论企业沟通管理 摘要:企业的管理离不开沟通交流,企业对内对外的管理沟通不畅,会导致一系列的严重问题。本文着重阐述了沟通交流的重要性和内部交流不畅导致的后果,提出了解决问题的途径。 关键词:沟通管理重要性;沟通途径 沟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却又常常被人们忽视。没有沟通,就没有企业的成功,严重的将导致创业失败。企业内部良好的沟通文化可以使所有员工真实地感受到沟通的快乐。加强企业内部的沟通管理,既可以使管理层工作更加轻松,也可以使普通员工大幅度提高工作绩效,同时还可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战略意义上重视沟通。 一、沟通管理的重要意义 所谓沟通,是人与人之间的思想和信息的交换,是将信息由一个人传达给另一个人,逐渐广泛传播的过程。著名组织管理学家巴纳德认为“沟通是把一个组织中的成员联系在一起,以实现共同目标的手段”。没有沟通,就没有管理。沟通不良几乎是每个企业都存在的老毛病,企业的机构越是复杂,其沟通越是困难。往往基层的许多建设性意见未及反馈至高层决策者,便已被层层扼杀,而高层决策的传达,常常也无法以原貌展现在所有人员之前。 沟通管理是企业组织的生命线。管理的过程,也就是沟通的过程。通过了解客户的需求,整合各种资源,创造出好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客户,从而为企业和社会创造价值和财富。企业是个有生命的有机体,而沟通则是机体内的血管,通过流动来给组织系统提供养分,实现机体的良性循环。沟通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和实质。 二、沟通管理的作用 沟通有助于改进个人以及群众作出的决策。当遇到急需解决的问题,管理者就需要从广泛的企业内部的沟通中获取大量的信息情报,然后进行决策,以迅速解决问题。下属人员也可以主动与上级管理人员沟通,提出自己的建议,供领导者作出决策时参考,或经过沟通,取得上级领导的认可,自行决策。企业内部的沟通为各个部门和人员进行决策提供了信息,增强了判断能力。 沟通促使企业员工协调有效地工作。企业中各个部门和各个职务是相互依存的,依存性越大,对协调的需要越高,而协调只有通过沟通才能实现。没有适当的沟通,管理者对下属的了解也不会充分,下属就可能对分配给他们的任务有错误的理解,致使不能正确圆满地完成,导致企业在效益方面的损失。 提高员工的士气。沟通有利于领导者激励下属,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组织氛围。沟通可以使领导者了解员工的需要,关心员工的疾苦,在决策中就会考虑员工的要求,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如果领导的表扬、认可或者满意能够通过各种 渠道 及时传递给员工,就会形成某种工作激励。同时,企业内部良好的人际关系更离不开沟通。思想上和感情上的沟通可以增进彼此的了解,消除误解、隔阂和猜忌,即使不能达到完全理解,至少也可取得谅解,使企业有和谐的组织氛围。 三、企业沟通交流存在的问题 在不断的管理实践中,我们感到许多企业在内外部的沟通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企业的管理沟通不畅,会导致包括企业形象受损、员工凝聚力下降、人才流失、消费者转向竞争者等一系列问题,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将产生严重的影响。以下仅从内部交流谈谈看法。 从企业创造价值的角度看,在产品或服务的增值过程中,员工是企业价值的传递着,尤其是在一些服务型的行业,员工代表了消费者心目中的企业形象,所以应该以员工为本,使企业与消费者有机结合。企业的行为只有首先让员工感动,才能感动消费者,才能感动市场。但是很多企业与员工沟通的时候,就犯了许多错误,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在一些组织中,领导人习惯于把自己管理的对象视为没有个性、没有创造性、没有独立意志的纯粹执行者,或者视为随时有可能偷懒、损害组织利益的可疑分子。在这样的心态下,造成了权力的过分集中和领导人的绝对权威,一方面限制了员工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另一方面造成了交流途径狭窄或不通畅,使得很多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变得不完整,甚至掺杂了较浓的主观色彩,从而使理解与再次传达落实出现问题,导致信息失真。这样既不利于组织的工作效率,也会使信息发生扭曲,导致员工的凝聚力下降,或上下级、平级间的猜疑,造成内耗过大。 企业的决策机制缺乏民主。很多企业重大举措出台之前,忽视了基层员工的参与,致使他们的意见建议不能及时反馈的高层决策层,因此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缺失,消极怠工的现象比较普遍。此外针对员工管理的 措施 制定后忽视了向员工解释说明的环节,导致员工对政策抵制情绪大,影响了企业的工作效率。 绩效评估缺乏反馈。许多单位存在对绩效评估反馈不重视的现象,员工除了被简单的告知考核结果进而得到相应的奖励和处罚外,对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均一无所知,更不用谈以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了。 四、沟通管理的途径 如何使沟通更顺畅呢? 首先,让管理者意识到沟通的重要性。沟通是管理的高境界,许多企业管理问题多是由于沟通不畅引起的。良好的沟通可以使人际关系和谐,顺利完成工作任务,达成绩效目标。沟通不良则会导致生产力、品质与服务不佳,使得成本增加。应对员工和顾客给予应有的重视,采用换位思考方式,站在员工和顾客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使相互间有更多的理解,沟通更顺畅。 其次,公司内建立良性的沟通机制。沟通的实现有赖与良好的机制,包括正式渠道、非正式渠道。员工不会做你期望他去做的事,只会去做奖罚去做的事和考核他去做事,因此引入沟通机制很重要。应纳入制度化、轨道化,使信息更快、更顺畅,达到高效高能的目的。 第三,从“头”开始抓沟通。企业的老总、老板是个相当重要的人物。老总必须以开放的心态来做沟通,来制定沟通机制。公司文化即老板文化,他直接决定是否能建立良性机制,构建一个开放的沟通机制。老总以身作则在公司内部构建起“开放的、分享的” 企业文化 。 第四,以良好的心态与员工沟通。与员工沟通必须把自己放在与员工同等的位置上,“开诚布公”、“推心置腹”、“设身处地”,否则当大家位置不同就会产生心理障碍,致使沟通不成功。沟通应抱有“五心”,即尊重的心、合作的心、服务的心、赏识的心、分享的心。只有具有这“五心”,才能使沟通效果更佳,尊重员工,学会赏识员工,与员工在工作中不断地分享知识、分享 经验 、分享目标、分享一切值得分享的东西。 某种意义上讲,现代企业管理就是沟通,沟通的确就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实质和灵魂,所以沟通是每个人都应该学习的课程,提高自己的沟通技能应该上升到战略高度。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高度重视沟通,重视沟通的主动性和双向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进步得更快,企业才能够发展更顺畅更高效。 企业沟通管理论文篇三 浅议企业管理中的有效沟通 在企业组织内部,信息交流对于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完成企业的使命,达到企业预期的目标和员工的发展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谓信息沟通就是企业组织内部的成员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方式实现的信息传递和交流。 1.沟通的功能 有效的人际沟通是释放和缓解压力、增强自信心、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提高团队凝聚力的一条重要途径。当员工和管理者之间可以顺畅沟通的时候, 员工的工作情况就可以及时反映到管理者那里,这必将在企业内部形成亲密、融洽、协调的关系,避免了紧张、怨愤等情绪,从而使工作效率倍增。