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市级,但不加“市”字,比如北京、南京、郑州等。
学位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D].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如:[4]赵天书.诺西肽分阶段补料分批发酵过程优化研究[D].沈阳:东北大学,2013。
参考文献类型:专著[M],会议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杂志[G]。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作者姓名采用"姓在前名在后"原则,具体格式是:姓,名字的首字母.如:MalcolmRichardCowley应为:Cowley,M.R.。
如果有两位作者,第一位作者方式不变,&;之后第二位作者名字的首字母放在前面,姓放在后面,如:FrankNorris与IrvingGordon应为:Norris,F.&I.Gordon。
2、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其文献类型标识建议采用单字母“A”;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建议采用单字母“Z”。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参考文献标准格式
博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格式
博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大家想必感觉到非常的头疼吧!不着急,下面由我为大家精心收集的博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格式范文,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博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10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总数的1/2;硕士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一般应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一般不少于20篇。参考文献中近五年的文献数一般应不少于总数的1/3,并应有近两年的参考文献。
本科毕业设计主要参考文献要求1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2篇以上(指导教师认定为特殊类型的论文,可以不列外文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必须是公开出版、发表的(含网上下载)着作或期刊(论文),统一放在文后,并按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自然编号,序码加方括号。
依据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GB/T7714-2005),中文参考文献书写格式为:
专着:[序号] 作者名. 书名[M]. 出版地: 出版单位, 出版年:引文页码。
期刊:[序号] 作者名. 题名[J]. 刊名,年,卷号(期号): 所引用的文献在期刊中的起止页码。
报纸:[序号] 作者名. 题名[N]. 报刊名,年-月-日(版次)。(示例:2009-01-01(1))论 文 集:[序号] 作者名。题名[C]//论文集作(编) 者。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所引用的文献在期刊中的起止页码。
电子文献:[序号] 作者名.电子文献名[DB/OL].(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获取或访问路径(即网址)。
学位论文:[序号] 作者名.题名[D].授予单位所在地:授予单位,授予年。
专利:[序号] 申请者.专利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公告日期。
外文参考文献编排格式:按语言所在国学术界通行的格式。
参考文献作者三名以内的全部列出,四名以上的列前三名,中文后加“等”,英文后加“et al”.作者姓名不管是外文还是汉语拼音,一律姓在前名在后(如Hardy Thomas.)。外文姓不可缩写,名可缩写;如作者为二人以上,第一位作者的格式为先姓后名,后用逗号,其他作者均按先姓后名,但名后不加标点,最后一名作者名前要加and,最后用句号。
论文参考文献字体大小
一、考查论文的整理、装订要求
1.统一采用A4纸打印、左面竖装;
2.严格按照考查论文所订立的封面要求制作封面;
3.考查论文成绩评定表放在最后一页装订。
二、考查论文的书写格式规范
1.考查论文正文由论文题目、作者、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9部分组成。
(1) 论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5个字,要简练准确,可分两行书写;
(2) 作者:处于论文题目正下方,须写明学院、专业、年级、姓名;正下方注明指导教师及姓名;
(3) 摘要:中文摘要字数应为150-200字,英文摘要实词数应为150-200个实词;
(4) 关键词:中、英文均限制在3-5个词语内,各词间用“;”间隔;
(5) 正文:论文正文包括引言(或者绪论、概述等)、论文主体、结语等,正文要标题清晰,图表和公式要编号,公式应另起一行书写。
字数要求:考查论文正文字数要求3000-5000字。
(6)注释:注释主要用于文章篇名、作者、文内某一方面特定概念内容、直接引用论述的必要解释或说明。注释序号用加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如①②③),在文中出现的地方用上标予以标明,采用脚注的形式,注于当页页脚;
(7)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撰写论文时围绕论题参考的着作、论文、期刊、网上资料、图片音像资料等。参考文献总数不得少于8篇,鼓励结合学科特点查阅外文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在文中出现的地方用上标予以标明,序号用加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2][3]),列于正文文末。
三、考查论文的排版格式规范
1.版面尺寸:A4(210×297毫米)。
2.装订位置:装订线1cm,左面竖装,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cm.
