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投稿知识库 > 吕先富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吕先富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时间:

吕先富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政治监督重点:

聚焦“两个维护”这个根本,确保政治监督抓得准、做得实。“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抓准、做实政治监督,根本在于紧紧围绕“两个维护”聚焦发力。实践中,北京市纪委监委紧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

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政治监督有力度、有刚性。政治监督,必须着重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才具效力、显震慑,切实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和监督虚化问题。

市纪委监委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案件,发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能力不足、政治行为不端等政治偏差问题,背后的原因往往在于管党治党不严、权力运行失范。

聚焦“关键少数”等重点对象,确保政治监督见广度、有纵深。政治监督要想取得实效,必须紧盯“关键少数”,发挥其“头雁效应”。

西城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翁思思认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监督,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压实“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带动本部门本单位形成良好政治生态,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扩展资料

开展政治监督

1、从政治纪律查起。

从政治纪律查起,是开展政治监督的重要方法。强化政治监督,要求以“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为尺子,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挖行为背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以政治监督捍卫政治纪律。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发挥好专责机关的监督作用,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

2、突出监督重点。

加强政治生态研判,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关键少数”的一言一行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只有把“关键少数”管好了,党内政治生活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政治监督必须突出党委领导集体和党政“一把手”这两个重点,把政治监督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上。督促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发挥徙木立信作用。

3、具有斗争精神。

政治监督面对的主要是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必须敢于碰硬敢于斗争。要铁腕执纪,对思想认识不到位的正确引导,对检讨反思走过场的严肃批评,对构成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

优先处置涉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线索,对照“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生态的问题,既要敏锐发现、也要深挖隐藏在背后的腐败问题。

4、推动标本兼治。

政治监督不是空洞的监督,其目的是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要实现政治监督与推进业务有机统一,既用严明的政治纪律保证业务工作顺利推进,也用业务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严明政治纪律的实际效果。

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一案一整改”,深刻反思剖析,深挖背后的问题根源,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更好地将政治监督成效转化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政治监督的内涵要义与实现路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紧紧抓住政治监督重点

近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披露了陕西省人大原副主任魏民洲的受贿事实。

文章中提到,这位曾在被批搞“政治投机和政治攀附”的副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品、礼金合计124. 35万元;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7271.68万元。

这一受贿金额是首次披露。

魏民洲于今年5月22日落马,8月被双开。中纪委对其的双开通报中写道,魏民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政治投机和政治攀附,政治品行败坏,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公款宴请,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中的“搞政治投机和政治攀附”当时曾引发不少关注。如今《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的这篇文章,也揭晓了与魏民洲搞政治攀附的人:西咸新区原党工委委员、泾河新城原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益民,西安旅游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大有。

文章中称,该二人与在政治上攀附魏民洲,与其搞利益交换,违背“四个意识”,搞层层看齐,还违反生活纪律,大量收受贿赂。

此外,文章还披露了同样是被魏民洲违纪线索牵出的西安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赵红专的违法违纪情况:赵红专做“两面人”,多次违规打高尔夫球;违规提拔任用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接受旅游安排和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事项;违反生活纪律,在境外接受有偿性服务;涉嫌受贿人民币320万元、美元90万元、欧元20万元、港币20万元。

长安街知事曾经做过介绍,魏民洲是今年巡视“回头看”中落马的首位部级官员,傍晚6点半他还出现在陕西新闻联播的报道画面中,当晚9点即宣告落马。

魏民洲落马后,陕西省各级政府举一反三,认真对照检查,坚决肃清魏民洲系列腐败问题的流毒,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和力度,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相继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官员。

一步错步步错。

派驻机构进行监督10几个特别的现象,首先是排毒的当地的社会关系,有时盘根错节不要被有些关系,双蒙逼20关联交易30裙带关系。

再去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政治监督是深化派驻监督的必由之路 落实“三转”、强化“两... 派驻监督也应该有不同的监督重点和方式

中国纪检监察报杂志

[cp]中国法律铁的纪律...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法院判决孙冬利死亡赔赏金...儿媳一人独自霸有,两位年迈老人赡养费不给...痛心啊...平山法院一年了一直不执行...法律法规何在... ​​​两位老人失去儿子伤痛,一直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谁能受了这样的打击,失去儿子两位老人一直紧守家园,孙冬利出事故后儿媳一直没有回家住过,再次出嫁后频繁翘门而入...法律何在...良心何在...[/cp]