沟通是任何企业所不可或缺的功能,也是经营管理的一个过程。无论工作管理上,或是在员工的培育和管理上,一概都要通过交流。保持经常的意见交流和相互交往的企业将是一个十分有凝聚力的企业, 也将是一个战无不胜的企业。 2.沟通可缓解员工压力 科学研究发现,压力过大将直接导致冠心病、高血压等各种亚健康症状,人体免疫力随之下降。由于压力的困扰,造成如缺勤率、 离职 率、事故率高以及体力衰竭、精神恍惚、效率缺失、抑郁症和自杀等一系列心理和病理的后果,并最终影响企业的绩效。 2.1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心理上的关系和心理上的距离。。和谐的人际关系可带来愉快的情绪,产生安全感、舒适感和满足感,可以减少孤独感、恐惧感和心理上的痛苦,并能宣泄不快情绪,从而减少心理压力。相反,人际关系紧张常造成抑郁、烦躁、焦虑、孤独、憎恨及愤怒等不愉快的情绪, 强烈而持久的不良情绪反应会导致自主神经功能失调、内分泌功能紊乱、免疫功能降低,不利于身心健康。 2.2工作狂 工作狂指沉迷于工作、长时间工作不休息的人。工作狂的心理类似于心理学上的“沉溺行为”与“强迫行为”。他们工作成瘾,不工作就觉得不自在、痛苦、无所事事。长期超负荷工作,会对人产生压力。而来自工作、事业的压力对人的身心健康有极大危害。长期处在激烈竞争的气氛中,会使人的心理总是处于紧张、苦闷、恐惧和不安等状态中,一旦遇到不如意的事情,自己又不具备足够的解决能力,就会产生悲观、失望、抑郁、消极的心态。 2.3完美主义 完美主义者是指那些事事过度追求完美、甚至“为了万一,不惜一万”的人。强迫型的完美主义会导致自我挫败,工作效率、人际关系、自尊心受损。由于完美主义者把注意力完全放在做事 方法 的“绝对正确”上, 往往忽视他人的情感,对做事不到位者容忍度非常低,把对待事情的态度和方法完全照搬到对待人上,把人当作可以随便指责、发泄的机器,这样常常伤害别人,影响同事、朋友之间的关系,导致自己陷入孤独的境地。。 2.4职业枯竭 职业枯竭一般表现为: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怎样做;无端担心自己的人际关系,进而影响到对自己工作的满意度;困惑自己究竟会走向何方,对前途缺乏信心开始抱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结构,将责任归咎于同事家庭不再是缓解压力之源,反而加重了心理的负担等。 以上各种情况产生的压力都会导致员工情绪的降低, 从而在企业中弥散,形成一种压抑、消极、悲观的组织氛围,使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度大大降低,士气低下,缺勤率、离职率及事故率上升,工作中的人际冲突增加,招聘、培训等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高,士气低落,工作效率下降。 3.沟通的障碍 要解决员工的各种压力问题,就必须与之沟通。但企业在与员工沟通时必须要让对方理解和接受,才能真正达到意见的沟通,如果沟通不够完善就会出现沟通的障碍。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沟通的障碍呢?主要原因如下: 3.1意见交流本身的含糊其辞 主管说的话听不懂,或是从主任那儿发出的文告意思不明,于是不知怎么办。如果每一件事,都要向主管问个清楚,但又怕主管会因此而产生反感,于是员工可能会按照自己的思维做一个适当的猜想。等到工作做完了,员工向主管 报告 时,就会碰钉子。 3.2解释不同 在传达意见时,可以用文字,也可以用口头说明,这种文字和口头说明,常常因员工的学历、社会资历的不同,而产生的见解也会不同,从而在意见沟通上会发生出入。 3.3断章取义 大家在意见交流的时候都有一种观念“对于许多事情,只要适当地处理好重点即可,其余的就可以不管了”。如果组织机构过于庞大,中间层次太多,在进行这种信息沟通时,各级主管部门都会花时间把接受到的信息自己甄别,一层一层的过滤,然后有可能将断章取义的信息上报。 4.有效沟通的对策与建议 4.1要增强沟通意识。企业的领导者必须真正地认识到与员工进行沟通对实现组织目标十分重要, 要领导企业建设良好的沟通文化,营造健康的沟通环境。我们企业的一些管理者由于缺乏沟通意识,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等人上门请示、汇报,凡事喜欢做批示、下命令;政策出台时不征求员工意见,使之不能有效贯彻;如果领导者通过自己的言行认可了沟通,使这种观念逐渐渗透到组织的各个环节中去,将会有效地提升企业效益。 4.2要把握沟通原则。①把握主动原则。无论领导与员工、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本部门与其他部门,都不能等出了问题、有了矛盾、影响了工作和感情之后才被动地去沟通。每个人都要主动地率先把心交出去,用真心换回真情。②把握双向原则。沟通不是单向的说教,而是心灵的碰撞,是相互了解、理解与谅解。③把握换位原则。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常常抱怨别人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但只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他的感受和想法,心态就会平和很多。④把握尊重原则。双方沟通时要充分体现尊重,无论职、学识、经历如何,尊重是共同的需求。尤其是领导要尊重部属、长辈要尊重晚辈、知识型年轻人与经验型年长人要相互尊重。 4.3要正确地使用语言文字。语言文字运用得是否恰当直接影响沟通的效果。使用语言文字时要简洁、明确,叙事说理要言之有据,条理清楚,富于逻辑性;措辞得当,通俗易懂,不要滥用词藻,不要讲空话、套话。非专业性沟通时,少用专业性术语。。 4.4要学会有效倾听。在沟通过程中主管、项目管理者和员工应学会有效的倾听。有效的倾听能增加信息交流双方的信任感,是克服沟通障碍的重要条件。可以借助手势语言和表情动作,以增强沟通的生动性和形象性,使对方容易接受。 企业内部如何进行有效的沟通,是一个复杂而又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但是,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应当很好的与员工进行有效的沟通。通过有效的沟通来实现对员工的控制和激励,为员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 猜你喜欢: 1. 企业人性化管理论文 2. 在企业管理中如何加强沟通管理 3. 沟通管理论文三千字 4. 企业内部沟通论文
论产品质量与企业社会责任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作为利益主体的企业通过向社会和消费者提供一定的产品来获取利润,求得生存和发展。企业为了占领更多的市场,取得长久的竞争优势,须向社会或消费者提供产品安全、可靠、质量合格且价格合理的产品,这是企业的生产目的。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又须向社会、消费者承担一定的责任。这表面看来两者之间有矛盾之处,而实际上,它们之间可以和谐统一。 一、产品质量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基本体现 关于企业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经济学界和管理学界以及企业实践中的管理者对此早有争论,尽管经过几十年的争论,目前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获得者弗里德曼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增加利润。 我国一些学者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表述为:企业为所处社会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发关心、全面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适应和发展的参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的内容极为丰富,既有强制的法律责任,也有自觉的道义责任。” 