3.页码:采用页脚方式设定,采用小4号宋体、用第×页和随后的括号内注明共×页的格式,例如“第1页(共10页)”,处于页面下方、居中、距下边界1.5cm的位置。
4.正文文本:宋体小4号、标准字间距、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所有标点符号采用宋体全角要求排版。
5.论文标题:小2号黑体,居中。
6.作者和指导教师:标题下隔一行,居中,采用小4号仿宋体,作者在上,指导教师在下。
7.中文摘要和中文关键词:抬头用5号黑体加粗,内容用5号宋体、两端对齐方式排列,行间距固定值26磅。
8.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抬头用5号Times New Roman体加粗,内容用5号Times New Roman体、两端对齐方式排列,行间距固定值26磅。
9.正文内标题:见附后格式。
10.文中图表:所涉及到的全部图、表,不论计算机绘制还是手工绘制,都应规范化,符号、代号标准统一,字体大小与正文协调,手工绘制的要用绘图笔,图表名称和编号准确无误。
11.注释序号用加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如①②③),在文中出现的.地方用上标予以标明,采用脚注的形式,注于当页页脚;
12.参考文献:位于正文结尾后下空2行,行间距单倍行距,排版见附后格式。
(论文标题)重师旅游学院考查论文排版样式(小2号黑体)
(副标题)作者必读 (3号宋体)
(空一行)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专业 2004级 张飞(小4号仿宋体,居中)
指导教师 赵云(小4号仿宋体,居中)
(空一行)
摘 要:“摘要:”二字请用5号黑体加粗。内容部分请用5号宋体。从第二行开始文字不缩进。
关键词:关键;排版;要求(“关键词:”用5号黑体加粗。内容部分用5号宋体)
Abstract:英文摘要的“Abstract:”用Times New Roman体加粗。英文摘要的内容部分用Times New Roman体。
Key words:keyword;keyword;keyword(抬头用Times New Roman体加粗,内容用Times New Roman体)
(空一行)
这里开始是正文部分,请用小4号宋体排版(除了标题、图、表之外)。
(空一行)
一、这是一级标题 (4号黑体)
(空一行)
一级标题缩进2个字位,上下各空一行。所有标题序号请用汉字,标题序号与标题之间用“、”隔开,以下遇到一级标题时,请参照此处的标注执行,不再重复。
(一)这是二级标题 (小4号黑体)
二级标题请用汉字加圆括号,缩进2个字位。标题序号与标题之间空1个汉字位。以下遇到二级标题时,请参照此处的标注执行,不再重复。
1.这是三级标题 (小4号宋体)
三级标题请用阿拉伯数字,缩进2个字位。空标题序号与标题之间空1个汉字位。 以下遇到三级标题时,请参照此处的标注执行,不再重复。
(二)这是二级标题
以下遇到二级标题时,请参照此处的标注执行,不再重复。
(空一行)
二、注释的要求
(空一行)
(一)注释
1. 注释(仅限文科类专业):注释主要用于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方面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注释序号用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采用脚注的形式①,注于当页页脚位置,依次排序②。
三、参考文献的要求
“参考文献”用小4号黑体,左顶格,上空2行。 参考文献的内容请用5号宋体,序号用[1]表示,内容与序号空一个汉字位。具体的排列次序和样式请参照下面的例子。
参考文献:
[1] 裴娣娜。论我国基础教育课程研究的新领域[J]. 课程·教材·教法,2005,25(1):3-8
[2] 顾明远。 国际理解与比较教育[J].比较教育研究,2005(12):1-4.
[3] 李秉德。教学论[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15-18.
[4] 石中英。教育学的文化性格[D].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1998.