需要征订,详细如下一、《中国纪检监察报》每份全年定价336元。二、《中国纪检监察》每份全年定价192元。三、《党风廉政建设》每份全年定价126元。四、《反腐败导刊》每份全年定价96元。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原)孟伟的起诉书。孟伟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今年7月,孟伟受贿案一审宣判,其被判14年。法院认定,孟伟于2003年至2017年,利用担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国家水专项技术总师、实施方案编制专家组负责人等职务便利,收受相关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46万余元。“学术偶像”院士院长落马2017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孟伟落马。孟伟大学毕业后就被分配在中国环科院工作,2001年12月出任院长,一直到2016年10月,一共15年之久。期间,他于2009年12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2013年3月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在很多人眼里,孟伟是“学术偶像”。《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文称,在生活中,孟伟表现得很节俭,袜子破洞了还继续穿。但实际上,孟伟处处收钱,他把环科院建成自己的“独立王国”,这个“王国”中每一个环节他都“抽利”。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了包括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水专项”)在内的16个科技重大专项。“水专项”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投资最大的水污染治理科技项目,该项目的技术总师是孟伟。根据调查,许多承担“水专项”课题的单位都以各种方式向孟伟进行利益输送,其中杭州一科技公司以咨询费名义就给了孟伟近百万元,浙江某大学教授为争取在“水专利”中设立课题,向孟伟送了几十万。2018年4月,孟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中称他从一名环境保护工作者沦为政治生态、自然生态的“污染源”,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和科技界造成了严重恶劣影响。司机利用影响力受贿上百万孟伟的“独立王国中”,司机苗勇是重要一员。在近日公布的苗勇案起诉书写道:2003年以来,被告人苗勇利用担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另案处理)专职司机的便利,利用孟伟职务影响力索要、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004821元。起诉中列举了苗勇两次利用孟伟影响力,帮助企业办理相关资质证书。之后,苗用以买房、买车、报销发票等名义,向两家企业老板索要钱财,分别索要了21.5万元和78.9821万元,合计上百万。此外,苗勇还涉嫌受贿20.8757万元。其中,他利用分管环科院食堂的便利,于2015年收受承包环科院食堂的北京某餐饮公司老总石某某为能够继续承包食堂,送予的人民币5万元。2017年他又收受承包该院食堂的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某送予的人民币2万元。2007年11月,苗勇利用其具体负责篮球场绿化及改造工程的职务便利,收受该工程承包商安某某送予的人民币3万元。在担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车队队长期间,苗勇多次收受北京某汽车服务中心北四环分部负责人肖某某送予的修车费回扣8.3万元,收受北京某汽车维修中心负责人章某某送予的该院小车队车辆保险回扣,共计人民币2.5757万元。院长亲信曾被违规提拔《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披露,司机苗勇是孟伟的亲信,被称“二院长”。苗勇常跑到各个二级单位颐指气使地要报销他的私人花费,还曾开着车直闯原环保部机关,把大门的起落杆都撞断了,而孟伟正坐在车里,对此默不作声。曾有多人向孟伟反映苗勇有问题,但孟伟称“谁说苗勇不好就是对我有意见”,并违规将苗勇聘任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物业公司副经理。《中国环境报》报道,苗勇的同事曾表示:“苗勇在车队非常霸道,食堂吃饭不花钱,随便让朋友用车,经常让临时工送他的闺女上班,当时大家都敢怒不敢言,因为他是孟伟的红人,谁都不敢得罪,慢慢地车队人心也就散了,苗勇说什么就是什么,一人当家,我们自己也就放弃了追求,各干各的。”该报另外一篇文章中曾提到,苗勇的底气来自于孟伟的默许和放任。孟伟早年还是一般干部的时候,曾受到过当时在环科院人事处工作的苗母的帮助,所以在其当上领导以后对苗勇关照有加,信赖非常。今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从细微处管好身边人》,文中以孟伟举例,并评论说:党员领导干部不思严格约束“身边人”,反而任由他们借助自己的权力、地位行方便、谋私利,影响力能够如此畅通无阻也就不足为奇了

《中国纪检监察报》(邮发代号1—204,全年定价240元)、《中国监察》(全年12期,定价132元)、《廉政中国》(全年12期,定价600元)、《党风廉政建设》(全年12期,定价116元)。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网

各镇、街道,区属各单位:《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杂志和《中国纪检监察报》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机关刊、机关报,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最具权威的主阵地、主渠道。《反腐败导刊》杂志是省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全国首家以“反腐败”注册的杂志。2022年度报刊征订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国纪检监察报》每份全年定价336元。二、《中国纪检监察》每份全年定价192元。三、《党风廉政建设》每份全年定价126元。四、《反腐败导刊》每份全年定价96元。请各单位在11月30日前到区纪委宣传教育室办理订阅手续。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刊,是中央重点党刊,是全国纪检监察工作综合指导期刊。杂志创办于1988年10月,原名《中国监察》,由邓小平同志题写刊名,先后被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评为“中国百强报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2014年7月1日,按照中央纪委领导的要求,为充分体现中央纪委机关刊定位,更好地服务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广出审【2014】857号文件)批准,《中国监察》正式更名为《中国纪检监察》,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由中国监察杂志社变更为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更名后,《中国纪检监察》进一步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大力宣传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弘扬正气、鞭挞腐恶,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需要征订,详细如下一、《中国纪检监察报》每份全年定价336元。二、《中国纪检监察》每份全年定价192元。三、《党风廉政建设》每份全年定价126元。四、《反腐败导刊》每份全年定价96元。

《中国纪检监察周刊》系中国新闻出版传媒公司主管的重点杂志,以党风廉政建设新闻宣传为重点,面向全党全社会公开发行。中国纪检监察周刊网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指导支持下,经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面向全国的综合性网站。仅供参考。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监察建议书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严重。1、检查建议书中的相对人无正当理由必须履行监察建议要求履行的义务,否则,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察建议书,针对日常监督和调查中发现的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有偏差、日常管理不严格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不认真履行职责等问题。3、监察建议是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就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建议。

法律分析:同是建议,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一是依据和实施主体不同。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的依据是党章党规党纪。而提出监察建议的依据则是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二是适用的对象和情形不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纪律检查建议的适用对象是“有关党组织”,适用情形主要有七种。根据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监察建议的对象是“监察对象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第十四条 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二)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三)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全国纪检监察杂志

中国监察杂志社是中国期刊协会会员单位。2001年11月,《中国监察》被为“双效期刊”;2003年1月,被评为第二届“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中国监察杂志社社长、法定代表人 任生德,总编辑马东伟,副社长 刘利华,副总编辑 邵志强 王社民,社长助理 丁刚。2014年6月30日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复同意更名为《中国纪检监察》。

  • 索引序列
  • 吕先富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 中国纪检监察报杂志
  •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网
  •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监察建议书
  • 全国纪检监察杂志
  • 返回顶部