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为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的期望和要求所应该采取的行动,应履行的职责,应做的奉献和应尽的义务。而产品质量是指“反映产品满足明确和隐含需要的能力的特性总和”。它是指产品的使用价值,即产品的有用性。在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中,我们认为,产品的质量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最基本体现,或者说是最根本性的要求。这是因为: 1.产品质量是全球经济关注的焦点 在现代社会中,质量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重大战略问题。优质能给人们带来方便和安乐,能给企业带来效益和发展,最终能使社会繁荣、国富民强;劣质则会给人们生活带来无数的烦恼甚至灾难,会造成企业的亏损甚至倒闭,并由此带来种种社会问题,阻碍社会进步,甚至导致国家衰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以质量取胜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国家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经济全球化,都是以质量为关注焦点。世界贸易组织(WTO)到目前为止已有近150个成员国,是全球范围内的“联合国”。WTO有60多项协议、附件和备忘录等,在众多文件中都体现了质量为关注重点。例如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更体现质量为关注焦点。它的主要原则有:非歧视,正当目标,采用和实施国际标准,相互承认,透明度等;都体现出各成员国之间商品的质量和诚信为基础。没有质量,没有诚信,就要受到WTO/TBT协议制裁,就要受到相关方的抵制。在各国之间的经济技术的交往中,都是以实物质量、服务质量、信誉质量为前提,要求货真价实、价值相符。越是高科技,越需要高质量。现代的宇航技术(如载人飞船技术),航海技术、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等,对它们的规划设计质量、制造质量、测控质量、运行质量都有很高的要求。 2.产品质量差是我国经济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企业技术改造的加快及质量管理意识的增加,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利润驱动,加之执法不严,监督不力,目前我国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不容乐观,甚至还相当严重。 3.质量责任决定了企业环保责任和企业对员工的责任。 从企业社会责任所包含的主要内容看,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①企业对员工履行的责任。如技术培训、工薪水平的提高、职工福利的改进、劳动环境保护等;②企业对生态环境维护的责任,如对污染的防治和对周围环境的美化。③企业对社会、消费者的责任。这种责任主要表现在企业能否向社会、消费者提供在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符合要求、质量上乘的产品上。从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在关系上来看,产品质量的好坏决定了企业能否承担对生态环境维护的责任。这是因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对产品的环保性日益重视,产品质量的内涵已包含环保标准,绿色产品成为社会、消费者所欢迎的产品,绿色消费成为新的消费时尚。无疑,企业若生产环保性能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企业自然难以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2004年开展的小炼油厂车用汽油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结果表明,我国汽油产品的烯烃含量及硫含量普遍偏高,如果按新的无铅汽油标准来评介,符合率不到30%,在抽查的104种电池产品中,仅有15种为无汞、低汞产品,而汞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另一方面,从产品质量和企业对员工履行的社会责任的相互关系看,企业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不但要关心产品的质量,同时也要关心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关注工人或雇员的安全。企业对员工履行的社会责任包括的内容固然很多,如劳资关系、工作环境、员工的生活福利、生活条件等。但我们认为,保证是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是企业对员工应承担的最基本的、同时又是最重要的责任。从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的来源看,有人的因素,如由于员工的不当操作而导致的;有环境因素,包括生产工具、机器设备以及厂房的通风和和温度。但从我国近几年企业生产情况看,也有些安全事故源于企业使用一些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如珠三角某一企业因使用绝缘性能差的电线,引发火灾,造成人员重大伤亡,酿成大祸。 二、产品质量管理有助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围绕着质量而开展的各种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所有管理活动的总和。质量管理必须与企业的其他管理活动,如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实现质量目标,并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质量管理是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以提高顾客满意度为根本目标,企业的目标从单纯的利益最大化转变为确保包括顾客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品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能有助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对企业来说,没有质量,就没有顾客。有了产品质量,就有了国内外市场,就有了生存和发展空间。相反,有些企业,不重视产品质量,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损害了顾客利益,损害了国家利益,同时也损害了企业自身形象,导致企业走下坡路。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已成为广大企业的发展目标。没有好的产品质量作为保证,企业就不可能存在和发展,当然,此时也就谈不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这是其一。另外一方面,提高产品质量是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增长的基础。首先,产品质量提高可以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增加生产,增加销售,最终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其次,由于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就可以较高的价格出售,从而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提高经济效益;再次,产品质量提高,有利于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和充分运用,从而减少消耗,降低成本,以最经济的手段生产出顾客满意的产品,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提高奠定基础。