[5] 张诗亚。 西部民族教育现状
MBA学员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各环节且成绩合格,通过正式学位论文答辩,由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部统一制发的西安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位论文是指为了获得所修学位,按要求被授予学位的人所撰写的论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学位论文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学位论文根据所申请的学位不同,又可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按照研究方法不同,学位论文可分理论型、实验型、描述型三类,理论型论文运用的研究方法是理论证明、理论分析、数学推理,用这些研究方法获得科研成果;实验型论文运用实验方法,进行实验研究获得科研成果;描述型论文运用描述、比较、说明方法,对新发现的事物或现象进行研究而获得科研成果。按照研究领域不同,学位论文又可分人文科学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与工程技术学术论文两大类,这两类论文的文本结构具有共性,而且均具有长期使用和参考的价值。1.学位论文是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毕业生为获得各级学位所撰写的论文。2.学位论文选题新颖,理论性、系统性较强,阐述详细。3.参考文献多、全面,有助于对相关文献进行追踪检索。4.单纯的文摘数据已无法满足读者需要,读者对电子论文全文的需求呈上升趋势。
学位论文是指为了获得所修学位,按要求被授予学位的人所撰写的论文。学位论文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学位论文是指的完成一定学位必须撰写的论文,格式等方面有严格要求,学位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发表的问题 可以到 脚丫代写 论文 这家网站问下,
学位论文是指为了获得所修学位,按要求被授予学位的人所撰写的论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学位论文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 学位论文根据所申请的学位不同,又可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
要求:1篇EI,1篇外文,1篇会议。这个需要你有高水平课题支撑才能顺利完成读3年毕业。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是博士毕业的硬性条件,其中如果被发表在一类期刊上,则可以被算作两篇,其他种类的核心期刊只能算作一篇。博士的标准学制年限是3年,如果是硕博连读是两年,博士生需要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所有学分,并通过答辩,才能申请毕业。博士生在发表论文的时候,要保证论文科学可靠,不能有造假或剽窃行为,如果被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被取消学籍。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推荐,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
撰写学士学位论文的标准和要求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叫学位论文。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那么什么样的人能申请呢?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那么就不会授予他学位。我说的再通俗一点:目前学校里通行的一点是什么呢?就是你各门课都要及格,学分已满,这是专业方面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察。现在一个很硬的一个指标是什么呢?一个很硬的指标就是英语。倘若你本科生的英语没有过四级,那么你就不属于能够申请学问的人。我再重复一遍,有两种情况是不能申请学位的:一种情况就是你的外语四级没有过,你的专业课都过了,但惟独你的外语没有过,那你就没有资格申请学位;第二种情况是,四级英语是过了,但是你在学科当中有重要的课程即使补考也没有及格,那么也没有申请学位的资格。说的更清楚一点,凡是有资格申请学位的本科生,第一是要把学校规定四年内要修满的学分都修满,第二是外语四级及格,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学位。
那么当你有资格申请学位并为申请学位所写的那篇毕业论文就称为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
学士学位论文既是学位论文又是毕业论文。如果外语四级没过,但你的各门课的学分都拿满了,可以毕业,所写的论文就只是毕业论文,而没有学位。同样的道理也是这样,硕士生的各门课修满,英语过了六级,就可以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所写的毕业论文就是硕士学位论文,同时也是毕业论文。在硕士二年级开题的时候,如果学分不够,外语没过都不容许开题。不容许开题也就不容许继续深造,就应该被淘汰。硕士能够读到三年级,毕业的时候,学分修满,外语也通过了,开题也通过了,这样才有资格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同样的,博士也是一样的。所以,学位论文和毕业论文对有些人来说是一码事,一篇论文可以有两个含义,既毕业了也有了学位;可是对有些人来说,毕业了,但没有学位。
第一,撰写学士学位论文的标准和要求。
那么对于学士学位论文的标准、要求,我将做一个比较具体的讲解。首先,我们讲一下学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应该是什么样的要求?这篇论文应该反映出作者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独立研究科学能力,对所研究的论题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论文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展开来说,要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如果基础知识比较浮,论文肯定写不好。这是写好毕业论文的一个前提;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不是说天下文章一大抄,我选了一个作家,他的参考资料很多,我拼一篇论文出来就行。
这样论文就肯定通过不了。作为毕业论文来说,一定要有自己的独到的见解,决不能人云亦云。就算是你的观点跟别人的相同,也要换一个角度,有自己的论述过程。所以说,有独立的科学研究的能力指的是多方面的,一个是选题,通过选题能看出来你的能力;第二,如果你的选题跟别人一样,比如大家都在研究沈从文的湘西文学,但是大家有各自不同的看法,或者退一步讲对他的看法评价都一样:从湘西文学角度上讲沈从文是独树一帜的`,没有人能超过他。评价是一致的,但各人有各人的切入点。不同的切入点也是学生独立科研能力的表现。切入点不同,那么在阐述的过程中就会在某些地方表现出自己独到的见解。所以我们都把科研能力框在“一定”的范围,因为你们是本科生,跟硕士生、博士生不一样。
这是从学士也就是你们本科生的角度说的。
第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标准和要求。
撰写硕士论文的标准和要求是,应该反映论者广泛而深入的基础知识,刚才我说的是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这里是广泛而深入的基础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理论知识。这里就扩展了。对于本科生说,我们只是要求有扎实的基础知识,而对于硕士生来说,是广泛而深入的基础知识以及相关领域的理论知识。因为我们有很多交叉学科,有些研究我们必须跨出自己的领域,有相关的理论知识。比如说研究中文的作家、作品,必须要有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的知识,否则你的论文就不会有深度和广度。具有独立的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本科生来说是“一定的科学研究的能力”,但是对于硕士生是必须有独立的科学研究的能力。当然这种独立还是离不开导师的指导。对所研究的论题必须有独到的见解。就是说,对所有的论题必须有独到的见解。刚才谈到了硕士论文,跟学士学问论文做了比较,那么作为硕士学位论文当中还能让评委看到它比较好的科学价值。
第三,撰写博士论文的标准和要求。
作为博士论文,这篇论文应该反映论者能够掌握专业领域和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它突出的不是广泛而是渊博二字。去年北大校长在校长论坛中谈到,国外的博士,一般情况下,每个博士差不多有五到六位导师,导师的以一门学科为主,相互交叉,因此,这是名副其实的博士,知识是渊博的,不但是在专业的领域是渊博的,而且在相关领域的知识也是渊博的。那么在国内这种情况就欠缺一点,一个导师带五、六个甚至十几个博士,在国外是五、六个老师带一个博士,不同学科的老师共同去带一个博士。我们大致了解一下国外的情况就行,就是要在专业领域和相关领域有渊博的知识,这是第一。第二,要有熟练的科研能力,在本专业要有创见性和独到的见解。创见和独到的区别是,独到就是凭着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基础,有自己的一些看法。创见就是在这个领域里,别人都没有涉及到,但你能考虑到,而且确实在本领域里面有贡献。所以论文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这是我谈的第三个概念,谈到论文有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这三种论文的大致的状况,他们的大致标准是什么。