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这一点。对于很多企业来说,不良质量的成本是非常可观的。这种成本既包括检验、试验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废品、返工和投诉等明确应计入的成本,还包括发生在经理、设计人员、采购人员、监督者、销售人员等身上的未能明确计入的成本。因为如果质量上出现了缺陷,他们不得不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修复,还需增加费用。这些成本加权起来会占销售额很高的比例。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能使企业提供充足的财力、物力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条件、有能力支付企业社会责任成本。相反,一个效益不佳,负债严重的企业无力去改善环境,改善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及工作环境。纵然企业有这种社会责任的意识,也只能是“无米之炊”。 三、企业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社会责任 企业产品质量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企业在产品质量上必须为一定行为或者本为一定引的。也就是说,企业必须做什么,或者不许做什么,这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一种社会责任。 1.企业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为了保障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负责。保证产品具有可靠性,即产品在规定的条件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功能的能力;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即不发生造成人员死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等意外事件的能力;保证产品的符合性,即产品质量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销售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产品进货检验,主要是检验产品自身是否符合默示担保条件和明示担保条件,即是否是合格产品。同时,也应检验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2)对于进货检验时确认合格的产品,有义务采取各种必要措施,保持产品原有质量,以防损害、变质,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4)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产品的赔偿责任 生产者和销售者所承担的质量责任,不仅包括他们所负的社会责任,同时,对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要进行赔偿,这即为产品的赔偿的责任,也就是消费者如果由于产品的质量缺陷受到伤害,那么厂商作为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消费者、使用者或者第三者一定的赔偿,以补偿消费者由于使用该产品而导致的损失。 四、企业社会责任对产品质量管理的要求 1.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标准认证工作 产品质量认证是企业产品质量社会责任的实现,ISO9000质量认证是由第三方提供的,对产品质量的公正评价,可以为人们提供完全信赖的质量信息,因而对企业承担质量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2.企业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全面质量管理是全员通过有效的质量体系对质量形成的全过程和全范围进行管理和控制,并使顾客满意和社会受益的科学方法和途径。
摘 要:西方经济学家对企业是否应承担社会责任存在争论。企业社会责任论的思想基础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而其学术渊源则可上溯至契约理论与产权理论。实业界从不讲社会责任到讲求社会责任,经历了一个剧烈的转变。企业社会责任论的实质是公司基于社会环境的改变,为实现长期发展战略不断提升竞争力的一种管理思想。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对我国企业管理具有一定启示意义。关键词:企业的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竞争优势一、理论文献综述1.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企业的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理论可上溯到上个世纪初,但真正对其进行系统研究则是最近几十年的事。美国管理学大师彼德. 德鲁克(1974)认为企业对社会的责任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领域是企业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另一个领域则是社会本身所具有的问题。里基. 格里芬(1989)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在提高本身利润的同时,对保护和增加整个社会福利方面所承担的责任。斯蒂芬. 罗宾斯(1991)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他还区分了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两个概念。一个企业只要履行了经济和法律责任,就算履行了社会义务。而社会责任则是在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加了一个道德责任,它要求企业分清是非并遵守基本的道德准则。哈罗德• 孔茨(1993)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认真地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我国学者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主要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开始的。高巍(1994)认为企业在追逐利润,谋求自我生存与发展的同时,还要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承担社会发展的责任,如缴纳税金的责任、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等。李鸿贵(1995)认为CSR是指企业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应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尽量地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标准,并积极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个体应包括对消费者的责任、对股东的责任、对国家及主管部门的责任三个方面。张兰霞(1999)认为,CSR是指企业为所处社会的福利而必须关心的道义上的责任。陈炳富、周祖城(2000)认为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应承担的,以利益相关者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狭义的CSR主要是指道德责任。郑孟状、潘霞蓉(2003)认为CSR是企业在谋求股东利润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义务。本文以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包含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指企业遵守最起码的伦理规范与社会准则。如公平交易、诚实信用、遵纪守法等,大致与陈炳富、周祖城所说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一致。第二个层次是指企业在遵守社会基本伦理规范的基础上,对雇员、供应商、顾客、管理者及当地社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本文讨论的主要指后者。2.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从以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中可以看出,CSR的实质是社会对企业的一种软约束,企业可以承担,也可以不承担。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企业到底有没有社会责任?企业应不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对此西方经济学家一般3持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盈利性机构,其首要责任就是尽可能多地赚钱,为股东利益服务,除此以外没有其它社会责任。他们信奉的格言就是:“Business`s business is business”。亚当• 斯密是这种观点的早期倡导者,他认为人们在自利本性的激励下会自动增加整个社会的经济财富,而一只看不见的手会引导和提升一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从这个角度讲,企业是一个超道德(amoral)的实体,它只管盈利,提高企业所有者的利益。社会责任则通过法律法规来实施,而这主要是政府的责任,而非企业。托马斯• 霍布斯以及约翰• 洛克的哲学也是这种逻辑思想的反映。而这一思想最有名的支持者则是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米尔顿• 弗里德曼。弗氏是一位自由主义的经济学大师,在1970年给纽约时报写的那篇引发了一场有关企业CSR的大论战的文章中,他分别从经济角度和哲学角度阐发了自己的观点,后者包含了自由,个人主义,以及避免市场合谋现象的存在,认为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神圣不可侵犯,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前者认为,个人可以同时投资于资本市场以及把一部分所得利润用来作公益事业。当然,社会公共品也可以让企业以CSR的形式来提供,但一般来说,由CSR形式提供的公共品给个人带来的效用是比不上个人自由捐赠所带来的效用。因此,弗里德曼(1970)被广泛引用的一句名言就是:“企业有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利用资源并在游戏规则许可的范围内提高盈利能力,也就是说,在一个开放与自由竞争的条件下诚实无欺地从事交易活动。②”在弗里德曼的分析框架里,企业是由股东所拥有的,股东跟企业管理者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企业的管理者只是企业的雇员,其责任就是在遵守社会基本秩序(包括法律上的,伦理习惯方面的)的前提下,根据所有者的意愿来管理企业,为股东尽可能地增加利润。如果在此基础上还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那无异于管理者不经股东、顾客和雇员的同意就用他们的钱来解决社会问题,这实际上是变相地向他们征税,把政治机制扩展到经济领域,从而根本上破坏了个人的自由和市场经济制度按照这一关系,管理者是服务于股东的利益的,是不允许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现象的。进一步说,这一论断是由著名的费雪分离定理(Fisher’s separation theorem)引申过来的,费雪分离定理的原意是说,个体(指股东)在生产(这里指获取利润)和分配(包括个人消费和捐赠)之间是可以分离的,即可以先最大化股东利润,再把所得利润在个人消费和个人捐赠之间作分配。在这里,由于社会公共品是非贸易品,不满足费雪分离条件的前提假设。但是尽管如此,我们可以把股东的决策拆分成,投资于一家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然后再把所得利润的一部分作个人捐赠,这一决策过程也可以由直接投资于一家CSR企业来形成,股东既可以获取部分的利润回报(financial returns),还可以从CSR企业用另一部分利润来提供的公共品中获取一定的社会回报(social returns)。弗里曼(Freeman,1984)在反驳了弗里德曼的“委托关系”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认为管理者不应该只对股东权益(Stockholder Interest)负责,还要考虑满足其它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比如工人,消费者,供应商以及社区组织等。“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根源则是契约理论。根据契约理论,企业是由各个利益相关者构成的“契约联结体”。这里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是与股东(shareholder)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弗吉尼亚大学企业管理的教授爱德华• 弗里曼(Edward Freeman, 1983)对此有过不止一个的定义。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由于企业行为会受益或受损,以及他们的权力会因为企业行为遭到侵犯或加强的群体和个人。或者是对企业有利益要求权的群体,具体包括供应商(suppliers)、顾客(customers)、员工(employees)、股东、当地社区(local community)以5及管理者(management)。弗里曼和里德(1983)还区别了两种意义上的利益相关者定义,从狭义上讲,它是指对企业的生存和成功有决定意义的群体。从广义上讲,它是指那些能够影响企业并受企业影响的个人和群体。企业不仅仅是独立的生产者或法人,它还是依托于各种利益相关者基础上而存在的一个实体,因此企业从根本上讲是利益相关者之间一组契约的联结点。这就是与股东利益至上理论相对应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另外,有其它学者也是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来考虑CSR,但强调的是“利益相关者理论中的伦理&道德问题”,以及“基于企业跟各利益相关者的重复博弈过程中而建立起来的信任合作关系”,认为这些都会增进企业的市场价值和绩效水平(Donaldson1990,Donaldson和Preston1995)。从产权理论的角度分析,“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鼓吹者认为产权概念十分复杂,单独依靠某一个“个体判断”理论来描述产权是不完整的。产权是可以分割的,从多元理论的角度出发,公司控制权一部分赋予股东,另一部分由利益相关者掌握。因此唐纳森和普雷斯顿(T. Donaldson、 L. E. Preston 1995)指出:“只要一种多元的产权理论能够被掌握,那么产权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之间的联系就是显而易见的。”