关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就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在通过了国家统考(每年5月份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完成了校内32学分的课程学习后,必须返回学校办理进入论文阶段的手续。关于申请论文开题等进行论文阶段需要到所在院系提取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32学分的所有课程试卷;2、院系盖章的学习情况表一式二份;3、院系盖章的成绩单一式二份;在办理进入论文阶段时,需在提取相关材料后,将提取的材料提交到学位授予单位的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核。需要注意的时,在院校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员需要缴纳一定的论文阶段费用(如论文答辩费用等)。最终进入论文阶段,学员与导师商议学位论文的选题,选题确定后,还需要完成开题报告,关于开题报告具体要求,以院校研究生开题报告相关规定为准。
申请学位,那么就是不需要发表论文了,现在已经有新的规定了,论文并不是很重要的,最重要的就是才华能力,这些都是很重要的。
申请学士学位是要发表论文的。硕士生学位发表论文是很重要的。他们的学位都是通过论文的内容水平来决定的。所以要想发表一篇好的论文也是挺不容易的。
不知道不知道!
一般不高的,恕我直言,现在的学士的论文都是水,只要查重过来一般都没事,一个本科生能写出什么成果,这个政策本来就是脑残政策,象牙塔的大学生能接触到多少关于学术、社会、科学上的问题,基本都是胡吹乱作,然后老师随便问,学生装模作样答
学位论文是作者为获得某种学位而撰写的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一般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个级别。其中尤以博士论文质量最高,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科学研究著作,是收集和利用的重点。学位论文代表不同的学识水平,是重要的文献情报源之一。它一般不在刊物上公开发表,只能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收藏单位和私人途径获得。查找国外学位论文的检索工具有《国际学位论文文摘》(Dissertation Ab-stracts International),由美国大学缩微品公司(University Micro-films Incorporation)编辑出版,收录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比利时、澳大利亚等国的450余所大学的学位论文文摘和其它各国著名大学的学位论文目录,分A(人文与社会科学)、B(科学和工程)、C(欧洲学位论文文摘)3辑出版。我国于1979年恢复实行学位制度。北京图书馆、中国科技情报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是指定的博士论文收藏单位。
学位论文是指为了获得所修学位,按要求被授予学位的人所撰写的论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学位论文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学位论文根据所申请的学位不同,又可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按照研究方法不同,学位论文可分理论型、实验型、描述型三类,理论型论文运用的研究方法是理论证明、理论分析、数学推理,用这些研究方法获得科研成果;实验型论文运用实验方法,进行实验研究获得科研成果;描述型论文运用描述、比较、说明方法,对新发现的事物或现象进行研究而获得科研成果。按照研究领域不同,学位论文又可分人文科学学术论文、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与工程技术学术论文两大类,这两类论文的文本结构具有共性,而且均具有长期使用和参考的价值。1.学位论文是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毕业生为获得各级学位所撰写的论文。2.学位论文选题新颖,理论性、系统性较强,阐述详细。3.参考文献多、全面,有助于对相关文献进行追踪检索。4.单纯的文摘数据已无法满足读者需要,读者对电子论文全文的需求呈上升趋势。
学位论文是指为了获得所修学位,按要求被授予学位的人所撰写的论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学位论文分为学士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三种。学位论文是指高定学校或研究机构的学生为取得某种学位,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并提交的学术论文,它是伴随着学位制度的实施而产生的。
学位论文介绍
博士论文质量最高,是具有一定独创性的科学研究著作,是收集和利用的重点。学位论文代表不同的学识水平,是重要的文献情报源之一。它一般不在刊物上公开发表,只能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指定收藏单位和私人途径获得。
查找国外学位论文的检索工具有《国际学位论文文摘》由美国大学缩微品公司。编辑出版。收录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比利时、澳大利亚等国的450余所大学的学位论文文摘和其它各国著名大学的学位论文目录。
分A、(人文与社会科学)、B、(科学和工程)、C、(欧洲学位论文文摘)3辑出版。我国于1979年恢复实行学位制度。北京图书馆、中国科技情报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是指定的博士论文收藏单位。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第二条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士学位第三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且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第四条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应当由系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对达到学士学术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应当由系向学校提出名单,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就近向本系统、本地区的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有关的系,对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的本科毕业生进行审查考核,认为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第五条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经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第六条硕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申请书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申请日期截止后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非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申请时,应当送交本单位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的推荐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时,应当送交两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学位授予单位对未具有大学毕业学历的申请人员,可以在接受申请前,采取适当方式,考核其某些大学课程。申请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第七条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一般为三至四门。要求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3.一门外国语。要求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可按上述的课程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非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进行。凡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认为其在原单位的课程考试内容和成绩合格的,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进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论文答辩。规定考试的课程中,如有一门不及格,可在半年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试行学分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按上述的课程要求,规定授予硕士学位所应取得的课程学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论文答辩。第八条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地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一至二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硕士学位论文答辫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一般应当有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硕士学位论文答辫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第九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多数成员如认为申请人的论文已相当于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除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外,可向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提出建议,由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按本暂行办法博士学位部分中有关规定办理。