显然,“股东利益至上”理论是主张企业无社会责任的自由主义者的思想基础,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则是企业社会责任论这一学说的滥觞。而从学术渊源上看,两者都可以从契约理论与产权理论中找到自己的根据。利益相关者认为企业作为合法实体和众多个人所组成的集体,CEO和高层管理者被雇佣是为了实现所有者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但是为实现这一目的,企业对一系列利益相关者应承担相应义务。所以,企业对所有者的义务虽是第一位的,但为了生存和更好发展,它必须对企业内外的一系列利益相关者的要求作出适时合理的回应。这样,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一个基本结论就是:企业应合理合法地追求经济效益,同时应该对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与道德的责任。 6除了上面介绍的股东利益至上论和相关利益者理论以外,还有其它几种用来解释CSR的主流理论,比如企业的资源观(Resource—Based View of th Firm )以及企业理论(Theory of the Firm)等。最早使用企业的资源观来分析CSR的是Hart(1995),他认为,对某些产业以及公司来讲,用在环境投资上的社会责任可以构成企业持续竞争力的一种重要资源或者能力。Mc Williams,Van Fleet和Cory(2002)运用同样的理论得出,CSR这种企业策略行为可以被用于建立并且提升可持续的竞争优势。运用企业理论来分析CSR,可以得出许多有价值的结论:“CSR是企业用来吸引那些有社会责任感的消费群体,企业在提供公共品的同时其实就是在实施他们的市场/商业策略。”(Baron,2001).而针对消费者在面临私人品和公共品时的信息不对称的情况(information asymmetry),Fedderson和Gillgan(2001)就认为:那些非政府机构(NGO)在消费者降低CSR实施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而有些学者如Waldman,Siegel和Javidan则强调了“CEO的领导能力在CSR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一个更加有头脑有眼光的CEO一般会更倾向于实施那些策略性的CSR行为。”以上的理论分析都只是对CSR作比较定性分析的,而Mc Willams和Siegel(2001)对CSR从需求/供给角度进行了成本/.收益的定量分析,从而推算出了最优的CSR水平。另外一些学者也通过其它一些理论来试图解释CSR,比如Donaldson(1990)的管家理论(Stewardship Theory)就认为,管理者有道义上的责任去做“正确的事”(do the right thing),而这时就不用考虑这类行为会不会影响企业绩效。Jennings和Zandbergen(1995)用制度分析方法,强调了制度对CSR企业要形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组织(ecologically sustainable)当中所起的作用。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看,企业社会责任无疑是一种制度安排。制度通过提供一系列的规则以界定人们的选择空间,约束人们之间的7相互关系,从而减少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和交易费用,进而保护产权,增进生产性活动。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地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我们称之为“硬约束”。非正式制度是人们在长期的交往中无意识地形成的行为规则,具体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形式,我们称之为“软约束”。如果企业社会责任放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那么很显然,企业对社会的道德责任则是一种非正式制度安排。3.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从静态角度来看,那些实施CSR的企业他们的股价(市场价)往往是低于那些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的,因为股东对CSR带来的效用评价比不上自已捐赠所带来的评价,这种对CSR的低评价,反映在市场价值上,就是那些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他们的股价要高于那些CSR企业的股价,也就是说实施CSR是要有一定成本的。但这种成本不是由投资者(股东)来承受的,因为一旦他们理性地预期到了CSR企业会把一部分利润用于作公益事业,这类企业的股价便会随之下降,这使得他们购买股票的成本下降,而这种成本的下降程度刚好可以弥补投资CSR企业跟投资利润最大化企业给他们带来的效用评价上的差异。从理论上我们可以知道肯定存在着一种均衡的评价比例(即由企业的CSR行为带来的效用跟自己捐赠的效用的比例,一般来说,这个比例都会小于等于1),使得股东在投资CSR企业和利润最大化企业之间是无差异的。低于这个比例的,则会偏好于投资利润最大化企业。同理,高于这个比例的,则会选择投资于CSR企业。由于股东不承担CSR的成本,这种成本就必须由创立企业的企业家来承担。John Mackey(2005),这位whole Foods的CEO就曾表达过这种观点。Vogel(2005)曾经给出个CSR的定义,就是:“那些旨在改善并提升工作环境,并且作出对社会有益的行为。而这些行为是不属于企业需要履行的法http://www.ncer.tsinghua.edu.cn/lunwen/paper2/wp200606.doc【摘 要】企业得以可持续经营,仅仅考虑经济因素对股东负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同时考虑到环境和社会因素,承担起相应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企业的社会责任应由董事会承担,而不是股东、债权人或者企业的管理者直接承担。本文通过分析财富杂志评选的二十家“最受尊敬的企业”,讨论董事会承担的企业社会责任一般通过怎样的机构和制度来实现。目前,国外先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实现方式主要有两种:董事会决策模式和董事会承担、经理决策模式。【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董事会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承担*宁向东 吴晓亮(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100084)网页打开较慢,请耐心等待,多试几次国有企业改革文献综述许多在微观层面研究中国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文献发现它们的业绩是增长的。这些文献包括陈等(1988)、道拉(Dollar,1990)、高登和李(Gordon and Li, 1991)、哥诺斯等(Groves,1994,1995),杰佛逊等(Jefferson,1992,1994,1996)和肖耿(1991)。基于对国有企业业绩的这样一个正面评估,林毅夫等(Lin et al.,1997)、麦克米兰和诺顿(McMillan and Naughton,1992)、诺顿(Naughton,1995)和罗斯基(Rawski,1994)认为中国的国有企业可以不经过私有化而改进,他们并且认为,非国有企业被允许进入市场从而为国有企业创造竞争环境,因此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是不重要的、甚至是不必要的。胡永泰(Woo et al.1994)、萨克斯和胡永泰(Sachs and Woo,1997)、白重恩等(Bai et al 1997)等对在微观层面对国有企业业绩表现的正面评估提出了质疑。樊刚和胡永泰(Fan and Woo,1997)、沈联涛和肖耿(Sheng and Xiao, 1995)、世界银行(World Bank, 1996,1997)等则发现在总量水平上国有企业业绩在逐步恶化。肖耿(Xiao,1991,1997)以及其他研究者发现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生产率和增长两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基于对国有企业的这类负面评估和其他国有的改革经验,帕金斯(Perkins,1994)、萨克斯和胡永泰(Sachs and Woo,1997)、胡永泰(Woo et al.,1994)、沈联涛和肖耿(Sheng and Xiao, 1995)、世界银行(World Bank, 1996,1997)和肖耿(Xiao,1997)等因而强调了产权和所有权改革的重要性。车和钱(Che and Qian, 1996),李(Li, 1996),魏兹曼和肖(Weitzman and Xiao, 1994)、钱(Qian)和肖(Xiao,1991)运用产权方法研究中国企业问题。这些研究强调了政府控制对企业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以及委托-代理问题;却很少注意到国有产权承担着无限责任的问题。一般而言,这些研究关注于国家所有制与产权错配在微观上的意义,而没有分析这种错配的宏观意义。樊刚和胡永泰(Fan and Woo,1996)、沈联涛和肖耿(Sheng and Xiao, 1995)以及肖耿(1997)将国企差劲的激励机制和中国宏观经济不稳定联系了起来。沈联涛和肖耿(Sheng and Xiao, 1995)以及肖耿(1997)运用产权理论探讨了许多在中国改革中与产权和所有制有关的许多问题。这些研究与本文的研究主题相一致。布劳德曼和肖耿(Broadman and Xiao,1997)是一项运用同样方法的早期研究,而且所使用的数据也较早。
《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文献综述湖南农业大学李立清与李燕凌合著的《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一书,充分运用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两种研究方法,对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化实施现状及其实施对策进行了分析论证。全书共分9章,虽然开篇就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了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的多方位思辨,但综观全书仍然以企业社会责任的标准化为论述主轴,在笔者眼里,从该书的题旨及其论述重点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一书实应是“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研究”。在绪论和第一章中,作者就从企业仿生学的角度,将企业比喻为“生命体”,认为“组成企业最基本的生命物质就是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制度等,企业责任则是整个生命运动” [1]( P1),这固然不能成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逻辑起点和充分依据,但是从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角度出发的贯穿人类思想史全过程的审视,则弥补了这样一个感性有余理性不足的缺憾。作者引用中外学者的不同甚至对立的观点,在矛盾中寻求了统一的论断:从经济学与管理学角度,继承了孔茨、格里芬以及德鲁克等人的观点,指出“企业是应当在提高本身利润的同时,对保护和增加社会福利方面承担责任” [2](P689,格里芬)、“企业的目的必须存在于企业本身之外,事实上,企业的目的必须存在于社会化之中,因为工商企业是社会的一种器官” [3](P81,德鲁克),引进利益相关人的理论,指出企业的存在不时孤立的,企业周围存在着众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需要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政治学角度上,作者引述亚里士多德关于“所有共同体都是为乐某种善而建立的” [4] (P1亚里士多德)观点,指出“企业必须让渡一部分权力给政府或社会,从而换取企业在有序竞争市场中生存,在复杂的社会矛盾冲突中实现最佳生存目标” [5](P69);在社会学的视野中,作者求助于社会学研究的对象——解决公平和不公平问题,提出“权力和财富只为一部分人所掌握……引起社会关系的紧张和不满……化解这种部门,毫无疑问是那些拥有合法性统治权的人当然的责任”。 [6](P80)在最后的论证中,作者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企业的社会责任归纳为“是企业除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之外的第三种责任(作者认为这三种责任在时间、空间上三维并存),它是企业在社会领域内对自身行为后果的回应义务。”并将这种义务生发的根源——企业的内部性与外部性统为一体,继续阐述为“企业社会责任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它的内在星,即这种责任是由于企业在社会领域内自身行为引起的必然结果,而非任何外在压力推促下的企业义务。”[7](P30)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论述企业的社会功能说,作者创新地提出了权力圈理论,将企业权力划分为内外两种属性,为继续论证企业的社会责任打下了理论基石。作者力主: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标准化,其发挥作用的领域,应“基于以下考虑:即强调合作、扩大和统一三个广泛的企业活动领域[8](P126)”,力图以机器式的形式统一与中国特色的内容外延,促使企业在社会责任上寻求到最大公约数。为此,作者选择了由美国制定的SA8000标准,作为国际标准化的指向,在作者看来这个基本内容包括“劳动保障、人权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标准代表了当前企业社会责任的衡量尺度,在不少学者以“该标准被注入了西方人权的影子、在最低工资以及工作环境上的规定不利于我国发挥竞争优势”等为理由排斥这个标准的时候,作者力挺该标准的适时性并预测其能够取得将来的地位,并从“可带来定单和效益、改善管理、改善劳工状况”等角度阐述,认为中国需要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在对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的论述中,作者是这样构想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应该“首先是一种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共同生存的企业社会规范;其次,是一种能够促使实现社会公正、公平的企业社会行为规范;第三,是一种保持民族先进文化的企业社会规范;最后,它必须是能够不断创造和谐社会建设新动力的企业社会规范”(第六章),在实施对策中,作者提到要分别从企业社会责任主体的角度、从规范内容的角度、从加强企业内部监督的角度、从加强企业外部监督的角度,修改和完善《公司法》、《企业法》、《劳动法》、《工会法》、《消费者权益法》等法律体系,政府也要加强对企业实施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科学引导。从行文逻辑来看,作者首先从企业社会责任的思辩开始入手,继而在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及其实施对策上,重点捉墨。其立意是明确的:我国企业无论是从自身发展需要还是从国际背景来看,实现社会责任标准化甚至是实现企业社会责任与诡计接轨是必要的。