博士学位第十条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申请书和申请博士学位的学术论文等材料。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申请日期截止后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时,应当送交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学位授予单位对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员,可以在接受申请前,采取适当方式,考核其某些硕士学位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申请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第十一条博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2.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考试范围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由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三位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主持,考试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3.两门外国语。第一外语要求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第二外国语要求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个别学科、专业,经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只考第一外国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考试.可按上述的课程要求,结合培养计划安排进行。第十二条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当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经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审查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第十三条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在答辩前三个月印送有关单位,并经同行评议。学位授予单位应当聘请两位与论文有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一位应当是外单位的专家。评阅人应当对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第十四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位外单位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当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栗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博士学位的论文答辩一般应当公开举行;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摘要应当公开发表(保密专业除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第十五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且申请人尚未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名誉博士学位第十六条名誉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授予。第十七条授予名誉博士学位须经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位授予单位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授予。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八条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授予学位的权限.分别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二)确定硕士学位的考试科目、门数和博士学位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审批主考人和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三)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四)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五)审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的名单;(六)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七)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八)作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九)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由九至二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成员应当包括学位授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教学、研究人员。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人员应当从本校讲师以上教师中遴选。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单位,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研究人员主要应当从本单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中遴选。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中至少应当有半数以上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位授予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主要负责人(高等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或科学研究机构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可以按学位的学科门类,设置若干分委员会。各由七至十五人组成,任期二至三年。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分委员会协助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由各学位授予单位报主管部门批准,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学位评定委员会可根据需要,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第二十条学位授予单位每年应当将授予学士学位的人数、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名单及有关材料,分别报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参照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办理。在我国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和从事研究或教学工作的外国学者申请硕士学位或博上学位,参照本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学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教育部制定。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发给。第二十三条已经通过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论文,应当交存学位授予单位图书馆一份,已经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还应当交存北京图书馆和有关的专业图书馆各一份。第二十四条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同意参加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后,准备参加考试或答辩,可享有不超过两个月的假期。第二十五条学位授予单位可根据本暂行实施办法,制定本单位授予学位的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