全文内容证明,作者是实现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的坚定支持者,并对SA8000标准垂青有嘉,其追求方向是值得肯定的,因为标准化的实行必然对于企业自身的管理目标以及企业的社会存在产生重要意义,对于实现社会公正、公平不失是一个有力手段。但是,笔者,还是认为,中国的企业具有其独特的历史和文化背景,研究企业社会责任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从文化角度思辩责任本身。很明显,我国在儒家文化熏陶了几千年的背景中,几乎每个企业都具有“内紧外松”的特征,即对内部员工比较强调紧张,有的企业对待员工近乎苛刻;对外,企业则追求松弛,有的企业不惜捐出为数不小的资金换取宽松的竞争环境和中国传统看中的“面子”。从其生存生态来看,不可不说中国的企业有其生存之根,抛开企业的动机不言,作为实体它们也有追求企业社会责任的部分动力。笔者还注意到,在作者提到的案例中,还提到SA8000标准甚至要求最低工资要达到当地和出口地所在国的最低标准,在中西劳动力市场价格及其不均衡的情况下,很明显是对劳动力密集国家所采取的一种贸易壁垒措施,是一种新型的贸易保护手段。应该看到,SA8000在某种诚度上代表了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的发展方向,但是我国企业大多数的竞争力还不强,甚至多数企业处于资本积累期,还没有太多精力去进行社会责任标准化运做,如果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植入作者主张的国际标准,可能会适得其反,扼杀企业发展。在这里,笔者不妨提出一个构想:在我们承认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发展趋势的同时,要认清我国企业的发展现状,首先要保证在我国法律条件下企业的正当生存,其次,面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化,我国政府商务部门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引导企业与企业、企业与认证机构进行谈判,提出“企业社会标准化时间表”,按照我国企业发展的现状,分步骤、按行业逐步完成标准化建设。参考文献[1] [5] [6] [7] [8] 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5年8月[2] 里奇·W·格里芬,《实用管理学》[M],复旦大学出版社,1989[3] 彼得·F·德鲁克,《管理—任务、责任、实践》[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4]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颜一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企业发展在经历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和资源的优化整合阶段之后,已经步入了“企业公民”这一全新竞争阶段。随之而来的是,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对一流企业“高标准、严要求”的公认指标。从1999年美国推出“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到2001年英国的FootsieforGood,再到2003年澳大利亚推出的R即utxe,企业社会责任已经被国际社会提为重要议题并加以量化。上个世纪末,欧盟设立了一个目标,到2010年“欧洲经济应成为世界上最具竞争力、最具活力的知识经济,保障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和更强的社会凝聚力”。为此,‘有65家跨国公司和19家欧洲国家组织为会员单位的欧洲企业社会责任协会对此做出了积极反应。他们不仅提出了责任竞争力的概念,而且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经营的主流,把其视为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视为企业生存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前提。在这种理念的倡一导下,一些欧洲企业的责任竞争力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星巴克,这个实践“企业社会责任”的全球连锁经营的跨国企业,在世界咖啡市场价格降到每磅50美分的时候,星巴克仍以1.2美元的价格向它的咖啡供应者收购咖啡,其目的是保证农民的收入。星巴克的CEO奥林·史密斯说,星巴克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就是说服顾客付3美元买一杯“有社会责任的咖啡”。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逐渐地己经成为中国社会的热点话题,尤其是本世纪初加入WTO之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被跨国公司近乎强制性的向我们兜售。由北京数字100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和青年华商峰会组委一百名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企业管理者们基本上都认为企业应该有社会责任,而且这种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目标和利益是不冲突的。这一调查显示,认为应该有企业社会责任的人是88%,认为不应该的只有%4(他们认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将增加成本、降低竞争力),无所谓的有%8。对于目前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认为不怎么样和很差的占到了一半,认为很好的只有4.%5。至于社会责任和企业竞争力之间的关系,大部分人认为有社会责任还会有竞争力,另外有四分之一的人认为这两者之间毫无关系,这也反映了现在企业家的多种心态。企业社会责任己不仅是道德问题,它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从全球范围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己经成为大的趋势,并且逐步从道德规范走向法律和标准管理。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标准SASO00(socialACeountability5000),对企业经营管理所要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予以规范。因此,在经济与信息全球化日渐发达的今天,企业趋于国际化发展,“非官方组织”纷纷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或行为准则,在保护劳工利益的名义下,制造新的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以保护发达国家的自身利益。可以说,企业社会责任既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组织自发追求更文明的经济行为的结果,也是被动的产物,是受到外界压力的结果。企业竞争越来越遵循一个新的包含企业社会责任因素在内的竞争规则。不适应这个规则,企业可能就会被排斥在商业游戏之外。同时,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非常深入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入世后全球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等客观条件下,研究企何突破固有,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竞争力关系及其和谐发展,全面提升企业责任竞争力已经到了非常重要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